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傷寒補亡論 卷九

宋 郭雍


汗後四十四條

仲景曰: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証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煩躁。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之。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湯。龐氏云。用麻黃湯。

又曰:未持脈時。叉手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常氏云。可小柴胡湯。雍曰:先宜小建中湯。

又曰: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治喘。可麻黃杏子石膏湯。雍曰:傷水者,五苓散。(釣崖曰宜小青龍湯)

又曰: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湯。雍曰:可類要四味橘皮湯。

又曰: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必大便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湯。雍曰:小便少者,津液還入胃,則不須服藥也。

又曰: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雍曰:黃 加茵陳湯。

又曰:病患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常氏云。可理中丸。烏梅丸。

又曰: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屬桂枝加附子湯。龐氏曰:小便難,為有津液可作汗。若小便數。不可誤認為桂枝証也。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謂刺風池風府)若形似瘧。一日再三發者,汗出必解。屬桂枝二麻黃一湯。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屬白虎加人參湯。

又曰: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以複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

又曰:若重發汗。複加燒針者,與四逆湯。雍曰:此証首尾都無四逆証。恐是字誤。今詳重發汗複加燒針。恐是火劫亡陽驚狂者,則當與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若止是火逆。因燒針煩躁,則當與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亦救逆也。故恐四逆本是救逆湯字。校正日誤書入四逆一方也。

又曰: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複煩。脈浮數。與桂枝湯。

又曰: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屬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

又曰: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又曰: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屬桂枝甘草湯。

又曰: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屬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又曰:發汗後。腹脹滿者,屬濃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

又曰:發汗後。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

又曰: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屬調胃承氣湯。脈經作小承氣湯。仍二証通為一。

又曰: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中和。自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屬五苓散。

又曰: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屬五苓散。

又曰:傷寒汗出而渴者,宜五苓散。不渴者,屬茯苓甘草湯。

又曰: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屬真武湯。

又曰: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硬。乾噫食臭。脅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屬生薑瀉心湯。

又曰: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嘔吐而下利者,屬大柴胡湯。

又曰: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後。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硬不可攻之。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又曰: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宜調胃承氣湯。

又曰: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屬四逆湯也。

又曰:發汗後。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又曰: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問曰:古所謂陰陽交者,何也?素問三十三篇曰。有病溫者,汗出輒複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複熱。複熱者,邪氣也。汗出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複熱者,為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汗而熱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問曰:素問言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何也?雍曰:此則陰陽交也。靈樞二十三篇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脈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又問曰:何以謂之交也。雍曰:陰極則交陽。陽極則交陰。交則爭而亂矣。故不可極也。有生者何如。曰。靜則生。交則死也。陰脈脈靜。陽脈人靜,皆生之証也。

問曰:何以謂之盛躁。雍曰:靈樞九篇所謂人迎一盛、二盛、三盛。脈口一盛、二盛、三盛者,此之謂盛也。一盛而躁、二盛而躁、三盛而躁。此之謂躁也。極者何也?人迎脈口四盛,皆為極矣。人迎四盛。名曰溢陽,為外格。脈口四盛。名曰溢陰,為內關。內關外格。死不治,即陰陽交也。人迎不為衰。陽交也。脈口不為衰。陰交也。脈口即氣口也。

問曰:有躁而不盛者何如。雍曰:靈樞二十三篇曰。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複熱。勿膚刺。喘甚者死是也。此雖不盛而喘,亦非其宜。故喘甚則死也。

問曰:有煩滿不為汗解者何也?雍曰:素問三十三篇曰。有熱病身熱汗出。煩滿不為汗解。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治之者表裡刺之。飲之湯劑。

雍曰:仲景言傷寒感異氣。變為壞病。如風溫溫毒之類,則此風厥,亦其類也,宜刺太溪昆侖。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問曰:汗後脈洪者,何也?雍曰:洪大者,非不為汗衰。衰而未得盡去。非若躁盛。全不為汗衰也。故仲景以為可治之疾。然洪大亦有輕重。如一盛二盛之說。若洪大而無他証者,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是也。洪大而大煩渴不解者,白虎加人參湯除其裡熱也。其餘逐証不同者,皆依仲景之法治之。

問曰:汗後飲水多者必喘。而治熱病飲之寒水。何也?雍曰:素問三十二篇曰。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此謂治五臟熱病。各刺手足諸經。証治與傷寒有異。詳刺熱終篇可見。故傷寒不可多飲水。

問曰:素問言熱病已愈。時有所遺。何也?雍曰:此謂勞複。非汗後証。勞複本証詳之。

問曰:汗後之証,或治或不治。何也?雍曰:汗後之証多矣。動於脈者重。見於証者輕。如汗後脈盛躁,是邪之曾不退也。脈洪大者刺之。如汗後尚發熱。心下痞。喘滿吐利。小便或利或不利之類,皆正病已衰。餘毒未退。依仲景隨証治之,則愈。

千金翼曰。發汗後身熱。又重發其汗。胃中虛冷,必反吐也。雍曰:宜小建中湯、四味橘皮湯。

又曰:發汗後。重發其汗。亡陽譫語。其脈反和者,不死。服桂枝湯。汗出。大煩渴不解。若脈洪大者,與白虎湯。

不可吐五條

仲景曰: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過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腹中飢。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飲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湯、溫中湯。

又曰:太陽病吐之者,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者,此為吐之內煩也。常氏云。可金匱竹皮湯、竹葉石膏湯。雍曰:大橘皮湯、四味橘皮湯皆可服。

又曰: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湯、溫中湯。

又曰: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龐氏曰:諸四逆脈微弱細,或弦遲。雖中滿悶。不可吐,宜橘皮湯、枳實散。

又曰:虛家當吐而不敢吐者,宜以枳實散壓氣毒痰水。過日毒氣入胃,乃可微下之。

龐氏曰:不可吐而強之吐。氣築心則死矣。

可吐十條

仲景曰:大法春宜吐。

又曰:凡用吐湯。中病則止。不必盡劑也。

又曰:病如桂枝証。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當吐之。(一云。此以內有久痰。當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病胸上諸實。(一云作寒)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一作濁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複不能吐者,宜吐之。常氏云,宜瓜蒂散。

又曰: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結。(一作緊)以客氣(一作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龐氏曰:胸膈痞悶。痰壅塞礙。脈得浮滑。並宜瓜蒂散吐之。產後六七日內。下瀉。諸藥不效。得此脈者,吐之。瀉立止。千金傷寒論曰。得病無熱。但狂言煩躁不安。精采言語不與人相主當者,勿以火迫之。但以豬苓散一方寸匕服之。當逼與新水一升。若二升。強飲之。令以物刺喉中吐之。病隨吐愈。若不能吐者,勿強與之水。水停則結心下也。當更以餘藥吐之。若此病輩。不將豬苓散吐解之者,其死殆速。有水飲膈實者,皆難治。此三死一生也。雍曰:心下停水。難治之疾。須早吐也。

病源曰:寒多熱少。可吐者,此謂痰多也。治瘧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