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十一

宋 郭雍


發汗吐下後七十三條

仲景曰:脈微而澀者,此為醫所病也。大發其汗。又數大下之。其人亡血。病當惡寒。後乃發熱無休止時。夏月盛暑。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所以然者,陽微則惡寒。陰弱則發熱。此醫發其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令陰氣弱。五月之時。陰氣在裡。胃中虛冷。以陽氣內微。不能勝冷。故欲著複衣。十一月之時。陽氣在內。胃中煩熱。以陰氣內弱。不能勝熱。故欲裸其身。又陰脈遲澀。故知亡血也。龐氏曰:陽微,宜四逆湯。陰弱,宜苦酒艾之類。常氏云,宜小建中湯。雍日。陽微陰弱之症。其候至微,亦未易言。仲景初謂亡血之人。病當先寒。後乃發熱,則一病之內。陽微陰弱之症。先後俱見也。故言醫發汗。使陽氣微。又大下之。使陰氣弱,則知一病是二証也。夏月盛熱。欲著複衣。冬月盛寒。欲裸其身。謂暑月猶有寒。不必重言其熱。寒月猶有熱。不必重言其寒也。若如是,則暑月有寒熱。寒月亦有寒熱。非五月病者獨見寒。十月病者獨見熱也。故常氏用小建中湯。似得其意。令陰陽兩建之。雖藥証相得。第恐力微。此外亦無藥矣。龐氏分寒熱為兩証,則陽微用四逆。陰弱用酸苦。然疾証初不分。用藥又難分也。夫然,則當見寒時用四逆。又恐後乃發熱時。熱大甚不可製。若龐氏藥。用之於表熱裡寒。表寒裡熱之証則相宜。蓋表熱裡寒。表寒裡熱,是自兩病。非陽微陰弱同病之証也。粗工以表熱裡寒。表寒裡熱。便為陽微陰弱者,尤非是。此証雖甚希有。而前人論說。尚多失仲景之意,則後人用藥宜審矣。

又曰: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搏,則為腹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搏。其人則KT 。常氏云,宜甘草豆蔻散。

又曰: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証。知犯何逆。隨証治之。

又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即自汗出愈。常氏云。疑缺。雍曰:宜柴胡桂枝湯。

又曰: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又曰:大下後。複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又曰:下之後。複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內外俱虛故也。常氏云。可 參建中湯。

又曰:本發汗。而反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雍曰:此謂病當先汗而反先下之者,故為逆。若已汗而後下之。不為逆也。若病當先下而反先汗之。故為逆。若已下而後汗之。不為逆也。

又曰: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複發汗。以此表裡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裡未和。然後複下之。常氏云。可桂枝大柴胡湯。雍曰:大字誤。當是兩藥。先用柴胡桂枝湯和其表。複下之者,用大柴胡湯。

又曰: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小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飲水而嘔者,柴胡不中與也。食穀者噦。常氏曰:可柴胡桂枝湯、乾薑湯。飲水嘔者,五苓散。噦者,小半夏湯。

又曰: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五日複下之。此作協熱利也。常氏云。可理中湯。結胸者,大陷胸湯。協熱利。表不解者,桂枝人參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一作緩)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脅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沉緊者,必欲嘔。脈沉滑者,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常氏云。結胸。陷胸湯。咽痛。豬膚湯。兩脅拘急。小建中湯。頭痛未止。小柴胡湯。嘔者,小半夏湯。協熱利者,白頭翁湯。下血者,柏皮湯。雍曰:柏皮湯用梔子柏皮湯。

又曰:太陽少陽並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常氏云。可陷胸湯。雍曰:太少二陽。水木無負。因下傷胃。三陽俱病。輕者不成結胸,宜理中湯,或無效者,宜枳實理中丸。

又曰:脈浮而緊。而複下之。緊反入裡,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常氏曰:宜小陷胸湯。增損理中丸。雍曰:先枳實理中湯。不解。用半夏瀉心湯。

又曰:傷寒。吐下發汗後。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沖咽喉。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常氏云。可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湯。成痿者,振痿湯。(甘草湯未見方。疑用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又曰:陽明病。不能食。若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攻其熱必噦。常氏云。可溫中湯、小半夏湯。雍曰:宜理中湯。

又曰: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常氏云。可茵陳湯、五苓散。雍曰:此當煎茵陳湯一物調五苓散。作茵陳蒿湯也。

又曰: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硬。汗多極。發其汗亦硬。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常氏云。可生薑半夏二瀉心湯。

又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常氏云。可桂枝加芍藥湯、桂枝加大黃湯。雍曰:本太陽病。反下之。因腹滿痛。轉屬太陰者,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用桂枝加大黃湯。今証吐而食不下。自利。腹滿自痛,皆無實証。不可便用桂枝加大黃湯。有微寒者,當宜桂枝加附子湯。存芍藥而不去也。

又曰: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複極出汗者,其人外氣怫郁。複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云。可小溫中湯。雍曰:胃寒甚者,理中湯。噦者,小半夏湯、五苓散。

又曰:吐利。發汗後。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穀氣故也。常氏曰。可調胃承氣湯。雍曰:勿服藥。奪其食則愈。以脈平。不可再損也。

又曰: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複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複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常氏云。可小柴胡湯、桂枝龍骨牲蠣湯。雍曰:心下痞者,枳實理中丸。燒針胸煩。桂枝加龍骨牡蠣湯。外証未除者,桂枝加人參湯。

又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一作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屬桂枝麻黃各半湯。

又曰: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屬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又曰: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下之。脈浮者,為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雍曰:此証本當先汗。所謂若先發汗。治不為逆也。

又曰:下之後。複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証。脈沉遲。身無大熱者,屬乾薑附子湯。雍曰:此証本當先下。所謂若先下之。治不為逆也。

又曰: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屬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又曰:發汗。若下之後。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

又曰: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複顛倒。心中懊憹 。屬梔子豉湯。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若吐者,梔子生薑豉湯。

又曰: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屬梔子豉湯証。

又曰:太陽証。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當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証。以嘔。故知極吐下也。雍曰:龐氏云。屬調胃承氣湯。誤也。本論原無屬字。不可妄加。此一論當分作二証。所以本論繼之以承氣方者,謂前証當用之方。非後証所屬也。自若不爾之下。非柴胡湯証,為後証本論門治法,宜生薑橘皮湯、大半夏加橘皮湯。

又曰:太陽病。重發汗而複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一云日晡所發心胸大煩)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者,屬大陷胸湯。

又曰: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後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屬柴胡桂枝乾薑湯。

又曰: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硬。噫氣不除者,屬旋覆代赭石湯。

又曰:傷寒大下之後。複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又曰:傷寒。若吐下後。七八日不解。結熱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

又曰: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其人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一作循衣妄撮怵惕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屬大承氣湯。

又曰:三陽合病。腹重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面垢。譫語遺尿。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屬白虎湯。

又曰:陽明病。脈浮而緊。咽燥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反惡熱。身重。若發汗則躁。心憒憒而反譫語。若加溫針,必怵惕煩躁不得眠。若下之,則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下懊憹。舌上苔者,屬梔子豉湯。龐氏依論云。凡用梔子湯得效,即止後服。病患舊微溏者,不可與之。

又曰: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者,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又曰: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飢不能食。但頭汗出者,屬梔子豉湯。

又曰: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又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屬四逆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沖。不得與之。雍曰:不上沖者,依後三証。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桂枝加濃朴杏子湯、葛根黃芩黃連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促一作縱)屬桂枝去芍藥湯。若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本論二証脈經合為一)

又曰:太陽病。桂枝証。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一作縱)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屬葛根黃芩黃連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微喘。表未解也。屬桂枝加濃朴杏子湯。

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裡。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常氏云。疑其誤。當用麻黃湯及各半湯取大汗。雍曰:有汗當用桂枝。無汗當用麻黃也。詳見衄血門中。

又曰: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屬梔子豉湯。

又曰: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屬梔子濃朴湯。

又曰: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屬梔子乾薑湯。

又曰:傷寒。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証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其人鬱鬱微煩者,為未解。可與大柴胡湯下之愈。雍曰:與小柴胡湯。嘔止小安者,勿服大柴胡也。

又曰: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証。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又曰:傷寒十三日。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屬調胃承氣湯。

又曰: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盡重。不得轉側者,屬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又曰:火逆下之。因燒針。煩躁者,屬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又曰: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更惡寒。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一作頭痛即眩)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煩躁。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硬,則為結胸。屬大陷胸証。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常氏云。可茵陳蒿湯、調五苓散。

又曰: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証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証仍在者,複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若但滿而不痛。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屬半夏瀉心湯。

又曰: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屬五苓散。(脈經云。一方言忍之一日乃愈。)

又曰: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硬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複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硬也。屬甘草瀉心湯。

又曰: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瀉心湯已。複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服赤石脂禹余糧湯。複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龐氏云。可五苓散。

又曰:太陽病。外証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裡不解者,屬桂枝人參湯。

又曰: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屬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又曰:病患無表裡証。發熱七八日。脈雖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脈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飢。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屬抵當湯。

又曰: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便膿血。

又曰: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屬桂枝加大黃湯。

又曰: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冷。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吐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屬麻黃升麻湯。

又曰:傷寒本是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出。屬乾薑黃芩黃連人參湯。此証依脈經定。

千金翼曰:大下後,口燥者,裡虛故也。

龐氏曰:因發汗時。汗出如水漏下。還複汗少。喘促不止。脈促而按之濡者,合當汗而解。脈促而按之實者死。若脈浮。手足微厥。面垢唇青。昏憒而喘者,陰陽未和。氣阻升降,宜服順陰陽五味子湯。

又曰:發汗,或下後。痞滿,或成結胸。氣塞不通,宜檳榔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