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師、聞思經論與淨罪集資如何在生活中實踐、結合

跟佛、法、僧訴冤

(廣論 P114 L8~9 舊版錄音帶49B)

最開始修學佛法的第一個條件--皈依。皈依的體,就是你至心於三寶,接受它,從你內心深處一心一意皈投依靠。

我們可以自己來反省一下。今天遭到一點委屈,被人家埋怨了幾聲,或者今天少獲得一點利養,或者今天有一點點小小的病痛,這個是什麼?苦。現在碰見了這個痛苦以後,你怎麼辦呢?我們平常一般的反應,受了委屈後,或者跟他辯,乃至於跟他吵,或者你沒辦法吵的話,就在背後嘀咕;只要稍微生了病,趕快求神拜佛、找醫生買藥吃,這是一般世間常態。這個時候注意,「皈依」,為什麼要皈依?因為了解原來這個三界之內無非是苦,而真正能夠幫我們解決苦、從根拔起,圓滿解決的是皈依,這個才是皈依的根本原因。

平常皈依完了以後,如果還是浮浮泛泛的,儘管形相上面是學佛,實際上跟佛是了不相干。現在照著次第一步一步上來的話,的確步步踏實,就因為你有苦,所以要皈依,因為要皈依,所以找到了皈依的對象是三寶。被人家埋怨了幾句,你覺得很苦,那個時候你還是要去訴冤,跟誰去訴冤?跟佛去訴冤,跟法去訴冤,跟僧去訴冤。就怕你不訴,跟佛怎麼訴冤?南無阿彌陀佛。所以不管你遭到什麼事情,你自然而然只有一心念佛。皈依法是什麼呢?為什麼你現在會有煩惱?因為不認識法就是空、緣起,一切法的現起,都有它的前因後果,假定說今天別人埋怨你有理由,那改呀!如果沒有理由,他為什麼無緣無故怪我?那一定是以前種下什麼惡因,今天能還他,好高興,所以就怕你不跟法訴冤。如果你跟行持相應的僧去訴冤,那個人告訴你這個道理,你懂得了,真感謝。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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