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科補要

清 錢潢


凡例

  1. 凡治傷先須認明穴部,若穴不明,治則有誤。故繪總穴人圖及靈樞經骨度全圖,以便學人參考。
  2. 人身骨部長短有尺寸,古抄靈樞經骨度,繪出以便刺繆。用法,中指同身寸為準。
  3. 人之穴部總多,一穴有幾名之呼,難以辨別,故照洗冤錄人圖繪閱,有致命不致命處,易於分別。
  4. 凡人之脫骱斷骨,其骨骱包於肉裡,外視難明,恐有差誤,故照骨圖繪明,可辨其骱之形,其骨之狀。臨症時雖於肉裡,能洞悉其形狀,學人能再於枯髏上細細辨明更詳。
  5. 治傷製器具,以輔手法之成功。應用之器具亦繪圖形,使學人依樣立法。
  6. 周身名位骨圖甚多,恐難熟記,故錄其注釋會集一篇。學人誦而熟之,則了然心目矣。
  7. 治傷須明其脈理,與症合參,庶不誤耳。茲敘其略,若要精微,須詳脈訣。
  8. 三十六則參正骨心法之精義,合平日試驗之真傳分為條則,使學人熟讀,可括症治諸法之要。
  9. 凡三十六則內應用諸方,俱以經驗,奈其湯液藥名總眾,記憶良難,渾括為歌,易於成誦也。
  10. 所編歌括,其中平仄韻腳不計者,因限其湯名藥名,難以更易也。
  11. 末附諸方,抄集傷科各家之秘,雖未經試驗,不敢擅刪,以備明眼之采擇。
  12. 又附急救良方,以便一時之取用,並廣學人之心胸,可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