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清 張志聰


卷六 刺要論篇第五十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刺要者。刺之要法也。理者。皮膚肌肉之紋理。道者。血氣循行之道路也。蓋脈肉筋骨之間。各有淺深之理路。隨病之浮沉而取之。無使其過與不及也。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刺過其道。則內動五臟。不及其理。則妄傷其外而生壅。壅則血氣不行。而邪氣從之矣。
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不得其淺深之法。反為大害矣。皮傷則內動肺。肉傷則內動脾。後生溫瘧腹脹。心痛之大病矣。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此論形層之有次第。而針刺之有淺深也。夫皮肉筋骨。內合五臟。腎主之骨。而有髓之深。肺主之皮。而有毛之淺。是針刺之道。由極淺而至於深也。腠理者。皮膚肌肉之紋理。從大小分肉。而至於肌理皮毛之間。皆三焦通會元真之處。毫毛腠理者。鬼門元府也。謂氣之理路。內通於臟腑。外出於毫毛。雖極淺而可以致氣者也。盧良侯曰:刺毫毛腠理無傷皮者。即診要篇之所謂以布 著之。乃從單布上刺是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 然寒栗。( 音素。刺毫毛腠理。刺之極淺者也。肺主秋收之令。秋時陽氣下降。陰氣外出。妄動其肺。則收令化薄。陰陽之氣。反相得於外。而為溫瘧矣。逆流而上曰 。 然者。氣上逆而寒栗也。動謂動其臟氣也。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肉為脾之合。脾土寄王於四季月。各一十八日。共為七十二日。妄動其脾。則脾傷而不能運轉水穀。是以所主之日。病脹煩而不嗜食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脈在肉中。肉有分理。不知其道。則傷脈矣。脈乃心之合。心主夏令。故至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筋深於脈。刺過其道則傷筋。筋乃肝之合。肝主春令。故動肝則肝氣虛而春病熱。筋傷則弛縱矣。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筋生於骨。骨深於筋矣。骨為腎之合。而主冬令。動腎氣則所藏者少。故當病虛脹而腰痛。腰乃腎之府也。夫五臟主藏者也。經云。有故無殞。無故而動之。則虛其所藏之氣。故至其所主之時則病矣。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 酸。體解 然不去矣。(髓者骨之充。刺骨太過則傷髓。髓傷則銷鑠而 酸也。解 、懈惰也。靈樞經云。腦為髓之海。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 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盧良侯曰:骨穴多在節之交。節交會處有髓道。故刺太過。則傷髓矣。按針刺之要。首忌太過。故曰:各至其理。無過其道。而此篇先論其太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