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醫藥大學
張廷模教授
下面介紹升降浮沉性能的第三個問題,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我們從前面的第二個問題升降浮沉的確定當中,我們已經清楚地知道,我們現在對藥物的升降浮沉作用趨勢的認定,是通過藥物的功效,也就是它的一些主要的作用,這些功效相對於病勢趨向而言,我們就可以從中確定它的作用的趨勢。但是藥物的功效是藥物客觀具有的,是與生俱來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藥物的升降浮沉的性能,也是客觀存在,也是與這個藥物本身與生俱來的,但是在臨床應用的時候,我們可以通過一些人為的因素,給它施加一些因素,在一定的程度上、在一定的範圍內可以改變或者控制藥物的這種升降浮沉。所以李時珍在《本草綱目》當中就對這樣一個問題作了非常精闢的總結,李時珍說“升降在物,亦在人也”。所謂的“升降在物”,就是說藥物升降浮沉的性能是藥物本身客觀具有的,就是剛才所講與生俱來的;“亦在人也”,我們可以通過人為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範圍內對這些藥物的升降浮沉性能可以加以改變,這樣使之我們在臨床用藥的時候就具有更大的靈活性,也有更好的這種準確性。通過哪一些人為的因素可以影響升降浮沉呢?就是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其實很簡單,高度概括起來能夠影響藥物升降浮沉的人為的因素只有兩點,就是炮製和配伍。
第一方面就是通過對藥材進行炮製,它原來本身客觀具有的升降浮沉性能可能會得到一些改變。比如說我們上次舉的荊芥,它本身是一個祛風解表的藥,它生用的時候,它是以升浮或者說浮散為主的,是一個解表的藥、發散的藥,但是我們用炮製的方法,把荊芥炒炭,炒成荊芥炭以後,荊芥的升浮的性質就減弱,甚至消失了,它表現出來主要是作為收斂止血藥,收斂止血藥,根據升降浮沉定義,它就應該屬於沉的,是一種沉降的,有利於止血,那麼它從升浮就變為了沉降。這個例子可以說通過炮製完全改變了藥物的升降浮沉的趨向性。在有的情況下,它雖然沒有完全的改變,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或者減弱了,比如說大黃,它主要是攻下大便的,是一個瀉下藥,瀉下作用還比較強,但是用酒來炮製以後,這個酒制大黃它的沉降性就降低了,所以有的時候用酒大黃在一些方劑當中,它就可以用來清上焦之熱;生的,它主要是通下大便,作用在下焦,那麼經過酒制以後,沉降性減弱了,但沒有改變,大黃仍然是沉降的,只是沉降的性質不那麼強。又如川芎是一個活血化瘀、行氣止痛的藥,如果用酒來炮製,酒制的川芎活血化瘀的作用會增強,那也就是它升浮的性質也是增強了,它也是沒有改變,所以這個就是通過炮製。前人注意到這樣的一個現象了,所以就非常重視,就提出了象我們書所說的,就認為“酒制升提,薑制發散”。多數藥是這樣,因為酒本身就是一個升浮的,薑,它也是一個解表藥,尤其是生薑,所以能夠增加一些被炮製的藥物的發散作用,酒可以增強一些被炮製的藥物的升浮作用,那確實是這樣。但是我們不能把它絕對的理解,好像什麼藥用酒來炮製它都是增強了這種升提,我們前面也提到過的,比如說常山,常山它很明顯的一個毒副反應就是湧吐,服用了以後,要引起強烈的噁心嘔吐,常山用酒來炒,用酒來制,不是噁心嘔吐這個作用增強,而是剛剛相反,而是降低了它的這種不良反應,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常山的湧吐的作用,所以它同樣的是用酒來炮製,但它並不是完全是升提,對於常山來說,它反而是,就是使常山升浮的這個作用降低了,但這是一個例外。薑對於很多藥炮製,也是增強了發散的作用,但有的時候這個薑,比如說用薑來炒竹茹,薑汁來炒枇杷葉,那是增強它和胃止嘔的作用,它也不是發散,也是增強的是它的沉降的作用,所以這些都有例外,我們不能把前人這樣的一些結論把它絕對化。後面的“升者引之以鹹寒,則沉而直達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則浮而上至巔頂”,同樣的也是這樣,可能也是部分的是這樣的情況,需要正確地理解。這是第一種情況,就是用炮製的方法人為的來改變或者控制藥物的升降浮沉這個性能。
第二種方法就是通過配伍。因為中藥主要是使用複方,如果說一種沉降性比較強的藥物和大量的很多味的升浮的藥物在一起,那麼這個沉降藥物的沉降的性質就可能會受到制約,那麼可能它就不一定能表現出來,象剛才講的大黃,它本身是一個沉降性很強的藥,如果它和很多升浮的藥,比如說和荊芥、薄荷、防風這樣的一些升浮的藥在一起,就剛才講的用於治療上焦的一些風熱病證當中也可以使用。另外比如說少量的藥和升降浮沉相反的大量的,就是從用量的這個角度來講,它也是會有所影響,比如說麻黃,是一個升浮的藥物,如果說與量比較多的石膏配伍在一起,我們今後方劑裡面的麻杏石甘湯,麻杏石甘湯裡面那個麻黃,它升浮的性質就受到了石膏的制約,石膏是清熱瀉火的藥,主要表現出來是沉降的,所以麻杏石甘湯對於肺熱咳喘有汗的,是熱證又有汗,它同樣能用,因為它浮散的性質被約束了,這個就是我們比較常見的例子。同樣的道理,一味升浮的藥和很多味的沉降的藥,或者就是少量的升浮藥和很大劑量的沉降的藥配伍在一起,也會有這種人為的在一定的程度上控制它的升浮或者沉降的這樣的性質,在今後的方劑當中,這種情況是比較多的。所以嚴格地來說,能夠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就只有這兩個方面,就是通過炮製和配伍。但是在很長時間以來,在中藥的文獻當中,除了這兩個因素以外,還認為很多因素可以影響藥物的升降浮沉。第一,比如說四氣五味,因為在李時珍的《本草綱目》當中就有這樣的總結,認為“寒無浮”,就是寒性的藥,沒有升浮的,“寒無浮”;“熱無沉”,好像熱性的藥,沒有沉降的;另外“酸鹹無升,辛甘無降”,酸鹹味的藥沒有升浮的,辛甘味的藥沒有沉降的。根據李時珍的這樣一些結論,有的書裡面就是說藥物的寒熱溫涼四氣和辛甘酸苦鹹五味也是影響藥物升降浮沉的一個因素。首先李時珍的這兩句話,比如說他這個“寒無浮”,寒性的藥,沒有升浮的,在實際當中是不是完全如此呢?我們今後學的第一章解表藥,解表藥的第二節就是發散風熱藥,發散風熱藥都是偏於寒性的,又叫辛涼解表藥,它的藥性總體偏向是偏於寒的,但是這一類的藥,它都有發散作用、它都有升浮的這樣一個作用趨勢,所以“寒無浮”在實際當中可能並不完全如此;“熱無沉”,也是這樣,比如說我們今後在學攻下藥當中,攻下藥當中的巴豆就是一個大熱性的藥,不但是熱性,而且熱性很強,但是它在瀉下藥當中,可能它的瀉下作用是最強的,也就說它的沉降性也是很強的,但它是熱性的藥,所以“熱無沉”也是有例外的。所以基於這樣的情況,有的書上就說李時珍這個“無”字,最好把它理解為多數不,或者多數沒有,其實就為李時珍的這觀點來圓說,這樣我認為沒有必要。為什麼沒有必要呢?因為藥物的四氣五味,它是兩種性能,升降浮沉是另外一種性能,這個性能它是平等的,是同一個等級,可以說它們有一定的相關性,而不能認為是影響的因素,反過來能不能說這些藥物的升降浮沉影響了四氣五味呢?為什麼一定是四氣五味影響升降浮沉?比如說這個“寒無浮”,姑且講它成立的,認為是四氣影響了升降浮沉,我說是因為它沉降,沉降了它不可能是溫熱性質的,可以說是升降浮沉在影響四氣,或者影響五味,這個到底誰影響誰?誰是主?誰在次?大家都平等,所以不能成立,所以認為把四氣五味作為影響因素,不管是從理論上或者實際當中,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如果我們同學學了以後,寒性的藥、升浮的、溫熱的、沉降的,還會有其他不少的例子。五味也同樣,比如說剛才講的“酸鹹無升”,我們今後學的湧吐藥,膽礬它的藥味就是酸鹹的,但是它能夠引起劇烈的嘔吐,升浮作用是很強的,從五味來說,也不一定酸鹹的一定就是降,同樣,有升浮作用很強的,那“辛甘無降”,辛甘,就比如說我們今後學的辛味或者甘味的,比如說發散風熱藥裡面有的是辛甘的,它在升浮的同時也有沉降,比如說桑葉、菊花,或者葛根這一類,它們能夠清熱,能夠平肝,所以在實際當中,四氣五味和升降浮沉,它們有一定的這種關聯,有一定的相關,但是都不是一定的規律,所以沒有必要把它作為一個影響升降浮沉的一個因素。
另外從金元時候開始,第二種情況,就是從金元時候開始,根據《內經》的藥物的“氣味厚薄”,認為 “氣味厚薄”也是影響藥物升降浮沉的一個因素,有的人就提出了藥物的“氣薄者升,味薄者降,氣厚者浮,味厚者降”,認為也能夠影響藥物的升降浮沉。但是怎麼樣來認定這個藥物氣味的厚薄?什麼樣的藥叫氣薄?什麼樣的藥叫氣厚?什麼樣的藥叫味薄?什麼樣的藥叫味厚?這個很難把握,所以就是從古以來這個認識很不統一,而且為什麼氣薄的就要升、味薄的就要降?那麼也沒有一個很好的解釋。所以這個說法就是“氣味厚薄”影響藥物的升降浮沉在金元時期這一段時間比較盛行以外,在當代的《中藥學》當中已經很少提到,所以我們在閱讀過去的文獻的時候,我們知道有這麼一回事,現在也是一個有待於研究的問題,因為現在對前人的這個意圖為什麼這樣講?還搞得不是很清楚,這是第二個方面。
第三個方面,前人把性狀當中質地的輕重也認為是一個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認為輕的藥升浮,重的藥是沉降,“輕者升,重者降”。比如說在《本草備要》的序例裡邊都有這樣的一些說法。但是在實際藥物當中,輕的藥,有升浮的,同樣有沉降的;質地重的藥,有沉降的,當然也有升浮的。比如說比較輕的藥,可能在植物藥當中比較輕的,就是我們今後在利水滲濕藥當中要學的一味藥,叫做通草,通草是植物的莖髓中心的部分,它是白的,就象那粉筆一樣白的,輕就象那種塑膠泡沫,非常的輕,比如說你方裡面開個10克,那可能就是一大包,可能在一般藥材裡面,沒有比它再輕的藥了,但是這個藥的功效是什麼呢?是利水的、是利尿的,利水滲濕、利尿通淋的,它的作用趨勢是沉降的,它這麼輕的藥,它並不升浮;在瀉下藥當中的,比如說芫花、番瀉葉,也是質地很輕的,但是這些藥的瀉下作用相當強,都是沉降的。所以藥材的輕重,尤其是輕的藥,它不能說都是升浮的。重的藥,我們從表面來看,今後很多安神的藥、平肝的藥,確實是比較重,都是礦物藥或者動物的甲殼,可能這個有很明顯的相關性,但是也並不絕對,象我剛才講的膽礬,含水的硫酸銅結晶,本身就是礦物藥,質地很重,但是它是升浮的,它能夠引起劇烈地噁心、嘔吐,所以質地重的,雖然很多是沉降的,但是確實是存在例外的。所以把質地的輕重完全和它的升降浮沉這樣子聯繫起來,認為是一個影響的必然因素,也是有一定的問題的,我們現在也不能這樣子認識。
另外就是根據入藥的部位,張元素還提出了一個“根升梢降”,根和梢。他指的什麼是根呢?就是“入土者為根”,就是往泥土裡面生長的那種植物根的那個生長點,最下邊的這個認為是沉降的;根和莖相連的那個部分叫做梢。從植物的生長情況來講,那個根是往下面長,它有往下的這樣一個特性,接近於莖的地方,它有個趨光性,它要向上,確實它表現出向上,這是它的自然特徵,但是把它作為影響升降浮沉的一個因素也不確切。但是這個對現在也有影響,比如說在一些處方裡面,在利尿的方當中,比如說導赤散要用甘草梢,現在我們有的人還津津樂道,有的文章上還說,為什麼用甘草梢在導赤散裡面?這個非常有道理,因為它長於利尿。但是我要問比如說這個寫文章的人,你對沒對比過,甘草的梢在什麼地方?比如說就是生長點那個0.1個釐米,或者0.5毫米,或者1公分,或者5公分,哪一段算梢?只是那麼一點嗎?因為甘草本身根是很長的,怎麼來區別它這個根和梢的問題,怎麼來區別?就是能夠定,比如說往泥土裡面生長的那5公分,我們姑且把它定為梢,它向上5公分是不是做過同等情況下的利尿作用的對比?我想沒有人做過,那麼憑前人的推導的一句話就認為是非常合理的,那可能未免主觀了一些。所以儘管前人有這個“根升梢降”,我們同學學了以後要知道,當時張元素指的根和梢是什麼意思?根就是往泥土裡面長的那一點,梢就是連接莖的接近地面的那個部分,他認為是有升降這種區別的。所以現在有的人認為那個人參的蘆頭,就是那個人參根和莖連續的,每一年生長了留下的一個那個殘基的那種地方叫人參蘆。所以古書上就推導,就認為這個是升浮的,所以認為它要引起嘔吐,說它有湧吐的作用。但是現在有人做過實驗,根本沒有湧吐反應,就是用人來做試驗,也沒有發現有這樣子一個作用,實際上它都是來源於“根升梢降”這樣一個理論影響而推論出來的一些說法。由於質地輕重和入藥部位的上述關係,就比較盛行的認為花類的藥很多都是升浮的,果實類的藥,在植物藥當中它比花葉要重一些,所以有的地方就提出了一個“諸花皆升,旋覆獨降”。我們今後在化痰藥當中要學一味花類的藥叫做旋覆花,是一個菊科植物的花冠,黃色的入藥,因為它有止嘔的作用,止嘔是一個沉降的作用。其實旋覆花它是一個祛痰作用很好的藥,它能夠幫助呼吸道的痰把它咯出來,實際上這個祛痰應該說是偏於升浮的,旋覆花本身沉降當中也有升浮,所以“旋覆獨降”,就止嘔這一點,那麼它可能是事實,但是其他的花是不是都是升的?我們今後學了所有的藥以後,就在我們的教科書上,如果我們仔細地統計一下,花類藥當中升浮的是少數,沉降的是多數,而且大多數,那麼升浮的花類的藥,一個就是菊花,一個就是辛夷,辛夷是以花蕾入藥的,它是解表藥,有升浮的作用,而且菊花是在升浮當中還有沉降,不完全是升浮。我們在其他章節要學的花類的藥,比如說芫花,剛才講了是瀉下的藥,是沉降的;涼血止血藥的槐花,應該是沉降的;止咳平喘藥當中的款冬花,是沉降的。如果我們認真地把這些花類的藥,比如說夏枯花、密蒙花這些,密蒙花是清肝明目的,夏枯花也是清肝熱、明目的,這些都是沉降的,夏枯草本身就是用的花。所以我們在今後要學的藥當中,花類的藥,沉降的是占絕大多數,所以“諸花皆升”這個說法是不符合實際的。“諸子皆降,蔓荊獨升”,蔓荊子是一個解表藥,好像認為升浮是對的。其他的種子類的藥材是不是都是沉降的?那並一定。比如說我們解表藥當中的蒼耳子,它也是升浮的,它是種子類的,胡荽子、韭菜子、丁香、小茴香、胡蘆巴這些都偏於升浮,它都是種子類的、果實類的,所以“諸子皆降,蔓荊獨升”,也是很有問題的。所以有一次有一個地方的一個衛生局考醫生資格的考試,就出了一個“什麼皆升,什麼獨降”?有一個學生來問我,我說我做不起這個題,如果他說李時珍說怎麼怎麼,我就能填,因為要說客觀事實是不是這樣,那我就不能回答,因為客觀不是這樣子,這個題我就做不了。那麼我們通過這樣一些例子,我們就可以看出,前人所涉及的氣味厚薄或者四氣五味,或者入藥的部位,或者質地的輕重,作為影響藥材升降浮沉的因素,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現在教科書上,我們就沒有把它作為影響藥物升降浮沉的因素,至多有些是應該說是有一定的相關性,但絕不是一個影響的因素,更不是確定的依據,這些都是供大家參考的一些內容。這是關於影響藥物升降浮沉的因素,要求大家掌握的內容很少,就是那兩個方面,炮製和配伍。至於後面談到這些,是因為經常大家都能夠看得到的一些說法,為了大家今後看到了以後,自己有一個個人的觀點,有一個正確的評判,那麼我們就給大家作了一些補充,這些補充不一定大家都要掌握,能夠知道多少知道多少,以後會慢慢地積累這方面的知識。
升降浮沉的第四個問題就是升降浮沉的臨床意義。升降浮沉的臨床意義在我們書上的39頁,就是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個,臨床的醫生可以利用藥物的升降浮沉的性能糾正人體氣機的升降出入失調,使之恢復正常,比如說這個咳嗽氣喘,是肺氣上逆,那肺的清肅下降的功能失調了,我們就可以利用一些能夠清肅肺氣的藥物來治療這個咳嗽氣喘,來降肺氣。如果嘔吐呢?那是胃氣上逆,我們就應該用一些能夠降胃氣的藥來緩解嘔吐,這個就是改變了升降浮沉的病勢趨向,這是一種情況。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我們書上的第二,順應氣機的趨向,因勢利導,祛邪外出。比如說我們在偶爾的情況下,尤其是一些兒童,自己不能克制自己,那偶然之間,飲食太過,吃得太多了,很難受,胃氣它就想通過嘔吐的方法,把多吃進去的食物把它吐出來,然後使胃避免受到進一步的傷害,其實是一種保護性的反應,這個時候的氣機的趨向性它就是試圖要通過嘔吐來排出多吃進去的食物,但是在吐不出來的時候,我們可以用一點有湧吐作用的藥物來因勢利導,讓他把多吃的食物吐出來,避免進一步的傷害。對於表證也是如此,感受了表邪以後,表邪有由表及裡的這樣一個趨向性,這個時候人體正氣就要奮起來反抗,要祛邪外出,當人體的正氣還不能完全祛邪外出的時候,我們就用一些解表的藥,能夠發散的藥,來因勢利導,來協助人體的正氣把這個表邪祛除出人體之外。所以高度概括起來,升降浮沉的臨床意義就是我們書上這兩點:一個就是糾正氣機的升降浮沉,升降出入的失調;另外一個因勢利導,祛除邪氣。所以這個內容是很簡單,但是還要說明一點,就是在前面提到過,因為張元素開始確立的升降浮沉理論是立足於法象藥理學的,所以在當時的升降浮沉的臨床意義,比如說在張元素、李東垣的一些論述當中,李時珍的論述當中,《本草綱目》在序例裡面,在論述升降浮沉的時候,就告誡醫生,使用藥物的升降浮沉的時候,就“必先歲氣,毋伐天和”,這個什麼意思呢?就是要考慮到人體的升降出入的規律,就是有一定的升浮節律,用現在的話來講,我們不要任意地用藥物去破壞它,要順應、要保護人體的這種規律性,所以使用藥物的時候,尤其是在養生、保健的時候,“升降浮沉順之,寒熱溫涼逆之”。寒熱溫涼是用於祛邪治病的,所以它要和疾病的性質相反,寒性的病要用溫熱的藥,溫熱的病要用寒涼的藥,所以“寒熱溫涼逆之”,“升降浮沉順之”,順什麼?就要順應人體的這樣一個自然規律,不要去破壞它。這個非常有道理,但是關鍵就是我說過的就是人體的這個規律究竟是怎麼樣的?它怎樣“春生、夏伏、秋收、冬藏”,我們現在不清楚,不但當時不清楚,現在都不清楚。那麼不清楚藥物又是怎樣來順應?怎樣才不破壞?這個也是一個理想當中的用藥的一個要求,也是我們有待於研究的課題,正因為當時的升降浮沉的理論是立足於法象藥理學的,所以剛才我講的來補充的那些影響升降浮沉的因素,如果我們站在法象藥理學的角度,完全是正確的,因為比如說輕的,它本身就升浮的,重的本身是沉降的,那是它的自然特徵、自然屬性。這個花葉是向上的,是輕的,根比較重,是在下的,都是自然的狀態。但是和藥效沒有必然的關係,我們現在講的升降浮沉理論已經從法象藥理的理論完全演變為藥理學的理論,所以在用法象藥理學當中的一些觀點來說明現代的升降浮沉的理論,當然是解釋不通的,也就是問題存在的關鍵。如果我們在學習升降浮沉理論的時候,尤其是我們在鑽研的時候,把兩個不同歷史時期的升降浮沉理論,把它分開來,當然這個不是絕對,在早期的升降浮沉理論當中,也有立足於藥效的,在我們今天的升降浮沉理論當中,也還有摻雜有法象藥理的因素,比如說昨天說過的重鎮安神的問題,其實也是因為它重,就能沉降,就能使心神安定,這些都是一脈相承的,所以它不能完全截然地分開。但是我們大致把它分開了以後,影響因素、臨床意義,我們就不管法象藥理學當中的內容,那不是我們現在要研究、要探討的內容,我們現在只探討作為一個藥效學的升降浮沉的理論,所以它的影響因素也就只有那兩個方面,它的臨床意義也就沒有那個順應四時的問題,但是我們對這些內容現在還不能完全地否定,只是我們現在在初步學習的時候,我們把它立足在藥效,因為我們一開始的定義就是這樣定的。升降浮沉這個升是上升,降是下降,浮是發散,沉是收貯,閉藏,這個確定它是相對於病勢趨向的改變,人體服用了藥物以後,病勢趨向得到了緩解、得到了治療,從這個方面,本身就是從藥物的藥效作用當中來研究的啦,所以我們整個升降浮沉理論這四個部分我們最好都不要涉及法象藥理的內容。這是關於第四節,升降浮沉我們就做這樣一些簡單地介紹。
下面第五節,毒性。在過去這一節叫有毒無毒,現在我們把它改為叫毒性,都可以。藥物的毒性,那也是中藥當中很古老的一個藥性理論,因為我們在講本草史的時候就談到了,人類的早期是在尋找食物的過程當中,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偶然的遭遇,要產生一些中毒情況,所以對食物或者藥物的毒性很早就有所知道,慢慢地就形成了毒性的理論。所以在早期的醫藥文獻當中,對毒性的論述也是比較多的。
在這一節當中我們介紹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也是介紹毒性的含義,就什麼是毒性?簡單地講,毒性就是藥物對於機體的傷害性,毒性是對機體的傷害性,就我們書上的第一句話。這種藥性是用來反映藥物安全性的一個性能,這個藥安不安全?安全性有多高?這樣的一種性能,毒性就是藥物對機體的傷害性。怎樣傷害呢?那就是後面,它可能會造成臟腑組織的損傷,或者引起功能的障礙,使機體產生病理改變,甚至於死亡。這種傷害性就表現在這裡,主要表現在這些地方。一個是對於臟腑組織的損傷,比如說有的腐蝕性的接觸了皮膚,造成了皮膚的腐蝕、潰爛,如果誤服了以後造成了胃的腐蝕損害,這個就是對組織損害;另外就是功能障礙,使原有的生理功能失調,當然包括現代從生物化學的角度,物質的一些變化,可能都包含在內,不管是組織的損傷,或者是功能的障礙,都是會產生病理的改變,這是比較輕的,重的就導致死亡,所以後面的幾句話就是解釋這種傷害性的。所以什麼叫毒性?這個很簡單,在中藥裡面,就是藥物對機體的傷害性。由於有毒性的藥物在中藥裡面就稱為毒藥,能夠造成機體傷害性這種藥性的就叫做毒性。這種毒性如果是因為大量的進入了人體,很快地產生了毒性反應,這種稱為急性中毒;如果是少量的慢慢地進入人體,在人體內積蓄到一定的時候才表現出來這種中毒的反應,這種叫做慢性中毒。在我們中藥文獻裡面,過去記載的比較多的是急性中毒,這個也容易發現,也容易觀察,所以認識比較早,也比較重視;但是一些慢性中毒,自古以來就存在,但在這個方面還沒有引起應有的關注。另外在毒性的含義裡面,還要注意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不管毒藥或者毒性,自古以來就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所以我們要搞清楚廣義的毒藥、廣義的毒性和狹義的毒藥、狹義的毒性。從廣義來講,毒性就是藥物的偏性,不論什麼藥,只要是藥它都有偏性,所以古人把所有的藥都稱為毒藥,毒藥這個偏性就稱為毒性,這種毒藥就是廣義的毒藥,這種毒性就是廣義的毒性,廣義的毒性就是藥物的偏性,廣義的毒藥就是所有的藥物,這個在《周禮》裡面有論述。那麼這個狹義的呢?就認為容易造成人體的傷害,而且在臨床使用的時候,發揮治療的量和產生毒性的量非常接近,稍微不注意就引起中毒反應,這樣的藥把它稱為毒藥。就是容易引起中毒的、容易造成機體損傷的這一類的藥,把它叫做毒藥,這種傷害性稱為毒性,這個是狹義的毒藥和毒性。廣義的毒藥和毒性,在本草文獻裡面,強調多的是後者,就是狹義的,所以從《神農本草經》開始,《神農本草經》把藥物的毒性有無作為一個分上中下三品的一個依據,這個毒就是狹義的毒,所以從《神農本草經》開始一直到現在,常常在有的藥物後面就標明有毒,或者有大毒,有小毒,這樣子的一些標示。有這樣的標示的藥物,都是指的狹義的毒藥,所以在實際當中人們高度重視的是狹義的,這有什麼好處呢?因為狹義的毒藥很容易損傷機體,稍有不慎就引起中毒反應,這樣子對於使用這一部分藥物的時候,確保臨床的安全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我們強調狹義的毒藥,對於保證用藥的安全,這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但是過分的強調狹義的毒藥和毒性,那就給一部分人造成一個錯覺,凡是沒有寫明有毒的、有毒性的,好像就認為完全沒有毒,用量就越來越大,所以在臨床上往往就存在一些安全隱患,這個就是過分強調了狹義的毒性。如果說過分的強調廣義的毒性,那就分不清安全性高的藥物和安全性低的藥物,那同樣在臨床上用藥的時候不安全,但是藥物的毒性如果作為一個性能的理論,應該是廣義的、應該是普遍性的。所以我們從中藥藥性理論這個角度、從中藥性能這個角度來強調毒性,應該強調廣義的,應該一般的藥物都是有偏性的,都是在一定的情況下,都是有毒性的,因為它作為一個藥性的理論應該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但是在對於具體的藥物,我們又要強調狹義的毒性,這樣子對於保證安全用藥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們在第一個問題中藥的含義當中,除了要求大家掌握毒性的定義以外,這個我們後面還會講到,說明大家增強這個認識。更重要的就是要分清毒性和毒藥它的狹義廣義之分,而且在研究一些古代文獻的時候,如果出現了這個毒或者毒性、毒藥,我們能夠把它區別開來,在這個地方它指的是什麼意思?比如說《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這個毒藥就是廣義的;《神農本草經》提出的藥“有毒”、“無毒”,這個就是狹義的,等等。兩者都強調,它各有利弊,我們都應該加以重視。休息一下,下節課再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