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學 第十三講   中藥的性能:毒性(二)、小結

成都中醫藥大學
張廷模教授

毒性(二)

影響毒性的因素

下面是毒性的第二個問題,影響毒性的因素。在臨床使用藥物的時候呢,影響毒性的因素很多。但是其中有一種因素是重要的,這個如果不講,可能同學們都會意識得到,那就是用量。這個藥物的用量,為什麼是影響毒性最重要的第一因素,因為自古以來,很多有毒的藥,而且是劇毒的藥,毒性很大的藥,只要你控制在一定的用量範圍內,它也是安全的。比如說這個砒霜,可能是中藥裡面毒性最大的,臨床也是可以應用,而且能夠對一些病證取得療效,也不會中毒,關鍵是量要掌握好。另一方面呢,很多文獻上沒有談到有毒的藥,如果用量過大了,也會造成中毒。有的書上講,就包括水,喝的水,如果攝入太多,也會造成水中毒,它也是不安全的。所以什麼物質進入體內都有一個量的問題。大家對這個影響毒性因素的第一因素,使用量一定要認真地注意。有人作過這個統計,在七十年代,就是20多年前,有人統計過,並發表文章,就是從建國以來,這二三十年間,在全國的醫學雜誌上報導了發生中毒反應的中藥有112種。這112種呢,有毒的相對還要少一些,這些藥當中,《本草綱目》認為這個沒有毒的有30種。這個《全國中草藥彙編》,沒有寫毒性的,也是認為無毒的,有18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藥典》裡認為沒有毒的有21種,這樣加起來有60多種,占了一半還多,這個就是因為過分的強調這個狹義的毒性和毒藥,凡是沒有寫明有毒的,都認為無毒,這個量就用來越來越大。比如說這個報導當中,有一位元就是用了40克紅參,人參是一個大補藥,用量大了,用40克來劑湯,引起了死亡,這個是在《浙江中醫雜誌》上的報導的一個例子。還有用艾葉,今後溫經止血藥當中要學的,不知道它的濃度是多少,一次喝了五百毫升,也是很快的導致死亡,這個是《中華內科雜誌》報導艾葉中毒的。

另外也是一個補虛的藥五加皮,也是用了超過常用劑量的幾倍,也是造成了中毒、嚴重的中毒,像這種情況很多。比如我們前面談到的關木通,過去沒有記載它有毒性,近年來關木通造成腎功能損害的,這種毒性反應的,國內國外,都有很多發生,所以從這就能清楚的看到,就是這個量,剛才講的這個砒霜如果量小的時候,古人把它用來治療寒哮,就是哮喘裡面的虛寒證效果相當明顯,現在很多還用來治療急性白血病,也取得了明顯的效果。那麼這樣的有毒的藥,就是通常用量,除了這個用量以外,其它影響毒性的因素就很多,比如在40頁我們這個第二段裡面提到了藥材的品種、品質、生產、儲存、加工、炮製、配伍、劑型、給藥途徑、用藥是否對證及患者的體質等等,這些都是影響的因素,同學們初學,就簡單的就這個問題作這樣的一些認識吧。就說影響藥物毒性的因素是很多的,但是最重要的,最關鍵的是用量。用量小,毒藥也安全;用量大,無毒的藥也不安全。除了這個因素以外呢,還有其它很多的因素,這些因素的影響呢,我可以舉一些例子,供大家學習的時候參考,但不一定要求大家記住這些例子。比如說在臨床上,使用藥物的時候是否對證,辨證是不是準確,該不該用這個藥物。比如說臨床就發現用這個附子,如果是虛寒證,那就不容易中毒,實熱證、熱證同樣的量那很可能造成心臟的毒性反應,比如說引起這個傳導阻滯這樣的一些問題。所以這個辨證是否對證,這個在動物實驗當中也是證實了的,就是辨證是否準確,就是用藥是否準確的問題。

再一個就是藥材的品種,就是這個反復多次提到的這個關木通。我們前面也談過這個木通有白木通、有川木通、有關木通,古方裡面籠統只寫一個木通,但是古方用的木通,基本上都是白木通,後來不知什麼原因用川木通了,有人分析因為這個川木通呢,在清代的吳其濬的《植物名實圖考》,川木通的圖繪的非常精美。一些植物學家通過它的圖,就可以判斷它的品種,畫得很好,後來把這些圖移植到了一些本草書上,估計與這個有一定的關係,所以很多地方就開始使用這個川木通。所以這個川木通從清代開始,就代替白木通廣泛的使用。這個關木通是近年來,才慢慢地使用廣泛,當然這個原因是多方面的,新藥研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我這裡不詳細講了。過去本來不是用關木通的處方,也用起了關木通。就是因為這個品種,比如說還有我們談的貫眾前面講到了依據過去的調查,《中藥大辭典》上有六個科的三十多種不同的厥類植物,比如說其中的綿馬貫眾,就有明顯的有神經毒,尤其對視神經有明顯的損傷,如果說品種不對,可能就會出現。那麼這個關於貫眾的問題,介紹這個藥的時候,也會談到。我們以後會有很多藥物,比如說這個大戟、京大戟和紅大戟,過去都作為大戟用,這個京大戟的毒性,也是比紅大薊要大一些。如果用得不準確,也會產生這個中毒的反應。防己有漢防己和木防己,木防己呢也是馬兜鈴科的植物,也有腎毒,誤用的時候,或者用量過大了,也會造成腎功能的損傷。所以中藥的品種,我們前面之所以要強調,與這個毒性、這個療效,也有密切的關係。另外這個藥材的品質,包括產地,同一種植物,現在發現因為產地不一樣,有的藥物的毒性不一樣。比如說這個烏頭,現在發現海拔越高的,烏頭的毒性越強;海拔越低的,毒性要小一些,但是它在植物上是同一個品種,但是毒性不一樣。這個雲南藤沖的附子,有人作過對比,毒性比四川的附子毒性要大18倍,這是雜誌的報導,也是同一個品種。另外這個採集,採集的時候不注意,比如說寄生,今後我們學這個祛風濕,又能夠補肝腎、健筋骨的一個藥。寄生它是寄生在其它的喬木上,不管桑寄生和槲寄生。有的寄主就有毒,採了這個寄生,也就有一定的毒性。比如說寄生,寄生在馬桑樹上,採的這個寄生一定是有毒性的,使用的時候就會容易造成中毒。就包括蜂蜜,蜂蜜是個補虛的藥,與花粉的來源,有密切的關係,因為有的花粉來源於有毒的植物。有的地方,滿山遍野是黃的杜鵑花,白色的杜鵑花,黃色的杜鵑花呢絕大多數就是我們《神龍本草經》的一個藥、經典藥叫羊躑躅,毒性很大的,它的花粉也會有毒。白的杜鵑花粉裡面也有一定的毒性,紅的毒性很小。所以如果說在那樣的一些山上,它全是從黃色杜鵑花採的花粉釀的蜜,這個蜂蜜也會造成人的中毒,所以這個就是採集的過程當中的不合理。儲存、保存如果就是不合理,那也有可能造成中毒。

我們今後要學的一種礦物藥叫輕粉,輕粉是二氯化二汞,氯化低汞,在我們的教科書上呢,一直有一個避光保存。為什麼要避光呢,因為這個氯化低汞,二氯化二汞,見光的時候,它就生成了氯化高汞,氯化汞析出汞,都是劇毒的,汞和這個氯化汞,氯化高汞就毒性更大了。就是儲存的原因。有時候我們儲存如果不恰當,很多都黴變,產生黃麴黴素,黃麴黴素是一個致癌性很強的一種物質,也會增加藥物的這個毒性,使用不安全,所以在儲存當中,也會影響這個藥物的毒性。另外就是炮製的方法。譬如說這個有的藥物不能用火來制,比如說朱砂、雄黃炮製不合理,用火的方法來炮製了,分別就生成了汞,或者生成了氧化砷,雄黃就變成了砒霜,朱砂就變成了水銀,都生成的是一些劇毒的一些物質。

還有炮製用的一些輔料,比如說在過去這個70年代,四川加工附子的時候就出現過,因為四川加工附子就要用這個鹽鹵,加工鹽剩下的這個鹵水,裡面是以氯化氨這些為主的化學成分的一種液體,要用來泡這個附子,可以降低毒性。但是在有一年一個地方的加工,它就用了另外地方的鹽鹵,過去沒有用過的,那後來就造成了很多人服用了這個附子中毒。當時造成這個退貨,當時一追查原因呢,發現那個鹽鹵裡面,氯化鋇的含量非常高,傳統用的這個鹽鹵裡面呢,幾乎不含氯化鋇,或者氯化鋇的含量非常地低,這是因為炮製的時候,所用的一些輔料不合理,把有毒的一些成分帶到了藥材當中去,所以它也影響了藥物的毒性。另外這個劑型和給藥途徑。例如這個烏頭、附子如果作為湯劑,它高溫煎煮,它的烏頭堿呢,容易水解生成了烏頭次堿,最後成為烏頭原堿,它的毒性可能只有原來的二千分之一,毒性很小了,就比較安全。如果這個烏頭、附子作為丸散劑,不加熱,裡面的烏頭堿沒有被水解,那可能很小的量,就容易引起中毒。同樣的一味藥,它不同的劑型,是否經過高熱處理,它的安全性完全不同。那麼現在我們中藥裡面有了這個注射劑,過去很多沒有毒性的藥,通過注射的途徑給藥,可能就有毒,比如說桔梗,祛痰的藥,非常安全,沒有毒性,如果把桔梗作為一個注射劑,那就產生嚴重的溶血反應,裡面的皂苷就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所以這個給藥途徑啊、這個劑型啊,也會影響毒性。

配伍,我們後面要講十八反,就是有的藥配伍在一定的情況下,毒性增大了,沒有毒性的,產生了毒性,當然這裡還有一個配伍的量的問題,在一定的量的比例,有的沒有毒,或者改變了這個配伍的相互的量,它也會有毒,所以,這個都是非常奧妙的。另外就是這個患者個體的差異。比如說砒霜,一般的人用個十毫克左右,應該是基本安全的,但是有的人服一毫克,就引起嚴重的中毒反應,也就是個體差異造成的。有一百個人、九十九個人,這個成人服十毫克的砒霜,可能都不會有什麼不良反應、或者中毒反應,但是那個人他就出現了特殊的情況。所以舉這些例子就供大家參考,就說這個很多環節都會影響到藥物的毒性。具體的內容同學們不必記,只是知道有這麼一些因素,但是最強調的呢,就是它的用量的問題。

正確的對待中藥的毒性

下面介紹第三點,正確的對待中藥的毒性,怎麼正確對待中藥的毒性?現在有的人有這種說法,因為中藥是天然的藥,所以中藥是無毒的,這個還非常盛行,尤其我們在一些藥品的廣告當中,經常看到有“純中藥製品沒有毒性”。這個實際上是一個商業性的宣傳,不符合客觀實際。我們前面學了這個毒性,我們都知道自古以來,在中藥裡面都強調中藥作為一個藥物它是有毒性的,而且還強調這個毒性的廣義性。凡是藥物都有偏性,都有毒性,這個和現代的觀點也是一樣的,現代的《普通毒理學導論》,有這樣一本書,提出藥物如果說用於健康的人體,和非適應症的患者,那都是有毒性的,任何一個藥物,它是講的西藥,我想這個對中藥也應該適用。就是一種藥物,它用於健康的人體,他本身沒有病,因為藥本身有偏性的,它造成了新的偏性,這個就是廣義的毒性。用於非適應症的病人,這個病人他不適合於用這種藥,你用了很容易產生毒性反應,對中藥也是如此。所以針對這個中藥是天然藥,而且中藥不完全是天然藥,我們在講第一節或者講過了,也有化學合成品,尤其是礦物藥,礦物藥的化學合成品,多數是有毒的,而且有的毒性還很大。那麼就天然的這一部分而言,它也是有毒性的。所以我們要充分的注意,這個說法作為商業性的宣傳,它是它的宣傳,我們學了中醫、中藥,我們要有正確的看法,所以這個中藥的毒性是存在的,有的還很嚴重,近年來這個藥物中毒的報導,經常都有發生,所以我們要注意,就包括一些補虛的藥。在70年代就是剛才講的這個人參,好像我有一次看《新中醫》,廣東的雜誌,好像在那一年以內,報導了,就是當地有一個習慣,新生兒降生了以後就喂一點人參水,主要是紅參,因為喂多了,愛之愈切,害之愈深,就產生了中毒,結果兩例死亡,一例搶救了很長的時間。這些都充分說明了平常我們認為很安全的藥,有的很多作為食品的。比如說火麻仁,火麻仁可以作為食品,有的高山,把火麻的油脂作為植物油作為食用的植物油,用量大了,有一個工礦裡面就用火麻油來炸油條,早餐吃了油條,職工裡面很多、幾十個職工中毒,就是因為量太大了,本身就是食品,藥食兩用的,它也有這種中毒的情況。所以我們第一要不同意這個中藥沒有毒性,天然藥沒有毒性這個說法,要正確地對待,中藥是有毒性的。

第二種觀點,就是既然它是個毒藥,為什麼還要用它?乾脆把這些藥取締了。針對這種觀點,我們應該有怎樣的態度呢?就是在中藥狹義的毒藥當中,有很多有比較強的醫療作用,而且有的這種醫療作用還是不可代替的,其它沒有什麼藥好代替,在中醫的臨床上非常重要,比如我們今後要學附子,附子就是一個有毒的藥,而且毒性還比較大,但是附子回陽救逆,在中藥當中可能沒有另外的一個藥能夠取代它,所以在傳統的臨床治療這個亡陽證,往往以附子為第一要藥,為君藥,而且用量還比較大,麼能夠收到很好的臨床療效,這個不可取代。就是現在認為這個毒性最大的這個砒霜,長期以來,很多人都是呼籲要把砒霜這一類的藥淘汰了、要取締了,但是正要準備國家要宣佈淘汰的時候,發現了它對急性白血病有治療效果,而且現在國家還資助這方面的科學研究。能夠深入的把它研究下去,還可以繼續的使用。比如說以後我們外用藥當中學的升藥,就是氧化汞,它在拔膿祛腐方面也是沒有藥可代替的,而且我認為是中醫外科的一個優勢。比如說有的痔漏,有一個漏道,如果用手術的方法,就要有一個很大的切口,這個損傷就很大,而且這個效果也不一定很好。但是中醫的痔漏科的醫生,少量的掌握的非常好,就用它的腐蝕性,把它漏管裡面的壞死的肌肉腐蝕掉,新生的肉芽組織就癒合了,漏管就消除了。這個避免了手術的痛苦,費用也很低,病人的痛苦也很小,臨床的效果也非常的理想,這些都是我們在臨床能夠親眼見到的,就說這些中藥的很多的毒藥,這個有它的利用價值,有特殊的療效,所以還不能完全把它淘汰掉,所以這是針對既然是毒藥為什麼還要用的這個觀點,我們應該這樣子對待,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是目前最普遍的一個不良傾向,這個最重要,目前最普遍的一個不良傾向。現在就是凡是狹義的毒藥,在書上或者藥典上注明了有毒的,用量越來越小,醫生都膽小,為了安全,安全是安全了,但是小到了這個有效劑量以下,成了一個無效的量了,沒有用,包括很多書上寫的砒霜的最小用量一個毫克,那一個毫克應該是一個試探性的劑量,不是一個有效的劑量。比如說附子,用一、兩克附子,這個應該說達不到回陽的或者補陽的這個效果,要有都非常微弱。現在就是對於這個狹義的毒量,用量都越來越小,小到了這個有效量以下,只注意安全,忽略了有效性,這個也有違用藥的目的。另外一個傾向性呢,就是對於沒有標明毒性的藥物,用量越來越大,大到了超過了常用劑量的很多倍,達到了這個中毒劑量。所以我剛才講的這個劑量的時候談到了一百一十多種藥物的中毒的臨床報導當中,很多是文獻上沒有注明毒性的。比如說人參用四十克,那怎麼不中毒,新生兒剛生下來,耐受性很小,你人參水喂多了,那肯定嚴重的中毒,所以這個傾向性一定要把握記住。那麼要正確地對待這個狹義的毒藥,和這個沒有注明毒性的,就是我們書上說的,要有這麼的一個基本的觀點,就是“有毒觀念,無毒用藥”,就是第三段,正確對待中藥毒性的第三段第一行有那麼一句話,“有毒觀念,無毒用藥”。

我們在使用藥,要開處方的時候,不管是狹義的、或者廣義的,我們都要牢牢地想到藥物可能是有毒性的,可能會造成中毒反應,尤其是狹義的毒藥,要高度的重視,但是對於這些藥物,不能因為可能會有潛在的中毒的危險,我們就不用它,在用的時候,我們要無毒使用,要確保用藥的安全,要把它控制在中毒以下的這個用量範圍內,兩者兼顧,既要確保有效性,也要保證安全性,這個才是使用藥物的正確的觀點,也是正確對待中藥毒性的最重要的一個態度,這是第三。

要正確對待這個毒藥,用藥的時候,我們就要非常小心。所以從《神農本草經》開始就提出了對毒藥,“先起如黍粟”,就是小米,一點點,“病去即止”,好了就算了。如果“不去倍之”,再增加一點。“不去十之,取去為度”,慢慢地增加,遞增的方法。《內經》也說了“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我們在這個服用的量上,由小到大,使用毒性越大的藥,臨床用的時候,越不要過量,也不要過長,這個對於確保毒藥用量的安全,這個古人的告誡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這種給藥的方式,慢慢地積累,不要過量的這種要求,也是我們現在臨床上應該遵循的一個原則,這也是正確對待中藥毒性的第三點。那麼第四點呢,就是在文獻當中,記載的狹義的毒藥,絕大多數是可靠的,但是也有不準確的地方,所以我們對中藥的毒藥,不能完全以文獻為准,我們還應該結合現代的臨床和現代的科研進行認真的研究,比如說很多藥,在古代的文獻上沒有認為它毒性,比如像細辛、剛才的關木通,實際上它有毒性,不能因為文獻沒有記載就認為它無毒。我在講《本草綱目》和《本草綱目拾遺》的時候,說本草上就認為鉛丹是沒有毒性的,馬錢子沒有毒性的,實際上鉛丹和馬錢子都是毒性很強的。在《神農本草經》把丹砂放在上品的第一位,認為是無毒,可以久服的,可以補虛的,可以養生的,但是這個硫化汞其實也是有明顯毒性的,所以古代文獻記載的有些沒有毒的藥物,可能是有毒性的,這個我們尤其要注意,但另一方面呢,古代文獻上記載的有些藥物一直認為它有毒,但其實它沒有明顯的毒性,或者它毒性非常小。比如我們在驅蟲藥當中要學一種藥雷丸,打雷的雷,膏丹丸散,丸劑的丸,雷丸它是一種菌類植物,和茯苓、和豬苓一樣,菌類植物。這個從《神農本草經》開始就記載它有毒性,有毒,但是我們在當代的臨床上呢,用雷丸一般是作散劑,不作湯劑,這個散劑,很多人每一次服用二十到三十克,臨床上沒有發現任何不良反應,因為這個雷丸驅蟲,就要這麼大的量,這麼大就能驅蟲,而且效果很好,沒有見到明顯的不良反應,更沒有見到毒性反應,它的成分現在來說,它是以多糖為主的,另外有一點雷丸素是一種蛋白酶,都不是毒性成分,沒有發現有毒的化學成分,臨床上也沒有發現明顯的中毒,但是從《神農本草經》一直到我們的教科書,所以有的臨床醫生搞不清這個問題,在處方裡面寫雷丸的時候,膽戰心驚地不知道要寫多少克,好像寫個三、五克,這個就是有毒的藥,到底什麼後果,心中無數,實際上呢,嚴格講起來,我們應該認為它是一個無毒的藥才對,每一次服用散劑服到二十克以上沒有不良反應,可能服人參都有不良反應了,但它這個藥沒有,但不能老是認為它有毒,所以在我們現在這個書上,雷丸的毒性取消了,沒有再認為它有毒,另外白花蛇、蘄蛇,蘄蛇是一種毒蛇,而且是劇毒蛇,它的毒,主要是在它的毒牙裡邊,毒腺裡邊,這個蘄蛇,是一種白花蛇,如果咬傷人的時候,那肯定嚴重的中毒,但是我們作為中藥材用的白花蛇,去掉了頭部,沒有毒腺,沒有毒牙,而且這個蛇毒幹了以後,尤其是在口服的情況下,又要煎煮,又要作為湯劑煎煮了口服,就是有這個蛇毒,它都已經沒有什麼毒性了。大毒呢,是說明這個毒本身就是一種大毒的蛇,但是藥材裡面沒有頭,毒性的成分完全沒有了,而且用的是它的肌肉,肌肉部分燉來吃都是隨便吃的,這個沒有毒性的,所以從唐代開始,這個白花蛇就寫明有毒,有的甚至寫有大毒,也是一直保持在現在的教材上,我們這一次也是把這個白花蛇的有毒去掉了,所以我們很多文獻上記載的這個有毒、無毒,很多需要重新加以認定,我們不能固步自封,完全按照前人的。尤其是我剛才前面講到了古人認識最清楚的是急性中毒,因為突然間發生,症狀很典型,它把它記載下來,少量的長期的久用,慢性中毒,尤其是對一些臟腑功能,比如說對肝腎功能,這樣的一些影響,這種潛在的毒性,可能在中藥的文獻記載當中,往往是一個薄弱的環節。所以這個中藥的慢性毒性的問題,要加強研究,增強中藥應用的科學性。正確對待這個中藥毒性,就這樣幾個方面,我談了四點。

這個教材四十頁的最後一段,談到了這個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來,許多國家建立了藥品安全委員會,實行了藥物不良反應的監測報告制度,我們國家呢也高度重視,也在一九八七年,我們國家衛生部,也成立了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中心,也要實行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制度,今後我們的同學學了以後,也要遵循這個規定,在臨床上如果發現了這個中藥不良反應,也要及時報告,互相溝通,這個對促進中藥學的發展,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非常重要。那麼我在下面呢,就補充一點關於這個中藥不良反應方面的一些常識,這個是供參考,這個教材上沒有,什麼叫作不良反應?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藥物的不良反應,是指藥物在常用劑量下,在常用劑量下這個很重要,它應該就用這麼多的量,常用劑量下,用於預防、診斷或治療人類的疾病或用於調整人體生理功能時,產生的非預期反應,它的核心就是藥物在常用的劑量下,產生的非預期反應,這個用來可以用於人類的預防、診斷、治療或者調整生理功能,不管作什麼用,意思就是只要是作為醫療用,所以超過了常用量,本身就是中毒量,這像人參用40克,這個它本身就不屬於不良反應範疇了,本身就是亂用藥,所以要把這個定義鑒定清楚,是在常用量的情況下出現的,才屬於這個不良反應的範疇,不是任何劑量亂用都這樣子對待,我們要把它區別開來,這是關於定義。

不良反應,有哪些類型呢?就是不良反應的分類,第一個不良反應主就是副作用。一種藥物往往具有多種藥理作用,在正常用法和用量的情況下,伴隨其治療作用的同時,另一些作用可能引起一些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不良反應,這個稱為副作用。就是一個藥有多個作用,在用其中的一種作用的時候來治病,另外的作用,它也顯現出來了,發生的與醫療無關的這種反應,就叫作不良反應。比如我上次也是舉過大黃有瀉下的作用,如果我們大黃用來調經,婦女的月經不調,大黃就能活血調經,同時它產生了腹痛、腹瀉,這個腹痛、腹瀉,就是大黃的不良反應。這個副作用,不良反應當中的副作用,它本身有這個作用,但是對於這個個體來說,它不需要,當然對於便秘的患者,產生了瀉下,或者需要通過瀉下來排出了邪氣,它就不是副作用,所以副作用和治療作用,是相對的。需用發汗的,用麻黃發汗,它就是個治療作用;不需要它發汗,引起汗出過多就是個副作用。比如中藥裡面有一個藥,洋金花,這在止咳平喘藥裡面,洋金花用量大了,就能引起患者昏睡,如果說要把它作為麻醉使用,在手術的時候,就是要病人不知知覺,這個時候引起了病人這種昏睡它就不是副作用,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它就是一種副作用。所以第一個是副作用。

第二個是毒性作用,根據這個世界衛生組織這個界定,藥物引起人體生理、生化的異常變化,或器官、組織結構的病理改變的危害作用,稱為毒性作用,也叫毒性反應。藥物引起人體生理、生化的異常變化,或器官、組織結構的病理改變,這種危害作用把它稱為毒性作用,也叫毒性反應,這個我們前面講了,因為這個超過了它的常用量,是中毒量馬上引起的,這個叫急性中毒。小劑量,緩慢的積蓄、慢慢形成的,導致的叫慢性中毒,這個就不再說了。

第三變態反應,不良反應第一、第二毒性反應,第三變態反應。變態反應呢,就是有的用藥者,經過某種藥物治療以後,就出現了過敏,以後再接觸到這個藥的時候,它原有的這個抗原體,和這個藥物再結合就造成這個組織的損傷或生理功能的紊亂,這個就叫變態反應,這個可能今後在西藥裡面要學,這個大家簡單的知道,就是原來用過這個藥,產生了過敏,再用這個藥的時候,它就發生變態反應,這是第三。

第四,特異質反應,就剛才我們舉的砒霜,一般的人用十毫克,沒有什麼反應。他用1毫克,就引起嚴重的反應,這個不是過敏,是特異質,特殊體質造成的,特殊體質。比如說我見到一個這樣的患者,吃什麼食物都好,就不能吃牛肉,吃了牛肉胃就痙攣性疼痛,吃了馬上就要痛,那就是個特異質,這是第四。

第五,藥物的依賴性,這個藥物的依賴性呢,就是有些人長期服用某種藥物以後,雖然治療目的已經達到,但總還有繼續服用該藥的願望,產生心理的依賴性,這個就叫藥物的依賴性,用一種藥來治這個病,病治好了,不需要再用了,但他心裡面老是要想吃這個藥,不吃就不舒服,這種心理上的依賴,叫做藥物的依賴性。

第六,致癌作用。有的藥物長期應用過後,引起機體某些器官、組織細胞的過度增生,可能形成良性的或惡性的腫瘤,這個叫致癌,引起了某些組織異常的增生。

第七致畸作用,引起畸形,嬰兒的畸形,那就是孕婦用了藥後透過胎盤,干擾了胎兒的生長發育,引起嬰兒的先天性畸形,致畸作用。

另外第八一個致突變作用。就在一定條件下它引起了基因的突變,或根本的變異,使這個細胞的結構或功能發生了變化,導致了遺傳的缺陷。所以這個不良反應呢就這八個方面,在臨床上見到了,現在每一個省、市都有這個藥物不良反應的監測中心,都要及時的報告,這個是供大家參考。

供大家參考的這個第二個問題呢,就是對中藥急性中毒的治療原則,那以後我們在講具體的藥,就不一個一個地講了,因為以後我們要講的毒藥,有幾十種,基本上都可以遵循這樣一個原則來處理,如果說藥物發現了急性中毒以後,首先就要清除毒藥,

  1. 清除毒藥,這個有三種情況:如果這個毒物是吸入性的,通過鼻腔吸入的,馬上就要讓這個中毒者要離開現場,因為這個周圍的空氣當中肯定迷漫了這個毒物,馬上要離開現場,然後就要對呼吸道要進行清除,把呼吸道清潔清除它的分泌物,保持呼吸道的暢通,或者吸氧,這是對於吸入性的氣體性的急性中毒。如果是皮膚接觸性的,就要迅速地去掉衣服,然後用清水反復地沖洗這個污染的部位,這個是接觸性的。如果是食入性的,通過口服食入性的,馬上就要催吐、洗胃、導瀉這樣子一些方法,這是第一清除毒物。
  2. 阻止毒物的吸收,要阻止毒物的吸收,或者減少毒物的吸收,這個主要是指的食入的,經過口食入的,一般呢,比如馬上在催吐洗胃以後呢,灌服蛋清、牛奶、活性炭,或者這個花生油,馬上灌服,讓它保護胃黏膜、減少這個毒物通過胃腸的吸收,阻止也就是減少毒物的吸收。
  3. 促進已經吸收的毒物的排泄,大量的飲水,最有效的就是輸液,同時用一點利尿劑,通過尿液迅速地排出。
  4. 應用解毒藥,中藥當中呢,甘草、綠豆、土茯苓啊,這一類它都有比較廣泛的解毒的作用,可以煎湯喝,甘草、綠豆、金銀花、土茯苓等等。那麼西藥當中呢,有很多這個特異性的解毒的藥,不屬於中藥的範圍,今後在學西藥的時候,大家可以在這方面增加一些常識,最後就是對症處理,這個毒物造成了機體的這個損傷以後,它要表現出不同的症狀,然後針對這個症狀,如果是嘔吐的,就止嘔;腹瀉的那麼就止瀉;那麼煩燥不安的,就使用這個鎮靜劑,讓它安靜,如果說小便不通的,就利尿等等對症來處理。

中藥的急性中毒的救治的原則,基本上就是這個五個方面,供大家參考。

我們前面學了中藥的性能這一章,有一些問題呢還要引起這個高度的重視,前面已經強調了這五種性能是主要的,不是性能的全部,這五個性能,它是從不同的角度,對藥物的功效或者藥物的作用,進行高度的概括,所以它們互相只能從一個側面,來反應藥物的特徵,所以我們臨床用藥的時候呢,要把儘量多的藥性把它綜合考慮進來,過去我們常常強調的是性味合參,當然性味必須合參,它是最重要的。在性味合參的同時,還要把其它的性能因素考慮進去,這樣藥物使用就更加準確。另外這個性能之間互相是平等的,任何性能都不能作為對另外一個性能的確定依據,它的確定依據都是功效,都是作用,這一點要注意。

第二點,藥物的性能和藥物的功效,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不能把它混淆起來,這一點古人就有體會,比如說徐靈胎,清代的醫藥學家,很有名的。就說這個同一熱藥,附子之熱和乾薑之熱迥乎不同;同一寒藥,石膏之寒和黃連之寒迥乎不同,如有誤用,禍害立至。同樣是熱性的藥,同樣是寒性的藥,為什麼誤用了會產生危害呢,那就是因為功效不準確。所以性能不能取代功效,在當代中藥學當中,我們的知識結構的核心是功效,而不是性能,所以我們今後學習各論的時候,要學好每一味藥,要以功效為核心,功效掌握了,性能自然就能夠掌握,應用當中的主治,也會迎刃而解,我們在講各論的時候,大家會深有體會。所以我這裡只是告訴大家,這個性能和功效是不同層次的概念,不能用這個性能來代替功效,現在在很多方劑解釋的時候,常常用性能來代替了功效,比如說小清龍湯裡面有五味子,解釋五味子因為它酸能收斂,就能防止辛散太過,實際上就是用性能來取代了功效,為什麼呢?為什麼你要太過,你能不能把辛散的藥用少一點,不用它太過,比如我今天午餐在餐館裡去,我只能吃四塊錢的菜飯,就從營養學和我這個飽腹感都是很舒服的,營養也夠了,我沒有那個必要去用一百五十塊錢點一桌的菜,吃不了我就把它吐出來,然後就湧吐,這個就防止太過,其實這個沒有自圓其說,關鍵是五味子在小青龍湯裡面起什麼作用,沒有人去研究,其實這個非常值得研究,當然這個因為涉及到方劑的問題,我有我自己的看法,這個五味子在小青龍湯裡面,它有很多特殊的作用,當然這個是題外之話了。另外前人在總結性能的時候,每一種性能只是從一種功效概括,不是全部功效。比如說麻黃,它的辛散,主要是它的發汗解表的作用,絕不是從它的利尿這個功效當中,總結出來的,我們說麻黃辛散,在利尿的時候,是不是也是辛散,那不一定,歸經尤其如此,麻黃利尿的時候,你不能說是它歸肺經,當然和肺經,因人是一個整體,不能說毫無關係,但它主要不是肺經。同樣的藥性也是這樣,有的藥物把它總結一個寒涼性質,它不是所有的功效都能表現出來,但是我們平時很不注意,比如說冰片往往認為冰片是微寒的,或者涼的,這個是從冰片的外用的應用當中總結出來的,現在我們的書上就說這個冰片微寒,它是涼開之品,冰片用於開竅,沒有寒涼之分,它根本不是一個涼性的藥,所以認為冰片是個涼開的,本身這個提法就是個錯誤的。因為總結冰片的藥性,是從外用當中來的,不是內服當中來的,像這些問題都是學性能以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今天就講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