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丹波元珍


卷一 四氣調神大論篇第二

高刪大論二字。云。君臣問答。互相發明。則曰論。無君臣之問答。則曰篇。餘皆仿此。吳云:此篇。言順於四時之氣。調攝精神。亦上醫治未病也。簡按司馬遷云。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紀綱。故四時之大順不可失。宋姜銳著養生月錄一卷。采本篇首一段文。附逐月服餌藥方。尊生者宜識之。

發陳 發散陳敷之義。張訓陳為故。然據下蕃秀容平等。則以氣象而言。王注為是。

萬物以榮 爾雅。木謂之華。草謂之榮。

廣步于庭 志云:廣。寬也。緩也。簡按倉公曰。車步廣志。以適骨肉血脈。巢源。作闊步于庭。

被發 莊子云。老聃新沐。方將被發而乾。史記。箕子披發陽狂。

春氣之應 吳云:天道發生。人事應。故曰應。

夏為寒變 志云:木傷而不能生火。故於夏月火令之時。反變而為寒病。簡按巢源。作夏變為寒。

華英 張云:言神氣也。

秋為 瘧 張云:心屬火。王於夏。夏失所養。故傷心。心傷則暑氣乘之。至秋而金氣收斂。暑邪內郁。於是陰欲入而陽拒之。故為寒。火欲出而陰束之。故為熱。金火相爭。故寒熱往來。而為 瘧。簡按 瘧。即瘧耳。詳見於瘧論。

冬至重病 簡按據前後文例。四字恐剩文。

容平 志云:容。盛也。萬物皆盛實。而平定也。簡按容。盛也。見說文。即盛受之義。非盛實之謂。王馬張並為容狀之容。乃與發陳蕃秀閉藏自異旨。聖濟經注云:容而不迫。平而不偏。是謂容平。此說似是。五常政大論。以金平氣為審平。說苑曰。秋者天之平。

與雞俱興 志云:雞鳴早而出塒晏。與雞俱興。與春夏之早起少遲。所以養秋收之氣也。

冬為飧泄 張云:肺傷則腎水失其所生。故當冬令。而為腎虛飧泄。簡按飧。本作餐。又作 。說文。餐。吞也。玉篇。飧。水和飯也。釋名。飧。散也。投水於中自解散也。列子說符注。 。水澆飯也。蓋水穀雜下。猶水和飯。故云飧泄也。

若伏若匪 宋本。匪。作匿。無今詳以下七字注。簡按匿得押韻。

春為痿厥 吳云:腎氣既傷。春木為水之子。無以受氣。故為痿厥。痿者。肝木主筋。筋失其養。而手足痿弱也。厥。無陽逆冷也。

清淨光明者也 淨。馬本張本作靜。李云:當作靜。簡按天氣清淨以下。至未央絕滅。王注為言天以例人。馬吳張並同。特志聰云。上節論順四時之氣。而調養其神。然四時順序。先由天氣之和。如天地不和。則四時之氣。亦不正矣。故以下複論天地之氣焉。今考經文。王注雖取義深奧。卻似混淆不明。當以志聰說為得焉。

雲霧不精 詩疏云。有雲則無露。無雲乃有露。爾雅云。天氣下地氣不應曰 。地氣發天不應曰霧。精。晴同。史天官書。天精而景星見。注。精。即晴。漢書京房傳。陰霧不精。高云:精。猶極也。未詳何義。

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 王吳志高並以表下為句。馬張李則以命下為句。吳云:陰陽二氣。貴乎交通。若交通之氣。不能表揚於外。則萬物之命。無所施受。無所施受。則名木先應而多死。張云:獨陽不生。獨陰不成。若上下不交。則陰陽乖。而生道息。不能表見於萬物之命。故生化不施。簡按吳說似是。故。固同。

張云:菀。郁同。馬云: 。稿同。簡按詩小弁。菀彼柳斯。釋文。菀音郁。志云:菀。茂木也。 。禾稈也。誤。

未央絕滅 張云:央。中半也。陰陽既失其和。則賊風豪雨。數為殘害。天地四時。不保其常。是皆與道相違。故凡稟化生氣數者。皆不得其半。而絕滅矣。簡按詩小雅。夜未央。注。夜未半也。王訓央為久。

未見所出。

身無奇病 吳云:謂無寒變 瘧飧泄痿厥之類也。馬云:本經。有奇病論。大奇病論。○簡按自天氣者清淨。至生氣不竭。一百二十四字。與四氣調神之義不相干。且文意不順承。疑佗篇錯簡也。

心氣內洞 馬云:內洞者。空而無氣也。靈五味論。有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正與內洞之義相似。簡按外台引刪繁論。載本篇文。作內消。

肺氣焦滿 張云:肺熱葉焦。為脹滿也。簡按蓋謂肺脹喘滿等証。王云。焦。謂上焦。誤也。

獨沉 甲乙。作濁沉。新校正云。太素。作沉濁。簡按據上文焦滿。甲乙為是。吳云:腎氣獨沉。令人膝 重。是也。滑云:沉痼而病也。

太陰不收少陰不藏 簡按以太陽少陽例推之。此以時令而言之。乃太陰少陰。疑是互誤。靈陰陽系日月云。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春秋繁露云。

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

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高云:夫四時之太少陰陽者。乃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使少陽之氣生。太陽之氣長。秋冬養陰。使太陰之氣收。少陰之氣藏。養陽養陰。以從其根。簡按高氏此解。貫通前章。尤為切當。王注諸家。及朱彥修說。並似失章旨焉。千金脾勞門云。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順其根本矣。肝心為陽。脾肺腎為陰。逆其根則伐其本云云。與高意符焉。神仙傳。魏武帝問養生大略。封君達對曰。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順其根。以契造化之妙。全本此篇。

浮沉生長之門 馬云:言生長則概收藏。滑云:浮沉。猶出入也。

苛疾 禮記。疾痛苛癢。鄭注。苛。疥也。管子。常之巫審於死生。能去苛病。注。煩苛之病。楊慎云。苛。小草也。(出說文)今但知為苛刻之苛。蓋苛疾。煩苛之小疾。王云。苛者。重也。張云:苛。虐也。皆為苛罰苛政之苛。吳云: 同。尤非也。

愚者佩之 李冶古今 云。王注。聖人心合於道。故勤而行之。愚者性守于迷。故佩服而已。冰說非也。佩。背也。古字通用。果能佩服於道。是亦聖人之徒也。安得謂之愚哉。滑云:佩。當作悖。吳云:佩。與悖同。古通用。簡按古今 之說是。

不治已病治未病 靈逆順篇。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七十七難。金匱要略首篇。甲乙經五臟變篇。皆可參考。

鑄兵 宋本。兵。作錐。志高亦同。並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