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大全良方 卷之十一

南宋 陳自明

脈例第一

王子亨云︰若妊娠,其脈三部俱滑大而疾。(在左則男,在右則女。)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搏者,近也。陰脈逼迫於下,陽脈別出於上。陰中見陽,乃知陽施陰化,法當有子。又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手少陰屬心,足少陰屬腎。心主血,腎主精,精血交會,投識於其間則有娠。又三部脈浮沉正等無病者,有妊也,餘病如《脈經》說。左手尺部浮洪者,為男胎也;右手尺部浮洪者,為女胎也。兩手尺部俱洪者,為兩男;俱沉實者,為兩女。又云︰中指一跳一止者,一月胎;二跳二止者,二月胎也。

診婦人有妊歌第二

肝為血兮肺為氣,血為榮兮氣為衛。陰陽配偶不參差,兩臟通和皆類例。血衰氣旺定無孕,血旺氣衰應有體。(肝藏血為榮屬陰;肺主氣為衛屬陽。陰陽配偶者,是夫婦匹配,偶合構精,乃有子也。若血少氣盛,則無娠孕。若血盛氣少,則有孕也。)尺微關滑尺帶數,流利往來並雀啄。小兒之脈已見形,數月懷 猶未覺。(尺脈微,關脈滑,尺脈帶數及流利、雀啄,皆是經脈閉塞不行成胎。以上之脈,皆是血多氣少之脈。是懷小兒之脈已見形狀也。)左疾為男右為女,流利相通速來去。兩手關脈大相應,已形亦在前通語。(左手脈疾為懷男,右手脈疾為懷女。及其脈流行滑利相通,疾速來去,是或兩手關部脈洪大相應,是其胎已有形狀也。)左手帶縱兩個兒,(縱者,夫行乘妻。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即鬼賊脈也,名曰縱。

見於左手,則懷兩個男兒也。)右手帶橫一雙女。(橫者,妻乘夫也。是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即所勝脈也,名曰橫。見於右手,則懷一雙女兒也。)左手脈逆生三男。(逆者,子乘母也。是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即已生脈也,名曰逆。見於左手,則懷三個男兒也。)右手脈順還三女(順者,母乘子也。是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即生己之脈也,名曰順。見於右手,則懷三個女兒也)。寸關尺部皆相應,一男一女分形証。寸關尺部脈大小、遲疾相應者,是懷一男一女形証之脈也。謂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陰陽脈相應,故懷一男一女也。)有時子死母身存,或即母亡存子命。(此二句之文,無辨子母存亡之法。)往來三部通流利,滑數相參皆替替;陽實陰虛脈得明,遍滿胸膛皆逆氣。(若寸關尺三部通行流利,皆替替有力而滑數,皆是陽實陰虛之脈。主娠婦逆氣,遍滿胸膛而不順也。)左手太陽浮大男。(左手寸口為太陽,其脈浮大則是懷男子脈也。)右手太陰沉細女。(右手寸口為太陰,其脈沉細是懷女脈也。)諸陽為男諸陰女,指下分明長記取。(諸陽脈皆為男,即浮大、疾數、滑實之類是也,當懷男子。諸陰脈即沉細之類是也,當懷女子。)三部沉正等無絕,尺內不止真胎。(寸關尺三部脈,沉浮正真齊等,舉按無絕斷。及尺內舉按不止住者,真的懷胎婦也。)夫乘妻兮縱氣霧。

(經云︰縱者,夫乘妻也。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即鬼賊脈也。縱氣霧,霧者露也,又上下也。謂夫之陽氣,乘妻之陰氣,二氣上下相逐,如霧如露,潤澤結子也。)妻乘夫兮橫氣助。(橫者,妻乘夫也。見前注。謂兩旁橫氣相佐助也。)子乘母兮逆氣參,(逆者,子乘母也。謂子氣犯母氣相乘兮,逆行之氣相參合也。)母乘子兮順氣護。(是母氣乘於子氣為順氣,相護衛也。凡胎聚縱、橫、逆、順四氣以榮養,方乃成形也。)

小兒日足胎成聚,身熱脈亂無所苦。(婦人懷小兒五個月,是以數足胎成就而結聚也。必母身體壯熱,當見脈息躁亂,非病苦之証。謂五月胎已成,受火精已成氣,故身熱脈亂,是無病也。)汗出不食吐逆時,精神結備其中住。(謂妊胎,受五行精氣以成形,稟二經以榮其母。懷娠至五月,其胎雖成,其氣未備,故胎氣未安,上沖心胸,則汗出不食吐逆,名曰惡阻,俗呼選飯。唯思酸辛之味,以謂胎氣也。)

滑疾不散胎三月,(妊娠三月,名始胎。此是未有定儀,心胞脈養之,故脈見滑疾流利,為少氣多血。不散為血氣盛,則始結為胎也。)但疾不散五月母。(其脈但疾數而不散者,是五個月懷胎之母也。)弦緊牢強滑者安,沉細而微歸泉路。(孕婦之脈,宜弦緊、牢強、滑利,為安吉之脈。若沉細而微,謂脈與形不相應,故云死也。前文雖云太陰沉細,又云諸陰為女。其說似有相違,謂三部脈皆不沉細及微,故不同也。)

驗胎法第三

婦人經脈不行已經三月者,欲驗有胎。

川芎(生,不見火)
為細末,空心,濃煎艾湯調下方寸匕。覺腹內微動,則有胎也。

胎殺避忌產前將護法第四

一受孕之後,切宜避忌胎殺所游。如經云︰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甚至母殞。驗若反掌,斷不可忽。

月游胎殺第五

立春在房床。驚蟄在戶(單扇)。清明在門(雙扇)。立夏在灶。芒種在母身。小暑在灶。

立秋在碓(按京本雲在正北方子位)。白露在廚廁。寒露在門。立冬在戶及廚。大雪在爐及灶。小寒在房及母身。

十干日游胎殺第六

甲己日占門。乙庚日占碓磨。丙辛日占井灶。丁壬日占廚□。戊癸日占米倉。

十二支日游胎殺第七

子丑日占中堂。寅卯辰酉日占灶。巳午日占門。未申日占籬下。戍亥日占房。

六甲旬游胎殺第八

甲子旬游窗碓。甲戍旬游正廳。甲申旬游中庭。甲午旬游房內。甲辰旬游房中。甲寅旬游 。

太史局日游胎殺第九

每遇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內北;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內南;癸卯一日在房內西;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內東;六戊六巳日在房內中;餘日在外無占。

凡游在房內,不宜於方位上安床帳及掃舍,皆凶。

又有小兒殺及本年三殺,及產母身黃定命,皆不可犯。凡妊娠之後,將此貼於當眼,常照應之。切不可穿鑿修掘,移釘系籬壁,重物碾壓之類。犯之重則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輕則子受其殃,成人之後必定破形,拳攣、跛縮、喑啞。犯之極驗。

食忌論第十

一受孕之後,不可食之物,切宜忌食。非唯有感動胎氣之戒,然於物理,亦有厭忌者。

設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難產,亦能令兒破形母殞,可不戒哉﹗食雞肉、糯米(合食),令子生寸白蟲。食羊肝,令子生多厄。食鯉魚 及雞子,令兒成疳多瘡。食犬肉,令子無聲音。食兔肉,令子缺唇。(蓋兔乃不雄而孕,生子則口中吐出,是以忌焉。)鴨子與桑椹同食之,令人倒生心寒。食鱉,令子項短及損胎。雀肉合豆醬食之,令子面生 黑子。食豆醬,合藿食之,墮胎。食冰漿絕產。食雀肉,令子不恥多淫。食山羊肉,令子多病。食子薑,令子多指生瘡。食螃蟹,令子橫生。食蝦蟆、鱔魚,令兒喑啞。 食驢、騾、馬肉,延月難產。如此之類,無不驗者。則知聖人胎教之法,豈非慮有自其然乎﹗

孕婦藥忌歌第十一

□□水蛭地膽蟲,烏頭附子配天雄。
躑躅野葛螻蛄類,烏喙側子及虻蟲。
牛黃水銀並巴豆,大戟蛇蛻及蜈蚣。
牛膝藜蘆並薏苡,金石錫粉及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蜥蜴飛生及□蟲。
代赭蚱蟬胡粉麝,芫花薇銜草三棱。
槐子牽牛並皂角,桃仁蠐螬和茅根。
根□□砂與干漆,亭長波流□草中。
瞿麥 茹蟹爪甲, 皮赤箭赤頭紅。
馬刀石蠶衣魚等,半夏南星通草同。
乾薑蒜雞及雞子,驢肉兔肉不須供。
切忌婦人產前忌,此歌宜記在心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