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証方論

卷之一


脈經序

學醫之道,須知五科七事。五科者,脈病証治及其所因;七事者,所因中複分為三,博約之說,於斯見矣。脈為醫門之先,雖流注一身,其理微妙,廣大配天地,變化合陰陽,六氣緯虛,五行麗地,無不揆度。是以聖人示教,有精微氣象之論;後賢述作,為《太素》《難經》之文。仲景類集於前,叔和詮次於後,非不昭著。六朝有高陽生者,剽竊作歌訣,劉元賓從而解之,遂使雪曲應稀,巴歌和眾,經文溺於覆瓮,正道翳於辭,良可嘆息。

今乃料簡要義,別白討論,分人迎氣口,以辨內外因;列表裡九道,以敘感傷病。六經不昧,五臟昭然,識病推因,如指諸掌,類明條備,文略義詳,倘能留神,則思過半矣。

學診例

凡欲診脈,先調自氣,壓取病患脈息,以候其遲數,過與不及,所謂以我醫彼,智與神會,則莫之敢違。

凡診脈,須先識脈息兩字。脈者,血也;息者,氣也。脈不自動,為氣使然,所謂長則氣治,短則氣病也。

凡診,須識人迎、氣口,以辨內外因,其不與人迎、氣口相應,為不內外因,所謂關前一分,人命之主。

凡診,須先識五臟六經本脈,然後方識病脈。歲主臟害,氣候逆傳,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此之謂也。

凡診,須認取二十四字名狀,與關前一分相符;推說証狀,與病者相應,使無差忒,庶可依源治療。

總論脈式

《經》云︰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乃可診有過之脈。或有作為,當停寧食頃,俟定乃診,師亦如之。

釋曰︰停寧俟定,即不拘於平旦。況倉卒病生,豈待平旦,學人知之。

《經》云︰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可以參決死生之分。

釋曰︰切脈動靜者,以脈之潮會,必歸於寸口。三部診之,左關前一分為人迎,以候六淫,為外所因;右關前一分為氣口,以候七情,為內所因;推其所自,用背經常,為不內外因。三因雖分,猶乃未備,是以前哲類分二十四字,所謂七表八裡九道。七表者,浮芤滑實弦緊洪;八裡者,微沉緩澀遲伏濡弱;九道者,細數動虛促結代革散。雖名狀不同,証候差別,皆以人迎、氣口一分而推之,與三部相應而說証。故《脈贊》曰︰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神門決斷,兩在關後。而漢論亦曰︰人迎緊盛傷於寒。以此推明,若人迎浮盛則傷風,虛弱沉細為暑濕,皆外所因;喜則散,怒則激,憂澀思結,悲緊恐沉驚動,皆內所因。看與何部相應,即知何經何臟受病,方乃不失病機也。其如診按表裡,名義情狀,姑如後說。但《經》所述,謂脈者血之腑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文藻雖雅,義理難尋,動靜之辭,有博有約。博則二十四字,不濫絲毫;約則浮沉遲數,總括綱紀。故知浮為風為虛,沉為濕為實,遲為寒為冷,數為熱為燥。風濕寒熱屬於外,虛實冷燥屬於內,內外既分,三因穎別,學人宜詳覽,不可憚煩也。

《經》中所謂視精明者,蓋五臟精明聚於目,精全則目明,神定則視審,審視不了,則精明敗矣;直視上視,眩瞑 瞑,皆可兼脈而論病狀也。所謂察五色者,乃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白璧之澤,不欲如堊;青欲如蒼玉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漆重澤,不欲如炭。五色精敗,壽不久矣。

所謂觀五臟有餘不足者,候之五聲。五聲者,臟之音,中之守也。中盛則氣勝,中衰則氣弱。故聲如從室中言者,是氣之澀也;言微終日乃複言者,是氣之奪也,譫妄不避善惡,神明之亂也;鄭聲言意不相續,陰陽失守也。故曰得守者生,失守者死。

所謂六腑強弱,以候形之盛衰。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腑,屈伸不能,筋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也,行則振掉,骨將憊矣。倉廩不藏者,腸胃不固也;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得強者生,失強者死。此等証狀,醫者要門,在脈難明,惟証易辨。是故聖智備論垂教,學人宜兼明之,不可忽也。

三部分位

三部從魚際至高骨得一寸,名曰寸口;從寸口至尺,名曰尺澤,故曰尺中;寸後尺前名曰關,陽出陰入,以關為界。又云︰陰得尺內一寸,陽得寸內九分,從寸口入六分為關分,從關分又入六分為尺分,故三部共得一寸九分。

六經所屬

心部在左手寸口,屬手少陰經,與小腸手太陽經合。

肝部在左手關上,屬足厥陰經,與膽足少陽經合。

腎部在左手尺中,屬足少陰經,與膀胱足太陽經合。

肺部在右手寸口,屬手太陰經,與大腸手陽明經合。

脾部在右手關上,屬足太陰經,與胃足陽明經合。

右腎在右手尺中,屬手厥陰(心包)經,與三焦手少陽經合。

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系目;其直者,複從心系卻上肺,出腋下,下循 內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廉,循臂內後廉,抵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

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其支別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兌,卻入耳中;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 。

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 內廉,循股陰,入毛中,環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內;其支複從肝別貫膈,上注肺。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兌,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手少陽之脈前,至肩上,卻交出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後;其支者,自兌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下交頰車,下頸,合缺盆,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裡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太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從跗上入大指,循歧骨內,出其端,還貫入爪甲,出三毛。

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趨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上內,出 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從肺出,絡心,注胸中。

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巔上;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行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貫臀,入 中,其支者,從膊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後廉,下合中,下貫 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端。

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腋下,下循 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外前廉,上肩,出 肩骨之前廉,上出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下入齒縫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

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循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複從胃別上膈,注心中。

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臍,入氣沖中;其支者,起胃下口,循腹裹下,至氣沖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入膝臏中;下循 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大指間,出其端。

手厥陰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下膈,歷絡三焦;其支者,循胸,出脅,下腋三寸,上抵腋下,下循 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內,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從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外,上肩,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交膻中,散絡心包,下膈,遍屬三焦;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挾耳後,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至;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卻出,至目銳 。

五臟所屬

左寸,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右寸,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左關,外以候肝,內以候膈中。 右關,外以候脾,內以候胃脘。

左尺,外以候腎,內以候腹中。 右尺,外以候心主,內以候腰。

釋曰︰六臟,六腑,十二經絡,候之無逾三部。要之,前布六經,乃候淫邪外入,自經絡而及於臟;後說六臟,乃候情意內鬱,自臟腑出而應於經。內外所因,穎然明白,學診之道,當自此始。外因雖自經絡而入,必及於臟,須識五臟部位;內因郁滿於中,必應於經,亦須徇經說証,不可偏局。故《經》云︰上竟上,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腰足中事也。不可不通。

五臟本脈體

人之脈者,乃血之隧道也,非氣使則不能行,故血為脈,氣為息,脈息之名,自是而分。

呼吸者,氣之橐 ;動應者,血之波瀾。

其經以身寸度之,計十六丈二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則六動。

一動一寸,故一息脈行六寸,十息六尺,百息六丈,二百息十二丈,七十息四丈二尺,計二百七十息,漏水下二刻,盡十六丈二尺,營周一身。百刻之中,得五十營。故曰,脈行陽二十五度,行陰二十五度也。

息者以呼吸定之,一日計一萬三千五百息,呼吸進退,既遲於脈,故八息三分三毫三厘,方行一寸,八十三息三分三毫行一尺,八百三十三息三分行一丈,八千三百三十三息行十丈,余六丈二尺,計五千一百六十七息,通計一萬三千五百息,方行盡十六丈二尺,經絡氣周於一身,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者是也。

脈屬陰,陰行速,猶太陰一月一周天;息屬陽,陽行遲,猶太陽一歲一周天,如是則應天常度。

故春肝脈弦細而長,夏心脈浮大而洪,長夏脾脈軟大而緩,秋肺脈浮澀而短,冬腎脈沉濡而滑。各以其時而候旺相休囚,脈息無不及太過之患,故曰平人。平人常氣稟於胃,必以胃氣為本,取其資成也。合本臟氣三分,微似弦洪緩澀沉,則為平脈。若真臟脈見,則不佳矣。廣如後說。

六經本脈體

六經所以分手足陰陽者,以足為本,手為標。如足厥陰風木肝,與足少陽相火膽為表裡,同在一處;足太陰濕土脾,與足陽明燥金胃;足少陰君火腎,與足太陽寒水膀胱,皆相附近。至於手三陰三陽,相去頗遠。蓋足陰陽本乎地,奠方有常;手陰陽法乎天,變化無定。足為常度,手為揆度,體常盡變,故為奇度,奇常揆度,其道一也。

足厥陰肝脈,在左關上,弦細而長;
足少陰腎脈,在左尺中,沉濡而滑;
足太陰脾脈,在右關上,沉軟而緩;
足少陽膽脈,在左關上,弦大而浮;
足陽明胃脈,在右關上,浮長而澀;
足太陽膀胱脈,在左尺中,洪滑而長;
手厥陰心主包絡,在右尺中,沉弦而數;
手少陰心脈,在左寸口,洪而微實;
手太陰肺脈,在右寸口,澀短而浮;
手少陽三焦脈,在右尺中,洪散而急;
手陽明大腸脈,在右寸口,浮短而滑;
手太陽小腸脈,在左寸口,洪大而緊。

此手足陰陽六經脈體。及其消息盈虛,則化理不住;運動密移,與天地參同。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之應者,乃氣候之至脈也。故要論云︰厥陰之至其脈弦(一云沉短而數),少陰之至其脈鉤(一云緊細而微),太陰之至其脈沉(一云緊大而長),少陽之至大而浮(一 云乍疏乍數乍短乍長),陽明之至短而澀(一云浮大而短),太陽之至大而長。本脈至脈,雖識體狀,又須推尋六氣交變,南政北政,司天在泉,少陰之脈,應與不應。如要論所詮,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金水木火四運者,皆曰北政。少陰在泉,故寸不應。甲己土運,德流四政,譬如巡狩而居南面北,謂之南政。少陰在天,故寸亦不應。

若北政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若南政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此乃常度。合不應而回應,是謂太過;應而不應,是謂不及,皆為外淫所因。所以欲知少陰應否者,以君火為萬物資始,不可不知。此且以一歲而論之,若細推尋,當以日論,精微之道,不可不知。若歲主臟害,自當揆度平治,不能反隅,則不複也。

五臟傳變病脈

右手關前一分為氣口者,以候臟氣鬱發,與胃氣兼並,過與不及,乘克傳變也。以內氣鬱發,食氣入胃,淫精於脈,自胃口出,故候於氣口。以五臟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臟氣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胃氣而至。邪氣勝,胃氣衰,故病甚;胃氣絕,真臟獨見,則死。

假如春肝脈,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氣,曰死;若其乘克,春雖有胃氣,而有澀脈見,則秋必病;澀甚,則今病。
夏心脈,洪多胃少,曰心病,但洪,無胃氣,曰死;如乘克見微沉,則冬病;沉甚,則今病。
秋肺脈,澀多胃少,曰肺病;但澀,無胃氣,曰死;秋見洪,為夏病;洪甚,為今病。
冬腎脈,沉多胃少,曰腎病;但沉,無胃氣,曰死;冬見濡,為長夏病,濡甚,為今病。

長夏脾脈,濡多胃少,曰脾病;但濡,無胃氣,曰死;長夏 見弦脈,為春病;弦甚,為今病。

又如春肝脈,合弦細而長,太過則實強,令人善怒,忽忽眩冒癲疾;不及則微虛,令人胸痛引背,兩脅滿。
夏心脈,合洪而微實,太過則來去皆盛,令人身熱膚痛,為浸淫;不及則來不盛去反盛,令人煩心,上咳唾,下氣泄。
秋肺脈,合浮而短澀,太過則中堅傍虛,令人逆氣背痛,慍慍然;不及則毛而微,令人呼吸少氣,上咯血,下喘聲。
冬腎脈,合沉而緊實,太過則如彈石,令人解,脊脈痛,少氣,不欲言;不及則其去如數,令人心懸如飢,眇中清,脊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長夏脾脈,當沉而濡長,太過則如水之流,令人四肢不舉;不及則如烏之喙,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太過不及,脈之大要,迫近而微,不可失機。

又人之五臟,配木火土金水,以養魂神意魄志,生怒喜思憂恐。
故因怒則魂門弛張,木氣奮激,肺金乘之,脈必弦澀;
因喜則神廷融泄,火氣赫羲。腎水乘之,脈必沉散;
因思則意舍不寧,土氣凝結,肝木乘之,脈必弦弱;
因憂則魄戶不閉,金氣澀聚,心火乘之,脈必洪短;
因恐則志室不遂,水氣旋卻,脾土乘之,脈必沉緩。

此蓋五情動不以正,侮所不勝,既不慕德,反謂能勝而乘之,侮反受邪,此之謂也。其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若其能所傳授,勝克流變,又當詳而論之。故《經》曰︰五臟受氣於其能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如肝受氣於心,傳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則知肝死於肺,候於秋,庚篤辛死,餘皆仿此。又如甲乙主寅卯,丙丁主巳午,庚辛主申酉,壬癸主亥子,戊己主辰戌丑未。一日一夜五分,則可以占死者之早暮,此病之次也;然卒發者不必治於傳,或其傳化不以次,不以次入者;憂恐怒喜思,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此五臟傳變之大要,學人幸留神焉。

六經中傷病脈

左手關前一分為人迎者,以候寒暑燥濕風熱中傷於人,其邪咸自脈絡而入,以迎納之,故曰人迎。前哲方論,謂太陽為諸陽主氣,凡感外邪,例自太陽始,此考尋經意,似若不然。風喜傷肝,寒喜傷腎,暑喜傷心包,濕喜傷脾,熱傷心,燥傷肺,以暑熱一氣,燥濕同源,故不別論。以類推之,風當自少陽入,濕當自陽明入,暑當自三焦入,寒卻自太陽入。故《經》曰︰陰為之主,陽與之正,別於陽者,知病從來,此之謂也。諸太陽傷寒,主左手尺中與人迎皆浮緊而盛。浮者,足太陽脈也;緊者,傷寒脈也;盛者,病進也。其証頭項強,腰脊痛,無汗惡寒,不惡風。陽明傷濕,右手關上與人迎皆澀細而長。澀者,足陽明脈也;細者,傷濕脈也;長者,病襲也。其証關節疼痛,重痺而弱,小便澀秘,大便飧泄。少陽傷風,左手關上與人迎皆弦浮而散。弦者,足少陽脈也;浮者,傷風脈也;散者,病至也。其証身熱惡風,自汗項強,筋滿。手少陽傷暑,右手尺中與人迎皆洪虛而數。洪者,手少陽脈也;虛者,傷暑也;數者,病增也。其証身熱惡寒,頭痛,狀如傷寒,煩渴。足太陰傷濕,右手關上與人迎皆濡細而沉。濡者,足太陰脈也;細者,濕脈也;沉者,病著也。其証身重腳弱,關節煩疼,冷痺脹滿。足少陰傷寒,左尺中與人迎皆沉緊而數。沉者,足少陰脈也;緊者,寒脈也;數者,病傳也。其証口燥舌乾而渴,背惡寒,反發熱倦怠。足厥陰傷風,左關上與人迎皆弦弱而急。弦者,厥陰脈也;弱者,風脈也;急者,病變也。其証自汗惡風而倦,小腹急痛。手厥陰心包傷暑,在右尺中與人迎皆沉弱而緩。沉者,心包脈也;弱者,傷暑也;緩者,病倦也。其証往來寒熱,狀如瘧,煩渴眩暈,背寒面垢,此乃分布六經,感傷外邪,除燥熱外,敘此四氣,以為宗兆。若其傳變,自當依六經別論所傷,隨經說証,對証施治。或燥熱傷心肺,亦當依經推明理例調治。如四氣兼並,六經交錯,亦當隨其脈証,審處別白,或先或後,或合或並,在絡在經,入表入裡,四時之動,脈與之應,氣候以時,自與脈期。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陰陽生,此之謂也。

五用乖違病脈

察脈必以人迎氣口分內外所因者,乃學診之要道也。所以《脈贊》云︰關前一分,人命之主。然既有三因,固不可盡,詳而考之,於理自備。且如疲極筋力,盡神度量,飲食飢飽,叫呼走氣,房室勞逸,及金瘡折,虎野狼毒蟲,鬼疰客忤,畏壓溺等,外非六淫,內非七情,內外不收,必屬不內不外。雖漢論曰︰人迎緊盛傷於寒,氣口緊盛傷於食。殊不知飲食入胃,能助發宿蘊,其所以應於氣口者,正由七情郁發,因食助見,本非宿食能應氣口。且如宿食脈,有浮大而微澀者,有數而滑實者。(在陰則澀,在陽則滑)宿食不化,脈則沉緊;宿食成瘕,脈則沉重。此等名証,皆曰傷胃,胃何關於氣口耶?其如疲極筋力,其脈弦數而實。筋痛則動,皆傷肝也;凝思則滑,神耗則散,皆傷心也;弦誦耗氣,脈濡而弱,叫呼走氣,脈散而急,皆傷肺也;房勞失精,兩尺浮散,男子遺精,女子半產,弦大而革,皆傷腎也。上件明文,氣口何與?況臟寒蛔厥,脈自微浮,及為緊滑;胃虛不食,其脈必緩,亦有微濡;五飲停伏,浮細而滑;久蓄沉積,沉細而軟;形虛自汗,脈皆微濡;揮霍變亂,脈自沉伏;僵仆墜下,脈則細滑;折傷損,瘀血在內,疝瘕 癖,五內作痛,脈皆弦緊;中寒結,脈則遲澀;五積六聚,食飲痰氣,伏留不散,隧道節滯,脈皆促結;三消熱中,尺中洪大;癲狂神亂,關上洪疾;氣實脈沉,血實脈滑,氣血相搏,脈亦沉實。婦人妊娠,脈則和滑;遁尸尸疰,脈沉而不至寸,或三部緊急;鬼祟附著,脈兩手乍大乍小,乍短乍長。陽邪來見,脈則浮洪;陰邪來見,脈則沉緊。鬼疰客忤,三部皆滑,洪大裊裊,沉沉澤澤,但與証不相符者,皆五尸鬼邪遁疰之所為也。如診得此等脈証,雖與人迎氣口相應,亦當分數,推尋三因,交結四句,料簡所謂單內單外,不內不外,亦內亦外,亦不內外。脈理微妙,藝能難精,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此之謂也。然形於朕兆,墮於數義,未有不學而能者,未有學而不成者,學人宜留心焉。又如忽見異像,驚惑眩亂,脈多失序;急虛卒中,五臟閉絕,脈不往來;譬如墮溺,脈不可察,與夫金瘡 折,頓走血氣,脈亦無準。學人當看外証,不必拘脈。

脈偶名狀

浮者,按之不足,舉之有餘。與人迎相應,則風寒在經;與氣口相應,則榮血虛損。
沉者,舉之不足,按之有餘。與人迎相應,則寒伏陰經;與氣口相應,則血凝腹臟。
遲者,應動極緩,按之盡牢。與人迎相應,則濕寒凝滯;與氣口相應,則虛冷沉積。
數者,去來促急,一息數至。與人迎相應,則風燥熱煩;與氣口相應,則陰虛陽盛。
虛者,遲大而軟,按之豁然。與人迎相應,則經絡傷暑;與氣口相應,則榮衛走本。
實者,按舉有力,不疾不遲。與人迎相應,則風寒貫經;與氣口相應,則氣血壅脈。
緩者,浮大而軟,去來微遲。與人迎相應,則風熱入臟;與氣口相應,則怒極傷筋。
緊者,動轉無常,如紉單線。與人迎相應,則經絡傷寒;與氣口相應,則臟腑作痛。
洪者,來之至大,去之且長。與人迎相應,則寒壅諸陽;與氣口相應,則氣攻百脈。
細者,指下尋之,來往如線。與人迎相應,則諸經中濕;與氣口相應,則五臟凝涎。
滑者,往來流利,有如貫珠。與人迎相應,則風痰潮溢;與氣口相應,則涎飲凝滯。
澀者,參伍不調,如雨沾沙。與人迎相應,則風濕寒痺;與氣口相應,則津汗血枯。
弦者,端緊徑急,如張弓弦。與人迎相應,則風走注痛;與氣口相應,則飲積溢疼。
弱者,按之欲絕,輕軟無力。與人迎相應,則風濕緩縱;與氣口相應,則筋絕痿弛。
結者,往來遲緩,時止更來。與人迎相應,則陰散陽生;與氣口相應,則積阻氣節。
促者,往來急數,時止複來。與人迎相應,則痰壅陽經;與氣口相應,則積留胃腑。
芤者,中空傍實,如按慈蔥。與人迎相應,則邪壅吐衄;與氣口相應,則榮虛妄行。
微者,極細而軟,似有若無。與人迎相應,則風暑自汗;與氣口相應,則微陽脫泄。
動者,在關如豆,厥厥不行。與人迎相應,則寒疼冷痛;與氣口相應,則心驚膽寒。
伏者,沉隱不出,著骨乃得。與人迎相應,則寒濕痼閉;與氣口相應,則凝思滯神。
長者,往來流利,出入三關。與人迎相應,則微邪自愈;與氣口相應,則臟氣平治。
短者,按舉似數,不及本部。與人迎相應,則邪閉經脈;與氣口相應,則積遏臟氣。
濡者,按之不見,輕手乃得。與人迎相應,則寒濕散漫;與氣口相應,則飧泄緩弱。
革者,沉伏實大,如按鼓皮。與人迎相應,則中風著濕;與氣口相應,則半產脫精。
散者,有陽無陰,按之滿指。與人迎相應,則淫邪脫泄;與氣口相應,則精血敗耗。
代者,臟絕中止,餘臟代動,無問內外所因,得此必死。

七表病脈

浮為在表,為風(應人迎),為氣(應氣口),為熱,為痛,為嘔,為脹,為痞,為喘,為厥,為內結,為滿不食。浮大為鼻塞,浮緩為不仁,浮大長為風眩癲疾,浮滑疾為宿食,浮大而澀為宿食滯氣,浮短為肺傷諸氣,浮滑為飲、為走刺,浮細而滑為傷飲,浮滑疾緊為百合病,浮數大便堅、小便數,浮緊為淋、為癃閉。

寸芤為吐血,微芤為衄血,關芤為大便出血,尺芤為下焦虛、小便出血。

滑為吐,為滿,為咳,為熱,為伏痰,為宿食,為蓄血,為經閉,為鬼疰,為血氣俱實。滑散為癱緩,滑數為結熱,滑實為胃熱,和滑為妊娠,滑而大小不均必吐,為病進,為泄 利,滑而浮大,小腹痛,溺則陰中痛,大便亦然。

實為熱,為嘔,為痛,為氣塞,為喘咳,為大便不禁。實緊為陰不勝陽,為胃熱,為腰痛。 弦為寒,為痛,為飲,為瘧,為水氣,為中虛,為厥逆,為拘急,為寒癖。弦緊為惡寒,為疝瘕,為癖,為瘀血;雙弦脅急痛;弦而鉤為脅下刺痛;弦長為積,隨左右上下。

緊為寒,為痛(頭骨肉等),為咳,為喘,為滿。浮緊為肺有水,緊滑為蛔動,為宿食,為吐逆,緊急為遁尸,緊數為寒熱。

洪為脹,為滿,為痛,為熱,為煩。洪實為癲,洪緊為癰疽,為喘急,亦為脹,洪大為 祟,洪浮為陽邪來見。

八裡病脈

微為虛,為弱,為衄,為嘔,為泄,為亡汗,為拘急。微弱為少氣,為中寒。

沉為在裡,為實,為水,為寒,為喘,為,為瘕。沉弱為寒熱,沉細為少氣,臂不能舉,沉滑為風水、為下重,沉緊為上熱下冷,沉重而直前絕者,為瘀血,沉重而中散,為寒食成瘕,沉重不至寸,徘徊絕者為遁尸,沉緊為懸飲,沉遲為痼冷,沉重為傷暑發熱。

緩為在下,為風,為寒,為弱,為痺,為疼,為不仁,為氣不足,為眩暈。緩而滑為熱中,緩而遲為虛寒相搏,食冷則咽痛。

澀為少血,為亡汗,為氣不足,為逆冷,為下痢,為心痛。澀而緊為痺,為寒濕。遲為寒,為痛。遲而澀為 瘕咽酸。

伏為霍亂,為疝瘕,為水氣,為溏泄,為停痰,為宿食,為諸氣上沖,為惡膿貫肌。

濡為虛,為痺,為自汗,為氣弱,為下重。濡而弱為內熱外冷自汗,為小便難。

弱為虛,為風熱,為自汗。

九道病脈

細為氣血俱虛,為病在內,為積,為傷濕,為後泄,為寒,為神勞,為憂傷過度,為腹滿。細而緊為瘕積聚,為刺痛。細而滑為僵仆,為發熱,為嘔吐。

數為熱,為虛,為吐,為痛,為煩渴,為煩滿。

動為痛,為驚,為攣,為泄,為恐。

虛為寒,為虛,為腳弱,為食不消化,為傷暑。

促,經並無文。

釋曰︰其促有五︰一曰氣,二曰血,三曰飲,四曰食,五曰痰。但臟熱則脈數,以氣血痰飲留滯不行則止促,止促非惡脈也。

結為痰,為飲,為血,為積,為氣。

釋曰︰氣寒脈緩則為結,數則為促,雖緩數不同,結亦當如促脈分別可也。

散,經無文。

釋曰︰六腑氣絕於外,則手足寒,上氣;五臟氣絕於內,則下利不禁,甚者不仁,其脈皆散,散則不聚,病亦危矣。

革為滿,為急,為虛寒相搏,婦人半產漏下。

釋曰︰革者革也,固結不移之狀。三部應之,皆危脈也。

代者,一臟絕,他臟代至。

釋曰︰代,真死脈,不分三部,隨應皆是。

如前所例,皆本聖經,學人當熟讀,令心開眼明,識取體狀,然後交絡互織,所謂六經流注,五臟相傳,各以部位推尋,使了然不昧。其如隨病分門,諸脈証狀,尤當參對審詳之。如是精誠,方可為醫者之萬分;不爾則倚傍聖教,欺罔賢良,為含靈之巨賊,幸宜勉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