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四

清 高士宗


痺論第四十三篇

痺,閉也,血氣凝澀不行也。有風寒濕三氣之痺,有皮肌脈筋骨,五臟外合之痺,六腑有俞,五臟亦有俞;五臟有合,六腑亦有合,故有五臟六腑之痺。榮衛流行,則不為痺,痺之為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舉而論之,故曰《痺論》。

黃帝問曰︰痺之安生?

周身經脈不和,拘攣閉痺,從何而生?

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痺也。其風氣勝者為行痺,寒氣勝者為痛痺,濕氣勝者為著痺也。

痺之生也,生於風寒濕三氣,雜至於身,合於經脈而為痺也。三邪之中,複有偏勝,其風氣勝者,風無定體,故為行痺。寒氣勝者,陰盛陽虛,故為痛痺。濕氣勝者,留滯不行,故為著痺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

四時合五行,其因時受邪,而有五痺者何也?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痺,以春遇此者為筋痺,以夏遇此者為脈痺,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痺,以秋遇此者為皮痺。

痺,閉也。閉主冬,故論痺始於冬,以冬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骨痺;以春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筋痺;以夏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脈痺;以長夏至陰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肌痺;以秋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皮痺,須知五痺,雖有在骨在筋在脈在肌在皮深淺之不同,亦以風寒濕三邪之偏勝者,而有行痺痛痺著痺之各異也。

帝曰︰內舍五臟六腑,何氣使然?

皮肌脈筋骨,既合四時之氣,若內舍五臟六腑,則何氣使然?

岐伯曰︰五臟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合也。

合,外內相合也,腎合骨,肝合筋,心合脈,脾合肌,肺合皮,五臟皆有合也,痺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所合,而為臟痺也。

故骨痺不已,複感于邪,內舍於腎。筋痺不已,複感于邪,內舍於肝。脈痺不已,複感于邪,內舍於心。肌痺不已,複感于邪,內舍於脾。皮痺不已,複感于邪,內舍於肺。所謂痺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氣也。

重,平聲。病久不去,則逾年矣,故骨痺不已,至冬複感于邪,則內舍於腎。筋痺不已,至春複感于邪,則入舍於肝。脈痺不已,至夏複感于邪,則內舍於心。肌痺不已,至至陰複感于邪,則內舍於脾。皮痺不已,至秋複感于邪,則內舍於肺。所謂內舍五臟之痺者,乃病久不去,亦多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

凡痺之客五臟者,肺痺者煩滿,喘而嘔。

重感于邪,則入於臟,故申言凡痺之客五臟者,肺脈起於中焦,為心之蓋,故肺痺者,煩滿,肺主呼吸,脈循胃口,肺痺故喘而嘔。

心痺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乾,善噫,厥氣上則恐。

心主脈,故心痺者脈不通。心虛則煩,故煩則心下鼓。鼓,猶動也。心脈上肺,故暴上氣而喘。

《經脈》論云,心是動則病嗌乾。《宣明五氣篇》云,病心為噫。故嗌乾善噫。心氣下交於腎,心厥氣上,不交於腎,則恐。

肝痺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數,音朔,下同。人臥血歸於肝,故肝痺者,夜臥則驚,木郁則熱,故多飲,郁而不升,故數小便。

《經脈》論云,肝病丈夫 疝,婦人少腹腫,故上為引於下,有如懷物之狀。

腎痺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人之生氣,發原於腎,生氣不升,故善脹。尻,尾骨也。尾骨下蹲,以代踵,足骨痿也;脊骨高聳以代頭,天柱傾也。

脾痺者,四肢解墮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脾主四肢,故脾痺者,四肢懈惰;土灌四旁,痺則上氣不灌,氣惟上逆,故發咳。入胃之飲,借脾氣以散精,痺則不能散精,故嘔汁。脾氣不能轉輸,則肺不能通調,故上為大塞。凡此皆痺之客於五臟也。

腸痺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時發飧泄。

腸,小腸大腸也。小腸為心之腑。《靈樞‧經水》論云,手太陽外合淮水,內合於小腸,而水道出焉。 小腸痺,則熱郁於上,故數飲。氣滯於下,故小便出不得。大腸為肺之腑。大腸痺,則中氣逆於上,故喘爭;清濁混於下,故時發飧泄。

胞痺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於小便,上為清涕。

胞痺,即膀胱痺也。膀胱居於胞中,胞中位於少腹。故胞痺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其痛也,若沃以沸湯之熱,膀胱之氣不出於皮毛,則澀於小便,胞中之血,不滲於膚腠,則上為清涕。言六腑之痺,不及胃膽三焦者,腸胃皆受糟粕,言腸不必更言胃矣。胞為經血之海,膽為中精之府,言胞不必更言膽矣。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屬膀胱。言膀胱,不必更言三焦矣,凡此言痺之客於六腑也。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藏,如字。結上文藏痺之意。五臟為陰,以靜為本,故陰氣者,寧靜則神氣內藏,躁擾不寧,則神氣消亡,神氣亡,致有五臟之痺矣。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結上文腑痺之意。六腑為陽,傳化飲食,若飲食自倍,則傳化有愆,而腸胃乃傷,腸胃傷,致有六腑之痺矣。

淫氣喘息,痺聚在肺。淫氣憂思,痺聚在心。淫氣遺溺,痺聚在腎。淫氣乏竭,痺聚在肝。淫氣肌絕,痺聚在脾。

溺,鳥去聲。申明躁則消亡者,如淫亂之氣,使人喘息而躁,則痺聚在肺,而肺氣消亡矣。淫亂之氣,動人憂思而躁,則痺聚在心,而心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令人遺溺而躁,則痺聚在腎,而腎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使氣血乏竭而躁,則痺聚在肝,而肝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使肌肉斷絕而躁,則痺聚在脾,而脾氣消亡矣,此淫氣內亂,致有五臟之痺,以明靜則神藏,躁則消亡之意。

諸痺不已,亦益內也,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易,去聲,下同。益,增也,申明腸胃乃傷者,諸腑痺不已,亦增五內之病也。其腑痺而風氣勝者,風以散之,不但不增內病,而其人之痺且易已也,以明腸胃乃傷之腑痺,重則益內,輕則易己之意。

帝曰︰痺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其病且有死者,有疼久者,今有易已者,其故何也?並舉以問,殆欲詳明易已之痺。

岐伯曰︰其入臟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痺時有死者,乃入藏者死,或疼久者,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若其易已者,乃留於皮膚間者,易已。

帝曰︰其客於六腑者何也?

帝欲詳明六腑之易已,故為是問。

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是為六腑之痺,故申言此亦其食飲居處,猶言食飲自倍,居處失宜,以為腑痺之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

中,去聲。五臟皆有合,而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三氣中其俞,而食飲無節以應之,則風寒濕之邪,循俞穴而入,各舍其腑也,與五臟之病久不去,複感于邪,內舍於其合者,同一義也。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

以針治六腑之痺,奈何?

岐伯曰︰五臟有俞,六腑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則病瘳也。

不但六腑有俞,而五臟有俞,不但五臟有合,而六腑有合,循其六腑經脈之分行,各有所發之部,各隨其所過之路,因而針之,病可瘳也,此腑痺之所以易已也。

帝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痺乎?

承上文五臟六腑之痺,複問榮衛之氣,亦令人痺乎?

岐伯曰︰榮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于五臟,洒陳于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

《靈樞‧榮氣》篇云︰榮氣之道,納穀為實,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是榮氣者,乃水穀之精氣,以相資益也。其氣先和調于五臟,次洒陳于六腑,乃能資益其榮,而入行於脈中也。榮行脈中,故榮氣循脈上下,從內出外,內則貫五臟,外則絡六腑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 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盲膜,散於胸腹。

《靈樞‧衛氣》論云,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榮氣,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是衛者,乃水穀之悍氣,以相輔助也。其氣 疾滑利,不能化精氣而入行於脈中也,不入於脈,故但循於皮膚之中,以及分肉之間,內則氣熏於盲膜,外則氣散於胸腹。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痺。

承上文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之意,而言逆其榮衛之氣則病,從其榮衛之氣則愈。榮衛之氣,循行不息,不與風寒濕三氣相合,是以不為痺也,承五臟六腑之痺,而申明榮衛之不為痺者如此。

帝曰︰善。痺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

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營運不息,故不為痺。所以風氣勝而痺易已,帝故善之。複問痺或有身痛者,或有身不痛者,或有不知痛癢而不仁者,或有身寒者,或有身熱者,或有無汗而燥者,或有有汗而濕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

痺之痛者,寒邪之氣多也,身有寒,故痛也。寒氣勝者,為痛痺,此之謂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痛,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次痛,舊本訛通,今改。其痺之不痛與不仁者,痺病久而邪入深,病久則榮衛之行,失其常度而澀矣。入深,則經脈絡脈,時疏於外矣。榮衛行澀,經絡時疏,血氣外而不內,故不痛。其不仁者,皮膚之血氣,不營運于通體,皮膚不營,血氣內而不外,故不知痛癢而為不仁。

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痺之有寒者,以人身陽氣少,陰氣多,陰氣多而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痺熱。

其痺之有熱者,以人身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多則病陽氣勝,陽氣勝而遭陰氣之不勝,故為痺熱。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其痺之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氣之甚也。其人身亦陽氣少,陰氣盛,濕,陰類也。陰氣盛而逢濕,是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濕也,知陰氣盛而主濕,則知陽氣盛而主燥矣。此申明痛癢寒熱燥濕之痺者如此。

帝曰︰夫痺之為病,不痛何也?

凡痺必痛,今夫痺之為病,有不痛者,何也?

岐伯曰︰痺在於骨,則重;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在於筋,則屈不伸,在於肉,則不仁;在於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外內之氣,不相交合則痛,病有形之皮肉筋脈骨,而氣機得以相交則不痛。如痺但在於骨,而筋脈皮肉之氣自和,則身重而不痛;痺但在於脈,而皮肉筋骨之氣自和,則血凝不流而不痛;痺但在於筋,而皮肉骨脈之氣自和,則屈不伸而不痛;痺但在於肉而皮骨筋脈之氣自和,則不仁而不痛;痺但在於皮,而骨肉筋脈之氣自和,則寒而不痛,故不痛者。具此在骨在脈在筋在肉在皮五者,餘氣得以相通,則不痛也。

凡痺之類,逢寒則蟲,逢熱則縱。

承上文痛癢寒熱燥濕之痺,而曰凡痺之類。類,猶合也。謂寒合於濕,熱合於燥也。如濕痺逢寒,則寒濕相薄,故生蟲,蟲生則癢矣。燥痺逢熱,則筋骨不濡,故縱。縱,弛縱也。弛縱則痛矣。

帝曰︰善。

上文未言燥痺,於此明之,帝故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