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類與辨證


3.1 分類

損傷是人們最常見的疾患之一、損傷是因外來暴力作用於人體,而使之受傷的總稱。它是由外界刺激突然作用於人體,引起組織器官在解剖或生理上的紊亂,且伴有局部及全身性反應。輕者妨礙日常工作與生活,重者威脅生命。所以,對各種損傷疾病的防治,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損傷的含意相當廣泛。根據歷代文獻的記載,祖國醫學對於損傷性疾病早有認識,並且有了合理的分類方法。如唐代《外台秘要》稱“此病(損傷)有兩種,一者外損,一者內傷。”這則論述十分明確,後世大多遵循此法,將損傷分為內傷與外傷兩大類。

3.1.1 外傷

3.1.1.1 傷皮肉

外來暴力作用於人體,都是由表及裡,皮肉首當其衝,故皮肉最易受傷。臨床上根據受傷部位皮膚的完整性受到破壞與否,可分為創傷與挫傷兩種。

① 創傷

指暴力使皮膚破損而有創口流血,深部組織與體外環境發生接觸者。皮膚完整則外邪不易侵入,傷處不致污染。《血證論.創血》指出:“人之所以衛外者,全賴衛氣。”“衛氣……外循肌肉,充於皮毛,如室之有壁,宅之有牆,外邪不得而入也。今既破其皮肉,是猶壁之有穴,牆之有竇,揖盜而招之入也”。因此,破皮的外傷(創傷)容易感染,所以,又稱開放性損傷。 由於受傷方式及傷口深淺的不同,又可分為以下幾種:

② 挫傷

系指皮肉受傷而不破皮者。傷處疼痛,腫脹或青紫,皮下瘀血,壓痛顯著。嚴重時可發生肌纖維破裂及深部血腫。但若暴力過大時,力的作用可由外及內,同時併發內部較重的損傷,但一般屬於閉合性損傷。 除體表的筋肉組織損傷外,體腔內臟器損傷時,有可以分為開放性與閉合性,但體表傷口必須與體腔相通,始可稱為開放性損傷。若體腔仍保持其完整性者,不論其體表有無創口,均稱為閉合性損傷。

3.1.1.2 傷筋

祖國醫學認為,由於扭挫、刺割以及勞損等原因而使肌肉、筋膜、肌腱、韌帶及軟骨、周圍神經損傷,均屬於傷筋的範圍。傷後出現關節屈伸不利和疼痛。醫學文獻上把傷筋分為筋斷、筋走、筋弛、筋強、筋攣、筋翻、筋挫等數種。但在臨床應用上。大致可歸納為筋斷裂傷與筋不斷裂傷兩大類。

筋傷而未斷裂者,在早期出現筋扭、筋粗、筋翻等;在後期則出現筋強、筋縮、筋萎、筋結等。狹義的傷筋相當於現代醫學的扭捩傷,一般是指關節附近的韌帶,因關節活動超過了其正常範圍而引起的損傷,表現為韌帶纖維的部分斷裂,伴有小血管破裂出血,臨床上有關節活動障礙、局部腫脹和皮膚青紫。肌肉或肌腱也可因外力過猛而使其纖維部分斷裂。其它如肌腱、腱鞘、滑囊、滑膜等非化膿性炎症,亦屬傷筋的範疇。

筋傷斷裂者,一般是指韌帶、肌腱以及周圍神經的斷裂和軟骨的破裂等。治療原則均以外傷科手術修補縫合為主。

3.1.1.3 傷骨

由於暴力而使骨骼受損者稱為傷骨。根據損傷程度,分為輕傷與重傷兩種。

① 骨折 

古稱折骨。系指由於外力作用或其它因素破壞了骨骼的完整性和連續性者。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骨碎、骨斷、骨裂三種類型。

除外傷性骨折外,骨折亦可發生在骨病的部位(如腫瘤、佝僂病、炎症等),外傷可僅僅是一種誘因,從種骨折稱為病理性骨折。

② 關節脫位 

古稱脫臼或脫骱。祖國醫學認為,上下骨之相合處有臼有杵,脫臼是指受傷後使杵骨位置改變而脫離其窠臼者。所以凡關節因受暴力影響,使組成關節各骨之間的關節面失去正常位置,出現疼痛、畸形和功能喪失者,即稱為關節脫位。

根據受傷後的脫位程度,可分為全脫位與半脫位兩種類型。

根據其病因,又可分為損傷性脫位、習慣性脫位、先天性脫位與病理性脫位四種類型。

3.1.2 內傷

內傷是指人體氣血、臟腑、經絡損傷。古代醫學文獻稱之為“內損”。臨床上按其損傷的病理不同,可分為傷氣、傷血、傷臟腑三個類型。

3.1.2.1 傷氣

傷氣有氣閉、氣滯、氣虛、氣脫之分。氣閉者多因驟然損傷而使氣閉塞不通,以致不省人事。氣滯則多因損傷而致氣機不利,可有胸脅竄痛,呼吸牽掣作痛,心煩、氣急、咳嗽等症狀。氣虛是全身或某一臟腑、器官、組織出現功能不足和衰退現象,多見於慢性損傷或嚴重損傷的恢復期,或體質虛弱和老年患者;常表現為疲倦乏力,呼吸氣短,聲音低微,自汗,脈細軟弱無力等。氣脫是氣虛最嚴重的表現,常發生於開放性損傷失血過多的病人,證見傷後突然昏迷,或醒後又昏迷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氣傷痛,形傷腫。”此為區別傷血、傷氣的主要依據。單純的傷氣,以疼痛走竄及脹滿為特徵。但是,內傷的臨證上較多出現的是氣血兩傷,因為氣與血在人體內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古人把氣血的關係生動地比喻為“氣為血帥”,故血隨氣而運行;.血為氣守”,故氣得之而寧靜。又指出損傷後氣結則血凝,氣虛則血脫,氣迫則血走。在某種情況下,可以是氣先傷而後及於血;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則是血先傷而後及於氣,故臨證較多見的氣血兩傷。

3.1.2.2 傷血

按古代醫學文獻記載,對損傷諸證都比較重視對“傷血”的討論。所以有“損傷一證,專從血論”之說。傷血又可分為瘀血與亡血兩種類型。

  1. 瘀血 是傷後血逆妄行,血離經脈之外,滯留體內,而成為瘀血停止單純的血瘀多見於損傷局部出血所致,如急性損傷、慢性勞損或陳傷。它以痛有定處、腫脹瘀斑為特徵。
  2. 亡血 是傷後皮肉未破,而體內血逆妄行,傷血自諸竅溢出於體外,則稱為亡血,或稱人失血。

3.1.2.3 傷臟腑

傷臟腑又稱為傷內臟。凡因跌撲、墜墮、打擊、或金刃等受到嚴重損傷時,多次傷及體內臟腑或骨折後斷端內陷刺傷臟腑者,均屬危急之症。

根據損傷發生的部位,可分為頭部內傷、胸脅部內傷、腹部內傷三種。一般頭部內傷較為嚴重,但尚需根據各部具體傷情正確判斷。

還可以根據受傷的過程及外力作用的性質,分為急性損傷與慢性損傷(勞損)。

  1. 急性損傷 系指由於驟然而來的暴力所引起的損傷。急性損傷一般病情急重,應予以重視,及時檢查處理。
  2. 慢性損傷(勞損) 是指由於勞逸失度或體位不正受積累性靜力引起的損傷。此種損傷有時病因不明確,易為人們所忽略。勞損病例常有反復發作的特點,一般病程較長。

此外,還可以根據受傷時間長短,分為新傷與陳傷二種。

  1. 新傷 凡傷後時間未超過半個月者,無論傷情輕重,均屬新傷。
  2. 陳傷 又稱宿傷,俗稱老傷。一般是指受傷時間超過半個月者。

還可以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傷與重傷兩種。一般地說,在外傷中傷皮肉病情較輕,傷筋骨較重,而以筋斷、骨折為最嚴重。在內傷中,傷氣血病情較輕,傷臟腑較重,又以臟腑破裂出血為最嚴重。

總之,人是一個內外統一的整體,就外傷而言,皮肉受損,筋骨亦會累及;反之,傷筋損骨,皮肉必然同病。因經絡為運行氣血的通道,經絡“內屬於臟腑,外絡於肢節”而且“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因此無論是傷氣血或傷臟腑,均可導致經絡阻滯;反之經絡損傷,亦必然引起氣血、臟腑功能失調。同樣,外傷與內傷也是密切相關的,臨床辯證施治,都應該從整體出發,全面分析,才能取得較好的療效,這是祖國醫學中醫傷科的特點之一。


3.2 辨證診斷

為了正確地認識傷科疾病,為治療提供依據,運用望、聞、問、切四診,結核實驗室、放射科、病理科等檢查,將收集的病史、症狀、體征和有關檢查資料作為依據,按辨證規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屬何病症,即謂辨證診斷。

3.2.1 問診

傷科問診,除按診斷學一般的原則和注意事項外,須重點詢問下列幾個方面。

3.2.1.1 一般情況

  1. 性別、年齡 有些傷科疾病的發生與性別有關,如先天性髖關節脫位多見於女性兒童。年齡與傷科疾病的診治關係尤為密切,如增生性關節炎多發生於40歲以後,肱骨髁上骨折多見於兒童,股骨頸骨折多見於老年人。骨折的功能復位與恢復標準,也隨年齡的不同而差異,故應瞭解病人的性別和年齡。
  2. 籍貫、住址 有些傷科疾病的發生與地區有關,且評定療效,必須長期隨訪,故應休息詢問病人的籍貫和聯繫住址。
  3. 職業、工種 為了更好的診斷和防治傷科疾病,應該詢問病人的具體職業、工種和工作的情況,瞭解其工種與發病有無關係。如搬運工人多患腰腿痛病,平時可採用寬腰帶加以保護,井下礦工多發生腰部勞損等,均應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與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

總之,詢問病人的性別與年齡、籍貫與住址、職業與工種等,有利對疾病的診治及療效的隨訪。

3.2.1.2 全身情況

  1. 發病情況 應詳細詢問病人的發病情況和變化的急緩。如由高處墜下或平地猝倒時,應盡可能問清楚著地姿勢,肢體是屈曲位或伸直位,何處先著地;受重物壓砸或打擊時,須具體詢問重物的種類、形狀、重量、著力點在何部位,以估計暴力的大小、方向、性質等。有些疾病外傷只是誘因。還有些疾病,病人誤認為與外傷有關,其實與外傷沒多大關係。通過詢問病史,可以進行鑒別。若患者肢體原來沒有症狀,功能也很好,傷後立刻有明顯的症狀,經過休息或治療,症狀逐漸減輕,這就可能是外傷性疾病。反之,則可能是非外傷性疾病。
  2. 神志 對各種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包括表情淡漠、神志不清、昏迷等),應注意詢問其發生的時間及與各種症狀之間的先後關係等。判斷是否屬於外傷性疾病所引起。如果是顱難忘損傷,還應詢問是否伴有嘔吐及記憶力減退,有無中間清醒期或再度昏迷,以估計顱內損傷的程度。
  3. 寒熱 要詢問惡寒、發熱的程度和時間的關係。如系感染性疾病,則惡寒與發熱並見;顱腦損傷,可引起高熱;外傷性疾病,可由瘀阻經絡而化熱,出現幾天的低熱,甚至積瘀蘊生熱毒而成癰,出現高熱寒戰;骨關節結核,可有午後潮熱;惡性骨腫瘤,晚期可出現持續性發熱。
  4. 汗 通過詢問汗液的排泄情況,可以瞭解臟腑氣血、津液的情況。嚴重損傷或嚴重感染的病例,可出現四肢厥冷,汗出如油的危急現象;化膿性感染可出現大熱、大汗;結核性感染則出現潮熱、盜汗。
  5. 飲食 應查詢飲食的時間、食量、飲水情況及味覺等情況。對腹部損傷,應詢問其發生於飽食後或空腹時的各種情況,以估計胃腸破裂後腹腔污染的程度。還應詢問其是否有口渴,是否飲食及喜冷或熱飲,以估計津液消耗的情況。
  6. 二便 對脊柱、骨盆、腹部損傷疾病,應詢問其大小便的次數、量、顏色等。對尾骨骨折移位者,要詢問其大便是否困難,形狀有無改變等。

3.2.1.3 局部情況

傷科疾病最常見的症狀是疼痛,活動功能障礙,畸形和腫脹。在詢問病史時,應耐心傾聽病人敘述其症狀表現及其妨礙生活及工作的程度等。

  1. 疼痛 要詢問疼痛的部位、性質、時間與發病的關係。下腰部椎間盤突出症,疼痛自腰部沿股部後側放射到小腿至足部;髖關節痛則沿股內側放散到膝部;骨折及韌帶急性損傷則有銳痛;化膿性感染則有跳痛;神經受到刺激則有刺痛或燒灼樣疼痛;惡性骨腫瘤或兒童髖關節結核,常在夜踐疼痛顯著;勞損性疾病的疼痛,在休息時減輕,活動時加重;增生性關節炎則與此相反;受過損傷的肢體由於感受風寒濕邪,多在冬春季節或天氣變化時疼痛。只有詳細地詢問瞭解疼痛的特點,再結合各方面檢查結果的分析,對診斷才有比較正確的估計。
  2. 活動障礙 要詳細詢問活動障礙的具體情況。一般來說,股骨頸嵌入性骨折,患者仍能跛行或騎自行車;有些單純的輕度腰椎壓縮性骨折,患者仍能坐立或行走。對這樣的病例,應特別注意詢問其受傷的現場情況,從而瞭解其受傷機制,並認真地檢查,才不致漏診。對合併有脊髓或周圍神經損傷的脊髓骨折、脫位患者,要詢問癱瘓症狀是出現在受傷當時,或出現於經過搬動及處理之後,以便於判斷造成這種合併症的真正原因級時間。
  3. 畸形 肢體畸形多由骨關節的破壞、移位元、增生或筋肉組織的癱瘓、攣縮所致詳細詢問畸形發生的時間及演變過程。
  4. 腫脹 須詢問腫脹出現的時間。感染性疾病是先有腫後有痛;外傷性疾病則是先有疼痛後有腫脹。如系增生的腫物,更須詢問是先有腫物,或先有疼痛,腫物增長速度如何。

3.2.1.4 其它情況

  1. 過去史 過去的健康狀況與現在的疾病常有密切的關係,故應從出生起詳加追詢。按發病的年月順序,記錄主要的病情經過,當時的診斷治療,有無合併症或後遺症。特別是外傷和骨關節疾病的病史,更詳細詢問。例如,對先天性斜頸、新生兒的臂叢神經損傷,要瞭解有無難產或產傷史。對骨關節結核的患者,要瞭解有無肺結核史。
  2. 個人史 應詢問患者所從事的職業或工種的年限,勞動的性質、條件及勞動時的體位,患者病後的思想情況、要求以及精神狀態等。對婦女要注意詢問其月經、妊娠、哺乳等情況。
  3. 家族史 主要詢問患者家族內的成員,如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的年齡及健康情況。對於死亡者,則應追詢其死亡原因、年齡,以及有無可能影響後代的疾病。這對骨腫瘤、先天性畸形的診斷,尤有參考價值。

3.2.2 臨床檢查

臨床檢查是診斷傷科疾病最基本的手段,是發現病人客觀體征以判斷其病變的有無或部位、性質的重要方法。一般要求在前面瞭解病史之後再進行;但對急症可以一面瞭解病史,一面進行檢查。對病情複雜或診斷困難者,還要定期反復檢查。檢查時要與健肢正常的解剖和運動功能進行對比。應從病變以外的區域開始,先檢查健肢或症狀較輕的肢體,讓病人理解檢查動作,對小兒更應如此。

3.2.2.1 一般檢查

3.2.2.1.1 望診

傷科望診,應借助於視力或觸摸,側重注意觀察患者站立或坐位的姿勢、步態與肢體長短、形態、關節活動,皮膚色澤,有無潰瘍、瘢痕、壞死、竇道、屢管或靜脈曲張,肌肉萎縮、鬆弛、痙攣、或震顫,創口的大小、深淺,創緣是否整齊,創面污染程度以及有無活動性出血等。體表任何部位遭受暴力作用的徵象應予記錄。

3.2.2.1.2 摸診

(1)切診 亦稱脈診。是觀察整體變化的方法之一。傷科切診主要從脈搏的有無、脈位的高低、搏動的頻率、節律、強弱、大小等方面來觀察。脈浮主表,脈沉主裡,脈弦主痛。故體表受傷,傷勢較輕,可有俘弦之脈;內臟損傷,傷勢較重,可出現沉弦之脈;一時疼痛,偶可出現結代之脈,隨著痛止脈律可恢復正常;脈數主熱,正邪俱盛則脈洪大;正邪俱慮則脈細微;故骨關節急性化膿性(炎疾)感染、創傷血瘀化熱,熱毒熾盛,而正氣亦盛之症,脈多數而洪大;若骨關節結核陰虛內熱之症,脈多數而微細;大出血患者可見芤脈;創傷性休克可出現脈微欲絕的危象;損傷肢體遠端可出現脈搏微弱或消失,是動脈受壓或損傷的徵象。損傷性疾病常見的脈象有下列幾種:

(2)捫診 即觸診。通過對損傷局部的認真觸摸,可以查明損傷部位的形態、硬度、溫度等有無改變,藉以瞭解腫脹、畸形、筋肉的硬度、皮膚的溫度,患肢的功能狀況等,從而判斷傷情。觸摸的方法,要由輕漸重,由淺而深,沿著肌間隙才能觸摸清楚骨骼、在捫診檢查時應該注意下列幾個方面:

3.2.2.1.3 運動檢查 

首先要熟悉正常關節的運動特點及活動幅度,以瞭解其運動是否正常。例如球窩關節可主動進行屈伸、內收外展和內外旋轉運動;屈戌關節僅可做屈伸活動。如果一個關節的運動幅度不足,或某一運動方向的活動幅度超過了正常範圍,均應視為異常。在肢體沒有關節處出現類似關節活動稱為假關節活動,這是骨折的主要特徵。關節的運動範圍,一般是被動大於主動運動,但還可因年齡、性別、生活方式及熟練程度而不同。相鄰關節的運動範圍也可受影響或起補償作用,檢查時應考慮到這些特點而做出正確判斷。檢查時,一般是被動運動大於主動運動,但還可因年齡、性別、生活方式及熟練程度而不同。相鄰關節的運動範圍也可受影響或起補償作用,檢查時應考慮到這些特點而做出正確判斷。檢查時,一般先做主動運動,後做被動運動,並對比其運動範圍相差度數,藉以區別是關節本身病變引起或神經肌肉麻痹所致。如關節僵直時,主、被動運動均有障礙;周圍神經損傷時,或疾病引起肌肉癱瘓者,不能做主動運動,而被動運動一般良好。

3.2.2.1.4 聞診 

在傷科臨床檢查中,要特別注意在觸摸與運動檢查時有無響音的出現。當擺動或觸摸骨折的肢體時,兩斷端相互摩擦發出的聲音(或摩擦感),稱骨擦音(感),但檢查者不宜主動去尋找骨擦音,以免增加病人痛苦和損傷。有病理改變的關節或肌腱在活動時,可觸到摩擦感或聽到彈響聲;膝關節半月板損傷或關節內游離體引起的彈響,多為較清脆的響聲,關節軟骨面不光滑時的摩擦響聲則如碾米樣;狹窄性腱鞘炎在關節活動時可觸到撚發感,關節周圍肌腱或韌帶在骨凸起部位滑動也能產生彈響;正常關節可有生理性彈響,但無症狀,臨床上宜加細辨。

3.2.2.1.5 感覺檢查 

檢查觸覺用一小條棉花在皮膚上輕劃,應注意失去觸覺區的部位與範圍;檢查痛覺用銳針輕刺,注意痛覺改變區的部位;檢查溫覺用小瓶或試管分別盛十攝氏度或四十五攝氏度的水進行。檢查時應由上而下,從一側到另一側,從失去知覺區移向正常區。根據感覺障礙區域,判斷神經損傷的情況。

3.2.2.1.6 測量

用軟尺和量角器測量肢體的周徑、長短和關節活動度數,要與健側對比檢查,準確的測量對診斷和治療均有重要的意義。它可瞭解肢體的長短、腫脹及萎縮的程度,關節活動幅度,對確定治療方案和檢查治療效果均有重要價值。

(1)角度 關節的功能可用量角器測定,先將量角器的軸對準關節中心,量角器的兩臂緊貼肢體並對準肢體的軸線,然後記載量角器所示的角度(沒有量角器時,也可借目測記錄),關於健肢的相應關節比較。常用方法有兩種:

【鄰肢夾角法】 以兩個相鄰肢段所構成的夾角計算,例如肘關節伸直時為一百八十度,屈曲時可成四十度,則該關節活動範圍為一百八十度減去四十度等於一百四十度。 中立位0度法 即先確定每一個關節的中立位為0度,中立位一般相當於休息位,例如肘關節完全伸直時中立位為0度,完全屈曲時則可成為一百四十度。 對一易精確測量角度的部位,關節功能活動也可用長度測量,以記錄其相對的移動範圍。例如,對頸椎的前屈可測量下頦與胸骨柄的距離,側屈時測量耳垂與肩峰的距離;腰部前屈時測量下垂的中指尖端與地面的距離等。

(2)長度 先將兩側肢體放在對稱位置上,在骨凸處作一記號,用軟尺作量側肢體對比測量。

(3)周徑 取兩肢體相對應的同一水準測量,測量腫脹時取最腫處,大腿周徑可在髕骨上十到十五釐米處測量;小腿在最粗處測量即可。也可用雙手對稱合抱肢體,觀察雙拇指指尖的距離而測定之。

3.2.2 各部檢查要點

3.2.2.1 頭部

注意有無傷口、血腫、壓痛或凹陷,並記錄其大小範圍;五官有無溢血、溢液的情況;瞳孔是否對稱、縮小或散大;語言對答、視覺、聽覺、嗅覺是否正常;鼻骨、顴骨及上頜骨骨折有否顏面畸形或觸及骨擦音;下頜骨折、顳頜關節脫位,常可引起咬合困難。外耳道流血水,常提示顱後凹骨折。創傷後出現不同程度的神志昏迷、血壓升高、脈象洪大而遲緩、呼吸慢而深,則提示嚴重的顱腦損傷。兩側瞳孔不等,散大與固定,則表示病危的徵象。

3.2.2.2 胸部 

應觀察呼吸情況,注意胸部有無畸形、腫塊、擠壓痛、皮下氣腫及異常的清濁音區。肋骨骨折早期,x線拍片不一定能顯示骨折徵象,故應仔細檢查胸壁,其間接壓痛更有臨床診斷意義。

3.2.2.3 腹部

應檢查壓痛、反跳痛、肌緊張的部位、程度;腸鳴音是否存在,有無亢進或減弱;肝濁音界有無縮小或消失;有無腫物,腫物之大、部位、硬度,可否移動,邊緣是否清楚。胸部損傷出現咖啡樣嘔吐物時,是上消化道 創傷的重要證據。疑有內臟破裂或穿孔時可做腹腔穿刺,檢查有無積血或積液。

3.2.2.4 上肢

3.2.2.4.1 肩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來觀察兩肩的外形是否對稱,有無畸形或肌肉萎縮。正常鎖骨的外下方是凹陷的,腫脹時則該處膨隆。肩關節正常時,直尺兩端不能同時接觸到肩峰和肱骨外上髁,若三角肌癱瘓或肩關節脫位時則出現方肩畸形,直尺兩端可同時接觸到肩峰和肱骨外上髁,稱為直尺試驗陽性。

【觸診】 首先是尋找壓痛點,肱二頭肌長疼頭腱鞘炎,壓痛點位於其肌腱通過的肱骨結節間溝處;三角肌纖維退變,壓痛點位於三角肌的前後緣,有時此其彼伏出現多個壓痛點;岡上肌肌腱損傷,壓痛點常位於該肌肘附著的肱骨大結節處;三角肌下滑囊炎,壓痛比較廣泛,位於三角肌區。肩鎖關節處壓痛及隆起、肩峰下陷,檢查者用一手按壓鎖骨外端,另手自肘部向上托起其上臂,若畸形消失,即說明肩鎖關節脫位。

【運動檢查】 關節的活動包括肩肱關節、肩鎖關節、胸鎖關節、肩胛骨與胸廓壁之間的活動性連接四個部分,只要其中任何一個關節發生損傷或疾病,就會影響整個肩部活動,肩關節的主要運動有前屈、後伸,軟收、外展,上舉和內旋、外旋及環轉。 正常外展時,上肢可由軀幹旁直舉(平肩後並外旋)過頭。這個動作包括肩肱關節和肩胛骨與胸廓壁之間的活動,故在檢查肩肱關節的外展活動時,應固定肩胛骨。岡上肌肌腱炎或不完全撕裂及三角肌下滑囊炎的患者,在肩關節外展六十度到一百二十度範圍內時,因上肌肌腱完全斷裂者,當肩關節外展三十度到六十度時,三角肌雖用力收縮,但不能外展舉起上臂,越用力向上抬舉肩越高聳,此時,如果幫助患者外展到這個範圍以上,三角肌便能單獨完成其餘的外展幅度。

正常內收時,手能摸到對側肩部,同時肘部能貼緊胸壁。當肩關節脫位時,上述動作不能同時完成或僅能完成其中一項,稱為搭肩試驗陽性。

檢查肩關節內旋和外旋時,應先將患者上臂緊貼軀幹側面,屈肘九十度位才能進行觀察。肩關節周圍炎時,肩關節各方向活動均受限制,其中以外展、外旋及後伸動作受限最明顯,並引起疼痛,但在限度以內的活動則不痛。肩關節化膿性、類分濕性、結核性關節炎時,各方向的活動亦明顯受限制且疼痛。

3.2.2.4.2 肘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肘關節的情況。肘關節後脫位及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時,肘部呈靴樣畸形。正常的肘關節伸直時,肱骨內、外上髁與尺骨鷹嘴三點在一條直線上,稱肘直線;屈肘九十度時,此三點則形成一等腰三角形,稱為肘三角。這種解剖關係在肘關節脫位時發生異常,肱骨髁上骨折時則不變。當肘關節伸直時,前臂與上臂的縱軸呈5度到十五度的外翻角(女性一般較大),稱為攜帶角,此角增大稱為肘外翻,反向則稱為肘內翻。肘關節積液或積血時,屈肘觀察後方,可見肱三頭肌腱兩側脹滿,嚴重腫脹則呈梭形,肱橈關節部位的凹陷消失。

【觸診】 肘部勞損的壓痛點,常在肱骨內、外上髁部。前臂尺骨脊在背側皮下可摸到其全長,若有壓痛或異常突起,常表示有病變。

【運動檢查】 肱尺關節的運動為屈伸,上、下尺橈關節的運動為旋前旋後(又稱內旋外旋活動),肱橈關節則同時參與屈伸和旋轉。肘關節的功能位置是屈肘九十度、旋中位。 檢查關節的主動伸直活動,應採取肩外展或高舉位觀察。主動屈曲活動,應在上肢下垂位置進行觀察。若抗力伸肘、被動屈肘時,肘後部疼痛,可推知是該關節伸側的病變;若抗力屈肘、被動伸肘時,肘前部疼痛,可推知是肘關節屈側的病變。肘關節脫位、關節部骨折、感染、骨化性肌炎等,都可以引起屈、伸功能的明顯障礙。在肘關節伸直位時,應沒有側方收展活動,如有,則說明關節側方韌帶鬆弛或斷裂。

檢查前臂旋轉活動時,應採取肘關節屈曲九十度位觀察,可讓病人兩手各握一小棍棒,同時作前臂旋轉加以對比。上、下尺橈關節任何一端有病變,橈、尺骨任何一骨骨折或折後畸形癒合都會出現旋轉障礙。若被動旋轉前臂,在正常時橈骨頭處亦可捫到轉動;當橈個骨骨折不連時,不能捫在橈骨小頭的轉動;但橈骨小頭脫位時,則可捫到突出而轉動的橈骨小頭半脫位時,前臂固定於旋前位置,而不能旋後。

3.2.2.4.3 腕、手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腕手部的情況。手掌皮膚厚,其下有纖維組織與深筋膜相連,缺乏活動性或彈性;手背部皮膚鬆弛薄弱,活動性和彈性較大。手部感染或外傷腫脹時,背側比掌側明顯。伸直型橈骨下端骨折,骨折遠段向背側移位時,腕及手部呈餐叉樣畸形;劈裂型骨折嚴重移位時,腕掌背側徑增大呈槍上刺刀狀畸形;腱鞘囊腫,常在腕關節背側或屈指腱上出現圓形、邊緣清楚的腫物;類風濕性關節炎,早期掌指關節、指間關節呈梭形腫脹,晚期呈典型的尺偏屈曲畸形;缺血性肌攣縮的典型畸形是掌指關節過伸,而指間關節屈曲,極度屈腕時手指可以伸直些,伸腕時則手指又屈曲。

【觸診】 腕、手部筋肉組織較薄,尋找出壓痛點,對確定病灶部位有重要意義。腕舟骨骨折時,陽溪穴處有壓痛;伸拇短肌和外展拇長肌腱鞘炎時,橈骨莖突部有壓痛;掌、指骨骨折時,則有局部壓痛和縱軸擠壓痛。

【運動檢查】 正常腕關節可作背伸、掌屈、橈傾、尺偏及旋轉活動,各掌指關節可作屈伸、收展活動,各指間關節可作屈、伸活動,拇指還可作對掌活動。手的休息姿勢,是腕關節輕度背伸約十五度、拇指靠近食指旁邊、2到5指的屈曲度逐漸增大,而諸指呈放射狀指向舟骨。手的功能位置是腕背伸約三十度、尺偏約十度,拇指在外對掌屈曲位,其餘四指屈曲。

測量兩腕關節的屈伸活動,可將兩手手指及兩掌相貼,兩腕充分背伸而對比之,然後再使兩手手背貼近,兩腕部充分掌屈而對比之,如果一側運動受限制即可明顯測出。

橈骨莖突部腱鞘炎,可見拇指外展、背伸受限,若將其拇指握於掌心,就引起橈骨莖突部疼痛,再作尺偏活動則疼痛加重,稱為握拳尺偏試驗陽性。屈指肌腱狹窄性腱鞘炎時,手指屈伸可發生彈跳樣動作,屈曲後不能主動伸直,或伸直後又不能主動屈曲稱為彈響指或扳級指。

3.2.2.4.4 肌腱損傷
  1. 指深屈肌腱和拇長屈肌腱的功能,分別是屈指和屈拇的末節,發生斷裂時末節不能屈曲;指淺屈肌和拇短屈肌的功能,分別是屈曲近側指間關節和拇指的近節,由於其功能可分別由指深屈肌和拇長屈肌所代替,故發生斷裂時,手指屈曲動作可仍然存在。
  2. 拇長伸肌主要伸拇指末節,伸拇短肌伸拇指的掌指關節,伸指總肌是伸其餘四指的掌指關節。這些伸肌癱瘓或斷裂時,除食指的掌指關節,伸指總肌是伸其餘四指的掌指關節。這些伸肌癱瘓或斷裂時,除食指和小指因尚有食指固有伸肌和小指固有伸肌可以背伸處,其餘相應關節的背伸功能喪失。骨間肌和蚓狀肌屈掌指關節和伸指間關節,當此二肌癱瘓時,可引起掌指關節伸和指間關節屈的爪形手。若伸肌腱損傷在手指末節,則末節彎曲形成錘狀指畸形。

3.2.2.5 下肢

3.2.2.5.1 髖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來瞭解髖部情況。股骨上端骨折典型移位者,同側下肢呈外旋、短縮畸形。髖關節後脫位者,肢體多呈屈曲、內收、內旋及短縮畸形;髖關節前脫位,則下肢呈外展,外旋畸形。髖關節感染,下肢常攣縮在半屈伸位;先天性髖關節脫位,則臀部向後凸,腰部代償性前凸。 若傷肢短縮,可作下肢長度對比檢查。方法是讓病人仰臥,兩髖膝關節屈曲併攏,兩足並齊平放床面。如雙膝出現高低差即為陽性,多見於髖關節後脫位或股、脛骨的短縮。 若病人尚能步行,應注意其步態和負重能力,是否需用扶拐,兩側髖骨、臀皺襞是否同一高度,有無肌萎縮,並做髖關節承重功能試驗。以檢查右髖為例,囑病人抬起左下肢,若能單獨用右下肢站立同時左臀皺襞、髂骨翼均上提為陰性;若左臀皺襞、髂骨翼下降則為陽性。陳舊性髖關節脫位和股骨頸骨折,或臀中肌、臀中肌、臀小肌麻痹時,此試驗均為陽性。

【觸診】 髖關節感染、股骨頸骨折,早期的壓痛點多位於腹股溝韌帶中點的外下方一橫指處;股骨粗隆間骨折的壓痛點則位於大粗隆處;若在下肢伸直給足跟部加壓或叩擊,髖關節部即出現疼痛。髖關節變(感染、骨折、脫位等)引起的下肢縮短,可觸摸到大粗隆向上移位。常用下列方法測量:

【運動檢查】 正常髖關節的運動,應包括內旋和外旋、內收和外展、屈曲和伸展等。

  1. 內旋和外旋 ①單側測量法:病人取仰臥位,下肢伸直,檢查者用手握住傷側下肢使之向內、向外旋動。若髖關節攣縮不能伸直時,可將髖、膝關節均屈曲九十度,把小腿當作杠杆,而將髖關節內旋、外旋。②雙側同時測量法:囑病人仰臥,同時屈曲髖、膝關節,兩足跟並列不動,兩膝儘量分開,觀察兩髖關節的外旋度;然後兩膝併攏,兩足儘量分開,觀察兩髖關節的內旋度。關節感染、骨折,股骨頭骨骺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疾患時,內旋與外旋均受限制並疼痛;而先天性、陳舊性的髖關節後脫位,則可發現內旋範圍增大而外旋活動受限制。
  2. 內收和外展 ①單側測量法:病人取仰臥位,術者一手固定骨盆,另手握住下肢踝部,然後使下肢在伸直位外展、內收,並記錄其度數。②雙側同時測量法;囑病人仰臥,兩下肢平伸,檢查者用雙手分別托握兩足跟,將兩腿儘量儘量交叉,觀察兩側髖關節的內收度;兩將兩腿儘量分開,觀察兩髖關節的外展度。髖關節後脫位、髖內翻及炎症疾病時,均有外展受限;髂脛束攣縮時,則有髖內收受限。
  3. 屈曲和伸展 病人取仰臥位,將一側髖、膝關節極度屈曲,使腰部平貼床面,另一側大腿也能完全貼床屬正常;若另側大腿離開床面,或強令該大腿貼床,但腰部卻挺起以代償,則說明髖關節有屈曲攣縮畸形。病人取俯臥位,檢查者一手固定骨盆,另一手握住踝部,屈膝九十度向後提起下肢,髖關節屈曲攣縮時,則後伸受限,甚至不能完全俯臥。
  4. 望遠鏡征:病人仰臥,檢查者一手固定骨盆,另一手握住膝部,沿股骨縱軸上下推拉,如髖關節脫位,則有過多的上下活動移位感。
3.2.2.5.2 膝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膝部情況。下肢正常生理軸線,是髂前上棘與第1趾蹼間連線通過髕骨內緣,兩膝及內踝部同時併攏。膝內翻時,兩踝併攏而雙膝分開(o型腿);膝外翻時,則雙膝併攏而兩踝分開(x型腿)。測量分開的距離可判斷畸形的程度。正常膝關節能輕度超伸,若過度超伸即稱為膝過伸(膝反張)。此外,還要瞭解步行姿勢,股四頭肌癱瘓時,病人用手將傷側大腿向後壓,以伸直膝關節而行走。膝內翻、外翻及過伸畸形,常由佝僂病、小兒麻痹後遺症引起。

【觸診】 觸摸關節內、外有無腫脹或腫物。慢性滑膜炎(包括結核性滑膜炎)時,觸之有柔韌、肥厚感,可將兩側對比。股骨下端及脛骨上端的腫瘤(骨肉瘤或巨細胞瘤),觸之則有堅硬感而且推之不能移動。關節內積液的腫脹則有波動感,用一手壓迫髕骨上囊將液體及入關節腔,以另一手的手指反復的壓迫髕骨,可感覺髕骨有漂浮現象,即稱為浮髕試驗陽性。髕前滑液囊的積液與關節腔不相通,故無浮髕現象。內外側副韌帶損傷脛骨結節骨骺炎等均可找到相應的壓痛點。

【運動檢查】

  1. 側向運動試驗 膝關節的主要運動是屈伸。在伸直位,膝關節不能做側向內收、外展運動;內、外側副韌帶斷裂時,可有被動的外展、內收運動。
  2. 抽屜試驗(又稱推拉試驗)囑病人屈膝九十度,足平放床上,檢查者用一肘部壓住傷肢足背以固定之。同時用雙手握住小腿上端作前後推拉,正常可有輕度(在0.5釐米左右)的前後活動;若向前活動度過大與疼痛,則說明前十字韌帶斷裂或鬆弛;向後活動度過大與疼痛,則提示後十字韌帶斷裂或鬆弛。
  3. 迴旋擠壓試驗 檢查右膝外側半月板損傷時,檢查者立于患者右側,用右手握住右足,左手放在右膝部以穩定大腿和感觸異常音響或跳動,先使小腿在內旋位充分內收、屈曲,然後外展、伸直,注意在伸直過程中有無彈響及疼痛;檢查內側半月板損傷時,先使小腿在外旋位充分外展屈膝,然後內收伸直。響聲清脆者多為半月板損傷,聲音大而伴有跳動者多為盤狀半月板。
3.2.2.5.3 踝、足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足踝部的情況。先讓病人赤足行走,觀察其步態,並在負重情況下觀察其外形與站立姿勢。常見的足部畸形有下列數種:

  1. 扁平足 正常時,站立後足弓下方可插入一個手指;輕度扁平足足弓下部手指不能插入,但足弓尚未全部著地;較重的扁平足則足內緣著地,舟狀骨明顯向內隆起甚至接觸地面,足呈外翻外展姿態。檢查其鞋底則內側磨損較多。柔軟性的扁平足,在不負重的情況下足弓外形尚正常,但站立時足弓即塌陷;痙攣性扁平足則活動受限,在不負重情況下亦有明顯畸形。
  2. 馬蹄足 在站立時僅能前足掌著地,跟腱有攣縮;日久則前足掌增大且有胼胝,足後跟部顯小。
  3. 內翻足 站立或行走時,僅以足外側負重,跟腱向內偏斜。足外側或第五趾骨頭下方有胼胝,鞋底或鞋面外側有磨損。馬蹄足與內翻足多合併存在,稱為馬蹄內翻足。
  4. 外翻足 畸形與內翻足相反,足內側縱弓下陷,鞋底內側磨損。
  5. 仰趾足(又稱跟足) 站立時負重以足跟為主,走路時足前部不能用力著地,日久則前足掌變小,足後跟增大且有胼胝。
  6. 高弓足 足弓較正常高,僅部分病人有症狀。
  7. 拇外翻(常合併扁平足)足拇趾向外側偏斜,較重者拇趾位於第2、3趾下面將第2趾頂起。此時可併發2、3趾錘狀趾畸形。

【觸診】 壓痛點在跟腱上,可能是跟腱本身或腱旁膜的損傷;跟腱止點處壓痛,可能是跟腱後滑囊炎;在足跟部後下方壓痛,可能是跟骨骺炎;壓痛在跟骨跟面正中偏後,可能是跟骨骨刺或脂肪墊損傷;壓痛靠部可能是蹠腱膜損傷引起;跟骨骨折的壓痛點在跟骨的內側和外側,踝關節內翻或外翻損傷,壓痛點則在內側或外側。

【運動檢查】 踝關節的活動主要是背伸和蹠屈。足的內翻及外翻動作。主要在跟距關節。前足部的內翻、外翻及內收、外展活動是在跟骰及記舟關節。足趾的屈伸活動主要靠蹠拇及蹠趾關節。關節部骨折、脫位、肌腱斷裂、神經損害等,是足踝部運動阻礙的主要原因。

3.2.2.6 脊柱部檢查

3.2.2.6.1 頸部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頸部的情況。首先觀察頸部形態,頭部能否自由轉動,需要旁視時,是否要將身體一齊轉動,能否主持頭部的重量,是否需用手扶持下頜。其次觀察頸椎的生理軸線。頸椎骨折、脫位、結核等可出現後凸、側彎或扭轉畸形。寒性膿瘍多由頸椎結核所致,高位者可見於咽後壁,低位者可見於頸旁。先天性斜頸可見單側肌肉痙攣和短縮,甚至影響到顏面及兩肩不對稱。 觸診扭傷或“落枕”,壓痛點多見於棘間韌帶或兩側項肌。頸椎棘突間觸到痛性硬結或索條,可能是項韌帶鈣化。頸椎病或頸椎間盤突出症,壓痛多在傷側下部頸椎旁及肩胛內上角處,且向傷側上肢放射。頸椎骨折、結核的壓痛點位於患椎棘突部。

【運動檢查】 脊柱頸段可作前屈、後伸、左右側屈及左右旋轉等活動。檢查時要固定雙肩,使軀幹不參與運動。環枕關節和環樞關節的功能最重要,如有病變或固定時,可使頸部的旋轉及屈伸功能喪失百分之五十左右,頸椎結核,可使頸部前屈、後伸及側屈受限制。頸椎間盤突出症則一般向患側屈及後伸受限。頸椎骨關節病變。則在旋轉活動時,出現摩擦音響或摩擦感。

3.2.2.6.2 胸、腰椎和骶髂部

可根據情況,選取立位元、坐位、俯臥位、仰臥位、側臥位等體位進行檢查。

【望診】 借助於視力或觸摸,瞭解胸椎、腰椎和骶髂部的情況。急性腰扭傷或腰椎結核患者,由於腰部不能負重,常以雙手扶持腰部行走,坐下時常用兩手撐在椅子上。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患者行走時,因疼痛的下肢不敢用力著地而表現為跛行。從背面或側面可觀察脊柱有無後凸、前凸及側彎畸形,上身多前傾。 脊柱後凸有兩種類型,一種呈弧形,又稱圓背,常見於姿勢性後凸、椎體骨骺炎、類風濕性脊柱炎等;另一種呈角狀,或稱駝背,常見於脊柱結核,椎體屈曲型壓縮性骨折等。輕度角狀後凸不明顯者,可用滑動觸診法,手指放在棘突上由上而下迅速滑動,即可觸到後凸的部位。前凸增加常見於脊椎滑脫症、先天性髖關節脫位或炎症所致的髖關節屈曲畸形。 脊柱側彎應記明方向及部位,是“C”形或反“C”形,是“S”形或反“S”形。側凸不明顯者,可用滑動觸診法,即用中指放在棘突上,食、環指緊貼在棘突旁用力由上而下滑動觸摸,測定有無彎曲,同時可觀察觸摸後的充血帶是否正直。脊柱側彎常兼有縱軸旋轉,外觀棘突連線並無彎曲,僅表現為兩側肋骨、腰肌的不對稱。當病人向前彎腰時可看出兩側肩胛骨、腰肌的高度有明顯差異。 背肌在脊柱兩側隆起,脊柱在中央呈現一條溝狀。經常在彎腰位工作或缺乏鍛煉者,兩側背肌萎縮變平,而中央的棘突呈現一條隆起。腰痛患者有時會出現保護性腰肌緊張或痙攣。

【觸診】 棘上韌帶或棘間韌帶的損傷,以及腰肌扭傷常有明顯固定的淺在壓痛點;下腰部及骶骨部某些韌帶損傷,其疼痛可沿坐骨神經向下肢放射。椎間盤突出,常於第3、4、5腰椎棘突旁1.5釐米處有深在的壓痛,同時向傷肢遠端放射。腰椎的橫突上有腰肌的起止點,腰肌急慢性損傷時,常在橫突上有不同程度的壓痛。椎體骨折或結核,可有棘突壓痛、縱橫擠壓或叩擊痛。

【運動檢查】 脊柱的運動主要在頸段及腰段。腰段的運動包括前屈、後伸、左右側屈及左右旋轉。腰椎間盤突出症,向傷側的側屈及前屈受限明顯,然而在其可能活動的範圍內,脊柱的活動曲線是較柔和而均勻的。脊柱結核或僵直性脊椎炎,則各方向運動均受限制,失去正常的活動屈線,病變部脊椎僵硬。檢查腰、骶部病變,還常用下列方法:

  1. 拾物試驗 通過拾取一件放在地上的物品,觀察脊柱的活動是否正常。腰椎有病變,則下蹲時必須屈曲兩側膝、髖關節,而腰部仍是挺直的。
  2. 直腿抬高試驗 一般能自動直腿高舉八十度到九十度,除國部有拉緊感覺外,無其它不適者為正常。直腿抬高不能達到正常角度,且沿坐骨神經有放射痛者為陽性。為了鑒別其陽性是否為坐骨神經受牽扯所引起,可於抬高到疼痛的角度放低5度,放射痛消失,再使足踝用力背伸,如放射痛加重,即非腰骶、骶髂部病變所引起。
  3. 腰骶關節檢查 極度屈曲兩髖與兩膝關節,使臀部離開床面,腰部被動前屈。下腰部筋肉組織勞損,或腰骶椎有病變時則感疼痛。
  4. “4”字試驗 試驗右側時,將右側足置於左膝上部,然後醫生左手壓左髂前上棘,右手將右膝向下壓,如右側骶髂關節部有病變時,則出現疼痛為陽性。如同側髖關節有病變也呈陽性。
  5. 股神經牽拉試驗 病人俯臥位,下肢伸直,使傷側下肢向後過度伸展,在腰3、4椎間盤突出症時,可沿股神經有放射痛,稱為股神經牽拉試驗陽性。
  6. 脊柱被動伸展試驗 病人俯臥,將其雙腿上提,觀察腰部伸展是否正常或有僵直現象等。

3.2.3 X線及其它檢查

X線檢查,是傷科疾病很有價值的診斷方法之一。X線照片至少必須拍攝兩個方位,即正位片和側位片。對某些部位還必須加攝特殊體位的照片,例如瞭解脊椎椎弓峽部,應拍攝左右兩側的斜位片;觀察第1頸椎或寰樞關節,須攝正位張口片。拍攝長管骨骨幹最好包括其上、下關節,因為在其上下部關節處可能另有損傷,如尺骨上三分之一骨折可能合併橈骨小頭脫位;脛骨中下三分之一骨折,可兼有腓骨上部骨折等。兒童四肢靠近骨骺部位的損傷,有時不易辨明有無骨折及骨折段移位元的情況,需加攝健肢相應部位照片作為對比。對危重病人應在採取急救措施後,再進行X線照片,以免拍片時引起意外。X線檢查必須與臨床其它檢查相結合,才能得出正確的診斷。如腕舟骨骨折,初期在陽溪穴處有明顯壓痛,而X線照片上可能未見明顯骨折現象,往往在2周後再行照片檢查,才能顯示出骨折的裂縫。懷疑有惡性腫瘤時,還應進行活體組織檢查,測定血清中鈣、磷、鹼性磷酸酶的含量,必要時還需作尿蛋白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