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三 太陰陽明論篇第二十九

更逆更從 張云:病者為逆。不病者為從。簡按當從楊義。

陽道實陰道虛 張云:陽剛陰柔也。又外邪多有餘。故陽道實。內傷多不足。故陰道虛。一曰。陰道實則陽道虛矣。所謂更虛更實者。亦通。志云:陽剛陰柔。故陽道常實。陰道常虛。系辭曰。陰陽之義配日月。白虎通曰。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月之為言。闕也。有滿有闕也。所以有闕。何。歸功於日也。簡按吳此下。補陰道實陽道虛一句。張引一曰。蓋指吳注。然考上文云。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則陽剛陰柔之解。于文意較順。

陽受之則入六腑 徐云。此言賊風虛邪。陽受之入六腑。飲食起居。陰受之入五臟。與陰陽應象論。

天之邪氣。害人五臟。水穀寒熱。害人六腑。兩說相反。其理安在。此謂虛邪外傷有餘。飲食內傷不足。二者之傷。互有所受。不可執一而言傷也。

不時臥 張云:不能以時臥也。

故喉主天氣 志云:此節用八故字。為陰陽異位故也。

上行極而下 志云:此言邪隨氣轉也。人之陰陽出入。隨時升降。是以陽病在上者。久而隨氣下行。陰病在下者。久而隨氣上逆。

上先受之 簡按百病始生篇云。清濕襲虛。則病起於下。風雨襲虛。則病起於上。辨脈篇云。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正其義也。張云:上非無濕。下非無風。但受有先後耳。曰先受之。則後者可知矣。

不得至經 馬云:胃氣不能自至於四肢之各經。必因於脾氣之所運。簡按至經。從太素作徑至。為勝。

長四臟 馬云:長。掌同。主也。

著胃 高云:著。昭著也。胃土水穀之精。昭著於外。簡按馬云:著。著同。此從王注也。高屬強解。

上下至頭足 張云:脾為臟腑之本。故上至頭。下至足。無所不及。又豈獨主一時而已哉。

足太陰者三陰也 高云: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故足太陰者。三陰也。

為之行氣於三陰 吳云:為之。為胃也。三陰。太少厥也。脾為胃行氣於三陰。運陽明之氣。入於諸陰也。

為之行氣於三陽 吳云:為之。為脾也。行氣於三陽。運太陰之氣。入於諸陽也。

陰道不利 吳云:血道不滑利也。高云:即脈道不利也。簡按上文云。脈道不利。高注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