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三 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

此天之常數 馬云:靈樞五音五味篇。謂少陰常多血少氣。厥陰常多氣少血。九針篇。謂太陰常多血少氣。與此不同。須知靈樞多誤。當以此節為正。觀末節出血氣之多少。正與此節照應。豈得為訛。吳云:諸經之血氣多少。乃天之常數然也。簡按氣血多少。徐氏要旨。以運氣釋之。志高亦有解。率似傅會。此宜存而不論焉。

伺之所欲 馬云:肝欲散。心欲軟之類。吳云:如風寒暑濕燥火。病患有惡之者。有欲之黃。伺察其所欲。則知其病在何經矣。簡按諸注與馬同。當以馬為勝。

欲知背俞 張云:此亦取五臟之俞。而量之有法也。背俞。即五臟之俞。以其在足太陽經。而出於背。

故總稱為背俞。其度量之法。先以草橫量兩乳之間。中半摺折之。又另以一草比前草。而去其半。取齊中折之數。乃豎立長草。橫置短草於下。兩頭相拄。象△三隅。乃舉此草。以量其背。令一隅居上。齊脊中之大椎。其在下兩隅。

當三椎之間。即肺俞穴也。

大椎 甲乙云。在第一椎陷者中。外台云。大椎。平肩斜齊高碩者。是也。仍不得侵項分取之。則非也。上接項骨。下肩齊。在椎骨節上。是。余穴盡在節下。

複下一度心之俞也 張云:複下一度。謂以上隅。齊三椎肺俞之中央。其下兩隅。即五椎之間。心之俞也。

複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 張云:複下一度。皆如前法。遞相降也。簡按馬云:第五椎間。宜為膈俞穴。今云然者誤。此說卻非。

是謂五臟之俞 吳云:此取五臟俞法。與甲乙經不合。蓋古人別為一家者也。張云:此法。與靈樞背篇。及甲乙經。銅人等書。皆不相合。其中未必無誤。或古時亦有此別一家法也。仍當以背 篇。及甲乙等書者為是。

病生於咽嗌 張云:形苦志苦。必多憂思。憂則傷肺。思則傷脾。脾肺氣傷。則虛而不行。氣必滯矣。脾肺之脈。上循咽嗌。故病生於咽嗌。如人之悲憂過度。則喉嚨哽咽。食飲難進。思慮過度。則上焦痞隔。咽中核塞。即其征也。簡按高云:咽納水穀。嗌司呼吸。是誤矣。咽嗌俱納水穀。太陰陽明論云。喉主天氣。嗌主地氣。可以証也。咽嗌。今本甲乙。作咽喝。注云:一作困竭。據形苦志苦。作困竭者極是。

百藥 馬云:此與靈樞九針論同。但彼曰甘藥者是。而此曰百藥者誤。高云:靈樞終始篇云。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此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即此義也。簡按邪氣臟腑病形篇云。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益知上文咽嗌。為困竭之誤。

形數驚恐 馬云:世有形體勞苦。數受驚恐。則志亦不樂。其經絡不通。而不仁之病生。高云:驚恐。因驚致恐。志之苦也。經絡不通。勞其經絡。形之苦也。形數驚恐。經絡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簡按形字可疑。王吳張志並不注及。據馬高注。形下添一苦字。義略通。

經絡不通 九針論。作筋脈不通。

不仁 馬云:謂 重而不知寒熱痛癢也。張云:頑痺軟弱也。簡按不仁。即神農本經死肌。後世所謂木是。 乃頑痺。後世所謂麻是。二証不同。然麻者必木。木者多麻。故王注以下。並以 痺釋之。(當與診要經終篇參看。)

醪藥 甲乙。藥。作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