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卷之一

清 高士宗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陰陽者,太極初開,始為一晝之所分也。應象者,天地之陰陽,人身之陰陽,皆有形象之可應也。 天地之陰陽,應象於人身,人身之陰陽,應象於天地,五運五行,應象無方,此篇為《五營運大論》之提綱,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陰陽者,有名無形,本於太極,乃上天下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

天地之大,萬物生焉,故陰陽者,乃萬物之綱紀。綱,大綱;紀,散紀也。

變化之父母。

萬物之多,變化出焉。物極,謂之變;物生,謂之化;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變化之道,本於陰陽,故陰陽者,變化之父母。

生殺之本始。

變化之父母,即生殺之本始。殺,猶死也,化則生,變則死,本始,父母之謂也。

神明之府也。

陰陽主萬物變化生殺,是神明之府也。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昭著之謂明。府者,神明之所居也。

治病必求于本。

神明所居,乃陰陽之本,故治病必求于本。如陰陽反作,病之逆從,必求于本之所在而治之。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

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為綱,躁而散殊,則為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長,上聲,下同。藏如字,下收藏同。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為氣,陰變而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 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音真,餘篇仿此。治病必求于本,故寒極生熱,是熱之本於寒也。熱極生寒,是寒之本於熱也。寒氣為陰,故生濁,熱氣為陽,故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言輕清之氣,不從於上,而逆於下,則生飧泄之病矣。濁氣在上,則生 脹,言重濁之氣,不從於下,而逆於上,則生 脹之病矣。是陰陽相反,從逆失宜,故曰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知反作逆從而為病,則治病必求于本矣。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陰陽相通,上下相感,是神明之府也。故清陽為天,光明者也,濁陰為地,神變者也。地氣上為雲,陰通於陽也,天氣下為雨,陽通於陰也。天氣下為雨,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地氣上為雲,而曰雲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是九竅神明之府也。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是外內神明之府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是表裡神明之府也。下文云,清陽上天,濁陰歸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此之謂也。此寒熱清濁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上下者如此。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水為陰。在天為熱,在地為火,故火為陽。陽主輕清,故陽為氣,陰主重濁,故陰為味。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味歸形,五味歸於形藏也。形歸氣,形藏歸於陽氣也。氣歸精,陽氣歸於陰精也。精歸化,陰精歸於變化也。

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

申明氣歸精,乃精食氣也,味歸形,乃形食味也,精歸化者,化生精也,形歸氣者,氣生形也。

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又申明形雖食味,而味亦傷形;精雖食氣,而氣亦傷精;雖氣化生精,而精化亦為氣;雖氣生此形,而氣亦受傷於形。形者,味也,不言形而言味者,以味歸形,形食味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為陰而重濁,故出下竅,氣為陽而輕清,故出上竅。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為陰,而陰中有陽,故味濃者為陰,若味薄,則為陰中之陽;氣為陽,而陽中有陰,故氣濃者為陽;若氣薄,則為陽中之陰。

味濃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申明味濃為陰者,味濃則下泄也,薄為陰之陽者,味薄則宣通也,氣薄陽之陰者,氣薄則發泄。言雖發散,仍下泄也。氣濃為陽者,濃則發熱,言既發散,且溫熱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少,去聲,陰陽氣味,貴得其平。壯火,亢盛之火,即相火也。少火,和緩之火,即君火也。亢盛之壯火宜衰,和緩之少火宜壯。夫壯火何以宜衰?以壯火食氣故也。少火何以宜壯?以氣食少火故也。所謂壯火食氣,實壯火散氣也,所謂氣食少火,實少火生氣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重,平聲。分而言之,氣為陽,味為陰。合而言之,氣不離味,味不離氣,故氣味辛甘,從中達外,主能發散,故為陽氣,味酸苦,從中上下,主能湧泄,故為陰。陰勝則陽病者,酸苦之味太過,則陰勝而陽斯病矣,陽勝則陰病者,辛甘之味太過,則陽勝而陰斯病矣。夫陽勝則過熱,陰勝則過寒,今陰勝則陽病,乃重寒則熱之義也。陽勝則陰病,乃重熱則寒之義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寒為陰邪,故寒傷形。熱為陽邪,故熱傷氣。氣傷則痛,痛,周身無形之氣也。形傷則腫,腫,周身有形之形也。故先痛而後腫者,先傷氣而後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先傷形而後傷氣也。此水火氣味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形氣者如此。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濕勝則濡瀉。

乾,音干,下同,餘篇仿此。五行之氣,應於經脈,木氣為風,故風勝則經脈為之振動矣。火氣為熱,熱勝則經脈為之癰腫矣。癰腫為熱,與上文周身之寒腫不同也。金氣為燥,燥勝則經脈為之干枯矣。水氣為寒,寒勝則經脈如運樞之外浮矣。土氣為濕,濕勝則經脈為之濡潤而下瀉矣。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天之四時五行,應人之五臟五氣,四時則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五行則水為寒,火為暑,金為燥,土為濕,木為風,故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其在於人,有五臟化五氣,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傷於暑,秋必 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重,平聲。人之志意起於內,故喜怒傷氣,天之邪氣起於外,故寒暑傷形,舉喜怒而悲憂恐在其中,舉寒暑而燥濕風在其中,在天則寒為陰,暑為陽,在人則怒為陰,喜為陽。故卒暴而怒,則傷吾身之陰氣,卒暴而喜,則傷吾身之陽氣。厥氣上行者,真氣有傷,則厥逆之氣上行也。滿脈去形者,厥逆之氣滿於經脈,則神離形體而去也。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則陰陽不和,生乃不固。夫喜怒不節,乃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寒暑過度,未有明言,故又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如天寒而受寒邪,是謂重陰,重陰必有陽熱之病,天暑而受熱邪,是謂重陽,重陽必有陰寒之病,此亢害自然之理,故舉《生氣通天論》之言,以足上文之意,秋傷濕而冬咳嗽,冬傷寒而春病溫,即重陰必陽之意也。春傷風而夏飧瀉,夏傷暑而秋 瘧,即重陽必陰之意也。此四時五行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五臟五氣者如此。此一節,言天地之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而應象於人身也。

帝曰︰餘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 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其信然乎?

別,音逼,下俱同。處,去聲。帝即以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申明陰陽應象之理,義有未盡,謂上古聖人,能體天地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必能以人身之陰陽,而應象於天地,故問於岐伯曰︰餘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於人形之中,而列別臟腑,本臟腑而端絡十二經脈,端、直,絡、橫也。于十二經脈之中,而會通手足三陽三陰之六合,其於臟腑經脈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有名,小會之 ,大會之谷,連屬於骨,皆有所起,六氣分部,或逆或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常之綱紀,外內之應,皆有淺深之表裡,其信然乎?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

岐伯舉五運五行,三才相合之理以對曰︰東方生風,謂風,乃東方春生之天氣也,風生木,木生酸,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酸生肝,肝生筋。肝者,人之臟。筋者,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人有五體,而五體複有所生,故筋生心,人有五臟,而五臟各有所主,故肝主目。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人之臟體本於地,地之行味本於天,是天氣之所在,即地氣人氣之所在,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論之,其在天為玄,玄者,于穆而深微也,在天為玄,則在人為道,道者,平坦而共由也,在天為玄,則在地為化,化者,變化易生物也。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所謂在地為化者,化生五味,所謂在人為道者,道生智,所謂在天為玄者,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在天為玄,玄生神,是神者,天之主也,神為天之主,則無在非神,試就神之所在而推論之,神在天為風,則東方生風,神之所在也;在地為木,則風生木,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則肝生筋,酸生肝,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在音,在聲、在變動,在竅、在味、在志,亦無非神之所在也;各隨天之五氣,地之五行,人之五臟,而應象者也,故為蒼、為角、為呼,為握、為目、為酸、為怒、惟東方風木之肝臟為然耳。

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怒者肝之情,故怒傷肝,悲類乎憂,悲為脾情,亦為肺情,故悲勝怒,傷於情者,情相勝也。風傷筋,燥勝風,傷於氣者,氣相勝也。酸傷筋,辛勝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以明天地之氣味而歸於人也。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

南方生熱,謂熱乃南方夏火之天氣也,熱生火,火生苦,火乃地之五行,苦乃物之五味,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苦生心,心生血,心為人之臟,血為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五體複有所生,故血生脾,五臟各有所主,故心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熱,則南方生熱,神之所在也。在地為火,則熱生火,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脈,脈者血也。在臟為心,則心生血,苦生心,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惟南方火熱之心臟為然耳。

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鹹勝苦。

喜者心之情,故喜傷心。恐者腎之情,故恐勝喜,傷於情者,情相勝也。心臟,五臟之神,而屬於陽,故不言脈而言氣,熱傷氣,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苦傷氣,鹹勝苦,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

中央生濕,天也,濕生土,土生甘,地也,甘生脾,脾生肉,人也,肉體複有所生,故肉生肺,脾臟複有所主,故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噦,音誨,餘篇同。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濕,則中央生濕,神之所在也。在地為土,則濕生土,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則脾生肉,甘生脾,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惟中央濕土之脾臟為然耳。

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肉,酸勝甘。

思者,脾之情,故思傷脾,而怒勝思,傷於情者,情相勝也。濕傷肉,風勝濕,傷於氣者,氣相勝也。甘傷肉,酸勝甘,傷於味,味相勝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肺主鼻。

西方生燥,天也。燥生金,金生辛,地也。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皮毛複有所生,故皮毛生腎。 肺臟複有所主,故肺主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燥,則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在地為金,則燥生金,神之所在也。 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則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惟西方燥金之肺臟為然耳。

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憂傷肺,喜勝憂,傷於情者,情相勝也。熱傷皮毛,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辛傷皮毛,苦勝辛,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傷於氣者,皆本氣自傷,此熱傷皮毛,則金受火刑,以明自傷受傷,皆可傷也,熱傷皮毛則寒勝其熱,乃自然之理也。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鹹,鹹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腎主耳。

北方生寒,天也。寒生水,水生鹹,地也。鹹生腎,腎生骨髓,人也。骨髓複有所生,故髓生肝,腎臟複有所主,故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在竅為耳,在味為鹹,在志為恐。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寒,則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水,則寒生水,神之所在也。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則腎生骨髓,鹹生腎,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在竅為耳,在味為鹹,在志為恐,惟北方腎臟之寒水為然耳。

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鹹傷血,甘勝鹹。

恐傷腎,思勝恐,傷於情者,情相勝也。腎臟五臟之精,而屬於陰,故不言骨而言血,寒傷血,燥勝寒,傷於氣者,氣相勝也。鹹傷血,甘勝鹹,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土能勝水,當云濕勝寒,今云燥勝,以明寒濕同類,燥土之氣,以勝水氣之寒也。此天之五方五氣,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臟五體,而有陰陽之應象者如此。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此舉天元紀大論之言,以明天地陰陽水火之義,上天下地,萬物在其中,故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血陰氣陽,男女籍以生,故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陰陽左右旋轉,為血氣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為天地陰陽之應驗,故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天地之陰陽,血氣之陰陽,左右之陰陽,水火之陰陽,凡此陰陽者,乃萬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此之謂也。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生氣通天論》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即陰在內,而為陽之守也,陽者,衛外而為固,即陽在外而為陰之使也。岐伯舉此,以明陰陽為萬物之能始,故內外相應如是也。

帝曰︰法陰陽奈何?

承岐伯陰陽應象之論,欲人取法陰陽而調治之,以合聖人論理人形之道,故問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開,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猶俯也;冤,屈抑也。法陰陽者,陰陽不可偏勝,如陽勝則火熱有餘,而身熱,熱氣在表,則腠理開,熱氣在裡則喘粗,表裡皆病則為之俯仰,汗不出而內外皆熱也,齒干,津液竭也,以煩冤腹滿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煩而屈抑不舒,腹滿而土氣內絕,故死。雖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冬時寒冷,陽勝可容,夏時炎暑,不堪煎厥矣。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數,音朔。陰勝則水寒有餘,而身寒,寒氣在表則汗出身常清,寒氣在裡則數栗而寒,表裡不相接,故寒則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陽不達於外,厥則腹滿死者,土氣複絕於內,故死,雖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夏時炎暑,陰勝可容,冬時寒冷,不堪凜冽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寒病而至於冬,則陰氣更勝,熱病而至於夏,則陽氣更勝,故曰此陰陽更勝之變。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是陰陽不可偏勝,偏勝則病也。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承陰陽偏勝之意,複問調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陰陽二氣本於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損八益,則陰陽二者可調。七損者,女子以七為紀,月事貴乎時下,故曰損;八益者,男子以八為紀,精氣貴乎充滿,故曰益。知七損八益,則陰平陽秘,故二者可調,不知用此損益之法,而調治之,則早衰之節也,節,猶候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試舉早衰之節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陰精之氣,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則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則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能知七損八益,則身強。不知則老,不知七損八益,則身老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出於斯世之中,而強老之名則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複壯,壯者益治。

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于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愚者察異,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餘。有餘,則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者,今則耳目聰明,而身體輕強。年六十,陰痿,氣大衰者,今則老者複壯,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今則壯者益治矣。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 之能,從欲快志于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治世,本無為而有為,恬 虛無,體同於天,故能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而如帝之所問也。此言陰陽秉在天之神,而應象無方、惟聖人能取法而調治之。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聖人壽命與天地終,則人之形體即天地之形體也。天為陽,人身耳目為陽,天不足于西北,是陽體不足於陰方,故西北方,陰也,人身右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地為陰,人身手足為陰,地不滿東南,是陰體而不足於陽方,故東南方,陽也,人身左為東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也。

帝曰︰何以然?

何以在左則耳目明,而手足不強,在右則手足強,而耳目不明。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便,平聲。人身南面而立,左東右西,左者乃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左耳目聰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右耳目不聰明,而右手足強便也。

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一身形氣,俱感于邪,其病在上,則上為陽,而右虛,故右甚,右甚即陽體而不足於陰方之義,其病在下,則下為陰,而左虛,故左甚,左甚即陰體而不足於陽方之義,此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陰陽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濁陰歸地,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複始。

裡,理通。人身應天地者,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精,精華也,故天有精。形,形體也,故地有形。八紀,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故天有八紀。五里,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里。既有精,有形,複有紀,有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天有精也,濁陰歸地,地有形也,動者天之紀,靜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動靜,皆神明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複始,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也。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 之能,以欲快志于虛無之守,惟賢人則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蓋聖人無為以合天地,賢人則有為以合天地也。

天氣通於肺。

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氣亦通於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氣,而天氣與之相通。

地氣通於嗌。

嗌,咽嗌也。嗌受水穀,下接胃口,而地氣與之相通。

風氣通於肝。

肝屬木,其氣風,故風動之氣,與之相通。

雷氣通於心。

心屬火,火炎上,故雷氣與之相通。

穀氣通於脾。

脾土之氣,灌於四旁,故四旁空谷之氣,與之相通。

雨氣通於腎。

雨氣即水氣,腎寒主水,故雨水之氣與之相通。

六經為川。

三陰之經主五臟,三陽之經主六腑,六經為川者,三陰三陽之六經,如川之流而脈絡貫通也。

腸胃為海。

人籍後天水穀以生,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大,而眾流所歸也。

九竅為水注之氣。

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耳目鼻口,前後陰,皆有水津以貫注,故九竅為水注之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五臟六經,腸胃九竅,上合天地,有陰有陽,皆以天地為之陰陽,故人身陽氣宣發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陽熱營運之氣,可以天地之疾風名之,其一時忿怒之暴氣,可以象雷鳴之鼓擊,其暴氣未平之逆氣,可以象陽火之亢熱。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天地之陰陽,即人身之陰陽也,人身之陰陽,即天地之陰陽也。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紀,不用地之五里,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災害之至,將于瞬息,故邪風之至於人身而發病,則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

邪之中人,始傷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膚。

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故其次治肌膚。

其次治筋脈。

留而不去,則入於筋脈,故其次治筋脈。

其次治六腑。

留而不去,則入於腑,故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留而不去,則入於臟,故其次治五臟,治及五臟,則半死半生,可不慎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于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上文皮肌筋脈腑臟之病,有因於天者,有因於地者,有因於人者,故天之邪氣,感於人身,則害人五臟。邪氣,風寒暑濕燥火也。人之水穀之寒熱,感於人身,則害六腑。水穀寒熱,飲食失宜,或寒或熱也。 地之濕氣,感於人身,則害皮肉筋脈,因於濕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濕氣。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針以治之者,知陽病必行於陰也,當從陰以引之,而出於陽。知陰病必行於陽也,當從陽以引之,而離於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繆刺之法也。以我知彼,以我之神,會彼之神也。以表知裡,視其表陽,知其裡陰也。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裡,所以觀其太過與不及之理,而為用針之法也。故必見微得過,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然後用針以治之,而不至於危殆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分,去聲。未針之先,必以脈診,故善診者,察色脈,別陰陽,審色之清濁,而知面王之部分,視氣之喘息,聽言之音聲,而知臟腑之所苦,觀權衡規矩,脈應四時,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觀三部之浮沉滑澀,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則無過愆,以之為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故因其病輕之時,而發揚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時,而衰減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減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診而為刺之之法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不行刺法,但以氣味之藥治之,凡形體不足,而羸瘦者,當以陽分之氣藥溫之,陽氣為能外達也;陰精不足而虛弱者,當以陰分之味藥補之,陰味為能內滋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可吐而已。

其下者,引而竭之。

可下而已。

中滿者,瀉之於內。

可消而已。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有邪者,邪從汗解,故當漬形以為汗,申明漬形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發之也。

其 悍者,按而收之。

病氣 悍,是當按收,恐正氣之並脫也。

其實者,散而瀉之。

病氣內實,是宜散瀉,恐邪氣之過實也。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掣作掣導也。凡此施治之法,當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柔剛者,乾剛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陽盛則陰虛,故陽病當治其陰,陰盛則陽虛,故陰病當治其陽。定其血氣,定其病之在血在氣也。各守其鄉,血病勿使傷氣,氣病勿使傷血也。血實宜決之,勿使傷氣矣,氣虛宜掣引之,勿使傷血矣。此一節,言人身之陰陽形體,而應象於天地,是當法天地之陰陽,以為延醫之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