陰証略例

元 王好古


論霧露飲冷同為濁邪

經云︰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均霧露也。故寸口小,內傷飲冷寸口亦小。霧露入腹雖不飲冷與飲冷同,內傷飲冷雖非霧露與霧露同,何哉?脈皆陰而寸口小耳。此云岐子複斷濁邪中於下為飲冷同傷也。韓氏言寸口脈微而小,即不可下,則陰盛陽氣不能升於九天可知矣。

白朮湯

治內傷冷物,外感風邪有汗者。

白朮(二兩) 防風(二兩) 甘草(一兩,炙)
上 咀,每服稱三錢,水一盞,生薑三片,同煎至七分,去滓溫服,無時一口,止一二服,待二三日漸漸汗少為解。

《活人》防風白朮牡蠣湯當在此下。

風溫証,面赤自汗,嘿嘿不欲語,但欲寐,兩手脈浮而緩,或微弱,此証不宜發汗。若汗之,似令人筋惕肉,或譫言獨語,或煩躁不臥。若下之,直視失溲便。若火之,發狂似驚癇,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活人》本方葳蕤湯,以有麻黃,故不敢用,宜用上白朮湯主之。

頭眩汗出,筋惕肉 者,加牡蠣。

腰背強硬者,加羌活。

舌乾發渴者,加人參。

身灼熱甚者,加知母。若內傷冷者不加。

體重多汗者,加黃 。

黃耆湯

治傷寒內感拘急,三焦氣虛自汗,及手足自汗,或手背偏多,或肢體振搖,腰腿沉重,面赤目紅,但欲眠睡,頭面壯熱,兩脅熱甚,手足自溫,兩手心熱,自利不渴,大便或難,或如常度,或口乾咽燥,或渴欲飲湯,不欲飲水,或少欲飲水,嘔噦間作,或心下滿悶,腹中疼痛,或時喜笑,或時悲哭,或時太息(去聲,)或語言錯亂失志。世疑作譫語狂言者,非也,神不守室耳﹗始得病,寤寐之間,或恐或悸,頭項不甚痛,行步只如舊,陰氣盛陽氣走也。兩手脈浮沉不一,或左右往來無定,便有沉澀弱弦微五種陰脈形狀,舉按全無力,浮之損小,沉之亦損小,皆陰脈也。宜先緩而後急,緩宜黃耆湯。

人參 黃耆 (味甘者) 白茯苓 白朮 白芍藥(以上各一兩) 甘草(七錢半,炒)
嘔吐者,加藿香半兩,生薑半兩,如無,乾者代之。
上 咀,生薑水煎。量証大小,加減多少用之可也。如大便結者,宜調中丸主之。

調中丸

白朮 白茯苓(去皮) 乾生薑 人參 甘草(炙)
上等分,為極細末,煉蜜丸,每兩作十丸或五丸。每服一二丸,水少許,煎服之。

問三四日後漸重,必躁亂不寧者,何也?經云︰陽盛則發厥,陰盛則發躁,物極則反也。《外台秘要》云︰陰盛發躁,名曰陰躁,欲坐井中。然陰躁一証,汗下後多有之。仲景云︰汗下後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內感陰証,飲冷胃寒而躁者,與汗下後煩躁同。厥陰熱上沖胸而發躁者,火獨炎上故也。

若病重急治者,宜黃耆湯內每服加乾薑重一錢,與仲景理中湯同意。大便結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

人參 白朮 甘草(炙) 乾薑(炮,恐熱,以乾生薑代之)
上等分,煉蜜丸,每兩作五丸。白湯化下,水煎服之亦得。緩後失治,急也。

尤急者,若無汗,宜附子乾薑甘草湯。若自汗者,宜附子白朮甘草湯。量脈証,可宜四逆湯、真武湯、通脈四逆湯等,宜選用治之。至於用附子,不得已也。若身與四肢俱熱,不至於涼,或厥逆,不宜用附子,故理中有四順。理中湯、丸之名。四順者,手足自溫不厥逆是也。

急則失治,尤急也。

論陰証躁不躁死生二脈

陰証陽從內消,服溫熱藥煩躁極甚,發渴欲飲,是將汗也,人不識此,反以為熱,誤矣﹗熱上沖胸,服溫熱藥煩躁少寧,反不欲飲,中得和也。人若識此,續湯不已愈矣﹗一則始病不躁,藥而躁,脈當浮之實大,陽氣充也。手足溫和則生;若浮之損小,陽氣走也,手足厥逆則死。一則始病躁,藥而不躁,脈沉之實大,陽氣回也。手足溫和則生;沉之損小,陽氣消也,手足厥逆則死。二証服溫熱藥,陽氣不能充與不能回者,經云︰責其無火也。

問︰下之,而其脈反大者,何也?答云︰下之而脈小者,理所當然。小猶可生,生之則易。仲景云︰下之而脈反大者,虛也,陽將走而變。醫若不識而複下之,則氣消而成大陰矣﹗亦有陰躁發熱不止,大渴欲飲冷,熱上沖胸,火獨炎上,亦將盡也。以陰遍身皆寒,惟存胸中火,陰獨持權,不相管轄,迫而至此,與下之而脈大同意。下之脈大,別不見熱處,陰躁發熱,但脈小耳﹗一則見脈不見証,一則見証不見脈。又經云︰下利脈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固鹵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革為寒,寒虛相搏則腸鳴。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反煩躁,茯苓四逆湯主之。汗下後,白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証,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舉古人論陰証辨

若病在少陰,則有面赤,默默不欲語,但欲寐,或四肢厥逆,或身表如冰石,脈沉細。

若病在厥陰,則四肢厥逆,爪甲青,面黧目黑色,或自汗不止,脈沉弦無力。

若病陰毒証,身表如冰石,四肢厥逆,體如被杖,脈沉細而微,或六至以至八至、九至、十至而不可數,此等陰証,易為明辨。

惟太陰一証,手足自溫,自利不渴,尺寸脈俱沉而弱。仲景云︰宜溫之,重則四逆湯。

若脈浮者桂枝湯。惟此一証,與內感外陽內陰相似。外陽內陰者,即前黃 理中等湯,理中、調中等丸所治者是也。此等陰証,非古人不言。仲景評脈,首言大浮數動滑,此名陽也;沉澀弱弦微,此名陰也。非止為外感設,內感之理在其中矣。又云︰陽澀而陰弦,腹中急痛者,小建中湯主之,則內外所感明矣﹗至如所言陰病見陽脈者生,陽病見陰脈者死,此一句即聖人大概之言也。以其陽病見陰脈,故有外陽內陰者,與陽藥俱得其生矣。

藥當從溫,不可遽熱,黃耆湯之類是也。

上此一條,說古人不盡之意。

論元陽中脫有內外

或有人飲冷內傷,一身之陽便從內消,身表涼,四肢冷,脈沉細,是謂陰証,則易知之。若從外走,身表熱,四肢溫,頭重不欲舉,脈浮弦,按之全無力。醫者不察,便與表藥雙解等,複使汗出,三焦之氣絕,以此殺人者多矣﹗或自服蜜茶及沐浴蓋覆,強令汗出,以致變証不救,如此自殺者亦多矣﹗身冷脈沉,服調中藥,陽自內之外,身體溫和而愈。脈浮弦細者,服調中藥,陽從內生,喚入外熱,複得脈平溫和而愈。此証不可不察也。故仲景云︰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

上此一條,雙解、蜜茶、沐浴,陰証皆不可用。

又經云︰脈濡而緊,濡則胃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衛氣冷,微嘔心內煩。醫為有大熱,解肌又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裡俱虛渴,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

上此仲景濡緊二脈,即外熱內寒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