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五 風論篇第四十二

馬云:內論五臟六腑之風。故名。後世論風。當祖此篇。奈以中風及癘風偏枯。各立為一門。致使後人視中風為重。傷風為輕。不知此篇曰中曰傷。無以異也。汪昂云。按風論痺論痿論。分為三篇。病源不同。治法亦異。今世多混同論治。故丹溪著論辨之。

或為寒中 吳此下。補或為瘍。或為不仁二句。非也。(詳具於下文。)

癘風 熊音。癘。音例。吳云:利賴二音。張云:癩同。

或為偏枯 滑云:偏枯。當作偏風。下文以春甲乙云。則為偏風。是也。

或為風也 千金。作或為賊風。滑云:或當作均。高云:或為風病之無常。簡按下文有腦風目風漏風內風首風腸風泄風。恐為風之間。有脫字。

樓云。 。陀骨切。忽忘也。(見集韻)栗。懼也。 。熊音。他對切。考字書。並無振寒之義。甲乙作解 。于文理為要。

名曰寒熱 簡按脈要精微論云。風成為寒熱。並謂虛勞寒熱。即後世所謂風勞也。

寒中 張云:蓋風雖陽邪。氣則寒肅。是風之與寒。名為同類。但有陰陽之辨耳。歲露篇曰。四時八風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開。所以病變若此。

風氣與太陽俱入云云 高云:風之傷人。或為癘風者。乃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太陽之脈俞。脈。

經脈也。俞。 穴也。太陽之氣主通體。今行諸脈俞。而散于通體分肉之間。

分肉。分腠之肌肉也。散于分肉。更與周身之衛氣相干。風氣行於脈俞。散于分肉。干于衛氣。則正氣不能通貫。其道不利。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然 脹。而有瘍。瘍。癘瘍也。此肌肉有瘍。因脈外之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肌肉癘瘍。而亦有不仁也。簡按此以下。至有不仁也。諸家並為論瘍及不仁。故吳於篇首。補為瘍為不仁二句。而高獨接下文。為癘証之瘍及不仁。文理相貫。頗覺勝於前注。今從之。

與衛氣相干 甲乙。作悍邪時與衛氣相干。

肌肉憤 而有瘍 熊音。憤。音忿。發也。 。充人反。瘍。以章反。瘡也。吳云:憤 。腫起也。

瘍。癰毒也。簡按王注生氣通天論痤字云。謂色赤 憤。亦腫起之義。巢源諸癩候云。 肉如桃核小棗。蓋謂此類也。

有榮氣熱 趙府本。熊本。氣。作衛。滑云:有字衍。 。腐同。此段。當作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癘者。榮衛熱 。其氣不清。故使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潰。簡按此未知果是否。錄以存一說。長刺節論云。病大風。骨節重。須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發眉生而止針。又四時氣篇云。癘氣者。素刺其腫上。已刺以銳針針其處。按出其惡氣。腫盡乃止。常食方食。無食他食。並與此節相同。曰大風。曰癘氣。即癘之謂耳。

或名曰寒熱 滑本。刪此五字。簡按此衍文。諸注屬強解。

以春甲乙云云 以下五十七字。吳移下文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之上。近是。

傷於邪者為脾風 甲乙。邪。作風。

中于邪者為肺風 甲乙。中。作傷。邪。作風。下同。

亦為臟腑之風 簡按馬吳張仍王注。以風中五臟六腑之俞。亦為臟腑之風二句。為偏風之所由。志高則接上文四時五臟之風為一節。以亦字考之。志高為是。高云:各以五行之時日受邪。而五臟之氣應之。則為五臟之風。若風中五臟六腑之俞穴。傷其經脈。亦為臟腑之風。既曰傷於風。複曰傷於邪。以明風者邪氣也。

既曰傷於邪。複曰中于邪。以明傷者中之謂也。此申明或內至五臟六腑。而為臟腑之風者如此。

各入其門戶 志。圈各上為別段。注云:此論風邪偏客於形身。而為偏風也。門戶者。血氣之門戶也。簡按刺節真邪論云。虛邪偏客於身半。其入深。內居榮衛。榮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由之推之。門戶。即榮衰弱之處。志。以為血氣之門戶。近是。

偏風 神巧萬全方云。經有偏風候。又有半身不遂候。又有風偏枯候。此三者。大要同。而古人別為之篇目。蓋指風則謂之偏風。指疾則謂之半身不遂。其肌肉偏小者。呼為偏枯。

腦風 吳云:腦痛也。簡按醫說云。腦風。頭旋偏痛。聖濟總錄云。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也。

風邪客搏其經。稽而不行。則腦髓內弱。故項背怯寒。而腦戶多冷也。方具于十五卷。

風入 頭 甲乙注。一本作頭系。高本。 。作系。云。風入目系。而至於頭。則入目之門戶。而為目風。簡按改 作系。若不作頭系。則頭字無著落。今據甲乙注改頭系。頭系。乃頭中之目系。

目風 吳云:目痛也。張云:或痛或癢。或眼寒。而畏風羞澀也。

漏風 張云:酒性溫散。善開玄府。酒後中風。則汗漏不止。故曰漏風。病能論。謂之酒風。

內風 吳云:今人遺精咳血。寢汗骨蒸。內風之所致也。簡按評熱病論云。勞風。法在肺下。與內風迥別。王注恐誤。張氏醫通云。入房汗出中風。嗽而面赤。內經謂之內風。脈浮緊。小青龍。脈沉緊。真武湯。

新沐 吳云:沐。濯首也。張云:一曰沐浴。簡按和劑局方。有洗頭風。証治要訣。于窗罅間梳洗。卒然如中。呼為檐風。此亦首風之屬也。

腸風 馬云:風久入於其中。則為腸風。其食有時不化而出也。簡按吳張並為腸風下血之証。非也。

泄風 高云:久風外在腠理。則為隱疹之泄風。簡按此金匱要略所論。與本篇泄風不同。當考下文。

(金匱云。風氣相搏。風強則為隱疹。身體為癢。癢為泄風。久為痂癩。)張云:自上文風氣循風府而上。至此。共七種。所以明或為風也。故有其病各異。其名不同之義。

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 然。千金。作焉。滑本。刪致以下五字。

其病能 張云:凡致病之害。皆謂之能。志云:病能者。謂臟氣受邪。能為形身作病也。馬云:能。耐同。簡按義具於病能篇。

馬。吳。 。音駢。廣雅云。 。白也。王注原於玉篇。

晝日則差 馬云:差。瘥同。吳云:晝日起。則肺葉垂而順。故病瘥。暮而臥。則肺葉壅而脹。故病甚。志云:晝則陽氣盛。而勝邪。暮則氣衰。故病甚也。簡按王注為是。

診在眉上其色白 馬云:靈樞五色篇。以為闕中者肺也。高云:其診視之部。在眉上闕庭之間。其色然白者。是也。志云:始言 然白。而複曰診在眉上。其色白。有似乎重見矣。所謂 然白者。謂肺氣受風,而臟氣之見於外也。所謂診在眉上。其色白者。謂五臟之病色。見於面也。簡按當從高注。下文四臟義並同。

焦絕 馬云:心受邪。正在中。故上中下三焦之氣。升降頗難。而似有阻絕也。張云:唇舌焦燥。津液乾絕也。簡按未詳。張據王義。姑從之。

善怒嚇赤色 甲乙。無嚇字。作色赤。樓云。嚇字。衍。高云:木火相生。故善以怒而嚇人。簡按莊子秋水云。鴟得腐鼠。 雛過之。仰而視之曰嚇。司馬云:怒其聲。恐其奪己也。又五臟之風。言情志者。唯心肝二臟耳。而於肝則雲善悲。又云善怒。並為可疑。今且仍王注。

診在口 高本。口。作舌。注云:舌。舊本訛口。今改。

時憎女子 吳云:肝脈環陰器。肝氣治。則悅色而欲女子。肝色衰。則惡色而憎女子。

張云:浮慘貌。簡按 同。義具于評熱病論。

脊痛 甲乙。脊上。有腰字。

其色 志云:恐後人認為一色。故曰蒼。曰 。曰 然。曰微黃。大意與五臟生成篇之論色同。 。煙煤黑色也。

肌上 高本。肌。作●。注云:●。舊本訛肌。今改。肌。兩頰肉也。肌上。顴也。顴。腎所主也。

簡按說文。肌。頰肉也。五閱五使篇云。腎病者。顴與顏黑。高注確有所據。然 幾通用。故 作飢。 作機,則肌不必改●。

胃風 簡按此腹中論所謂鼓脹之屬。與和劑局方胃風湯之胃風。醫說不伏水土之胃風不同。聖濟總錄有治方。具于十七卷。

失衣則 脹 吳云:風寒助邪。脈益凝澀。故今 脹。張云:失衣則陽明受寒於外。故為 脹。簡按王注中熱。恐誤。

食寒則泄 千金。泄上。有洞字。似是。

診形瘦而腹大 高云:猶言診其形色則瘦。診其腹上則大。以明五臟診色。六腑診形之義。

先風一日 志云:風者。天之陽氣。人之陽氣。以應天之風氣。諸陽之氣。上出於頭。故先一日則病甚。男兆璜曰。風將發而所舍之風亦發。故先一日病甚。人氣之通於天也。張云:陽性先而速也。先至必先衰。

是以至其風日。則病少愈。聖濟總錄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風行陽化。頭者。諸陽之會。與之相應也。方具于十五卷。

漏風 聖濟總錄云。食酒中風。則為漏風。漏風之狀云云。又曰: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病名酒風。(出病能論。)夫酒所以養陽。酒入於胃。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其氣 悍。與陽氣俱泄。使人腠理虛而中風。令人多汗。惡風不可單衣。其喘息而少氣者。熱重於肺。客於皮毛也。口乾善渴者。汗出多,而亡津液故也。解墮而不能勞事者。精氣耗竭。不能營其四肢故也。謂之漏風者。汗出不止。若器之漏。久而不治。轉為消渴。方具于十三卷。

常不可單衣 汪昂云。汗多腠疏。故常畏寒。馬注。作畏熱雖單衣亦欲卻之。昂按既云畏熱。下何以又言惡風乎。高云:多汗表虛。欲著複衣。故常不可單衣也。

甚則身汗 高本。身。作自。注云:自汗。舊本訛身汗。今改。食則汗出者。言身若無汗。食入則汗出也。甚則自汗者。言身或多汗。甚則自汗也。甚。猶多也。簡按不必改自汗。義自通。

泄風之狀 簡按上文。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飧泄。外在腠理。則為泄風。本節則云。多汗。汗出泄衣上。蓋此其汗泄。甚於漏風。新校正。據千金改內風。難必矣。

上漬其風 吳云:上漬。半身之上。汗多如浸漬也。志。四字為一句。注云:泄衣上則身濕。既濕且冷。一如水漬。而有風。故曰上漬其風也。簡按四字未詳。或恐是衍文。○吳云:此不及腦風目風內風腸風飧泄者。古亡之也。言胃風。而上文未嘗及者。亦上文亡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