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卷上


按廣雅曰:略,要也。王念孫疏証曰:孟子滕文公篇,此其大略也。趙岐注云:略,要也。又說文曰,略,經 略土地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凡舉其要,而用功少者,曰略。略者,對詳而言,觀此諸說,則要略二字,其義更 晰矣。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証第一

(按傷寒論每篇首,冠以辨字,今要略無之者,蓋後人所刪也。外台療瘧方,引張仲景傷寒論,每條首,有辨瘧病,辨瘧脈等字,亦足以証。)

論十三首(三,當作五) 脈証三條 (諸本,作二條,宜從。)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徐〕醫中有大關目不可專指一病者,仲景於首卷,特揭數十端,以定治療之法,此則論五行相克之理,必以次傳,而病亦當預備以防其傳也。〔魏〕此條,乃仲景總揭諸病當預圖於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貽悔也,治之預,則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謂曲突徙薪之勛,宜加於焦頭爛額之上也,先言肝者,以四時之氣始乎春,五臟之氣始於肝。

洪范言履端於始,序則不愆,故先引肝,以為之準云。〔朱〕甘味入脾,兼能緩肝,和調兩臟,令弗相 也。

按趙氏於內經辛補,仲景酸補之理,詳為之辨,蓋系於尤氏所據,文繁不具錄。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稟,周本,作秉。)

按禮記樂記曰,道五常之行,注,五常,五行也。禮運曰: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曰: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楊上善太素經注曰:風氣一也,徐緩為氣,急疾為風,人之生也,感風氣以生,其為病也,因風氣為病,是以風為百病之長,集韻般字下曰,亦數別之名,無犯王法,蓋謂無犯王者之法律,以罹墨劓 宮等刑,白虎通曰,犯王法,使方伯誅之。先兄曰:竭乏,即內經以欲竭其精之義,又金鑒,以為內所因中虛,外所因中實,不內外因,非中外虛實,徐氏,以為適中經絡三句,應前內因一段,四肢才覺重滯四句,應前外因一段,更能無犯王法二句,應前房室一段,並是,然更就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句考之,則三者房室下,恐脫服食二字,否則彼句內,蘊有服食失節乎,如此看做,殆覺上下相應,於病理亦相葉,而更能無犯王法以下五句,都應前房室一段。

又按喜多村直寬曰:服食,即衣服飲食之謂,靈師傳篇雲,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可以征焉,斯說得之。(小島尚質曰,陳天竺三藏真諦釋迦毗羅仙人金七十論云:三苦,一依內,二依外,三依天,此亦論三因,與經旨略相似。)

問曰:病患有氣色見於面部。(胸上,周,作胸中。)

按魏曰,鼻為肺之開竅,而主一身之元氣者也,五臟之氣,莫不稟受於肺,而五臟之真色,亦必隨氣之出入而發見於鼻頭,此鼻頭所以可驗五臟之真色也,此解與尤意異,然宜備一說,痰飲篇曰,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蓋與本條相發,又色黃者,色白者,二証,沈魏朱屬之鼻頭。檢千金方曰,論云:鼻頭微白者亡血,設令微赤非時者死,病患色白者,皆亡血也。又曰:凡人候鼻頭色黃,法小便難也,蓋是三家所本。師曰:病患語聲寂然。

按喑,當與 通,周禮典同職,微聲 ,鄭玄注, ,聲小不成也。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

按趙曰:此仲景因呼息以為察病之法,與後條吸對言,以舉端耳,徐注本於此,又沈氏以為此言喘息有痰氣肺脹肺痿之別,其說似是,然不及魏之穩切,但魏唾沫解恐非,沈曰,肺熱葉焦,氣弱不振,津液化而為涎,上溢於口,故吐涎沫,似是,蓋古所謂沫者,即今之痰涎,不必是白沫。(宜參肺痿,及痰飲篇。)又金鑒痰嗽肺痿之辨。 欠妥。

又按徐氏注上氣色條有曰,但望法貴在神氣動靜之間,此言甚妙,如欲候氣息者,最所宜加思矣。

師曰:吸而微數。(沉,作息而微數,且曰:遠,當作遲字,並誤。)

按朱以上焦下焦二句,為虛者不治之注腳,謬矣!又魏注中筋脈二字,宜刪。

師曰:寸口脈動者。

按此條,上文言脈不言色,下文言色不言脈,是互文見意,故結以非其時色脈句。

問曰:有未至而至。(為至而不至也上,俞本,類聚,並有此字。)

〔徐〕此論天氣之至,有過不及,不言及醫,然而隨時製宜之意在其中。(輯義尤注中,至未得甲子下,脫而天已溫,或已得甲子,而天反未溫,及已得甲子十九字。)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脈經,不設問答,卒厥下,有不知人三字,口字無,和上,有溫字。)

按此條,脈經題雲平卒尸厥脈証。(巢源,載之尸厥候中。)而雜療方尸厥下原注,曰脈証見上卷者,徐 以為此條,則殆是扁鵲所療虢太子之病也,又素陽明脈解篇,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

按先兄曰:此條,諸注失鑿,蓋是承上條,更申其理,脈,即血脈,系血氣之省文,考字書,脫,或然之辭。 宜為助語看,始妥,脫本外脫之義,脫而稱入,甚不相協,素方盛衰論,脈脫不具,診無常行,吳 注云,脈或不顯也,可以相証矣!吳子勵士篇,脫其不勝,取笑於諸侯,後漢書李通傳,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宋趙德麟侯鯖錄曰,脫者,可也爾也,謂不定之詞,漢晉人多言脫如何,亦或也,胡三省通鑒注云,脫者,或也。又曰:脫者未可必之辭也,此皆可例。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 ,類聚,作飪。)

〔周〕此總內經所著之病,而為之分陰陽悉表裡,合上下內外以立言,庶幾經絡明,腑臟著,所因顯,不致散而難稽也,如三陽在外,病頭痛等六証,則各有所行之經,各顯本經之証,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陰之在裡者亦然,五臟各有十八,合計為九十病,其為病,則於靈樞,論心脈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則何如,腑居內而合於經者也,故邪之在腑者,合外於經,其受患為淺,而欲散不難,不若五臟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為病,內經有分屬,仲景括為一百八病,蓋因腑之六,以為數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統內外而言之也,人之一身,上下表裡盡之矣!而所謂清濁大小邪者,一為霧露,一為地濁,本天者親上,本地者親下,百病之長,傷人之陽,肅殺之氣,傷人之陰者,是也。從口入者為內傷,亦足使人發熱腹痛,喘嘔脹滿,不去其陳而致新,不足以為功,〔魏〕 大約陽病皆軀殼以外之病,而陰病皆軀殼以裡之病耳。

按此條分為兩段,前段,是就經絡臟腑,而舉疾証數目。(程注錯算,周氏為是,○後漢書郭玉傳,方診六微之技,亦不審其義。)後段,說五邪而分三節,先就其性立名。(風善行而數變其性,見千金。)更反複示其所中。 余義結以極寒極熱,可謂盡矣!但注家於大邪小邪,迂曲費說,甚失經旨,不知三節互相照應,大邪言風,小邪言寒,其義了然,周氏所解殊卓,蓋風則泛散,故稱之大,寒則緊迫,故稱之小;且風之傷人為最多,寒則稍遜,亦其所以得名歟,風性輕揚,故先中表,而令脈浮,寒性 悍,故直中裡,而令脈急。

又按素太陰陽明論曰: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靈百病始生篇曰,風雨則傷上,清濕則傷下,辨脈法曰,寸口脈陰陽俱緊者,法當清邪中於上焦,濁邪中於下焦,皆文異旨近,又陶氏本草序例曰,夫病之所由來雖多端,而皆關於邪,邪者,不正之目,謂非人身之常理,風寒暑濕,飢飽勞逸,皆各是邪,非獨鬼氣疫癘者矣!本條邪字,得此言而始明矣。

先兄曰:盧文 鐘山札記,詳辨 字,宜參。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

按說文,痼,久病也。(汲古閣刊宋本,作□,訛。)又金鑒所引趙注,二注本以為周氏,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

按尤氏引藏氣法時論,宣明五氣篇,五味篇為征,宜參,又成氏注厥陰篇除中條曰,若胃氣絕,得面則必發熱。若不發熱者,胃氣尚在也。恐是寒極變熱,因暴熱來而複去,使之能食,非除中也。金匱要略云,病患素不能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是成氏既以思字作食義看。

夫諸病在臟。

按此條豬苓湯,不過姑假之以備隅反,徐沈朱附出其方,深誤。

〔余述〕此篇,仲景揭示辨証處治之總例,而其最緊要,在首章與第二章,今深繹其意,則寓有三義,蓋人之有身,以臟腑為之主宰,故論理疾病,必始自臟腑,實為軒岐相傳之學,故仲景舉之於首,以為後人模范,其義一也。病之大體,不過二端,曰內傷,曰外感,是已。首章所主在內傷,次章所主在外感,兩相對列,使人知病之不 出二端,其義二也。治病之要,不過防微,渴穿斗鑄,先聖所戒,是以首章舉治未病,而次條亦曰,未流傳臟,即醫治之。曰:勿令九竅閉塞,皆示見微得過之意,其義三也。此三義者,豈可不謂非醫家入學之門徑乎,其他諸條。 辨色,辨聲,辨氣息,辨色脈應否,辨脈之先後,診察之法盡矣!病有起於急遽者,吉凶不可不察,內因之病,皆有數目,外感之疾,各有法度,五臟之病,有所得,有所惡,亦辨証之綱領也。如夫天氣消長,人身亦應之,則其理不得不講也。施治之法,先示防微,又示淺深之有別,又論病之表裡新久,必有先後之序,而篇末一章,發攻導諸劑之秘焉,夫然後辨証處治之例,無出於此篇范圍之外,則此篇者,真醫家之大經大法也。

濕病脈証第二

(俞本,証下,有治字,是。)

論一首 脈証十二條 (當作十六條。) 方十一首

太陽病,發熱無汗。 太陽病,發熱汗出。

按反惡寒,錢注竟屬牽強,蓋反,是而字訛,千金翼可以征焉。(千金翼,作而反惡寒,竊想反字,後人從本經所補入。)不惡寒,諸注亦不確,巢源無不字,林億等校傷寒論,及總病論,並既引証之,為是,要之此二証俱有惡寒,惟須以無汗與汗出,為表實表虛之分,不系惡寒不惡寒也。栝蔞桂枝湯條曰,太陽病其証備,亦可以征。

又按趙氏曰:所謂柔痙者,非不強也。但剛痙強而有力,柔痙強而無力為異爾,此金鑒所本,又聖惠方曰:陽痙即易瘥,陰痙即難瘥。又曰:柴胡散,治傷寒陰痙,閉目仰面,石膏散,治傷寒陽痙,通身熱仰目,此解惑論所本。先兄曰:曲禮剛日柔日,即陰陽之義。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

按脈沉而細,徐錢以為痙病正脈。(然則細是緊細之細,非微細之細。)而痙之必難治,程鑒等以為痙見此脈者, 氣少之候,故難治。

夫風病,下之則痙 。

按風病,猶言風家,不過與前條均言太陽病。

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

按瘡家,謂金瘡家。(瘡,古作創,說詳於傷寒論述義中。)蓋身疼痛,本麻黃湯所主,如金瘡家,軀殼血乏。 縱得傷寒,倘發其汗,則筋脈益燥,遂為痙病也。此與破傷風之邪入自瘡口者,其機稍異。

又按以上三條,言痙病所由,醫通每處一方,非是。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原注 字,趙本不複。)

張錫駒曰,頸項強急,則不能轉舒而動搖,故獨頭面搖也。成氏曰:卒口噤,皆不常噤也,有時而緩。

按此條諸証,皆是系於邪著筋脈,風熱上扇之所致,諸注強為解事,不必然,又軒村寧熙曰,若發其汗以下十七字,蓋濕病中之文,今錯在此也,此說似是。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

〔徐〕家之脈,總不離於沉緊,今之伏弦,亦沉緊類耳。

按如故二字難解,王肯堂曰,此痙字,恐當作死字,非是。

夫脈,按之緊如弦。

按轉筋篇,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

太陽病其証備,身體強几几然。

〔徐〕太陽病其証備者,身熱頭痛汗出也,〔程〕太陽病其証備,言頭痛項強,發熱惡風寒具見也。

按太陽証備,尤引趙氏,其說近迂,徐程為穩,脈反沉遲者,與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証,殆同其轍。

又按栝蔞桂枝湯,為柔痙初治之方,先教諭別有痙病論。曰:剛痙表証,與葛根湯,入胃者,承氣湯,柔痙表 証,與栝蔞桂枝湯,倘裡氣亦虛者,桂枝加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真武湯,活人附朮散,聖濟附子散之屬,理 所宜然,亡血產後,陽盛陰虛,或有不中與附子者,乃參歸湯,人參建中湯,及景岳滋補數方,當采擇而用焉。

又沈氏曰:有竹葉東加附子,以治產後頸項強,乃陽虛濕盛之痙,此言不核,然其方可借為柔痙裡虛之治。

栝蔞桂枝湯方(按三升下,似脫去滓二字。)

太陽病,無汗而小便反少。

按無汗則津液內多,小便當利,而反少者,以其人津燥之故,尤注謬矣。

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

按千金方曰,諸反張,大人脊下容側手,小兒容三指者,不可複治也,此龐氏所據,沈氏曰:大承氣湯,或見內實,原有疏解,非為攻下而設,尤氏曰:此痙病之屬陽明瘀熱者,然無燥實見証,自宜滌熱,而勿蕩實,乃不用 調胃,而用大承氣者,豈病深熱極,非此不能治歟,然曰可與,則猶有斟酌之意,用者慎之,朱氏曰:急與大承氣。 以下其熱實,則枳朴硝黃,未始非滌熱生津除熱之神品也,並與金鑒相發。

又按汪機醫學原理曰,痙病,方書皆謂感受風濕而致,多用風藥,予細詳之,恐仍未備,當作氣血內虛,外邪干之所致,蓋人百骸九竅,必本氣血榮養,始能運動,觀內經云,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目得血而能視等文可見,蓋筋脈無血榮養,則強直不能運動,痙病之証是也,但因有數者不同,是以有氣虛不能引導津血,以養筋脈而致者,有津血不足,無以榮養筋脈而致者,有因痰火塞窒經隧,以致津血不榮者,有因真元本虛,六淫之邪乘襲,致血不榮養者,雖有數因不同,其於津血有虧,無以滋榮經脈則一,詳先哲謂汗下過多,及病後產後,與大耗精耗血之病,皆能作痙,其意可見,學人不可力執局方,專用風藥而療,在乎分因用藥可也,以上汪說,蓋辨痙之非濕,此為藍本,其見甚卓,惜強分頭緒,稍屬多事,如張介賓,專以內因論,似不熟繹經文者,則又遜於汪氏一等矣。

又按柯氏曰:夫 之始也,本非正病,必夾雜於他病之中,此說殆佳,蓋其人本有某故,而營血內乏,或外感誤治,而亡其津液,俱使邪火就燥,以著筋脈,遂為勁急也,太陽病發汗太多,風病誤汗下,瘡家過汗,皆是痙之所因,而並產後發痙觀之,則其非徑得之者,可以見矣!其証必備表候,而冠以太陽病,則外邪所觸而致者,亦可以知矣。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玉函,脈經,細,作緩,活人書注曰:脈細者,非也,此名以下,徐,沈,朱,作 此名中濕,亦曰濕痺,其候云云,非是。)

按濕病有挾風寒者,今此証則純於濕者,故舉為濕病之首,先後篇所謂濕流關節,是也。(成氏既引此句以為解。)此條,尤氏注甚核,蓋濕邪不藉風寒,則更易濡滯,勢必趣裡,是以治法不事驅表,但利其小便,則外濕亦隨消除也,煩字,錢注為當,或以為心煩者誤矣!大便反快句,諸注未妥,愚意快者,快調和平之謂,言小便不利 者,津液偏滲大腸,法當濡瀉,而今濕邪壅閉,水氣內鬱,不敢漏泄,故使大便反如平也。(注家多以濡瀉解快字。 然瀉利數行,豈得云之快,且小便不利者,勢必瀉利,則不宜下反字,故知前注之非。)顧如此証,綢繆失治,必變遍身浮腫。

又按成氏曰:痺,痛也。因其關節煩疼,而名曰濕痺,非腳氣之痺也,此說本於許氏說文,又魏氏曰:濕氣不孤行,必附於別氣,非風則寒,今感人而關節疼痛,知附於寒者多,而為病於太陽者同也,非是,又黃仲理於此証擬方曰,甘草附子湯,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並不確。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

〔尤〕濕外盛者,其陽必內鬱,濕外盛為身疼,陽內鬱則發熱,熱與濕合,交蒸互鬱,則身色如熏黃,熏者。 如煙之熏,色黃而晦,濕氣沉滯故也,若熱黃則黃而明,所謂身黃如橘子色也。

按此証亦純於濕者,郭氏補亡論曰,宜五苓散,然其病屬外,殆是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所宜也。(宜以傷寒論述義濕熱條相參。)

巢源風黃候曰,凡人先患風濕,複遇冷氣相搏,則舉身疼痛,發熱而體黃也。又有風黃膽候,並是別証。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胸上,趙,作胸中。)

〔尤〕寒濕居表,陽氣不得外通,而但上越,為頭汗出,〔朱〕背強惡寒者,以背皆陽經所主,為濕所痺也,〔魏〕欲得被覆向火,惡寒之甚矣。

按此濕鬱之甚者,醫者誤下,以為壞証,噦與小便不利,亦為下冷之驗,胸滿亦為上熱之征,舌上如胎,注家多於如字費解,然胎本苔字,以氣液蒸釀,積於舌上,恰如苔蘚之布鋪地面,故云如苔,或省云舌上苔,後人改從肉旁,而注家不知其本義,遂至牽湊為說,特成氏曰:使舌上生白苔滑也,其意可見焉。(或曰,說文, ,水衣也,舌苔之苔,為 煤之 看,卻覺襯著,說文,炱,灰炱煤也。段氏曰:通俗文云,積煙曰炱煤,玉篇云,炱煤。 煙塵也,蓋舌苔自薄而濃,自白而黃而黑,有積煙之象,故以名之。一說,謂舌苔多因熱而生,故從火為正者,鑿矣。)甲乙經,石門,一名丹田,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蓋此所云,泛稱下焦,與關元同例。(關元,見厥陰篇。 水氣篇,婦人雜病篇。)太陽下編五苓散條曰,其人渴而口燥,煩,亦同語例。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

〔徐〕雖仲景有下之早則噦句,似乎太早不可,而後則可下也,不知此為頭汗而表未解者,慮其有內入之事。表邪內入,則可下矣!非言治濕可下也。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

按朱氏曰:以見此証宜桂枝加朮湯,而非麻黃湯之任,值天陰兩句,更示人因時變通意,此說不必,蓋此條示風濕取汗之例,不宜擬定一方。 此事難知曰,服解藥而去沉困,只頭痛目悶,是知濕去而風不去,則欲解也,若風去而濕不去則不解,何以然?風則高,濕則下而入裡也,按此說不了。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 成氏曰:病有淺深,証有中外,此則濕邪淺者也,何以言之,濕家不云關節煩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濕氣不流關節,而外客肌表也,不云發熱身似熏黃,複云發熱面黃而喘,是濕不干於脾,而薄於上焦也,陰受濕氣,則濕邪為深,今頭痛鼻塞而煩,是濕客於陽,而不客於陰也,濕家之脈當沉細,為濕氣內流,脈大者陽也,則濕不內流。而外在表也,又以自能飲食,胸腹別無滿痞,為腹中和無病,知其濕氣微淺,內藥鼻中,以宣泄頭中寒濕。

按本事方,載有本証治驗二則,並用瓜蒂散,宜參。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

按此條,乃証以方略者也,今就其方考之,是風濕之屬表實者,發熱惡寒無汗,其脈浮緊,可推而知矣!故以麻黃湯,發散鬱邪,加朮以驅表濕,此方之朮,宜用蒼朮,非逐裡濕也,蓋仲景分風濕太陽病,以為三等,亦猶風寒之例,又黎居士簡易方,以此証為寒濕,恐不然。

麻黃加朮湯方(類聚,甘草一兩。)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

按發熱日晡所劇者,以濕為陰邪,故得陰時而加甚也,蓋此証,濕邪滯著稍深,而其表則實,故於麻黃湯中,增損以治之,亦猶傷寒有葛根湯之例。

風濕,脈浮身重,汗出惡風者。

按此風濕之表虛者,亦猶桂枝湯之例,故嫌麻黃之峻,其不用陽旦者,豈以芍藥之澀乎,防己黃耆湯,注家以為實衛滲濕之劑,此殊不然,防己,皮水有防己茯苓湯,而陶隱居曰,是療風水家要藥爾,然則亦是系逐表濕之品。 黃,但黃耆建中湯治裡虛,其他如黃耆桂枝五物湯,烏頭湯, 芍桂酒湯,桂枝加黃耆湯,皆用治濕著,蓋托陽排結,於濡滯之邪,適然相對矣!朮之驅外濕,既如前述。況方後曰,服後當如蟲行皮中。曰:令微汗瘥,則知此方為風濕家解肌之治,而非滲利之劑也明矣。

防己黃耆湯方(方後如冰,趙原刻,作猶冰。)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

〔周〕傷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傳經,複不入腑者,因風濕持之也。

按風濕相搏句,當與八九日字易位看,金鑒本於沈氏,以為風濕之病,得之傷寒八九日,非是。

白朮附子湯方

〔朱〕如冒狀者,正氣鼓動,水氣亦隨而動,正邪相搏,未得遽勝之象,所謂與朮附並走也。

按此方亦系於發表,既詳之傷寒論述義中,茲不複贅。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

〔鑒〕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皆風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濕內蓄也,〔尤〕此亦濕勝陽微之証,其治亦不出助陽散濕之法,云得微汗則解者,非正發汗也,陽複而陰自解耳。

按傷寒表証,大端有二,曰太陽病,曰少陰病直中,顧濕家亦不過如此,蓋其太陽証治,麻黃加朮湯等條,是已,如前條及此條,俱系表虛寒証,雖濕邪持久,猶是少陰直中之類,而桂枝附子湯,朮附湯,甘草附子湯,亦猶 麻黃附子細辛甘草二湯,及附子湯之例矣!尤氏於治濕諸方有總義,殊欠核當,仍不錄。

甘草附子湯方

聖濟: 附子湯,治中風四肢攣急,身體沉重,骨節煩疼。
即本方,薑棗同煎。

百一選方,史氏白朮散,治腰痛。
於本方,去甘草,加芍藥。

太陽中 ,發熱惡寒。(按數下之數字,非誤即衍。)

〔趙〕注雖已解過治之失,於當救之道則未明。(按注,言成氏。)予嘗思之,此証屬陰陽俱虛,脈弦細者,陽虛也,芤遲者,陰虛也。所以溫針複損其陰,汗之複損其陽,此証惟宜甘藥補正,以解其熱爾,即靈樞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脫,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剛劑。

按柯氏曰:弦細芤遲,不得連讀,言中暑夾寒之脈,或微弱,或弦細,或芤遲,皆是虛脈,蓋細與芤不並見。 柯說為是,然此証雖陰陽俱虛,而暑邪 緣,津液乏燥,且熱証亦見遲脈,則謂之夾寒,恐不為當。

活人書曰:問中暑何故洒然毛聳惡寒,答曰,經云,四時八風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腠理開,開則洒然寒,閉則熱而悶,近人多不明中暑,或作熱病法治之,複用溫熱藥,必致發黃斑出,更為蓄血,尤宜戒之。

按先兄曰:鄭玄易通卦驗注,太陽脈,起足少指端,至前兩板齒,雲岐子傷寒保命集曰,口開前板齒乾燥者。牙乃骨之精,今燥者骨熱也,此說近鑿。又沈氏曰:當以辛涼解表,甘寒清裡,即後人所用香茹散之類,亦非是。蓋此証,清涼(如黃連石膏之類。)滲利(如五苓之類。)溫中。(如大順散之類。)俱非所適,但香薷實解暑之聖藥。 或加一味於潤補方中。(如黃耆湯,生脈散之類。)未必不為佳。

太陽中熱者, 是也。

按此條與前條,即中 虛實之別,而 証之理,無出於此二端,徐氏注上條曰,此即潔古所謂,靜而得之,為中暑,為陰証也,注此條曰,動而得之,為中熱,為陽証也,誤矣。(潔古所謂中暑,即夏月傷涼之病。張介賓名為陰暑,雖俱名曰暑,其實非暑邪也,又熱論所謂病暑者,亦是傷寒,以時而異其名耳,不可援以注本經也。)

又按山海經,北囂之山,鳥名 ○ ,食之已 。莊子雜篇則陽曰,夫凍者假衣於春, 者反冬乎冷風,又方氏曰: ,傷暑也,史記,禹扇 ,淮南子,武王蔭 人於樾下,左擁而右扇之,是也。

太陽中 ,身熱疼重,而脈微弱。

按趙氏,周氏,有中 統論,欠核,不錄。

雲岐子傷寒保命集曰:太陽中 者,身熱而煩,汗欲出,反飲冷水,灌之汗不能出,水行皮中,而脈微弱,表有水也,當發其汗,宜升麻湯。

升麻,葛根,芍藥,甘草。(各一兩)上銼細,每服一兩,水三盞煎服。

〔余述〕仲景之以痙濕 ,合為一篇,厥有旨哉,夫天之氣,風寒暑濕燥也,其令之有愆,與人之有虛,皆相感為病,而風寒二氣,傷人最夥,故著傷寒論,以盡其理,而他氣之傷人,自表而入者,舉之於雜病論,此篇即是也,然則宜云燥濕 ,而除燥不言者,何也?蓋燥之一氣,為秋之令,而未見其傷人如風寒暑濕者,是論之所以不及此也。(內經言秋傷於濕,而不言秋傷於燥,又言燥勝則干者,亦非秋燥之謂,而所謂燥濕寒暑者,是地之燥濕。 而非天氣之燥濕,後世有燥疫及秋燥病等說,要是門外揣摩,不足信也。)但痙則以內燥,而招外邪,然其情機,則稍異於風寒,故與濕 為篇,益足以知秋燥之不為病矣!且夫痙也,濕也, 也,其脈因証治,纖悉具備如此。則知殆是仲景之舊面,而非後人所節略矣。

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証治第三

(徐,鑒,作脈証並治,宜從。)

論一首 証三條(按當二條。) 方十二首

論曰:百合病者,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默然,周,作默默然。)

〔趙〕言其百脈者,舉夫數之眾多也,猶言百骸爾。〔程〕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緣大病後,真陽已虛,餘熱未盡,周身百脈俱病,是為百脈一宗,悉致其病也。

按巢源千金並曰,百合病者,謂無經絡。(句)百脈一宗,悉致病也,蓋無經絡者,謂無經脈絡脈之別,宗。猶同姓為宗之宗,一宗,猶言一齊,注家或以為朝宗之宗,或以為宗尊之宗者,俱失其義。

又按此病,趙氏以為熱蓄不散,積則毒生,而傷其血所致,與內經解証無少異,又與勞瘵同形狀,其說甚長。

考郭氏傷寒補亡論曰,此証,又與素問所謂解者相類,王氏醫壘元戎,舉王冰平人氣象論解注曰:惟百合一証,與此比比相若,並是趙氏所本,要之趙說太謬,又吳醫匯講,有陶宗暄百合病贅言,謂為心神渙散証。亦非是。

百合病發汗後者。

郭氏辨千金有更發字曰:其意謂百合本病汗下吐之後而更發,非傷寒汗下吐之後,變成百合病也,反似百合病中,治勞複之傷,而不見正行汗下吐百合病之藥,於義未甚安,恐因數百年間,傳錄校正,誤有增加,非孫氏之本文,故活人書,只用金匱本文,不用千金增加更發等字,而龐氏直改其語云,治汗後百合病,治下後百合病,治吐後百合病,尤使人不疑也。

百合知母湯方(按此方,與後三方,服法中用煎字,蓋系後人所改,外台,作煮字,宜從。)

按先兄曰:宋吳曾能改齋漫錄曰,王原叔內翰云:醫藥治病,或以意類取,至如百合治病,似取其名,嘔血用胭脂紅花,似取其色,淋瀝滯結,則以燈心木通,似取其類,意類相假,變化感通,不可不知其旨也,此說與魏意稍近,又朱氏格致余論曰,本草,藥之命名,以能而名者,百合當歸升麻防風滑石之類,是也,此說 矣。

吳醫匯講,王繩林曰,古方惟百合湯,用百合七只,配水三升,頃友人言,吾蘇陽山澄照寺前,一片地上,天然自產百合,僅如錢大,煮之清香絕勝,療病極效,可知百合入藥者,以小為貴耳。

按本草嘉新補泉水條云:久服,卻溫調中,下熱氣,利小便,可見其有瀉陽之功矣。

百合病,不經吐下發汗。

先兄曰:如初,言患狀遷延,不與初時異也,鑒說恐非,栝蔞牡蠣散方(牡蠣,熬,周本,熬,作 。)

狐惑之為病,狀如傷寒。(輯義,脫其面目之目,宜補,脈經,狀,作其氣,為狐下,有狐惑之病並五字。)

按下疳多止前陰,牙疳不必及咽喉,金鑒未為當。

蝕於下部則咽乾。(脈經,作蝕於下部,苦參湯淹洗之。)
蝕於肛者。(薰,諸本,作熏,宜從,黃下,周有散字。)

按豬苓散,圖經,引張仲景。(本草原文,茯苓下,有朮字,水字上,有與字,輯義並系刊脫,宜補。)

病者脈數,無熱微煩。

先兄曰:總病論,以此為狐惑証,弟子稻葉元熙曰,脈經千金,亦編入於狐惑中。

按朱氏曰:按此証若未成膿,必不能食,亦必另用清熱托毒方法,凡治瘡瘍之理皆然,無熱,無字疑誤,當是發熱也,此說似是,然據瘡癰篇,無字不改而義通。

赤小豆當歸散方(周本,當歸十兩。)

按漿水,詳開於傷寒論述義瘥後勞複中,茲不複贅。 陽毒之為病。(脈經,作陽毒為病,身重腰背痛,煩悶不安,狂言,或走見鬼,或吐血下痢,其脈浮大數,面赤斑斑如錦紋,喉咽痛唾膿血,五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有傷寒一二日便成陽毒,或服藥吐下後,變成陽毒。升麻湯主之。)

陰毒之為病。(脈經,作陰毒為病,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咽喉不利,毒氣攻心,心下堅強,短氣不得息,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脈沉細緊數,身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或傷寒初病一二日,便結成陰毒,或服藥六七日以上至十日,變成陰毒,甘草湯主之。)

升麻鱉甲湯方(今本肘後,千金,療陰毒,有蜀椒,與原注合,周本,當歸二兩,再服取汗,取字,輯義偶脫。宜補。)

郭氏曰:升麻甘草二湯,觀其用藥,性甚緩,然諸家必先用之者,以古人治陰陽二毒者,惟此二湯,故須用之以去其毒勢,而後輔之以他藥也。

〔余述〕百合狐惑陰陽毒三病,考之巢源千金,多系傷寒後所變,此其所以合為一篇歟,但百合狐惑,注家或謂在後世為某病,然其說竟屬牽湊,實不能知其為何証,如陽毒陰毒,就唐宋諸書考之,則殆是三陽合病,與少陰直中之類,然仲景不舉之傷寒論中,則知是別一種証,而亦未明其為今之某病也,然則三病也者,古特有而今絕無者耳,痘疹創於東漢,腳氣盛於晉唐,風會變遷,理之所然,庸詎疑於古今之有異乎。

瘧病脈証並治第四

証二條 (按此上,當脫脈字。) 方六首

師曰:瘧脈自弦。(外台,師曰上,有辨瘧脈三字,可溫之,作溫藥已,脈經,弦緊者,作若脈緊數者,宋本

外台: 亦作數緊,巢源,作脈數而緊者,外台,可吐之,作吐之瘥,弦數上,有脈字,消息止之,作消息之。)

按此條,就脈候以示瘧病証治之綱領,蓋瘧是半表半裡之病,其有表裡証,亦少陽病邪之所派及,不比傷寒太陽陽明之情機,故其汗吐下,亦與傷寒之治例不同,所言弦數者多熱,即白虎加桂枝湯,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証也。 弦小緊者,下之瘥,鱉甲煎丸是也,弦遲者可溫之,柴胡桂枝乾薑湯是也,弦緊者可發汗,牡蠣湯是也,浮大者可吐之,蜀漆散是也,療瘧之法,實不能出於此數件矣!程氏謂不可考者,恐不然也,又刺瘧篇曰,瘧脈小實急,灸脛少陰,又按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外台無止字,似義稍長,巢源載本條。 無此二句,有凡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之,過之則失時十七字,本是刺瘧篇文。

又按外台引,此條後有一條,云:又辨瘧歲歲發至三歲發,連日發不解者,以脅下有痞也,療之不得攻其痞。但虛其津液,先其時發汗,其服湯已,先小寒者,漸引衣自覆汗出,小便利則愈,瘧者,病患形瘦,皮上必粟起。 (巢源,千金,亦有此條,千金,連日上,有或字,巢源文少異,末截,作夫瘧其人形瘦皮必栗。) 病瘧以月一日發。(外台,病上,有問字,其,作期,類聚,圓,作丸,下並同。)

鱉甲煎圓方(外台,烏扇下,無燒字,葶藶二分,石韋二分,無去毛字,濃朴三分下,有炙字,牡丹下,無去心字,半夏一分下,有洗字,蜣螂,熬,作炙,桃仁,作三分去皮尖熬,灰字,並作土字,一斛五斗,作一斛五升。

按古方所言分者,系裁分之分,非六銖為分之分,此方鱉甲,千金注,作三兩,而鍛灶下灰,與清酒,俱有定量。 則他藥以分稱者,蓋後人所妄改,其三分者,宜作十八銖,六分,宜作一兩十二銖,五分,宜作一兩六銖,一分。 宜作六銖,二分,宜作十二銖,四分,宜作一兩,始合古義,又輯義,石韋,紫威,從草,是書誤筆手。)

按弟子山內慮曰,此方逐血之品特多者,以瘧至久則血道澀滯,與邪搏結,楊仁齋有瘧有水有血,當以常山草果檳榔青皮烏梅甘草作劑,加五靈脂桃仁為佐之說,其意可見矣!此說為是,此方,蓋崔氏所謂羈縻攻之者。(見外台 瘕中。)注家以為急治,恐誤,又本草鼠婦條,圖經云,張仲景主久瘧大鱉甲丸中使之,以其主寒熱也,又芒硝條,陶隱居引皇甫士安解散硝石大凡說云,硝石,三月採於赤山。

聖濟: 鱉肉煎丸。(主証同)不用鱉甲,以生鱉肉半斤,治如食法,去紫威,蜂窠,赤硝,加海藻,紫菀,大戟,各一分。(餘藥亦皆一分。)桑螵蛸一兩,修製與本方同。 師曰:陰氣孤絕。(外台引,師曰上,有辨瘧病三字,則熱而,作而脈微者其候必七字,肌,作脫,類聚,亦 作脫。)

溫瘧者,其脈如平(脈經,作瘧但見熱者,溫瘧也,其脈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疼煩,時嘔,朝發暮解,暮發朝解,名曰溫瘧,白虎加桂枝湯主之。巢源曰:夫病瘧六七日,但見熱者,溫瘧矣!又千金,外台,文互有異,今不繁載。)

按內經以先熱後寒為溫瘧,仲景則以無寒但熱為溫瘧,稍與上條癉瘧相近,蓋是別發一義者,不宜援內經溫瘧為說矣!內經稱冬傷於寒,春必溫病,而仲景則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知是溫瘧之溫,與溫病之溫,實同其義。(詳論於傷寒論述義中。)瘧邪本在少陽,故時嘔,此証則熱邪熏胃者為甚,故身無寒但熱,更就骨節疼煩視之,則猶有表邪在,故加桂枝於白虎湯中,以兼治表裡。此証,白虎清涼,而少陽之邪亦解,猶三陽合病用白虎之例,但其脈如平,諸注未瑩,愚亦未曾遇此病,末由知其理,存而闕疑已。 瘧多寒者,名曰牡瘧。(宋本外台,作牡瘧,下蜀漆散同,蓋其作牝者,程衍道所意改,存考。)

蜀漆散方(外台引,作蜀漆,洗去腥,雲母,龍骨,上三味等分,搗節為散,先未發前一炊,以清酢漿水和半錢服,臨發時,更服一錢,溫瘧者,加蜀漆半分,雲母,炭火燒之三日三夜用,按外台,似是,千金,一炊下,有頃字。)

按雲母龍骨性用,注家所說,似未明晰,考之本草,亦未見有治瘧之能,竊以為此二味及牡蠣,俱有解水結之功。故與蜀漆相配,能豁瘧痰也,肘後方曰:老瘧久不斷也,未龍骨方寸七,先發一時,以酒一升半煮三沸。及熱盡服,溫覆取汗,便即效。千金翼曰:療痰飲頭痛,往來寒熱方,常山一兩,雲母粉二兩,上二味為散。熟湯服方寸匕,吐之止,若吐不盡更服,並與此方,其意相似,又刺瘧篇次注曰:先其發時,真邪異居,波隴不起。故可治,過時則真邪相合,攻之則反傷真氣,故曰失時,蓋得此說,而此方服法,義益明矣。(輯義所引,得效方文。 本出三因方,丹溪纂要文,本出保命集。)

附外台秘要方

牡蠣湯(外台,甘草炙,上四味切,以水先洗蜀漆三遍,去腥,以水八升,煮蜀漆及麻黃,去沫,取六升,內二物,更煎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即吐勿更服則愈。)

按此方,吐而兼汗者,張戴人法,間有此類,然愚嘗用治瘧夜間發,及熱甚無汗者,服後不吐而汗,稍稍邪解 就愈,尤氏以謂外攻之力較猛者,信矣。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外台,甘草下,有炙字,生薑三兩,大棗下,有擘字,七味下,有切字,再,作更,日二服,作日三,千金,名柴胡栝蔞湯,用柴胡三兩,大棗二十枚,訛。)

柴胡桂枝乾薑湯(原注,如熱,是如神訛。)

按此方,宋人取而附此,蓋有所據也,今依治瘧,如神之言,殆不虛誣,太陽下編所用,系於太少並病,而兼飲結者,如此條,徐注為核。(本於趙氏。)然瘧有痰積聚,許仁則既有其說,則此所用,亦為兼治飲結者,蓋其趣似異而實同者也。

中風歷節病脈証並治第五

論一首 脈証三條(三,疑七訛) 方十二首 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

按凡形骸一節之氣,閉而不仁者,皆謂之痺,今止云臂者,蓋舉一隅爾。 寸口脈浮而緊。

按痺論曰,皮膚不營,故為不仁,次注曰: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診要經終論次注曰:不仁,謂不知善惡。

又成氏注平脈法曰,仁者,柔也,不仁者,言不柔和也,為寒熱痛癢,俱不覺知者也。又曰:不仁者,強直而無覺也。 成說不確。(當與血痺篇,及素問識,診要經終論,血氣形志篇互參。)

又按徐氏曰:至入腑,腑邪必歸於胃,胃為六腑之總司也,於是風入胃中,胃熱必盛,蒸其津液,結為痰涎。氣壅隧道,胃之支脈絡心者,才有壅塞,即堵其神氣出入之竅,故不識人。(以上醫門法律文。)試觀俗做陳搏,按住頸間兩人迎脈氣,即壅逆不識人,人迎者,胃脈也,則不識人之由胃氣壅,不信然哉,此說或有理,蓋入腑入臟。其証似輕重相錯,然細繹其理,不識人者,一時昏塞,暫時醒省,即卒中閉証之謂,舌難言,口吐涎者,其病深固。 必心神不收,百治難效者也。

侯氏黑散(俞本,類聚,曰能,作自能。) 寸口脈遲而緩。

按營緩衛緩二句,是雙關文法,上句是客詞,下句是主詞,對舉以為榮虛衛虛之辨,緩字承上文,猶言虛。(太陽下編,緊反入裡,緊字,指邪而言,是同語例。)榮緩,言尺中緩者榮必虛,衛緩,言寸口緩者衛必虛,衛虛故中風也,榮緩一句。

本不干中風,而注家牽合為說,未免 錯。

風引湯,除熱癱癇。(牡蠣各三兩,原本,諸本,作二兩,當改。)

張氏千金方衍義曰,風引者,風淫末疾,而四肢引動也。

按本草衍義,作治風熱螈 ,及驚癇螈 ,幼幼新書,作除熱去癲癇。(輯義癲字,偶訛作癱。)醫壘元戎,作除熱癲癇。

又按尤氏以此方為猛劑,然其藥不過大黃石膏等,而僅用三指撮,則固無須顧慮矣!三指撮,即方寸匕余。 素問識病能論下,引陶氏序例以証之。

千金: 治少小壯熱,渴引飲下痢,龍骨湯方,於本方,去乾薑,牡蠣,滑石,白石脂,紫石英,加栝蔞根。(各二兩)治下篩,以酒水各五合,煮散二合二沸,去滓,量兒大小服之。(按二合疑,宜覆審。)

防己地黃湯(甘草一分,趙本,作二錢,類聚,作二分。)

按據千金風眩門,此系徐嗣伯方。 寸口脈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

按此條不言痛者,蓋省文也,如水傷心,注家就心主汗為解,然汗出入水中,恐不遽傷及心,且歷節是筋骨間病,固不干心臟,仍疑心字有訛,或曰,心主血脈,傷心,猶言傷血脈,亦屬臆說。

又按歷節黃汗之辨,尤氏為確,徐氏曰:黃汗重在腫,歷節重在痛,亦是。(徐更有詳說,欠核。)今更審之。 曰黃汗出,曰肢節疼痛,曰發熱,皆是二病所俱有,然歷節之黃汗,特在痛處。(曰歷節黃汗出,是)黃汗之汗。洽於周身。(曰汗沾衣,色正黃如柏汁,是。)歷節之腫多止下部。(曰腳腫如脫,曰獨足腫大,是)黃汗之腫,及於遍體。(曰四肢頭面腫,曰身腫,是)歷節之痛,轉歷諸節。(其名可征。)黃汗之痛,必不轉歷。(曰骨節疼痛。曰腰髖弛痛,曰身疼重,是。)且其胸中窒如痛,久不愈必致癰腫等証,實黃汗之所獨,而歷節則無此瘀鬱之態也。但近時未見黃汗病,亦未見歷節有黃汗出者,姑就文義而論之已。諸肢節疼痛,身體○ 羸。(脈經,作魁瘰,類聚,同,輯義,魁,訛 ,趙原刻,作魁。)

按○ 羸,恐以魁瘰為是,爾雅 遒,木魁 ,注,謂樹木叢生,根枝節目,盤結 磊,釋文, ,郭,盧罪反,邢 曰,魁 ,讀若 磊,據此,魁瘰,加爾雅之魁 ,謂疼痛之處,盤結 磊也,正與病証相協,磊,亦作。(見玉篇。)其義可見耳。(竊疑爾雅魁 ,或魁瘰訛,然前人未言及,附記俟識者。)又玉篇 腫兒,是魁瘰之從肉者,益足以征前說,蓋次條亦有身體羸瘦,而魁瘰字,所不習見,故後人改作 羸,而其本義晦矣。

又按肢節疼痛身體魁瘰,腳腫如脫,三証疊言者,亦猶麻黃湯,身疼腰痛骨節疼痛之例,且此云腳腫如脫,次條云獨足腫大者,言寒濕下注,下部特浮,其久不愈者,往往變為鶴膝風,亦濕滯所致耳,又短氣,與甘草附子湯証短氣同機。

本草玉石部,陳藏器余云,白師子,主白虎病,向東人呼為歷骨風。(政和本,作江東人呼為歷節風。)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按趙氏曰:分兩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劑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錢,此說有理,蓋此方九味,都三十一兩,當今秤十二錢五分八厘八毫,水七升,當今量七合七勺,則當從防風湯改正為順。

烏頭湯方(原本,屈節,作屈伸,當改。)

按此方,比之桂芍知母湯,其力更烈,治歷節初起急劇証,功效不可言,黃 亦以驅濕,說見於前。

礬石湯

按此方,用之腳氣,如痿軟引日者,或見奏功,沖心之証,豈其所宜,活人書,稱腳氣用湯淋洗者,醫之大禁。 而景岳全書,詳論禁不禁之別,當參。

附方

古今錄驗續命湯(輯義,外台風痱門,載西州續命湯云云,今更考外台,此西州二字宜刪去,不識人,當作不知人。)

按此方,即大青龍湯變方,而尤氏所謂攻補兼施者已,中風邪氣本輕,但以血氣衰弱殊甚,故招其侮,大抵表候為內証所掩,往往使人難於辨認,蓋續命湯,發表補虛,對待為方,實為中風正治之劑,而推其立方之旨,則亦 足以明中風所因之理,學人豈可不深味乎,如晉唐諸家所增損,其方頗夥,茲不繁載。

千金三黃湯(千金,此方中分字,皆作銖兩,蓋是古式,且六升,作五升,三服,作二服,腹,作脹,枳實一枚,作六銖,悸上,有心字,附子上,有八角字。)

近效方朮附湯(類聚,作朮附子湯。)

按前有頭風摩散,後人仍附此方,本不干中風也。

崔氏八味丸

按前有礬石湯等,故後人附以此方,蓋此方証,即病邪淹留,痺著少腹者,故從緩治,更有少腹不仁,屬沖心之漸者,實非此方所對也。

千金方越婢加朮湯(生薑二兩,當從諸本作三兩。)

按此亦以治腳弱,而附之也。

血痺虛勞病脈証並治第六

論一首 脈証九條(當作十條。) 方九首(當作十首)

按醫門法律曰,虛勞之証,金匱敘於血痺之下,可見勞則必勞其精血也,魏氏以為血痺當編次於中風之後,後人誤敘,與虛勞同篇,喻氏強牽入虛勞中,可謂刻舟求劍,二說未知何是,程氏稍與喻同意。 問曰:血痺病,從何得之。(聖惠方,盛重,作充盛,千金, ,作澀,在上,更有澀字,徐曰小字上,該有微尺中三字,此說難從。)

按歷節血痺,金鑒所辨不允,歷節有風血相搏,即疼痛如掣文,則可知亦傷及血,血痺有針引陽氣文,則可知陽氣亦閉矣!又徐沈程周,並肌膚盛為句,重字接下讀,魏鑒重字連上句,當考,稻葉元熙曰,重因,趙本作重困。 似是,賈誼新書,民臨事而重困,則難為上矣!倉公傳,為重困於俞,忿發為疽,此皆言累困也。 血痺陰陽俱微。

按傷寒論所謂脈之陰陽,皆以部位而言,然此條則自有寸口關上尺中文,故金鑒以浮沉解之,亦猶六難陰盛陽虛陽盛陰虛之意,傷寒論多稱脈陰陽。(桂枝湯條,不揭脈字。)而此無脈字,故沈氏以陰陽營衛俱微釋之,蓋此條陰陽,義可兩通,故輯義並二說而存之,徐曰,陰陽,寸口人迎也,尤曰,陰陽俱微,該人迎趺陽太溪為言。 並誤,又聖濟,尺中上,補或字,三因方曰,脈當陰陽俱微,尺中少緊,身體如風痺狀。

黃耆桂枝五物湯方

〔朱〕如桂枝湯,本為太陽中風和營衛之要藥,茲特去甘草之和緩,而君以黃 之峻補者,統率桂芍薑棗,由中達外,俾無形之衛氣,迅疾來複,有形之營血,漸次鼓蕩,則痺可開,而風亦無容留之處矣。

按此說稍是,然黃耆取之托陽逐邪,不取峻補矣。 夫男子平人,脈大為勞。 醫學綱目曰,胗脈浮而大,或大而弦,皆為虛勞者,蓋陽盛陰虛之症也,暮多見之。 男子面色薄者。(重,趙,作裡,諸本同,宜從,鑒曰,脈浮者,裡虛也,當是衍文,誤矣。)

按沈曰,色乃神之旗,營衛之標,若面色薄者,是白而嬌嫩無神,乃氣虛不統營血於面也,此說與魏氏異趣。 男子脈虛沉弦。 〔周〕此為勞傷元氣,所以至此,然則仲景即不言治法,自當調以甘藥培中土,以益元陽,不待言矣!若舍黃耆建中,又何以為法耶。

按無寒熱,又見短氣,吐血,瘀血,及妊娠中,俱言無外邪,金鑒恐鑿,瞑,眩,通用。後條云:目眩,然則目瞑,即目眩也。男子字,又出消渴,及黃膽中,宜參。 醫學綱目曰,診脈虛微細弦,為虛勞者,蓋陰陽俱虛之症也,晨多見之。 勞之為病,其脈浮大。

〔鑒〕手足煩,即今之虛勞五心煩熱,陰虛不能藏陽也,陰寒精自出,即今之虛勞遺精,陰虛不能固守也,酸削不能行,即今之虛勞膝酸削瘦,骨痿不能起於床也。

按蘭室秘藏,舉此條曰,以黃耆建中湯治之,此亦溫之之意也。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

按據巢源,脈極虛芤遲以下,當為一截看。 脈得諸芤動微緊。 先兄曰:芤與微反,動與緊反,蓋芤動與微緊,自是二脈,則上文脈大為勞,極虛亦為勞之意,故下一諸字也。

按魏氏以為此上有假熱,而下有真寒者,其說頗辨,然熟繹經文,似不必上熱者。

天雄散方

按此方白朮殊多,故徐氏以為中焦陽虛之治。(沈氏同)然天雄實為補下之品,則其說恐未核,要之配合之理。 殆為難晰已,又朱氏曰:然使真陰虧損,亡血失精,二方皆非其任矣!須用八味腎氣丸法,斯言殆然。 男子平人,脈虛弱細微者。

〔周〕至盜汗,則陽衰因衛虛,而所虛之衛行於陰,當目瞑之時,無氣以庇之,故腠開而汗,若一覺,則行陽之氣,複散於表,而汗止矣!故曰盜汗也,夫至盜汗,而其虛可勝道哉。 人年五六十,其病脈大者。

〔魏〕男子平人失精亡血之虛勞,年少而體方柔脆,故易至夭折,年五六十感邪成痺之虛勞,年老而體已堅硬。 故可以終其天年,是虛勞而成痺,終是經絡病,虛勞而成失精亡血,則為臟腑病矣!經絡病可以引年,臟腑病難於延歲也,此仲景引虛勞之類,以明虛勞也。

按沈氏曰:虛陽上浮則脈大,營衛不充於軀殼相循背之經隧,曰痺俠背行,朱氏曰:大為虛陽外鼓之大,而非真氣內實之大也,三陽皆虛,痺而不用,並與尤魏異義。

又按馬刀,陶隱居曰,李云,生江漢中,長六七寸,禹錫等謹按蜀本圖經云,生江湖中,細長小蚌也,長三四寸,闊五六分,俠纓,太素,作俠嬰。楊上善注曰:頸前曰嬰也。外台引,嬰,作纓,考段氏注說文,纓,冠系也。 ,頸飾也,嬰,繞也,益知作纓者為是,而俠纓者,俠冠系之謂,即頷骨下際,至人迎兩旁也。(結纓必於頤下。段氏可考。)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按此條,亦見於吐衄中。)

按玉編,芤,苦候切。(集韻,此有病脈二字。)徐氏脈訣云,按之即無,舉之來至,旁實中央空者,名曰芤。 (徐氏不知何人,隋志,有徐氏脈經,崇文書目,有徐裔指訣。)此本於脈經,未為當,宜參先君子撰脈學輯要。(戴起宗脈訣刊誤曰,芤,草名,其葉類蔥中空,又本草綱目,以為蔥一名,俱未審何據。)成氏曰:革者,言其既寒 且虛,則氣血改革,不循常度,又方氏,尤氏,並有說,俱未妥。

虛勞裡急,悸衄。

按此條,即虛勞之正証,實屬斫喪太過,虛火上亢者,筋失所養,故裡急,血脈衰乏,故悸。(悸,即動築。 驗之病者,知其非心動。)

血隨火上,故衄,寒盛於下,故腹中痛,下元不固,而心神不寧,故失精,血道澀滯,故四肢酸疼。(猶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証,身疼痛之理。)虛陽外泛,故手足煩熱,上焦液枯,故咽乾口燥,皆是莫不自陰虛所致。 陰虛故不與陽相諧,是以用小建中湯,和調陰陽,蓋桂枝湯,營衛均和,而此方則倍芍藥,專滋其陰,以配於陽。 為虛勞正對之治矣。

又徐氏,沈氏,及汪纘功所論,頗為精鑿,文繁不錄,宜閱。(汪說,出吳醫匯講。)

小建中湯方

肘後,凡男女因積勞虛損,或大病後不複常,若四體沉滯,骨肉疼酸,吸吸少氣,行動喘 ,或小腹拘急,腰背強痛,心中虛悸,咽乾唇燥,面體少色,或飲食無味,陰陽廢弱,悲憂慘戚,多臥少起,久者積年,輕者才百日。 漸至瘦削,五臟氣竭,則難可複振,治之湯方。(即本方)

勞虛腰痛,少腹拘急。

按此証陰虛頗重,而無上炎之勢,故純補下元,而無取於建中和諧之法矣。

又按寇宗奭朱震亨王履李時珍並論此方之理,王李俱駁寇氏,然寇說似長,今具列於左,以備參考,蓋茯苓澤瀉,或引接桂附,以達下焦,如消渴所用,是也,或藉力桂附,以通水淤,如轉胞所用,是也,今如此條,則引接 通利,俱兼取之矣!五苓散之桂,或以發表,或以散寒,藥與病對,其方則一,而其用有異者,是仲景方法之妙致也。 寇氏本草衍義曰:澤瀉,其功尤長於行水,張仲景八味丸用之者,亦不過引接桂附等,歸就腎經,別無他意。 朱氏本草衍義補遺曰,仲景八味丸,附子為少陰之向導,其補自是地黃,後世因以附子為補,誤矣!附子走而不守,取健悍走下之性,以行地黃之滯可致遠,亦若烏頭天雄,皆氣壯形博,可為下部藥之佐。 李氏本草綱目曰,仲景地黃丸,用茯苓澤瀉者,乃取其瀉膀胱之邪氣,非引接也,古人用補藥,必兼瀉邪,邪去則補藥得力,一辟一闔,此乃玄妙,後世不知此理,專一於補,所以久服必至偏勝之害也。(按此說,本於王氏○洄集,王說文繁不錄。)

按先兄紹翁曰,牡丹皮之性,較諸桃人虻蛭,則不唯其力之緩,若單與之,難以潰堅破瘀,蓋其為功,唯是行血通經,仍以配於桃仁大黃,可增除滌之力,合於當歸地黃阿膠等,能引滋液和血之品,而榮養陰分,故參之補瀉之藥,未有所礙,複足以贊其不逮矣!此說能闡前古之秘。

薯蕷圓方 〔尤〕其用薯蕷最多者,以其不寒不熱,不燥不滑,兼擅補虛去風之長,故以為君,謂必得正氣理,而後風氣可去耳。

按本草,薯蕷,味甘溫,主傷中,補虛羸,除寒熱邪氣,補中益氣力,長肌肉。(白字)豆黃卷,別不著其功。 然大豆則味甘平,逐水脹,除胃中熱痺,傷中淋露。(黑字)麴,味甘大暖,療臟腑中風氣,調中下氣。(新補)白蘞,味苦平,散結氣。(白字)幼幼新書,養生必用,治風勞氣冷百疾,薯蕷丸,並治風眩背拘倦,胸滿短氣,羸

瘦飲食少,小兒泄利,多汗發熱方。

即本方。(內不用棗)濃煎棗湯,空心嚼一丸,日午再服,有熱人,即丸如桐子大,空心日午,米飲下二十丸。 止於三十丸。

酸棗湯方

按此方釋意,醫通為優。(輯義所引,肝虛者三字,剩。)本草黑字,酸棗下云,煩心不得眠,補中益肝氣,又茯苓之功,本草經,稱主驚邪恐悸,孫真人曰,治心煩悶,及心虛驚悸,安定精神,蓋以其質重,亦能鎮縋,此方 所取,正在於此,聖惠,治虛勞煩熱,不得眠臥,黃芩散。
於本方,去芎 ,加黃芩,羚羊角屑。

五勞虛極,羸瘦腹滿。

按此條証,即後世所謂勞瘵也,據程注,五勞虛極一句,是一章題目,羸瘦腹滿,不能飲食,是其証候,食傷。 憂傷,飲傷,房室傷,飢傷勞傷,是其所因,蓋有一於此諸因,皆足以致經絡營衛氣傷,而血脈凝積,以致內有乾血,遂為五勞虛極,更有肌膚甲錯,兩目黯黑二証,俱為乾血之征,蓋其脈數蒸熱,亦可概知也。

又按五勞,言五臟勞,蓋憂傷,勞傷,以勞心肝,食傷,飲傷,飢傷,以勞脾,房室傷,以勞腎,而諸勞之極。

又必勞肺,且此條所言,不是五勞兼備者,蓋言有一所傷,而勞一臟,以致經絡營衛氣傷,遂為此病。(輯義引巢源,思勞下,刊脫心勞二字。)爾雅, , ,注,謂木皮甲錯。(輯義引山海經,文有訛脫。曰: 羊,其脂可以已臘,注,治體皴,臘,音昔。)又十四難,損其肝者,緩其中,滑氏曰:緩者,和也。(百勞丸,原出醫壘元戎。曰,許州陳大夫傳,張仲景百勞丸。)緩中補虛,程注甚當,張說非是。

程氏曰:婦人虛勞,大半內有乾血,男子亦間有之,審其可攻而攻之,則厥疾可愈,魏氏曰:此在婦人女子。 寡婦女尼,因不月漸成虛勞者,尤所宜投也。

大黃蟅蟲丸方(大黃十分,宜作二兩十二銖,黃芩一兩,諸本,作二兩。)

按本草經,蠐螬,味鹹微溫,主惡血血瘀痺氣,破折血在脅下堅滿痛,月閉,圖經云,張仲景治雜病方,大蟲丸(按黃字脫。)中用蠐螬,以其主脅下堅滿也,又 蟲條,圖經云,張仲景治雜病方,主久瘕積結,有大黃蟅蟲丸。

又大鱉甲丸中,並治婦人藥,並用 蟲,以其有破堅積下血之功也。
醫學綱目曰,結在內者,手足脈必相失,宜此方,然必兼大補劑瓊玉膏之類服之。
幼幼新書,嬰孺,治小兒身體面目悉黃,此是榮衛氣伏熱於內所為,蠐螬丸方。
於本方,去大黃,桃仁,干漆,加大棗。(按此証,猶用本方為佳。)

附方

千金翼,炙甘草湯。(宜參肺痿附方。)

按此方,仲景滋陰之正方,而千金翼文,出於仲景,必有其征,故宋人取附於此也,醫學入門,稱一切滋補之劑,皆自此方而變化之者,其言為當,蓋此方,炙甘為君,生薑,大棗,為臣,地黃,麻仁,阿膠,麥門為佐,專以滋陰潤燥為務,然懼其粘膩涼濕,不利中土,故人參桂枝為使,更用清酒,並以扶護元陽,旁宣達諸藥之力,與腎氣丸之桂附,救腎中之陽,其趣似異而實同,如後世滋陰諸方,徒裒合群隊涼潤之品,誠非知製方之旨者矣!徐氏曰:後人只喜用膠麥等,而畏薑桂,豈知陰凝燥氣,非陽不能化耶,此言得之,又按地黃,此方,及大黃蟅蟲丸、腎氣丸等,比之他藥,分兩殊多,蓋以體重之故,不必君藥之謂,宜參藥治通義,方劑分量下。

小兒衛生總微論,國老丸,治瘦瘠虛羸, 少氣,右以甘草,炙焦黃,杵末,煉蜜和丸綠豆大,每服五丸。溫水下,日三服,一歲兒五丸,以上者七八丸,以意加減,無時。

肘後,獺肝散,〔朱〕獺為陰邪之獸,而肝獨應月增減,是得太陰之正氣,其性獨溫,故宜於冷勞,又主鬼疰一門相染者,以陰入陰,以邪逐邪,同氣相求之義也。

按本草,圖經云,張仲景有治冷勞獺肝丸方,又主鬼疰一門相染者,取肝一具,火炙之,水服方寸匕,日再。 崔氏治九十種蟲疰。(云云)獺肝丸,二方俱妙,又聖惠方,載冷勞証,文繁不錄。

又按本草諸條,圖經云,肚,主骨蒸熱勞,血脈不行,補羸助氣,四季宜食,張仲景有豬肚黃連丸,是也,豬肚黃連丸,未詳其方,當考。

〔余述〕魏氏曰:失精於下者,可成虛勞矣!脫氣則成虛勞於上者焉,秦越人之論虛損,其言陽虛而陰盛,損則自上而下,一損損於肺,二損損於心,三損損於胃,即仲景所謂脫氣之虛勞也,其言陰虛而陽盛,損則自下而上。一損損於腎,二損損於肝,三損損於脾,即仲景所言失精之虛勞也。(右節文)念庭之說是也,蓋五勞六極七傷。其目雖殊,要其指歸,不出於陽虛陰虛二端,且不啻不出於此二端,而陰虛陽亢者,實為居多,今篇首既冠以男子二字,而細檢各條,大抵莫不屬陰虛矣!小建中湯,扶脾之劑也,而其証則亦是上盛下虛,其用此湯,亦取於和陽就陰,顧脫氣一條,猶系於陰虛陽隨衰者,酸棗湯,治火亢虛煩,心神不寧者,然則謂仲景所云虛勞者,皆屬陰虛可乎,如大黃蟅蟲丸証,即骨蒸之類,而肺痿一証,是勞嗽之謂,則今之虛損勞瘵者,實不外於仲景所舉之數件矣。
(愚撰藥治通義,於補法下,以建中腎氣二証,對待為辨,然今更考之,其方則為補陽補陰之分,而其証,則不必胃虛腎虛之別,舊見不免謬。)

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証治第七

論三首 脈証四條(三字,四字,並訛,宜訂。) 方十五首(五,當作六。)

問曰: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脈經,千金,又,作數。)

按喻氏曰:肺癰屬在有形之血,血結宜驟攻,肺痿屬在無形之氣,氣傷宜徐理,徐氏沈氏周氏朱氏皆從此說。 然肺痿之病,必損血液,則以氣血立辨者,謬矣。

又按口中反有濁唾涎沫,蓋系於該言稠痰白沫者,本經所謂痰者,非今之所謂痰,次條曰,多唾濁沫,皂莢丸條曰,時時唾濁,桔梗湯條曰,時出濁唾,五臟風寒篇曰,肺中風,吐濁涕之類,皆今之稠痰也,蓋肺萎液燥,而口中有唾涎,故下反字也。(巢源虛勞凝唾候曰,腎液為唾,上焦生熱,熱沖咽喉,故唾凝結也,此亦稠痰耳。)又脈反滑數,反字難解,稻葉元熙曰,反於肺痿亡津液之脈,或是,仁存孫氏方曰,詳觀肺癰肺痿二証,實難治,要之肺癰則間有可愈者,亦須肺未穿,故可救,但肺痿罕有安者,蓋其肺枯竭乾燥,何由而得潤,所以難愈。

問曰:病咳逆,何以知此為肺癰?(風則之則,原本無之,輯義偶衍,宜刪。)

按此條,列呼吸不利,咳口乾等候,就風與熱,以為分別,然大旨不過云風壅釀熱,以為此病耳。

又按熱過於榮,熱之所過,兩過字,注未了,當讀如詩江有汜,不我過之過,史記淮陰侯傳,信常過樊將軍噲。魏其侯傳,灌夫有服,過丞相,扁鵲傳,舍客長桑君過之類,亦是,又呂覽異寶,五員過於吳,注,過,猶至也,義殆,相同,辨脈法曰,熱之所過,則為癰膿。

又按脈經平肺痿肺癰中所載,出於本經之外者,凡六條,俱似非仲景原文,姑拈一條於左。曰:問曰:振寒發熱,寸口脈滑而數,其人飲食起居如故,此為癰腫病,醫反不知,而以傷寒治之,應不愈也,何以知有膿,膿之所在,何以別知其處,師曰:假令膿在胸中者,為肺癰,其人脈數,咳唾有膿血,設膿未成,其脈自緊數,緊去但數,膿為已成也。

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

按稻葉元熙曰:若服湯已渴者,屬消渴,是假設之辭,與吳茱萸湯條,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同例。

射干麻黃湯方

按本篇用麻黃者四方,宜為二義看,注家皆謂,其証內飲挾外邪,故用麻黃發其表,是一義,今驗肺脹証,多是宿飲為時令觸動者,而不必具表候,則其用麻黃,適取發泄肺中鬱飲,亦猶麻杏甘石湯之意,是一義,蓋勿拘一隅可也。

咳逆上氣,時時唾濁。

按曾世榮活幼心書曰,肺為五臟華蓋,臥開而坐合,所以臥則氣促,坐則但寬,蓋但坐不得眠,得斯說而其理明矣。

皂莢丸方〔本草,圖經云,張仲景治雜病方,咳逆上氣,唾濁,得(政和作但)坐不得眠,皂角丸主之。
皂莢,杵末,一物以蜜丸,大如梧子,以棗膏和湯服一丸,日三夜一服,〕

按本草皂莢條黑字云,除咳嗽囊結。又有孫尚藥治卒中風涎潮,救急稀涎散,蓋胚胎於此方。

千金: 治咳嗽胸脅支滿,多唾上氣方。

白糖(五分) 皂莢(末一方寸匕)
上二味,先微暖糖令消,內皂莢末,合和相得,丸如小豆,先食服二丸,咳而脈浮者。

按水飲上迫,脈必帶浮,不必拘表証有無,此二方証,均是上焦蓄飲,而以脈浮沉為別者,蓋以勢之劇易,及水飲上迫,與內結之異耳,注家特就邪為分,殆非通論。

濃朴麻黃湯方

按此方証,系寒飲迫肺,而無風寒外候,故於小青龍湯中,去桂枝,以濃朴降逆為君,其佐用杏仁,亦猶桂枝加濃朴杏子湯之例,況配以石膏,其驅飲之力更峻。

澤漆湯方(千金,五合下,有日三夜一四字,無至夜盡字,本草,圖經引,五合下,有日三二字,盡上。有服字。)

按澤漆,本草白字,稱味苦微寒,主大腹水氣,四肢面目浮腫,黑字,稱利大小腸,蓋此方主証,水飲內結。 故有須於利水之品也。

又按陳藏器曰,千里水,及東流水,味平無毒,主病後虛弱,然則此方所用,在熟淡不助內飲已,又煮取五升。溫服五合,至夜盡,是一日十服,他方莫有此例,千金似是,然古之五升,即今之五合,古之五合,即今之五勺,以今推之,日服五合,未必為多,豈東垣所謂在上者不厭頻而少之謂乎。

大逆上氣,咽喉不利。(外台無者字,宜從。)

麥門冬湯方(稻葉元熙曰,煎法,據竹葉石膏湯,溫服上,恐脫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十二字。)

外台: 崔氏療骨蒸唇乾口燥,欲得飲水,止渴,竹葉飲方,於本方,去人參,加竹葉,生薑。

又深師,療肺氣不足,逆滿上氣,咽喉中閉塞短氣,寒從背起,口中如含霜雪,語言失聲,甚者吐血,補肺湯方。
於本方,去人參,半夏,加五味子,乾薑,款冬花,桂心,桑根白皮。 肺癰喘不得臥。

按葶藶,下水疏肺壅,故的治肺癰膿未成者也。(金鑒所引趙氏注,據二注本,系於周氏補注。) 醫心方,引范汪方云,葶藶熬,令紫色,治令自丸,丸如彈丸,大棗二十枚,以水二升煮棗,令得一升半,去棗,內藥一丸,複煎得一升,盡服之。(出支飲下。)本草圖經引,亦作大棗二十枚。

按葶藶,以彈丸為率,故不須舉兩數,大棗,諸書皆作二十枚,本經疑是錯寫。(或曰:葶藶,搗之則粘膩。足以自丸,不必補末蜜二字。)

外台: 必效,療天行病後,因食酒麵,肺中熱擁,遂成咳不止。
於本方,加桑白皮,桔梗,麻黃。

又崔氏,療大腹水病,身體腫上氣,小便澀赤,云云。
於本方,加杏仁,各搗, 和合,平旦空腹服八丸,云云。 幼幼新書,簡要濟眾,治小兒水氣腹腫,兼下痢膿血,小便赤澀方。 葶藶子半兩,以棗肉和,搗為丸。(施圓端效方,名散腫丸。) 雞峰普濟方曰,著作雷道矩病吐痰,頃間已及升余,咳不甚,面色黯鬱,精神不快,兆告曰,肺中有痰,胸膈不利,令服仲景葶藶大棗湯,一服訖已,覺胸中快利,略無痰唾矣。

桔梗湯方(原注血痺,當喉痺,然要是後人所續加。)

按排膿散,用枳實,芍藥,桔梗,排膿湯,於本方,加生薑,大棗,是知桔梗有排膿之功,但此間所有,氣味輕淡,不足以抵當大病,彼土古時之品,則恐不如此也。

聖濟: 治肺癰涕唾涎沫,吐膿如粥,麥門冬湯方。
於本方,加麥門冬,青蒿心葉。

小青龍加石膏湯方

按麻杏甘石湯,濃朴麻黃湯,越婢加半夏湯,小青龍加石膏湯,皆麻黃石膏同用,麻黃發陽,石膏逐水,二味相藉,而驅飲之力更峻,不必取之於發表清熱,蓋此四方,緊慢稍異,而其旨趣,則大約相均,要在臨証之際,隨其劇易,以為審處耳。

附方

外台: 炙甘草湯。(外台,桂枝二兩,阿膠三兩,炙,大麻子仁半升,大棗四十枚,擘,餘同,方後云,上九味切,以美酒七升,水八升相和,先煎八物,取四升,絞去滓,內膠上微火烊銷,溫服七合,日三夜一。)

按此方,施之泛泛惡心者,必增嘔逆,溫溫液液,蓋別有義,未考,又此方証,與麥門冬湯証相近,俱系滋養上焦之劑。

千金: 甘草湯。

按傷寒類要,以單甘草湯,治炙甘草湯証,其理一致。

千金: 生薑甘草湯。

按此方亦治肺冷而萎,猶是甘草乾薑湯之變方,沈氏說欠當,又而渴,當作不渴為妥。

千金: 桂枝去芍藥加皂莢湯。

按此方,桂枝去芍藥湯,桂枝甘草湯之意,取之扶胸中陽氣,不和調營衛,蓋亦屬肺冷之痿。

外台: 桔梗白散。

按此條與桔梗湯,証一而方異。蓋所傳之本不同也,然肺癰其膿稍成,正氣隨衰,峻猛之劑,恐不能堪,王氏所據,豈得無錯乎。

千金: 葦莖湯。

按此方主証,蓋在虛實之間。

又按蘇敬新修本草白瓜條曰,別錄云,甘瓜子,主腹內結聚,破潰膿血,最為好,腹腎脾內癰湯要藥,本草以為冬瓜,但用蒂不云子也,又今腸癰湯中之用,俗人或用冬瓜子,非也,又案諸本草,單云瓜子,或云甘瓜子,今此本誤作白字,當改從甘也。(原本,膿,作濃,藥,作樂,今從証類本草改。)此說可以確瓜瓣之為甜瓜矣。

醫心方,張仲景方,治三十年咳,大棗丸方。

大棗(百枚去核) 杏仁(百枚熬) 豉(百二十枚)
凡三物,豉,杏仁,搗令相得,乃內棗,搗令熟和調,丸如棗核,一丸含之,稍咽汁,日二,漸增之良。(按此疑雜病論之遺方,仍附於此。)

奔豚氣病脈証治第八

師曰:病有奔豚,有吐膿。(師曰:奔豚病以下,脈經為別條,宜從。)

按欲死二字,形容苦惱之狀而言,與少陰篇吳茱萸湯條同語例。

奔豚湯方

按此方証,挾有熱邪,故不取桂枝之溫,而用黃芩生葛之涼,且既有半夏,故不再用茯苓芎歸芍藥三味,以和其腹痛也。

傷寒總病論,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沖,正在心端,李根湯主之。
於本方,去芎 ,生葛,加桂枝,人參,茯苓。

桂枝加桂湯方

傷寒論,本方後曰,本云桂枝湯,今加桂滿五兩,所以加桂者,以能泄奔豚氣也。
發汗後,臍下悸者。(茯苓下,輯義,桂枝二字偶脫。)

〔余述〕奔豚一証,多因水寒上沖,故治法不出降逆散寒,而注家概解以腎邪,殆不免牽湊,要坐不檢難經仲景之有異耳。

胸痺心痛短氣病脈証治第九

師曰:夫脈當取太過不及。

按責,讀如平脈法,肥人責浮,瘦人責沉之責,即求責之義。 胸痺之病,喘息咳唾。

〔徐〕此段,實注胸痺之証脈,後凡言胸痺,皆當以此概之,但微有參差不同,故特首揭以為胸痺之主証主脈主方耳,〔周〕寒濁之邪,滯於上焦,則阻其上下往來之氣,塞其前後陰陽之位,遂令為喘息,為咳為痛,為短氣也,陰寒凝泣,陽氣不複自舒,故沉遲見於寸口,理自然也,乃小緊數,複顯於關上者,何耶,邪之所聚,自見小緊,而陰寒所積,正足以遏抑陽氣,故反形數,然陽遏則從而通之,栝蔞實,最足開結豁痰,得薤白白酒佐之,既辛散而複下達,則所痺之陽自通矣。

按周說為當,但解數脈,未免牽強,姑存之。

栝蔞薤白白酒湯方

按先兄曰:說文曰, ,酢漿也,從酉 聲。鄭玄注周禮四飲曰:漿,今之 漿也。陳藏器曰:醋,破結氣。 心中酸水痰飲。 胸痺,心中痞氣(本草枳實條,圖經引,與外台相同,類聚,與趙本同。)

枳實薤白桂枝湯方(圖經引,無枝字。)

人參湯方(人參條,圖經引,作治中湯,白朮之白字,無,末附加減法,一與傷寒論同,仍不錄。)
聖濟總錄曰:胸痺之病,其脈陽微而陰弦,陽虛則知在上焦,陰弦故令胸痺心痛。古方用理中湯,取緩其中氣。
陰証略例。理中湯方後曰:若胸痺脅下妨悶者,加枳實半兩,茯苓半兩。
御藥院方,枳實理中丸,治証與本條同。
於理中丸中,加枳實,茯苓,附子。

按外台,崔氏,療時行四五日,大下後,或不下,皆患心中結滿,兩脅痞塞,胸中氣急,厥逆欲絕,心胸高起。手不得近,思與增損理中丸。(於本方中,加栝蔞根,枳實,茯苓,牡蠣。)正師胸痺人參湯之意,其效甚著,而王好古許國禎,則移崔氏之方,以治本証,亦善於變通者矣。

茯苓杏仁甘草湯方

醫心方,醫門方,治胸中痞塞,短氣 者,或腹急痛方。
於本方,加半夏,生薑,若氣不下,加大黃,檳榔,取利為瘥。

橘皮枳實生薑湯方

聖濟: 治風寒客於肝經,膈脘痞塞,脅下拘痛,常欲蹈其胸上,名肝著,蹈胸湯方。
於本方,加桔梗,甘草,薤白。胸痺緩急者。(本草,圖經引,緩上,有偏字,原本,諸本,並無人字。)

〔周〕胸痺緩急者,痺之急証也,寒飲上聚心膈,使陽氣不達,危急為何如乎,故取薏苡逐水為君,附子之辛熱為佐,驅除寒結,席卷而下,又烏不勝任而愉快耶。

按周說似是,苡仁之用,能托鬱結,況附子之雄烈,相合為散。比之前款諸方,其力最峻,足以奏功於燃眉之際焉,蓋此緩急,主在急字,非或緩或急之謂。史記倉公傳,緩急無可使者,袁盎傳,一旦有緩急,寧足恃乎,游俠傳,且緩急人之所時有也,俱是系於一時切迫之謂,此足以証焉。 焦循雕菰集,羅浩醫經余論序曰,其論本草,以神農經為主,而証以南陽之方,以薏苡主筋急拘攣,故金匱胸痺緩急者主之,用以健脾利濕,則失其義。 心中痞,諸逆心,懸痛。(輯義,肘後,痛下,有五字,當作肘後,作三字。)

按諸逆,程氏以病証言,尤氏以病因言,二說俱通,魏氏曰:諸逆,兼有形無形之邪為言,與尤意同,伊芳澤信恬曰,懸牽,音義相同,懸痛,謂牽急而痛,肘後可証,又巢源,有心懸急懊痛候,千金養胎篇,有腹滿懸急,心下懸急之文,亦並懸牽通用之征也,斯說為核。(三國志管輅傳,有心中懸痛文。)

九痛丸方(原本,諸本,附子三兩下,有炮字。)

〔余述〕本篇,題云胸痺心痛,而首條,則二証並論,其他諸條,皆為胸痺立方。(栝蔞薤白半夏湯,心痛徹背,不過言心胸痛甚,桂枝生薑,枳實湯,心中痞,前注猶以為胸痺。)心痛,則僅烏頭赤石脂丸一方已,故二証之辨,難就而可考,以臆測之,胸痺其痛頗泛。

心痛其痛殊緊,胸痺則病淺,心痛則病深,蓋二証中,更自有輕重之別,而其實似無大異同,故胸痺之方,足以治心痛,至真心痛,則固屬不治,仲景略而不言,殆以此也,短氣一証,病屬上焦,故亦連類並及者歟。

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証治第十

趺陽脈微弦,法當腹滿。

按此條証,寒氣壅閉,即大黃附子湯所主,宜稱之實,而言為虛寒者,虛,猶虛煩之虛,非虛衰之虛,蓋指無形之寒氣,對水飲結聚有形之寒而言也。(虛煩義,宜參傷寒論述義,梔子豉湯條。)又程氏注稍不了。 病者腹滿,按之不痛為虛。

按四十八難曰,癢者為虛,痛者為實,外痛內快,為外實內虛,內痛外快,為內實外虛。楊玄操注曰:輕手按之則痛,為外實,病淺故也,重手按之則快,為內虛,病深故也,重手按之則痛,為內實,病深故也,輕手按之則快,為外虛,病淺故也。凡人病按之則痛者,皆為實,按之則快者,皆為虛也。難經本為有痛立言,而玄操注,亦與此條相發。

又按陽明篇曰,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可與小柴胡湯,其意正與本條互發,以見証雖似可下,其白苔者,邪未結實,黃苔者,始為熱實,乃黑苔之為實,可以知也,且此條,示以按腹知虛實,以驗舌辨寒熱,而後宜議攻下矣!要之診察之大法,莫不可從此條而擴充焉。
病者痿黃。(脈經,胸中,作胃中,利上,有下字。)
寸口脈弦者。(巢源,作寸口脈雙弦,則脅下拘急,其人澀澀而寒。)
夫中寒家喜欠。

按中字,金鑒為平聲讀,其他諸注,皆為去聲讀,蓋此中寒家,言素稟陰臟,動易感寒者,然則二說並存為佳。

又程氏謂寒鬱於肺經而為熱者,似欠穩當,靈口問篇曰,陽引而上,陰引而下,陰陽相引,故數欠。又曰:陽氣和利,滿於心出於鼻,故為嚏,辨脈法曰,客氣內入,嚏而出之。 病腹滿,發熱十日。(本草濃朴條,圖經引云,又濃朴七物湯,主腹痛脹滿,按此與千金同誤。)

按金鑒曰,飲食如故,胃熱能消穀也,存考。

濃朴七物湯方(圖經引,枳實上,有大字,桂枝之枝字無。)

附子粳米湯方

按弟子村田精一曰,此方,與白虎湯,及加人參加桂二湯,桃花湯,並用粳米,而其煮法,不云至幾升,蓋是以米熟為度,不必期至幾升者,恐非有脫文,濃朴麻黃湯,煮小麥熟去滓,亦是一轍,此可以備一說,仍存之。 聖惠,治寒疝心痛如刺,繞臍腹中盡痛,白汗出,氣欲絕方。
於本方,加川椒,乾薑,桂心。

濃朴三物湯方(本草濃朴條,圖經云,張仲景治雜病,濃朴三物湯,主腹脹脈數,濃朴半斤,方後,有腹中轉動,更服,不動勿服十字。)

大柴胡湯方(黃芩二兩,原本,諸本,並作三兩。)

腹滿不減。
傷寒補亡論曰:減不足言者,言不甚減也。論言,太陽發汗不徹,不足言,與此同意,俗語所謂不濟事者,是也。

心胸中大寒痛。

按出見有頭足上下,句上,上聲,下,去聲。尤氏以出見有頭足,為陰凝成象,腹中蟲物,乘之而動,謂蜀椒乾薑。

溫中下蟲,誤甚。

大建中湯方(蜀椒去汗,類聚,無去字。)

大黃附子湯方

按此條証,固屬寒實,故大黃附辛,相合成劑,性味融和,自為溫利之用,如附子瀉心湯,則其証表寒裡熱。 故別煮附子,而功則各奏,故同是附子大黃並用,而立方之趣,迥乎不均,徐氏說未確切,蓋溫利之劑實以桂枝加大黃湯,及此湯為祖,而溫脾等諸湯,皆莫不胚胎於此二方矣。

赤丸方

按本草,丹砂黑字云,作末名真朱。 寒疝繞臍痛。(沉緊,類聚,亦作沉弦。)

按素問經脈別論,真虛 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陰陽別論,魄汗,輯義誤寫作白汗,又生氣通天論,魄汗未盡,魄白音通。)

烏頭煎方(宋本外台熬,作炮,無去皮字,白蜜二斤,方後,上以水三升,煮烏頭取二升,去烏頭內蜜。 煎令水氣盡云云,不可一日再服,作日止一服,不可再也。)

按程氏曰:治下焦之藥味不宜多,多則氣不專,此言,本於至真要大論,補下治下製以急之說,殆不免拘泥。

又按陶氏本草序例曰,附子烏頭若干枚者,去皮畢,以半兩準一枚,千金方,治風歷節,防己湯方後曰,凡用烏頭皆去皮,熬令黑,乃堪用,不然至毒人,宜慎之,據此,宋本外台,不必是,其不 咀,豈嫌熟爛相和乎。 本草,圖經云,崔氏,治寒疝心腹脅引痛,諸藥不可近者,蜜煎烏頭主之,以烏頭五枚大者,去芒角及皮,四破。 以白蜜一斤,煎令透潤,取出焙乾,搗篩,又以熟蜜丸,冷鹽湯吞下二十丸如梧子,永除,又法,用煎烏頭蜜汁,以桂枝湯五合解之,飲三合,不知加五合,其知者如醉,以為中病。 寒疝腹中痛,逆泠手足不仁。

按烏頭煎証,寒氣專盛於裡,此條証,表裡俱寒壅,是所以有須於桂枝,灸刺諸藥不能治,是言病勢之劇,套法不能得治,不言灸刺諸藥之誤措,徐氏以為是或攻其內,或攻外,邪氣牽製不服,似欠穩貼。(輯義徐注,為陽所客,客字,宜作容字。)

烏頭桂枝湯方(宋本外台,秋烏頭,實中大者,十枚,去皮,生用,一方五枚。)

按此方証,最屬急劇,治以單捷為妙,桂枝湯,外台引,作單桂汁,蓋仲景舊面,其出五味方者,疑後人誤據千金烏頭湯(詳出後。)所私攙,注家皆仍原文為說,覺未當。(周氏意似單桂汁,然語意不了,且其解欠妥,仍不錄。又按外台,於此方後,注云范汪方同,今檢宋本,大書作范汪方云,而直接桂枝湯,仍知其舉桂枝湯者,是范汪方文,而非出仲景也。)
聖惠,治寒疝腹中痛,手足逆冷,身體疼痛,針灸諸藥,所不能任者,宜服烏頭散方,川烏頭。(大者十枚。)
枝枝(二兩) 上件藥,搗細羅為散,每服二錢,以水一中盞,入生薑半分,煎至五分,次入蜜半合,更煎三兩沸令熟,每以食前和滓,溫服之。

聖濟: 治心腹卒脹痛,桂心丸,桂二兩,烏頭一兩,為末,煉蜜和丸。
其脈數而緊乃弦。

按魏氏以此條脈,為寒疝寒熱雜合之候,其說似精,猶不如尤氏以為寒疝陰盛之為優,然此條,該寒實諸証而為結,蓋不特言寒疝也。

附方

外台: 烏頭湯。

按此方,千金外台所載,並與前方文有異,蓋本是別方,林億等以前有五味方,省之不錄也。今從外台拈出於下,曰:烏頭(十五枚,炮,按千金云,要略,五枚) 芍藥(四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枚擘) 生薑(一斤,按千金,作老薑) 桂心(六兩)
上六味切,以水七升,煮五味,取三升,去滓,別取烏頭,去皮四破,蜜二升,微火煎令減五六合,內湯中兩三沸,去滓,服一合,日三,間食, 人三合,以如醉狀為知,不知漸增,忌海藻菘菜豬肉冷水生蔥,深師同。

外台: 柴胡桂枝湯(宋本外台,作療寒疝腹中痛者。)
醫心方,范汪方,治寒疝腹中痛,小柴胡湯。(即原方。)

外台: 走馬湯。
肘後,若唯腹大,動搖水聲,皮膚黑,名曰水蟲,巴豆九十枚,去皮心,杏仁六十枚,去皮尖,並熬令黃,搗和之,服如小豆大一枚,以水下為度,勿飲酒佳。
聖惠,治乾霍亂,不吐不利,煩悶不知所為方,巴豆(一枚,去皮心。)

上以熟水研服之,當快利三兩行,即以漿水粥止,立定。

〔余述〕按本篇先敘腹滿如痛者為實條,濃朴七物湯,濃朴三物湯,大柴胡湯,大承氣湯四條,此其屬熱實者也。如首條,與腹滿時減複如故條,此其屬寒實者也。次敘寒疝,如腹痛脈弦而緊條,與大烏頭煎,當歸生薑羊肉湯,烏頭桂枝湯條,皆以寒疝目之矣!如瘦人繞臍痛,與附子粳米湯,大建中湯條,亦是寒疝已,其他諸條。 如寸口脈弦者,即脅下拘急而痛,與大黃附子湯証,即虛寒從下上,此寒氣聚著 脅者也。如病者痿黃証,其位雖異,亦是寒實也。如中寒家二條,即素稟陰臟,外寒易觸者也。蓋此三等,既非腹滿,亦不寒疝,但以其屬寒,仍牽聯及之,且以與腹滿寒疝,互相發明者已,其脈數而緊一條,即系寒實諸証之診,以為總結矣!然則二十條者。
學人宜區類而看,如前注家,往往湊合為說,殆不免強會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故下,原本,有知字,宜補。)傷寒纘論曰,所謂亦微而澀,亦字從上貫下。言浮大而按之略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見浮大中,按之略澀,方可用大承氣下之,設純見微澀,按之不實,乃屬胃氣虛寒,冷食停滯之候,又當從枳實理中,助胃消導之藥矣!豈複為大承氣証乎,○按此說似精,然尺中既微,何能兼大,故張氏於微脈,則略而不論,殊屬模糊,但其云澀非澀弱無力之謂者,是矣!然則微,亦沉滯不起之微,非微弱之謂也。
下利不欲食者(俞本,趙本,欲,作飲,誤。)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周〕食既云宿,決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則必有痰載物,不使得下,則為喘為滿,不言具見,故一吐而痰與食俱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