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略論 (3)

宗喀巴大師造

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講
如性法師 中譯


首先還未聽法前,我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先調整聽法的動機,為了利益一切如母的有情,我希望能夠早日獲得圓滿的佛果,以這樣的菩提心作為動機,來聽聞大乘法。今天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法類,請看到第11頁。之前介紹的是「造法者」的殊勝,而今天所要介紹的是「法」的殊勝,第二個科判「令於教授起恭敬故,開示法之殊勝」。這個科判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介紹法」,既然要開示法的殊勝,必須先認識所謂的法,是什麼樣的法?所以在正文提到了:

甲二、令於教授起恭敬故,開示法之殊勝。(11頁)

法者,此教授之基論為《菩提道炬論》。道次第的教授,它的根本論就是尊者所造的《菩提道炬論》,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說明此法具有圓滿、易受持、勝出餘軌,三種特點」。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教授,也就是這個地方的「法」,它具有四種的殊勝,以及三種的特點,在還未介紹四種殊勝前,先介紹三種的特點。所以正文提到了,尊者所造論典雖多,然如根本極圓滿者,為《道炬論》。在尊者所造的諸多論典當中,最重要猶如根本的就是《道炬論》。而這樣的論當中,具有以下三種的特點,第一、總攝顯、密二者要義而開示故,所詮圓滿;它所詮釋的內容,是圓滿的包含了顯教以及密教所有的精華要義。以調心次第為主故,易於受持;不僅它的所詮圓滿,而且對一個修行人而言,它是相當容易受持的。以《釋量論》來說,《釋量論》有許多的內容都是以破斥他宗為主,但是這個地方不管是道次第的教授,或者是《菩提道炬論》的內容,最主要是以調心的次第作為主要的所詮,所以它很容易讓一般人接受,而且去實踐的。第三個特點,以善巧二大車軌之二師教授為莊嚴故,勝出餘軌。「二大車軌」就是龍樹以及無著。以善巧二大車軌之二師,這當中的「二師」指的就是小明了杜鵑上師以及金洲大師。阿底峽尊者所獲得的兩種傳承,第一個甚深道次第的傳承,是由小明了杜鵑上師的那個地方獲得的;而廣行道次第的傳承,是從金洲上師那個地方所得到的。所以尊者的教授當中,包含了這兩位上師的教授,而以這兩位上師的教授,作為莊嚴的緣故,勝出餘軌。

乙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接下來第三個部分,說明具有四種的殊勝。此論中之教授殊勝,分四,第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這個科判最主要的內涵,簡單的可以分為五類。第一是提到了,既然了解通達聖教無違殊勝,就必須要先了解這當中的聖教如何?所以第一個部分是「介紹聖教」。所謂的「聖教」指的是聖者所說一切聖言。也就是導師釋迦世尊,所宣說的一切法類。第二個部分在認識了聖教之後,「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之理」。

乙一、通達一聖教無違殊勝。(12頁)

勝者所說一切聖言,於此了知是一補特伽羅成佛之道。此復隨其所應,有部分為道之主體;有部分為道之支分。這個當中有特別的強調「一補特伽羅」,也就是一位的補特伽羅,一個眾生。而這當中的「一補特伽羅」最主要的,是指具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具有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在成佛的時候,佛所宣說的這些法類,對他而言,有一些是道的主體,有一些是道的支分;而以具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為主,其他的補特伽羅,在成佛的過程也是如此。雖然我們提到大乘法,或者是小乘法,甚至顯教、密教,他們的體性是相違的,也就是大乘法跟小乘法的體性是相違的;相同的道理,顯教跟密教的體性也是相違的。但是對一位具有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而言,它是不相違的,為什麼不相違?對一位大乘的補特伽羅來說,如果他想要成就圓滿的佛果,就必須要修學大乘、小乘、顯教以及密教,這當中如果有某一種的法類,他不想善修學的話,就沒有辦法成辦圓滿的佛果,所以對他而言,這些法類是沒有相違的。甚至更進一步的,以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而言,什麼樣的法類對他來說是「道」的主體呢?這當中提到的是慈心、悲心以及菩提心的教授。這些教授對一位具有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來說,稱之為是道的主體。而中士道的四諦、無常等十六行相,以及下士道的念死無常等等的法類,對他而言稱之為是道的支分。

接下來第三個部分,「若不如此承許則與教理顯其相違」。在之前簡單的提到,對於一位具有大乘種性的補特伽羅來說,佛所說的一切教法,有部分是道的主體,有部分是道的支分的這一點,如果不如此承許的話,它是違反教以及理的。所謂的「教」就是經教的內容,所謂的「理」就是正理。

此中,諸菩薩眾所欲求事,即是成辦世間義利,菩薩他們所想要成辦的事情,就是成辦世間有情的義利。而有情簡單的來分,又分為三種種性的所化機,所以亦須攝受三種種性之所化機,這三種的種性分別是:大種的種性、獨覺的種性以及聲聞的種性。所以菩薩他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利益世間有情,而有情簡單的來分,又可以分這三種。故須修學彼等諸道。由於要調伏攝受他人的緣故,所以對於他人所相應的法類,自己必須要先了解,並且在了解之後,如實的去實踐。為什麼呢?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辦菩薩所欲求事之方便,此為至尊慈氏所宣說故。如果菩薩他能夠了知三乘道,也就是大乘、獨覺乘以及聲聞乘這三乘道的話,「即是成辦菩薩所欲求事之方便」,這是成辦菩薩所想要做的事情,最主要的方法。而這一點是至尊慈氏,也就是彌勒菩薩在《現觀莊嚴論》的皈敬頌當中有如此的提到。對於三種不同的所化機,菩薩如果想要利益他們,就必須要以三種不同的法類來利益。這個時候對菩薩來說,他必須要先了解對方相應的法為何?不僅在了解之後,而且要如實的去實踐這些法類,他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調伏什麼樣的有情。

在之前有提到,如果不如同一開始所介紹的方式來承許的話,是違背教典的內容,也違背正理的。而這當中教典的內容,除了之前所提到,彌勒菩薩所造《現觀莊嚴論》皈敬頌的這段內容之外,他也違背了導師釋迦世尊,所宣說的《般若經》的內容。導師釋迦世尊在《般若經》曾經提到,對一位大乘的菩薩而言,不管是聲聞道、獨覺道,或者是大乘道,這都是身為一位菩薩,他必須要了解,而且必須要將這種道的內涵,在自己的心相續當中生起,而更進一步的去利益這些有情眾生。會違背什麼樣的正理呢?有一些人他會認為,由於菩薩是屬於大乘的行者,就是因為他是大乘的行者,所以不需要修學小乘的法類。其實他反而是更應該修學小乘的法類,由於大乘的行者,最主要想要成辦的事,就是利益一切的有情,而這當中的有情,也包含了小乘的有情。所以既然他想要利益小乘的有情,就必須要進一步的了解小乘的法為何,才能夠宣說出相應的這些法類。所以如果有人說,菩薩是屬於大乘的行者,所以他不需要修學小乘法,其實這樣的觀念,本身就是相違的。就是因為他是大乘的行者,所以他更應該修學小乘的法類。

接下來這一段的第四個重點「成立聖教無有相違」,而更進一步的透由正理來證成,佛所宣說的種種聖教,彼此之間是沒有相違的。這個地方提到了成佛的道,大乘道中,有共與不共二種。初者即是小乘藏中所說諸道,大乘道當中可以分為共以及不共這兩種的道。而這當中「共道」,指的就是小乘藏所宣說的諸道。但是這個部分,有一些是例外的,此復唯除希求獨自寂滅樂等不共意樂及不共之制戒等。大乘道中「共道」最主要的內容,是小乘的經藏當中所說的「道次」的內容。但是不是所有小乘的經藏所說的內容,都是這個地方的共道呢?並不是。它排除的是什麼?「希求獨自寂滅樂等不共意樂」,這就是小乘的行者所謂的發心,也就是為了求得一己的解脫,而生起想要跳脫輪迴的意樂。由於大乘的菩薩,最主要的目標是成佛,是利益眾生,所以他沒有辦法生起這樣的意樂,所以這樣的意樂,以及「不共」也就是小乘的不共制戒,這是必須要排除外的。

又正等覺,非盡少過、圓少分德,而是斷盡一切種過,圓滿一切種德。所謂的佛,也就是正等覺,他並不是只要淨除某一部分的過失,或者是圓滿少部分的功德這樣就足夠了,是必須要斷盡所有一切的過失,圓滿一切的功德,才有資格稱之為是佛。成辦此之大乘,亦能滅除一切過失,生起一切功德,故大乘道能攝一切餘乘所有斷、證德類。既然大乘最主要的目標,是在於成就斷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的佛,就表示大乘法,也能夠滅除一切的過失,生起一切的功德。也就是因此在大乘道裡面,應該要能夠含攝所有其他乘所說的「斷」,或者是「證」方面的功德。是故能成佛之大乘道支,含攝一切佛經。所以能夠成佛的大乘道的道支當中,它包含了一切佛經內容,不管是大乘,或者是小乘。為什麼所有的成佛之道當中,它包含了一切佛經的內容呢?以能仁言,無有不能盡一過失,或令生起一功德故;因為佛所宣說的任何一句話,或多或少,都能夠盡除某一種的過失,而讓眾生生起某一種的功德。既然是如此的話,這樣的一句話,這樣的一部經,它都是包含在成佛的大乘道的道支當中。又彼一切,大乘之人亦無不成辦故。而這當中不管是斷除任何的過失,或者生起任何的功德,任何的一點,都是大乘的行者,必須要成辦的,因為他最終想要獲得的果位,就是圓滿的佛果。所以這裡面最主要舉的正理有兩種,第一是提到了大乘道分為共以及不共,既然大乘道當中分為共以及不共這兩種,就表示修學大乘道的行者,也必須要學習共道以及不共這兩種的道次。更進一步的提到了,既然大乘的菩薩們,是想要成就斷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的佛果,就表示他必須要修學一切的善法,才能夠獲得最終的目標。

下一段,第五個部分提到的是「斷疑」,斷除在這個部分有可能會生起的疑惑。若作是念:「於波羅蜜多乘,雖是如此,然於趣入金剛乘者,則非如此。」提到前面的這些內容之後,有一些人可能會生起以下的疑惑,會覺得在波羅蜜多乘當中,不管是大乘法,或者是小乘法,對於一位想要成佛的補特伽羅而言,這兩種法都是需要的。但是更進一步如果是以密乘,也就是金剛乘來作探討的話,波羅蜜多乘跟金剛乘,這兩種法類卻是相違的。為什麼會有這種疑惑生起呢?因為在密乘當中有提到,將貪欲轉為道用的修持方式,但是對於波羅蜜多乘,對於顯教而言,它是完全遮止將貪欲轉為道用的修法。所以從字面上而言,很多人會認為,顯跟密這兩者是完全相違,是沒有辦法融合的,因此會生起這樣的疑惑,而提到了「於波羅蜜多乘,雖是如此,然於趣入金剛乘者,則非如此。」

波羅蜜多乘中,修學施等無量差別分類之理,雖與密乘不同,在顯教的波羅蜜多乘當中,修學布施等的內涵,有很多很細微的部分,比方說對於大乘的菩薩而言,如果是修學波羅蜜多乘,會提到必須要捨頭末腦髓,甚至在什麼樣的時間點,以什麼樣的方式來修學布施的內涵,持戒的內涵,忍辱的內涵,也就是在介紹六度的時候,所介紹的方式相當的細緻,所以提到了「修學施等無量差別分類之理,雖與密乘不同」。而這個部分對於修密的行者而言,他不需要修學如此的透徹,也就是對於修學六度,有廣跟略的差別。波羅蜜多乘的菩薩,他們所修學的方式,是以「廣」的方式來修學,而修學密乘的行者,則是以「略」的方式來作學習。然諸行所依之發心、修學六度行之粗分道體相似,故唯此是共同之處。雖然說細緻的部分有廣、略的差別,但是對於他們所要依止的根據,也就是他們的所依之處,發起菩提心,或者是修學六度的粗分道體,也就是比較粗分的部分,其實這兩個部分是完全相同的。「故唯此是共同之處」所以所依的發心,以及修學六度粗分的部分,不管是波羅蜜多乘,或者是密乘,這兩者都是共同必須要修學的內涵,因此提到了「故唯此是共同之處」。這一點在密乘的經典裡面,《勝金剛頂》云:「縱為活命故,不捨菩提心。」所以在密乘的經典當中也提到了,必須要修學並且不捨菩提心的內涵,更進一步的提到,又云:「六度彼岸行,永不應棄捨。」這個地方提到的是六度。所以對於密乘的行者而言,不管是菩提心,或者是六度的內涵,都是必須要修學的。此又於諸密乘教典中所宣說。而這個內涵,在許多的密乘教典中都有提到。

於眾多可信之無上瑜伽壇城儀軌當中,亦說須受共與不共二種律儀,前者即是菩薩律儀。在很多可信,也就是具量的無上瑜伽的壇城儀軌裡面都有提到,接受灌頂之前,必須要接受共與不共的這兩種儀軌,這當中「共」的儀軌指的就是菩薩律儀。對於以上所說的內涵,做了一個總結,種敦巴仁波切亦云:「能知以四方道而持一切聖教者,為我師長。」這當中的「師長」指的就是阿底峽尊者。種敦巴尊者讚歎阿底峽尊者,在整個西藏只有我的上師阿底峽尊者,知道如何在一座法當中,能夠將顯密以及大小二乘的這些教法,以無別的方式而來作修持,這是在讚歎他自己的上師,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

對於這句話的解釋有很多種。「四方道」有人將它解釋為「三主要道」跟「密法」,這是第一種的解釋方式。第二種的解釋方式,有人將它解釋為是三士道,也就是「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以及「密法」,這四種法類。如此解釋的人,他們會認為佛所宣說的一切教法,要不就是包含在三主要道以及密法當中,要不就是包含在三士道以及密法裡,以這樣的方式來作解釋。其他的人用不同的方式來作解釋,所謂的「四方」,比方以骰子而言,我們都知道骰子,從任何的方位去看它,它都是四四方方的。甚至我們所坐的坐墊,或者是一塊布,拉其中的一角,其他的三個角都會跟著動。所以從這兩個例子來作解釋,比方骰子,從哪一個方向去看,它都是四方的。相同的,對於一位想要修學佛法,而更進一步獲得圓滿佛果的這位補特伽羅而言,不管是佛所宣說的大乘道法、小乘法、顯教或者是密教,這些法類他在修學時,都是跟其他的法類,互相融合、互相配合來作修持的,這當中缺一不可。而且他所了知的這些法類,都是必須要透由如實的去實踐之後,並且在實踐時,是沒有任何的相違之處,才有辦法藉此而成佛。甚至以坐墊而言,你拉一個角,其他的角就會跟著動,也是如此,就是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都是相當密切的。所以小乘、大乘、顯教、密教,彼此之間的關係,就猶如同是從骰子的四個面,去觀察它都是四方的。甚至從坐墊的一個角,你去拉它,其他的角都會跟著動,這個是一樣的意思,也就是他們彼此的關係,都是很密切的。所以這句話當中,最主要要詮釋的意思就是,佛所宣說的顯教、密教、大乘、小乘的一切萬法,對於一位想要成佛的補特伽羅而言,都是不可或缺,而且都是必須要無別的來作修持的。

乙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13頁)

第二個科判「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這個科判的內容,主要分為三點:第一點提到的是「理解的方式正確與否的差別」。第一個段落,若如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修持要義,另有開示修持心要口訣。」「諸大經論」指的是佛所宣說的佛說部,比方以廣、中、略三種的《般若經》作為代表。很多的人認為,佛所宣說的佛經,或者是之後的智者們所解釋的論點,它是用來講說用的,「其中無有修持要義」它只是用來講說用的,當中並沒有修持的心要。「另有開示修持心要之口訣」,現今很多的人,都會有這種錯誤的觀念,認為佛所說的經,以及後人袓師們所造的論點,是用來講說用,用來辯論的,甚至是讓後人能夠在佛法的文字上,不斷的去專研,所以佛跟智者,他們會說這樣的經論,而這當中並沒有修持的內涵;如果要修持,應該要學的是道次第,或者是像《道炬論》的這種論著。他們將佛法的論典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用來講說用的,第二種是用來實修用的,因而提到了「另有開示修持心要口訣」。

次於正法各執有講、修二法,更進一步的,將正法分成兩類,第一類是用來講說用的,第二類是用來實修用的。應知此者是於無垢經、續及其釋論起大恭敬而作障礙。但是如果有這樣的念頭,應該知道這是讓我們對沒有染污的經續以及釋論,生起恭敬最主要的障礙。說彼等中,不顯內義,唯是探究廣大外解,執為是可輕毀之處,是集毀謗正法業障。不僅如此,如果認為這些經典中,完全沒有實修的內涵,只是為了要讓其他的人,對佛法的文字上有更深入的了解,甚至是拿來辯論用的話,就會認為這也沒什麼稀奇的。如果有這樣的念頭生起,「是集毀謗正法業障」當下所造的業,就是謗法的惡業。是故應須如是思惟而尋口訣,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修學佛所說的經,或者後人所造的論,這時候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這樣的問題呢?「於諸求解脫者,諸大經論雖是無欺、最勝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故,唯依彼等經論,不能了知是勝教授,故應依止聖士口訣,於彼等中尋求定解。」對於一位想要獲得解脫,甚至更進一步想要成佛的人而言,「諸大經論雖是無欺、最勝教授」,雖然它的內容是沒有欺誑,而且是最殊勝的教授,但是由於自己本身智慧非常微劣的緣故,所以光靠這些經論,是沒有辦法了知經論的殊勝之處。所以為了要了知經論的殊勝之處,所以應該在一開始的時候,要依止的是「聖士」,也就是自己的上師所傳下來的教授。比方《菩提道次第廣論》,或者是《略論》,或者是《道炬論》,由後人的上師們所造的這些論典,「於彼等中尋求定解」如果能夠了解這些論當中的精華,更進一步的可以知道,佛所說的佛經,它的殊勝處就在此。

為什麼能夠藉由這樣的方式,了解佛所說的經,它是相當殊勝的教授呢?我們都知道,佛所宣說的佛經最主要的內涵,都總攝在《菩提道次第廣論》,或者是《道炬論》的這些論著裡面。如果能夠詳細的研閱《廣論》,或者是《道炬論》的內涵,就能夠更進一步的知道,佛當初宣說佛經,最主要的核心價值為何?所以從這個地方就能夠知道,原來佛所宣說的教法是如此殊勝。但是對於初學者的我們,如果一開始不是學習比較粗淺,比較容易了解,比較容易實踐的這些教授,而一開始如果學的是廣大的佛經,或者是論典,很多的人由於時間、智慧種種的外在條件,沒有辦法配合的情況下,一開始是沒有辦法了解佛經所說的內容,所以必須要依止聖士的口訣,從這當中尋求對佛法的強烈定解。

莫如是執:「諸大經論唯是探究廣大外解,故無心要;所以面對這個問題,不應該有這樣的錯誤執著,認為大經、大論,它是完全為了要探討佛理而宣說的,它並沒有修持的心要,諸口訣者開示內義,故是最勝。」而很多修心的教授,它最主要開示的是調心的道次內涵,所以它是很殊勝的一部論,我們不應該有這樣錯誤的執著。

科判第二個部分「一切聖言現為教授的方式」。什麼樣的狀態,可以稱為是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呢?大瑜伽師菩提寶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獲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聖言皆是教授。」「言悟入教授者」的「悟入教授」它的意思並不是說,對於某一部經它只要五、六頁,少少一本經的內涵你了解了,就表示已經悟入教授了,並不是。「言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也就是它的內涵非常的少,不能夠說了解這部經的內涵,就說你已經悟入聖教了。而「悟入聖教」它是什麼意思呢?「是說了解一切聖言皆是教授」,不管我們是不是依止上師的口訣,到最後都必須要了解,佛所宣說的一切聖言,都是成佛所必須要的主要教授。如果能夠了解這一點,表示己經悟入了教授。

又如阿底峽尊者之弟子修寶喇嘛云:「阿底峽之教授,於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是故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對於阿底峽尊者的教授,在一座上,身、語、意三碎為微塵,這句話藏文字面的意思,是提到了「碎為微塵」,也就是粉碎的意思。但是實際上這個字,透由上師也就是仁波切的解釋,以及其他《廣論》的相關注解,這個地方他所要詮釋的意思是說,對於阿底峽尊者的教授,在一座上,也就是在襌定打坐的這一座上,不管是身、語、意三門,不管有多麼的辛苦,都希望能夠發起最強大的精進心,更進一步的了解尊者所傳教授的內涵,而了解到佛所宣說的一切善法,皆是我們所要修學的最勝教授。所以這當中的意思,跟字面上的意思,看似有一段的差距,所以這個部分可能要再稍微的注意一下。這當中「碎為微塵」的意思,雖然藏文字面本身就是碎,或者是碎為微塵,但是這個地方,很多的上師在解釋的時候,並不是用字面上的意思來作解釋的。所以所解釋的方式就如同剛剛所說的,對於修寶喇嘛而言,他為什麼會認為,他已經了解了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呢?因為他在一座上,在思惟阿底峽尊者所傳的教授時,他不僅能夠深入的了解,而且不管他的身、語、意三門有多麼的辛苦,會遭遇多少的困難,都希望能夠發起精進的心力,而了解了尊者所傳的教授之後,更進一步的藉由此,而了解了佛所宣說的聖言,都是成佛的殊勝教授,所以「是故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

如敦巴仁波切云:「學習眾多法已,若須另求他種修行之理,則為錯謬。」現今學法的人,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對於佛法有絕對的信心,並且也想要學習佛法,甚至在學習佛法的過程中,也想進一步的去實踐佛法的內涵;但是他卻缺乏了聽聞,也就是所懂的法並不多。所以他所學佛的方式,可能就只是在某一部的,小小的一部論典上,或者平常有時間就持咒,甚至觀修本尊,或者念念課誦,就認為這是所謂的學佛,這是第一種人。第二種人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寺院裡面學經,或者是平常花很多的時間去聽課,他懂得很多;雖然懂很多,實際上等到要準備實修的時候,卻不知道該如何把所學的內涵,轉變成是實修的力量;也就是所學的內容相當多,但是不知道要怎麼去修。

所以現今有很多的上師、格西,甚至很多的智者,他們懂得都非常多,因為他們花了很多的時間,在學習經論的內涵。但是有時候,這些人想要進一步的去實修時,卻會問其他的上師說:「我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實踐佛法的道理?」如果以這樣的方式去問別人的話,表示一開始的方向就是錯的。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到了,「學習眾多法已,若須另求他種修行之理,則為錯謬。」你所學的法相當的多,但是在學習之後,如果在準備實踐前,放棄了之前所學習的法類,而另外想要去尋求所謂的「修行之理」,這樣的方式是很錯謬,是很荒謬的。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行之理全未了知,若欲修行,須從他處求者,亦是未解如前所說,故成過失。所以雖然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學習佛法,但是對於如何更進一步的,去修學佛法的內涵,卻完全的不知道。所以想要修行的時候,反而放棄之前花很長的時間所學的這些法類,而另求其他小小的一部修心的論典,其實這就是沒有辦法了解,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所產生的過失。所以我們一開始如果想要學佛,就應該將目標放在實踐上面,也就是因為要實踐,必須要先了解實踐的內涵,所以才去作聽聞。所以對於所聽聞的法類,在聽聞之後,就應該跟道次第,或者是其他的修心論典接合在一起,而不是只有光聽,而不去作;或者很想去作,但是不願意花時間去學習經論的內涵,這兩種的方式都是錯誤的。但是我們現今大部分的人,都是墮入這兩邊當中。

如是聖教,如《俱舍論》云,所謂的聖教,就如同世親論師所造的《俱舍論》當中所說到:「佛正法有二,以教證為體。」餘教、證二聖教外,無有餘者。所謂的「聖教」簡單的來分,就是分為「教聖教」以及「證聖教」。除了教聖教、證聖教這兩者之外,並沒有其餘的聖教。既然聖教只有這兩種,而這當中的教聖教是什麼意思呢?教聖教者,即是抉擇如何實修正法之理;所謂的教聖教,就是要告訴我們,如何實修的道理。證聖教者,則是於抉擇已,如所抉擇而作修行。而這當中的證聖教,指的就是當我們了解,該如何實修的道理之後,就必須要更進一步的實踐的內涵。教聖教跟證聖教這兩者的關係,是因果的關係,因此在正文當中提到了,故彼二者,成為因果。前者「教聖教」是要讓我們了知如何去實踐,後者的「證聖教」是當我們了解之後,必須要更進一步的去實踐的內涵,所以這兩者的關係是因果關係。教聖教是證聖教的因,證聖教是教聖教的果。

並且在這個地方做了一個譬喻,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就比方說,在賽馬之前,必須要告訴這一匹馬,甚至告訴騎馬的這個人,所要跑的方向是什麼。當別人告訴你,該往哪邊去跑的時候,就應該按照這個方向而去前進。如所示地是此,其後若向他處跑者,定成笑話;如果別人告訴你該往東邊跑,而你卻往西邊跑的話,這就會成為笑話。豈可聞思抉擇此事,而實修時修行其餘?相同的道理,對於學法的佛弟子而言,怎麼可以在聞思的時候,聽聞、思惟某一種的法類,但是在實修的時候,卻是修學其餘的法類。因為之所以要聞思佛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因為要更進一步的去實踐佛法,既然在聞思時,所聽聞、所思惟的是某一種法類的話,在實修的時候,就應該修持同樣的法類,而不是找另外一種法類來作修持。如是亦如《修次後篇》中云:「又凡聞及思所成慧所通達事,即是修所成慧之所應修,非修餘者,如示跑地,而應隨跑。」《修次後篇》的造者,蓮花戒論師,這個地方他最主要破斥的是支那和尚。支那和尚本身是一個大智者,他所了解的法類相當的多,但是在實修的時候,卻告訴弟子們,應該作「無所作意」,也就是什麼事都不用想的這種觀修方式。如果是用這樣的方式在告誡別人,也用這樣的方式來修持的話,就表示他在作聞思的時候,所聞思的法類,跟他之後所要修的法類是不同的。他在聞思的時候,所修學的法類相當的廣泛,但是在實修的時候,他卻告訴自己,告訴別人,什麼事都不要想,如果想太多,內心就會有多餘的分別,這對於觀修而言,並沒有什麼好處。所以這個地方,蓮花戒論師就提出了破斥的論點,提到了「又凡聞及思所成慧所通達事」,透由聞所成慧以及思所成慧,所了解的事情,所了解的法類,「即是修成慧之所應修」這就是修所成慧所應該修持的法類,「非修餘者,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接下來的這一段,是這個科判的總結。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論典有一個特色,就是在一開始會廣泛的宣說,科判當中所要表達的內涵,並且在最後,或者是在科判的某個段落,會將科判當中最主要所要詮釋的重點,將它總攝起來。所以如果沒有辦法廣泛的了解,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論,每一句話是什麼意思?但是至少要能夠掌握住它的重點,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對於這一點,過去在西藏還有一位論師,名叫做瑪堪巴,這位大成就者,他所造的論跟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論,也有相似之處。雖然他們在中觀正見的部分,見解略有不同,但是造論的方式卻是相同的。也就是一開始對於文字的解釋都非常的清晰,並且會將這段文的核心價值總攝起來,而將重點告訴弟子們,所以我們必須掌握這個重點。這個段落,也就是第三段,它最主要就是總攝這個科判最主要的內涵。

在還沒有講這一段之前,有說過兩種的修學佛法的人,第一、他不肯花時間,或者是他不知道聽聞哪一種的法類,也就是欠缺聽聞的這一類眾生。另外一種是他花很長的時間來作聽聞、來作思惟,但是在實修的時候,卻不知道該如何的實修,這兩點其實都有它的過失存在。那我們應該如何的透由上師,或者是傳承袓師們所造的論,或者是口訣,而更進一步了解佛所宣說的一切聖教皆能夠現為教授?比方說,以尊者所造的《菩提道炬論》而言,《菩提道炬論》的內涵,總攝了佛所宣說八萬四千法類最主要的精華。並且在宣說時,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能夠以此來為弟子們介紹法理。在這當中不會有過多,或者是過少的過失,也就是他所告訴我們的內涵是剛剛好,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少。而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這當中,該作觀修的我們就應該作觀修,該作止修的我們就應該作止修,如果以這樣的方式來學習佛法,更進一步的就可以了解,佛所宣說的一切聖言,都是修學佛法所必須要的修心教授。甚至宗大師所造的《三主要道》,或者是《功德之本頌》,它的內容都是非常的精簡,但實際上它包含了一位補特伽羅,成佛所必備的道次內涵。所以如果我們懂得如何修持的話,其實透由這種修持的方式,就能夠讓我們更進一步的了解,佛經它的奧妙之處。所以這個地方就提到了,如是以此教授,從依止善知識之理直至止觀,完整總攝一切經論當中道之要義。在這樣的教授當中,從一開始的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最後的止觀,這當中的內容,完整的總攝了一切經論當中,「道」最主要的核心。此一切中,應止修者即作止修;應觀修者,以觀察慧而作思擇,彙成修持次第而作引導。在這樣的教授當中,應該止修的地方,我們就應該作止修,應該觀修的部分,我們就應該以觀察慧來作觀察。而這些教授當中,絕大部分的教授,都是以觀修的方式來作思惟,而奢摩他的部分,最主要的是以止修的方式來作思惟。所以這個地方有提到了,從依止善知識一直到止觀,這當中所有的內容,應止修的我們就應該作止修,應該觀修的就應該如理的來觀察。所以這個教授當中,它將這個部分完全的總攝起來,彙成修持次第而作引導。他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引導弟子。是故一切聖言悉皆現為教授,如果我們能夠以這樣的方式來修學佛道,最後就可以了解,一切的聖言都能夠現為成佛的教授。次能生起執彼等為勝教授之定解,並且能夠更進一步的生起,原來佛所說的佛經,或者後人所造的這些論著,都是最殊勝的教授,能夠生起強大的定解。無餘滅除妄執彼等非真教授、背棄正法之諸邪分別也。

之前為各位介紹了「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以及「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的這兩個部分。這兩個部分的內容,在乍聽之下,各位可能會覺得,並不是那麼容易了解,但實際上它所包含的內容,是相當廣泛,而且相當重要的。也就是它以總相的方式,以總體的方式呈現出整個「道」,以及整個「教」最主要的核心。其實這兩者的差異,並不會非常的玄疏,而且他們有一定的關聯性。接下來透由譬喻來為各位介紹,這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關聯性?過去有很多的上師會提到,如果能夠了解一切聖言現為教授,就能夠通達一切聖教皆是無違的;但是如果能夠通達一切聖教皆是無違的,不見得就了解一切聖言都能夠現為教授。這怎麼說呢?比方有一個人,他了解佛所宣說的法,不管是顯密,或者是大小乘,他們彼此之間,對於一個想要成佛的補特伽羅而言,是沒有相違的,這一點他可以了解,他會認為對一個補特伽羅來說,佛所宣說的一切聖教,都是必備的,都是必要的。但是這代不代表他知道,該如何修學這些法類?或者在什麼時間點修什麼法?在什麼地方修什麼法呢?不見得。所以對這個人來說,他能夠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但是他不見得了解一切聖言都能夠現為教授的。但是相反的,如果能夠了解一切的聖言皆能夠現為教授的話,就表示他能夠通達一切聖教是無違的。因為如果一個補特伽羅,他能夠知道,佛陀所說的一切聖教,都是他必須要修學的教授的話,就表示他已經了解,他已經通達佛所說的聖教都是無違的這一點,所以這兩者的關係,大概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作解釋。

如果透由譬喻來作解釋的話,比方有一個畫工,他平時的工作就是畫畫,以畫唐卡而言。如果這個畫工,他身邊有很多的幫手的話,這些幫手知道需要用什麼樣的顏色,或者這個唐卡它的大小為何?甚至在畫唐卡時,它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布料。周圍的幫手都知道這是必備的,不管是顏色,或者是畫筆,或者是它的尺寸,或者是它所需要的布料。他知道需要的是哪些,而且他也知道這一些都是必備的工具,但是不是代表他就能夠善巧的應用這些工具呢?不見得。因為他不見得能夠畫出一幅莊嚴的唐卡。但是對於畫工本身而言,他不僅了解這些工具都是必備的工具,而且他能夠更進一步的知道,在那個地方我應該畫什麼樣的顏色,畫多大等等,所以他能夠畫出一幅很莊嚴的唐卡。所以透由這樣的譬喻,我們就能夠了解到,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不代表就能夠通達一切的聖言皆現為教授,這就如同是畫工身邊的幫手一樣。但是對於這個畫工來說,他不僅能夠通達一切的聖教皆是無違的,而且他能夠通達一切的聖言皆能夠現為教授。

乙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16頁)

  第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這當中最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初學者如果沒有依止上師的口訣,是很難獲得佛的密意」。正文提到了,諸大經典及其釋論雖是最勝教授,然尚未遍修之初學補特伽羅,若不依止聖士口訣,縱趣彼等,不獲密意;雖然了解了佛所說的經典,以及論師們所造的釋論,都是最殊勝的教授。但是對於一位初學的補特伽羅而言,由於他所修學的法類有限,如果不依著甚深的口訣,比方《菩提道次第廣論》、《略論》,或者是《道炬論》,這樣的修心教授的話,縱使他趣入了經典,以及釋論的法類當中,也很難從中獲得佛的密意,也就是佛最終的想法。倘能獲得,如果能夠獲得的話,亦必有賴歷時長久、飽受艱苦。這時候他可能要花很長的時間,並且遭遇到很多的問題。

  科判當中的第二個部分,「以上師的口訣,則能夠獲得,而且是能夠輕易的獲得」。若能依止上師口訣及如此等,則易通達。如果能夠依止上師的口訣,比方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廣論》、《略論》,或者是尊者所造的《道炬論》這樣的口訣,「如此等」以及如同這些口訣的其他教授,這時候就很容易能夠了解,諸佛它最終的密意為何?所以不管我們所修學的是《菩提道次第廣論》,或者是《掌中解脫》,甚至《三主要道》,甚至是其他教派的道次第的論著,我們都應該從中了解到,它所依據的根源是佛所造的佛經,所以在了解這些論著的內涵之後,更進一步的了解,原來這都是佛最終的密意。

之前有提到這兩種人,第一種是不知道該如何的去作聽聞,或者是他不想要聽聞。對於這種人而言,想要了解佛經的內涵,就顯得格外的困難,但是縱使花很長的時間來研閱佛經,如果沒有配合上師的口訣,或者是修心的教授,其實所懂的相當多,但是也不見得知道該如何的來實踐這些法類。舉一個例子,比方佛宣說的《般若八千頌》,在《般若八千頌》當中,依止善知識的部分,是在最後才講述的,而《般若八千頌》它所講的內容,卻是發起殊勝的菩提心,所以它的次第是完全顛倒過來的。但是對於當時佛所宣說的所化機,也就是當時的眾生而言,由於當時眾生的根器是屬於利根的根器,所以佛縱使以這樣顛倒的次第,為他們宣說法的內涵,但是他們還是能夠如實的了解,佛最終的想法。但是對於初學者的我們而言,卻沒有辦法如實的了解,所以必須要透由上師們的口訣,或者他們所造的修心論典,從開始的依止善知識,到最後的發起菩提心,這當中該講依師的就講依師,該講無常的就講無常,按照次第,將大經論的內容完全總攝,並且以非常完整的次第,無誤的為我們宣說,我們才能夠了知到,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實踐佛法的內涵。

乙四、極大惡行自行消滅殊勝。(16頁)

  接下來第四個部分「極大惡行自行消滅」,這個科判最主要的內容分為三點,第一個部分是「說明謗法是最大的惡行」。這一點在正文當中,如《法華經》及《諦者品》所說,一切佛語皆是直接、間接開示成佛方便。若不了知此義,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執一類為成佛障礙,分辨好壞、應理非理及大小乘;並說菩薩須修學此、不須學彼,執為應捨,而成謗法。這個部分最主要講的是,不應該隨便的去毀謗或者是批評,我們所不了解的這些宗派,不要說是其他的教派,或者是其他的宗教信仰;以佛教而言,我們也不應該隨便的毀謗或者是批評。比方說小乘法,它是比較粗淺的法類,我要學大乘法;或者你對密法比較有信心,就覺得顯教是不需要修學的法,我們不應該以這樣的方式來看待這些宗教的內涵。甚至,同樣的都是學藏傳佛法的佛弟子,也不應該認為自己是學格魯派的,而就看不起學薩迦派,或者是其他教派的這些佛弟子。既然他所修學的法類,都是佛所宣說的正法,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對其他人所修學的法,也能夠生起信心。但是最主要的,如果你不能夠生起信心,至少不應該去毀謗,或者是去批評其他人所學的這些法。如果我們不了解,或者是刻意的去批評、毀謗的話,這時候就會造下謗法的惡業。謗法業障微細難知,是《遍攝一切研磨經》中所說。而謗法的這種業障,是非常難以了解的,這一點在《遍攝一切研磨經》當中有清楚的說明。若毀謗法,過患極重,如果我們不小心,或者是刻意的去毀謗正法,所造的過患,它所形成的過患,是非常嚴重的。這一點,如《三摩地王經》云:「較毀瞻部洲,此中一切塔,毀謗諸契經,此罪惡尤重;較殺阿羅漢,量等恒河沙,毀謗諸契經,此罪惡尤重。」總說謗法雖有多門,前說此門最為重大,是故應當勵力斷除。這個地方有提到,如果我們不小心,或者是刻意毀謗正法,所形成的過患,所造下的惡業,是沒辦法想像的。就比方說,我們都知道,如果毀壞了地球上所有的一切佛塔,所形成的惡業應該是非常重大的。但是如果我們毀謗佛所說的正法,其實所造的惡業,是比前者還要來得更大。相同的,所殺阿羅漢的數量,就如同是恒河沙,恒河當中的沙的這些數量,也就是相當的多。照道理來說,他的惡業是非常巨大的,但是如果我們毀謗佛所宣說的正法,所造惡業是比前者還要來得大。因此總說謗法雖有多門,雖然謗法的方式有相當多種,但是之前所為各位介紹的這種方式,它是一般人最容易犯,而且過患是最重的,所以提到了,前說此門最為重大,是故應當勵力斷除。所以對這個部分,應該要努力想辦法去斷除它。科判的第二個部分,了解前二種殊勝,就能夠自然遮止這個地方所說的惡行。

  此又僅獲如前所說之定解,即能遮除,這當中「如前所說」,就是第一個科判當中所介紹的「通達一切聖教無違」,以及第二個科判當中「一切聖言現為教授」的這兩個部分。如果能夠對這兩個部分生起定解,這個地方所謂的惡行,能夠自然的消除,故其惡行自行消滅。又此定解,應多研閱《諦者品》及《法華經》而尋求之。這個部分就是這個科判的第三個重點,這樣的定解,要從《法華經》當中才有辦法了解。諸餘謗法之門,應從《遍攝一切研磨經》中了知。

我們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校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