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要略 第二章‧養育方法

 


第一節‧哺乳時期

一、襁褓之護持

嬰孩初生,其淨重約為五斤至七斤之間,父母身材長大者,產兒恆較大而重,父母身材短小者,產兒恆較小而輕,女孩則較男孩稍輕,然纖弱女子,產兒雖小,初不因之而妨及康健,若護持有方,將來長成之後,體格或亦能變為偉大也。惟初生骨胳皮膚,無不柔嫩,護持之方,殊非容易,有其常識,更須有誠摯愛兒之心,方能體貼入微,嬰孩獲其實益也。今將襁褓時期之應須注意者,擇要述之如後。嬰孩初生,皮膚上充盈血液,故呈高度之紅色,謂之胎膚。胎膚上且護以頗長之毳毛,此種紅色,生後一星期內,漸次減退,其胎膚亦漸次脫落,在此時期,皮膚之柔嫩異常,最易擦破,最好宜常易內衣,勤加拂拭,洗面可先用乳汁塗抹,再用毛巾蘸溫開水揩乾,則皮膚光潔,腠理致密,浴身洗口洗眼,均宜規定時期為之,總以清潔而無礙于兒體為合度。嬰孩初生,其頭圍與胸圍約相等,均為一尺,或頭圍竟稍大,但胸圍之發育應較速,半年之後,胸圍應大於頭圍,否則即非健康之兒矣。嬰孩初生,哺乳宜遲至十二小時或二十四小時之後,生後三四日,吸取乳量亦不能過多,此時胎糞之排泄不少,兒身體重,往往較出生時為輕,俗語謂之收身,非屬病征,亦有偶爾現發熱之象,亦非病征,以兒體中乾燥缺水也,此種現象,不久即恢複常態。若久而體重不增,發熱不退者,則為病征,宜亟設法醫治矣。

嬰孩初生,睡眠之時甚多(每日夜約為十四小時至十六小時),不必屢屢警之使醒,若覺飢餓,自能醒而索乳,其有終日沉睡不醒者,則防有游丹及臍風發熱等証,宜注意審察,以防患于未然。

嬰孩之腸,其比例較成人為長,因其吸收滋養之力弱,故不得不長也。嬰孩之胃,不若成人之在水準位置,殆垂直接於食管,故乳後搖動其體,極易吐乳。

嬰孩衣服,不可過暖,過暖則令筋骨柔弱,宜時見風日,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往往成童之兒,體質軟弱,動輒感冒,實由襁褓時所造成者,不在少數也。

嬰孩不可聞啼即抱,一抱便乳,因此最足以養成其好啼之惡習,而於乳食方面,亦有漫無限製之弊也。最良之育嬰法,除吃乳外,勿必保抱,宜安置有輪床筐內,略為搖動,使之肢體舒適,氣血宣暢,即在夜間,亦不同睡一床。

嬰孩與乳母同睡,須防其口對兒之囟門,時時吹氣,久則兒能致病,乳頭亦不可任令長含口中,在嬰孩有悶斃之險,在乳母亦有乳吹之患。

嬰孩屎尿布片宜勤換,勿令屎尿久留身上,換時切忌當風,如用水揩拭,須用溫水,其布片日晒須要攤涼,火烘須要退熱,如此庶可免除風寒暑濕燥火等症。

嬰孩初生,三四個月內,只宜橫抱,至百日之後,方可漸漸豎抱。豎抱之時,宜注意頭項,勿使傾斜倒側。

半歲之內,不可令多坐,恐致脊骨受傷,不可令久立,恐致腿骨彎曲。又當睡臥之時,不可令其常側一面,致使頭骨歪斜,損其儀容。

嬰孩初生,聽覺極鈍,幾等於無聞,然二三日後,發達極速,數星期後,已銳敏異常,故小兒之近旁,不可發高聲,恐傷其聽覺,雷鳴放炮時,宜掩耳以保護之。

嬰孩初生,未剃胎頭前,不可戴帽,晴和之天氣,宜抱兒出外,數見風日,如是可使兒氣血強盛,腠理堅固,堪耐風寒,不易得病,庶自幼至長,少見鼻塞拖涕之狀。

嬰孩衣服宜寬大,使其易於發育,嬰孩又可習薄衣之法,當從秋習之,不可以春夏卒減其衣,令兒中風寒。

嬰孩當消息,無令多汗出,汗出多則致虛損,易受風寒,晝夜寤寐,皆當戒之。

嬰孩當時驗其溺色,如小便少停,變成米泔水狀者,此必腸胃不清,有發熱之象。

嬰孩當時驗其糞色,色深黃蒼老而細膩者,為無病之糞色,少帶溏薄者,因乳食使然,亦非病象,倘所食為牛乳、代乳粉之類,則糞便必較用人乳者為乾。若嫩黃不蒼,渣滓不能全細,則胃中火力,有不到之處,若淡黃則火力不到,食僅半化,若色青色白,則病象成矣,故於糞色不正之際,先宜早為之防。

嬰孩每星期宜磅因稱一次,驗其體重有無增加,若不增而反減者,防有疾病之暗伏,切宜注意,不可忽視。

二、哺乳之方法

嬰孩哺乳,乳汁宜慎為選擇,時間宜妥為規定,哺法宜精密可靠,則嬰孩健康茁長,疾病常無由以生。奈世人對於嬰孩哺乳,恆以為有乳可食,其他更無問題,以致腸胃之病,層見疊出,疳積等症,亦積漸而成,可不戒懼。茲將哺乳之方法,擇要述之如後。

嬰孩之自乳者,為母宜戒憂怒、酒醉、淫欲等事,如有之,切勿驟然與乳。母睡勿與乳,恐食乳過多而傷脾胃。與乳之時,宜略為擠去宿乳,然後與吮,則少有停滯之患。

選擇乳母,年齡宜在三十五歲以下,性情溫和,體格健全者,過肥過瘦,皆有不宜,至有曾患梅毒及神經性病、肺病、黃膽、喘息、腳氣、近視、重聽等,更有大患,不可姑息僱用。凡乳母之乳房充實高起,乳汁白而甘濃,其子女無病健全者,方可僱用之。

乳母之食料,宜清淡而富有滋養料者為合,牛乳、雞蛋、豬蹄、青菜之類,于乳母最為相宜。

乳母生子一年左右者,再哺嬰孩則不適于用,蓋哺嬰孩至十個月之久,則乳汁將歷二年,已清淡而無滋補之力矣。故僱用乳母,須考查其兒生日期,初生至三月以內者,最為適用,以哺至十個月或一周歲為止。

有孕之乳母,不可哺兒。驟患風寒感冒者,哺乳亦宜暫行停止,代以乳粉或乳糕。

人乳不足,須添用牛乳者,人乳、牛乳宜分隔時間與之,不可一時並用,恐成停積之患。每日擇二三次,于乳畢之後,與嬰孩以鮮橘汁一羹匙,能輔助消化,增加營養,最為有益,如吃牛乳、乳粉者,更不可或缺,俾潤澤腸胃,使大便有序。

嬰孩哺乳之時間,在我國普通社會,往往漫無標準,最為有害,按照嬰孩消化力,哺乳時間,宜隔二小時至三小時一次,稍長則宜隔四小時一次,晚間之次數,愈少愈妙,至於每次哺乳之時間,約以十五分鐘為率,乳質少者,略為超過之,乳質多者,略為減少之。

嬰孩初乳,乳母宜將乳頭洗淨,每次哺乳之後,均宜保持其清潔,或用棉花洗過而以清潔之布片覆之。

嬰孩六個月之內,只宜吃乳,不宜兼吃糕餅、粥飯,七個月後,可略吃粥飯,亦不可與肉類葷腥,蓋兒生六個月內,尚無消化米粉質之能力,十個月內,尚無消化肉類等之能力也。

哺乳無一定之時間,常能養成不規則之睡眠,故夜啼之類,恆由夜間多抱多乳而引起,蓋夜間少睡,必白日多睡,白日愈多睡,夜間愈少睡而夜啼養成矣,如遇有此等情形,不可稍存姑息,宜亟設法矯正之。

飲乳量過多之小兒,大都在哺乳中或哺乳後,吐出乳汁,睡眠不安,啼哭多屁,排尿頻數,大便多而次數亦為之增加。

飲乳量過少之小兒,因身體疲倦,易於飲乳未了時,即時睡去,但經短時間後,忽以響大之飢餓號叫而複醒,兒體外觀萎枯弛緩,腹部凹陷,尿量減少,大便次數少而量微,為暗褐或帶青色之黏液狀糞便。

飲乳量過多之小兒,雖呈消化過度之狀,但小兒貪食天成,索乳依然,宜漸為減低其量,使于不知不覺間校正之,不得已時,或每日一二次僅予以開水代乳。飲乳量過少之小兒,雖呈飢餓憔悴之狀,但此時胃力不振,不可驟予過飽,反致停積,宜漸為增加其量,俾得調整其胃氣。

嬰孩有病,暫時不宜斷乳,當夏令時,亦不宜斷乳,蓋此際消化之力薄弱,予以他種食物,頗有不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