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法師 釋
(淺釋 第三冊 p263)
p. 117 (6)
※﹝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深忍信中分三:﹞
我們再回憶一下,下士總共分三部分:一、正修下士意樂,這是質,第二、要達到什麼樣的量,第三、去除此中的錯誤。現在是在第一步正修下士意樂,也就是質的部分。下士所求的不是現世,而是求後世的安樂。前面說過等到感果已經來不及了,一定要在因地當中把握,既然說是因地,那一定是著眼於未來,而不是眼前現起的。這個概念如果了解了,平常對境的時候,就會知道這只是眼前的。我們拿當前一剎那來說是眼前的,把這一剎那積累成一生就是今世的,這都不是我們要的東西,我們真正要的是在未來。實際上這眼前跟未來無非是因果,眼前所有這些東西都是已經感得的果,果是由之前的因來的,將來我們希望的果則是在眼前種因,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
所以,從科判整體大綱的脈絡依次第清楚地一步步深入,了解了以後再回過(p264)頭來把整體統攝起來,然後平常可以用很多喻或者依所了解的理路,再去思惟觀察,不論是什麼境,一遇到自然很清楚,想要真正得到離苦得樂,必須在因地當中去把握。
正修下士意樂的第一個重點是希求後世,這一生一定要死,而且很快就死,死了以後由業決定,會墮落惡趣,而墮落是這麼可怕,由於這樣所以策勵我們皈依。那麼後世怎樣才能把握得準?現在就要說明「第二、引發一切善樂根本發深忍信」,也就是說引發一切善樂的根本,是對業果發深忍信。這又分三部分:
※﹝①思總業果,②思別業果,③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初中分二:①正明思總之理,②分別思惟。今初﹞
首先對業的整體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不管什麼業,善業、惡業,身、口、意諸業,只要是業,它一定有這樣的特徵,所以叫總業果。對業整體的特徵要去思惟,這是第一部分。對業有整體的了解以後,如果能夠成就一個圓具德相修一(p265)切種智所依之身,則修道的進程會很快,所以應該修求這樣的身,這是第二部分思別業果。了解了以後,我們應該怎麼做?這是第三部分。第一部分先說明業的總相、綱要、特徵,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我們對世間的東西了解得很多,它用來輔助是可以的,如果忘掉了業,那是個顛倒。我們有很好的腦筋,如果不用在思惟業果上面,那也只是世間的機靈,這很冤枉,所以腦筋應該用在這裡,再把世間其餘的用來作助伴,那就對了。
【◎ 初中有四:業決定理者,謂諸異生及諸聖者,隨有適悅行相樂受,下至生於有情地獄,由起涼風,所發樂受,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所有逼迫行相苦受,下至羅漢相續之苦,一切皆是從先造集不善而起。從諸善業發生諸苦,無有是處。】
從四點來說明業,第一、業決定一切,第二、業會增長廣大,第三、沒有造不會碰到,第四、造了一定不會失壞。我們現在先看第一個業決定一切。
「異生」就是指我們凡夫,「聖者」就是已經超越生死的聖人,換句話說,一切有情,不管是凡夫或者聖人,只要他有快樂的感受,都是善業所感。這快樂是我們要的,天上是非常快樂,人間是苦樂參半,乃至於到了地獄裡邊被火燒時吹(p266)來一陣涼風,他也會感覺到快樂,雖然那是非常細微的一點點。在我們感覺當中,風吹過來好像沒有什麼嘛!其實不是這樣的,這個還是要造集了善業才會感得。任何樂受無論大小,絕對沒有偶然的。「從不善業發生安樂無有是處」,只要是安樂的,一定是善業所感,沒有從不善業感樂果的道理,也不會是無因而來,這是好的方面。至於壞的方面(就是苦的),讓我們感覺逼迫的痛苦,不要說凡夫,即使證得聖果的羅漢,在沒有進入無餘涅槃之前,他的身體還在,還會感受這個身的苦,而所有這些苦都是以前造集了不善業所感,從善業發生苦是絕對不會的。
【《寶鬘論》云:「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諸善趣,一切生安樂。」故諸苦樂非無因生,亦非自性、自在天等不順因生,是為從總善不善業生總苦樂。諸苦安樂種種差別,亦從二業種種差別,無少紊亂,各別而起。】
所有大大小小的苦都從不善業而來,造了惡業會感生惡趣(惡道),造善業則可到善道得到安樂,乃至於步步增上,得到各種最快樂的果報。所以苦樂不是無因而有,也不是天生的。如果是自性有的話,那它本來就是如此,不會改變的,而事實上它是會改變的,造成它改變的就是你造的業。了解了這個道理,真正要希求的是知道正確原因的佛菩薩來指點,然後修行的時候,需要同行助伴。因此(p267)整體來說,由善業不善業生總苦樂,至於種種不同(差別)的苦樂,則是由你造的種種不同的善惡業而來。
我們的業通常是兩者夾雜的,好事之中也有夾雜壞的因,壞事可能也有夾雜好的因。譬如你幫人家一個忙,可是心裡面嘀嘀咕咕不大高興,從幫忙來說是做了好事,但心裡面嘀嘀咕咕,這是一個雜染,我們有太多這種情況。反過來說,做壞事可能也夾雜好的因,但是任何一點點業都不會紊亂,都會感果。
【若於業果,或決定相,或無欺罔,獲定解者,是為一切內佛弟子所有正見,讚為一切白法根本。】
大師特別告訴我們,對於業決定一切、業果不欺罔,能夠發生定解,這對我們最最重要。從表面來看,我們都相信了,但是離定解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假定真的對業生起定解,那麼做任何行為,都會策勵自己照著業的道理去做,可是我們現在並不是這樣。這有兩個原因:第一是了解得不清楚,我們自以為了解,實際上這裡邊是有錯誤的;還有一種,雖然了解清楚了,但是不深刻,所以說要深忍。對於業決定一切、業果不欺罔獲得定解,這是作為佛弟子最重要的正見。這裡提到「內佛弟子」,我們已經是歸依三寶的佛弟子,但是是不是懂得佛法的特徵?(p268)遇到問題時,是依照佛指示我們的,從內心去找出問題的癥結,還是在外面的形相上轉?對業果的定解是真正重要的第一步正見,所以說這是一切白法的根本。
進一步來說,為什麼一切都是業感果、由業來決定呢?這是正見當中的核心,這個問題到後面上士道再來談。簡單地說,因為性空故。空性不是空,這個要弄清楚,最容易誤解的是講空性就和空混為一談。空是沒有,空性是一切萬事萬物的特徵,這兩者的差別我們以後要很善巧地把它分清楚,現在不細談。至於如此因感如此果,現在的行為上種的因就叫做業,一定會感得相應的果,善業感樂果,惡業感苦果,這就是業的特徵當中我們應該了解的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p. 118 (2)
【◎ 業增長廣大者。謂雖從其微少善業,亦能感發極大樂果,雖從微少諸不善業,亦能感發極大苦果,故如內身因果增長,諸外因果無能等者。此亦如《集法句》云:「雖造微少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造微少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穀豐熟。」】
業還有一個很有趣的特點--它會增長廣大。雖然是微小的善業,但是它會感發很大的樂果,反之,惡業也是如此。增長的原因是在內身而不是在外面,內身也就是我們的內心。《集法句經》上面說:現世做了一點點惡事情,這個因到下(p269)世會感得很大的怖畏、很大的痛苦。就像被毒蛇咬了一口,傷口雖然很小,如果不馬上治療的話,跟著血液流到身體裡邊是會送命的。惡業是如此,善業也是這樣。
【從輕微業起廣大果,此復當由說宿因緣發定解者,如《阿笈摩》說:牧人喜歡,及彼手杖所穿田蛙,五百水鵝、五百魚龜、五百餓鬼、五百田夫及五百牛,所有因緣。並《賢愚經》說金天、金寶、牛護因緣,當從《阿笈摩》及《賢愚經》、《百業經》等,求發定解。】
從輕微的業會引起廣大的果,對這個道理應該看《阿笈摩》以及《賢愚經》上說的這些因緣,以求發起定解。像《賢愚因緣經》裡邊說的金財因緣,那是世尊在世的時候,這個小孩生下來時手就握著拳,打開來一看,手裡邊有兩個金子鑄造的錢,把這兩個金錢拿走,馬上會再出現兩個金錢,他一輩子都用不完,大家覺得奇怪。後來他出了家,有人去問佛,佛說在毘婆尸佛的時候,有一個人靠撿柴薪賣過活,生活非常清苦,有一次他看到佛和眾僧接受王家的供養,心想:「我這麼窮,應該供養佛陀!」於是就將他非常辛苦換得的兩文錢供養佛陀及眾僧。佛陀悲愍他就接受這兩文錢。他好高興!雖然就這麼兩個錢,不過這兩個錢比我(p270)們現在一百塊、一千塊都值錢,因為是他僅有的。他心裡好高興說:「現在我懂了,種了善因就會有善果,沒有種善因就沒有善果。我這一生這麼窮,是因為以前沒有種善因,今天有因緣種善因真是好高興!」因為這樣的因緣,所以感得九十一劫中每一生出生都是手握兩個錢。
這裡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他供養的時候,內心當中意樂很純淨。我們面對人家來要東西,有時心裡面很不高興,態度很不好,所以雖然布施的錢有功德,會增長,可是內心當中厭惡的業,也是一樣地增長。這個樵夫不是這樣,他供養時很殷重,供養了以後,心裡一直很歡喜,所以這個業就不斷地增長,後來就感得這非常大的果報,一直到釋迦佛出世的時候,他手中還不斷地會有錢出現。當時供養兩錢,就像現在的兩個銅板,但果報卻是感得手中有兩個金幣,怎麼用也用不完。《賢愚因緣經》上面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它告訴我們一個特點:內心當中的意樂很重要。
【◎ 復次尸羅、軌則、淨命、正見四中,後未虧損,前三未能圓滿清淨,少虧損者,說生龍中。】
我們學習業果之理,真正重要的是要能如理行持而慢慢增長,所以關於業的(p271)增長廣大和造業過程中很多重要的特點,這裡要講一下。特別是對於修行人,在照著世尊的教法去修行時,除了理論認識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持戒。在戒的內涵當中有幾個特徵:尸羅、軌則、淨命、正見,這後面會說明,所以這裡不作詳細解釋。初學時要想完完整整地做到不大容易,四個之中最重要的是正見。像我們現在到寺院來出家、受戒,整個的戒叫尸羅,裡面包含重要的根本戒,以及其它的輔助戒,乃至於很多的細則,例如有很多是關於如何穿衣、吃飯、睡覺的。而正見是持戒的根本,要了解為什麼要持戒?戒從哪裡守起?戒並不單單是在形相上面,而是心對境的時候如法去做。內心當中自己要很清楚,有的時候你能夠如法去做,例如眼前那個境界不好,應該把心擋住不要去看;有時候雖然外相上規規矩矩的,但內心當中卻不能夠如法去做。至於什麼是如法、非法,全依正見抉擇。
我們常常談一個問題—境沒有好壞,就看你內心怎麼去看待這件事情。譬如布施,人家來跟你要東西,你也可以這樣想:「唉!叫化子嘛!給他一點錢。」這就是世間的想法,無所謂正見不正見。還有一種想法是:「唉,真討厭!可是如果不給他,人家看了會說我這個人真小氣!」不得已就給他一點錢。這種心理都是(p272)雜染的。如果對方來的時候,你心裡想:「啊!布施真是殊勝,將來會有好報。」這是比較好了。還有一種真正是慢慢地照著大乘精神來提升的,這種布施有兩個特點,第一個就是淨除我們內心的慳貪,以前總覺得他來跟我要,是把我的東西拿去了,現在了解實際上正是因為布施,使我內心當中的慳貪能夠捨掉,真好!他是我的善知識,我就給他。另一個特點是:我所以要布施是為了要成佛。依照大乘的精神去看,這樣的作法才對。所以這個正見是從內心上面去講的,持戒也是這樣,內心很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去做。
現在說明虧損、不虧損。我們對境的時候,雖然曉得這樣做不好,但因為自己習氣非常強,不知不覺當中被習氣所轉,所以不一定做得好,但內心當中這個正確的見解在。這就是正見未虧損,但是尸羅、軌則、淨命不圓滿。這個不圓滿是少虧損,並不是戒體根本沒有了,假定根本沒有的話,不是墮到龍當中,一定墮地獄。雖然有的龍有很大的神通威力,真正說起來龍絕對不如人,但在六道當中除了人以外,有智慧能夠辨別是非而修行的只有龍,這是龍非常特別的地方。
【《海龍王請問經》云:「世尊我於劫初,住大海內,時有拘留孫如來出現世間,爾時大海之中,諸龍、龍子、(p273)龍女悉皆減少,我亦減少眷屬。世尊現大海中,諸龍、龍子、龍女,悉皆如是無有限量,不能得知數量邊際。世尊,有何因緣而乃如此?世尊告曰:龍王,若於善說法毘奈耶而出家已,未能清淨圓滿尸羅,虧損軌則,虧損淨命,虧損尸羅,未能圓滿,然見正直,此等不生有情地獄,死沒已後,當生龍中。」】
這是《海龍王經》上面所說的,有一本現在流通的經叫做《十善業道經》,就是《海龍王經》當中的一品,是專門講業果的。拘留孫佛就是賢劫千佛當中的第一尊佛,賢劫之初拘留孫佛在世的時候,大海裡龍、龍子、龍女很少,龍的眷屬也很少,現在卻多得不得了,是什麼原因呢?佛就告訴牠,假定有人能如法地出家,他的知見是正確的,但是在戒上稍微有一點虧損,這樣他不會墮落到地獄,而是投生到龍中。如果出家受戒後,正見失壞,其他的也亂來的話,那一定要墮落到大那落迦或者其他的地獄裡去,這個是非常可怕的。
【此復說於拘留孫大師教法之中,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金仙大師教法之中,有六十四俱胝;迦葉大師教法之中,有八十俱胝;吾等大師教法之中,有九十九俱胝。由其虧損軌則、淨命、尸羅增上,於龍趣中已生當生。吾等大師,般涅槃後,諸行惡行,毀犯尸羅,四眾弟子,亦生龍中。然亦宣說,彼等加行,雖不清淨,由於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增上力故,從龍死歿,當生人天。除諸趣入於大乘者,一切悉當於此賢(p274)劫諸佛教中,而般涅槃。】
賢劫第一尊佛是拘留孫佛,第二尊佛是金仙大師,也就是拘那含牟尼佛,第三是迦葉佛,第四就是我們釋迦世尊。在他們的教法中出家,死後墮於龍中的人,共同的特點是出了家以後雖然行為上不太清淨,但是對於聖教,內心當中的正見沒有退失。深忍意樂是指信心深深地忍可,而不是膚淺的信心,膚淺的信心是不可能有正見的,真正的正見必須對它有很深刻認識。有很多小沙彌,好像現在對佛法還不太了解,實際上是他們宿生曾經認真修行,這一生自然很小就到寺院來。世間上的人都追求外在的享受,他們居然願意放棄世間到這裡來,這是宿生串習所感得的。所以原則上可以推知,我們宿生豈但具有正見,而且軌則、尸羅、淨命也比較好,否則這一生是會生在龍當中。但是剛剛進來寺院的時候,世間的習染還很重,大家要好好努力;現在的客觀環境非常惡劣,我們很幸運在這裡沾染不到這些惡習,自己要更加策勵,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
所以只要出家以後真正能夠如法行持(當然正見最重要),即便尸羅等少有虧損而墮落到龍當中,但是因為正見的力量,等到龍死了以後,還是會投生於人天;除了趣入大乘的行者以外,其他的一定會在賢劫千佛當中證得阿羅漢果,可見正(p275)見的威力是何等的偉大、何等了不起!而趣入大乘的人更好,大乘是生生增上一直到成佛。成佛絕對不是短時間可以成就的,必須要集無邊的功德,所以大乘的行者看見在這個世界上可以修無邊的深廣妙行、集無邊的功德,他不會對小小的得證羅漢果滿意,自然不會受這個限制。就好像現在世間上面做生意的人,為了賺大錢,他就不願意跑去休息,這是同一個道理。
p. 119 (5)
【是故微細黑白諸業,如影隨形,皆能發生廣大苦樂。當生堅固決定解已,雖微善業應勵力修,微少惡罪,應勵力斷。】
業的行相就是這樣,哪怕非常小的黑業、白業,它都會跟著你,就像影子跟著它的形體一樣。除了這個以外,還會增長廣大。對這個道理要生起堅固的定解,它會產生的效果就是對於再小的善都要努力去做;再小的惡都要斷除,不會馬馬虎虎不去管它。實際上一般來說,大惡我們不會造,大善我們一定很樂意去造,但這種機會眼前並不會太多。平常最多的就是好像不大不小的那種業,內心總是覺得無關緊要,這一點如果不改,一生就馬馬虎虎過去了,所以真正要去做的時候,就從這個地方去努力。如果自己能夠不斷從小的地方策勵,將來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增上。
(p276)修行需要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精進,精進就是從這種小地方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所以不管從任何一個角度都告訴我們,就算現在做不圓滿,至少內心上正見要提起來,這個是根本。然後要努力去斷惡修善。
在做的過程當中,還要把握一個重點,不要說:「我是想做啊!但是我力不濟!」這個不但是出世的聖人,連世間的聖人也告訴我們這樣是不對的。《論語》上面有一段話,冉求說:「我不是不想學夫子,我力量不夠啊!」夫子就告訴他:「哪有不夠的道理!是你自己限死了自己。」我們要注意!內心的東西是沒有形相的,事情還沒有做,內心已經覺得:「噯呀!我是不行的,我是很差的……。」本來用功就是要用你的心,結果功還沒有用就說你不行!我們最大、最嚴重的錯誤就是這樣,很多人會陷在這個習氣裡。所以說修行沒有別的,就是要改掉我們的習氣。這種習氣會形成一種外在的力量,還會反過來影響我們,太多人就陷死在這裡頭,所以被習氣限制住是我們修行人最嚴重的致命傷。
【如《集法句》云:「如鳥在虛空,其影隨俱行,作妙行惡行,隨彼眾生轉。如諸少路糧,入路苦惱行,如是無善業,有情往惡趣。如多有路糧,入路安樂行,如是作善業,有情往善趣。」】
(p277)《集法句》上說:鳥在虛空當中,它的影子會跟著它走;人也是一樣,在太陽底下,你到哪裡,影子就跟到哪裡。同樣地,無論做了妙行或惡行,這個業就跟著做的人轉。下面作個比喻,像我們上路前,如果準備了路糧就安樂,沒有準備路糧就會受苦,這個就是作善業、惡業的差別,作了善業,一定會往善趣,反之,下生一定墮惡趣。
【又云:「雖有極少惡,勿輕念無損,如集諸水滴,漸當滿大器。」又云:「莫思作輕惡,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器。如是集少惡,愚夫當極滿,莫思作少善,不隨自後來。如落諸水滴,能充滿大瓶,由略集諸善,堅勇極充滿。」】
經論處處策勵我們,不要以為惡小就沒關係,要知道就像小水滴,雖然很少,但不知不覺當中,一個很大的容器就滴滿了。好的、壞的都是這樣,剛開始都是一點點,覺得無所謂,久而久之,壞的可以充滿,好的也可以充滿。
【《本生論》亦云:「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若未修施尸羅等,隨具種色少壯德,極大勢力多富財,後世悉不獲安樂。種等雖卑不著惡,具足施戒等功德,如夏江河能滿海,後世安樂定增廣。應善定解善非善,諸業他世生苦樂,斷惡勵力修善業,無信豈能如欲行。」】
(p278)第一個偈對我們最重要。這一生有的人造善,有的人造不善,變成一種習慣性,到下一生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是這樣,不要努力它就會現起,就像在夢當中一樣,它自然會現行。我們常常覺得:「我就是這樣,我已經習慣了!」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才要來修行。無始以來就是因為習慣安於現狀,所以一直輪迴六道,乃至會墮落三塗,這是我們必須要策勵的。所以修行人千萬不要說「我已經習慣了!」如果是不對的,無論如何要改,這是修行的第一步。
對於業果的定解,是內佛弟子的第一個白法,現在很多修行人不求種因卻急求現成的果報,乃至求神通、求感應,不知不覺都被這個東西卡死了。我曾經看過很多人有很神奇的感應,當初不知道也覺得蠻好,現在才了解,真正最要命的致命傷就是這個。修學佛法是如此,世間也是這樣,有的人很難被勸服,因為他覺得有一套好的東西可以證明他的道理。所以我們修學佛法,如果一開始學錯了,也偏重於見神見鬼這些東西,說不定也會見到什麼,或者有感應,這時還以為自己很對,那就完了,這一點對我們非常重要。
我們真正應該做的就是修行,像是布施、持戒等六度。如果不好好努力,不管現在有什麼樣的種姓、色相、年少、強壯等德,長得非常莊嚴,各種條件都很(p279)好,有大勢力,又有大財富,對不起!沒有用!這些無法讓你後世得到安樂。反過來說,眼前雖然看起來一無是處,可能長得又醜,也沒有勢力,又窮,但是如果能夠去布施、持戒等,這個功德就能使我們後世的安樂增廣。增廣的程度就像夏天的江河,本來只有一點點的水,後來就能充滿大海。
所以我們應該曉得從哪裡取捨,真正應該善巧定解的是業果的道理,不但要認識,而且要非常地善巧,善巧是在定解以上的更深一層。了解造了善不善業,將來一定會感得苦樂果,應該努力斷惡修善,這是我們眼前最重要的。要想做到這一點,需要一個根本條件--信,所以最後一句說「無信豈能如欲行」。這個信是淨信心,如果真正有淨信心的話,一定會產生如上所述的功效。所以佛法裡面說「信為欲依」,當我們正確的相信了以後,就會願意去做。佛告訴我們的道理,中心就是業感果,對業果的淨信心能夠增長的話,我們就會想去做,而且一定做得到。這個是第二部分--業增長廣大。
p. 120 (2)
【◎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則定不受業苦樂果。諸能受用大師所集,無數資糧所有妙果,雖不必集彼一切因,然亦定須集其一分。】
如果沒有造的業一定碰不到,就是說,沒有造感苦樂果的正因,一定不會感(p280)得苦樂的這個果,這個特點非常重要。佛告訴我們的這些道理,我們現在好像很容易就聽到了,實際上真的這麼容易嗎?要成佛必須經無量劫,乃至捨頭目腦髓這樣去努力,我們現在稍微做一點事就覺得好辛苦,覺得這樣也不對,那樣也不對;佛不僅不在乎辛苦,他連頭目腦髓都能捨,而且不是一生,是無量生都這樣努力才能夠成佛,成了佛才能夠告訴我們正確的法。我們能夠去受用它,也一定有因,如果宿生沒造這樣的善因,今生一定碰不到。所以過去不一定造過遇見全部的因,但一定有造過遇見一部分的因,假定造的是遇見全部的因,我們應該生在佛世。現在至少得到了一點點,如果在這基礎上努力的話,將來自然會增長,這一點對我們是非常個重要的,大師也在此處特別策勵我們。
【◎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謂諸已作善不善業,定能出生愛非愛果,如《超勝讚》云:「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三摩地王經》亦云:「此復作已非不觸,餘所作者亦無受。」《毘奈耶阿笈摩》亦云:「假使經百劫,諸業無失亡,若得緣會時,有情自受果。」】
已經造了這個業,一定不會失壞,也就是說,只要你造了業,善的一定感得可愛的果,不善的一定感得非可愛的果。我們都希望要可愛的、要離苦得樂,那(p281)就應該造能感得可愛果的業。佛法最珍貴的地方就是告訴我們:要有好的果,必須因地上造善的因,造了一定會碰到,不造一定碰不到;反過來說,你若造了惡業一定逃不了苦果,唯一的辦法就是你不要造。有人會懷疑:造了業一定逃不了,那麼造了以後懺悔有用嗎?如果懺悔懺得掉,那豈不是造了以後逃掉了?我想老同學都知道,一定要懺悔,懺悔了,這個罪就會消失,後面講到懺悔的地方再談這個道理。正因為造了以後一定不失,所以萬一造的是惡的業,果報一定是你不希望的,絕對不能等到果呈現的時候才懊悔,來不及了,必須在果還沒有呈現之前去懺悔,那麼這個業就不會感果了。
《超勝讚》說:「梵志說善惡,能換如取捨。」梵志就是印度的婆羅門。梵志說所做的善惡是可以換過來的。實際上不然,「尊說作不失,未作無所遇」,世尊告訴我們,做了以後不會失去,沒有做一定碰不到。下面引經證成,「此復作已非不觸」,做了以後不會碰不到,換句話說做了以後一定會碰到。「餘所作者亦無受」餘是別人,別人造的業不會由你來受,別人做的別人受,你做的你一定逃不了。戒經上面也有一首很有名的偈,是說就算經過一百劫--這個「百」在印度的習慣當中有兩種解釋,一個就是一百,還有一個解釋是泛百,就是包括一切,也就(p282)是說造了業以後,不管多久這個業都不會消失,一旦因緣來了,造業的有情仍舊是自己要受那個果報。佛法的最極中心就是業果法則,所以說對業果法則獲定解是一切白法的根本。
上面四點把業的整體說明清楚了,任何一個業都有這些特點。我們再做個總結:第一,一切都是業決定的。所以眼前一切的果報,都是看以前造什麼業來決定,反過來說,眼前不管造了什麼業,將來這個業一定有果報的。這樣的業因決定會感這樣的果,而有這個果一定是有這樣的因才感得的。第二,造的業會增長廣大,主要是內因果的增長,也就是我們的內心。造業有幾個條件:我是能造的人,重點是我內心的意樂,然後所對的對象,還有造業的內涵或方式。譬如「我幫你」,這包含了三樣東西,一個是「我」--造這個業的人,所造的是幫助別人的業,幫助的對象是你。當然,我很認真地幫你,或馬馬虎虎地幫你,在內涵上又有差別。這些因素都會影響這個業的結果。
這裡說到業的增長廣大,被幫的對象是決定的,幫忙的事情,譬如你經濟上有困難,我幫忙你伍仟塊錢或伍萬塊錢,這是個固定的數字;那這個業的增長就看我的內心,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幫的。前面我們談過遇到乞丐,有一種心態是:「好(p283)了!拿去、拿去。」另一種是:「啊!這個人很可憐,我要幫他。」這兩個內心行相不一樣,這是幫時的心態。幫了以後心裡面還繼續想:「剛才那個乞丐真討厭!」另外一種你覺得:「唉呀!這個人真可憐,想必有很多人像他這樣。」這兩個心態又不一樣了。也許你不一定想到別人,還是想到這個乞丐:「啊!他今天雖然得到幫助了,明天不曉得怎麼辦?」內心當中又是一種想法。還有一種從自己這方面說:「我以前不知道怎麼幫助別人,今天居然有這個機會,我終於懂得怎麼去幫助別人了,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真高興!」
這幾個簡單的例子,我想大家能夠體會到。這個業就根據你的內心,受內心的影響而擴大,所以是內因果,不是外因果。外因果是外面的,譬如剛才說我給你伍仟塊,你就是你,伍仟塊就是伍仟塊,可是增長廣大是看內心而說,這是業的增長廣大。業還有兩個特點,就是造了一定會碰到和不造一定碰不到。所有的業都有這樣的特點,所以叫「總」--整體的,我們要了解業的特徵,而且從這幾個角度去思惟觀察。
(p284)※﹝第二、分別思惟分二:①顯十業道而為上首,②決擇業果。今初﹞
第二分別思惟。所有的業都具有上述四個特點,現在再分兩部分來思惟,一、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二、決擇業果。業有很多種,可以略分為十類,叫十業道,「上首」就是最主要的。然後下面各別地來談每一種業會感得什麼果。
【◎ 如是了知苦樂因果,各各決定及業增大,未作不會,作已無失。彼當先於何等業果所有道理發起定解而取舍耶?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三門一切善不善行,雖十業道不能盡攝,然諸粗顯,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若斷此等,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見此故說十白業道。】
我們不是要離苦得樂嗎?現在了解一切的苦樂一定有它的因果關係,主要的原則就是上面這四點。我們應該先從什麼樣的業以及它的果,去思惟觀察而生起決定不移的、正確的認識,然後照著所知的道理,該做的去做(稱為取),不該做的不要做(稱為捨)呢?
總的來說,能夠使我們造好的妙行或壞的惡行就是身口意三門來決定,一切(p285)的善業、不善業很多,雖不能用十種業道完全含攝,但是世尊簡單扼要地把眼前我們所對一切善法、不善法,最根本、最重大的總攝為十種,惡的叫十黑業道;我們了解這個不好,想辦法把它斷除,就會產生最大的好處、義利,把這些含攝起來,同樣也可以攝成十個白業道。因此我們了解了業的總相以後,要趣入的最明顯的大要,不外乎這十種,壞的方面叫惡業感苦果,斷除了以後叫善業感樂果,一切義利的根本從此而起。
【《俱舍論》云:「攝其中粗顯,善不善如應,說為十業道。」《辨阿笈摩》亦云:「應護諸言善護意,身不應作諸不善,如是善淨三業道,當得大仙所說道。」】
這裡引兩本經論,一本是《俱舍論》,一本是《戒經》。《俱舍論》說:把最粗顯扼要的善跟不善業總攝起來,就是這十業道。《戒經》上面告訴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是:「應護諸言」,這就是身口意三業當中的口業,「善護意」就是意業,「身不應作諸不善」,身不要作諸不善業,這是身業,如果能夠斷惡修善,清淨身口意三業,就能夠得到佛道,大仙就是佛。能夠依大仙所說的道去做,就能夠證得滅諦,滅除一切煩惱,痛苦就能徹底解決。從身語意三業當中再開出來,身有殺盜淫三種,語是妄語、粗惡語、離間語、綺語四種,意業是貪瞋癡三種,總攝為十種。
p. 121
(p286)【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於其等起亦當防護,使其三門全無彼雜。】
我們對這十種黑業道以及它所感得的果能夠善巧地了解了以後,平常就要從起心動念的細微處努力去防護,使身口意不會被不善所雜染。真正的防護是從等起防起,等起就是做這件事情內心當中啟發的因緣。平常我們心對境的時候,等起有兩種狀態,一種是自己不知道,習慣性地就做了,還有一種是自己內心很明顯的歡喜或討厭,通常不外乎這兩種狀態。
現在我們仔細對照內心認真去檢查一下,第一種是心裡並沒有刻意去想就這樣做了,有沒注意到自己常常有這種狀態。舉個簡單的、實際上的例子來說,今天我在廚房看見有一個容器,上面幾個字,可是這些字是上下顛倒的。或者我們拿書的時候應該端正地拿,可是有的人的習慣是隨便拿,乃至拿成顛倒,他自己並沒有辨別清楚。如果你去注意,太多地方就是這樣,這是習慣性的,自己察覺不到,若察覺到,應該不會這樣做。
察覺不到的這個,好像內心當中沒什麼動機,他並不是喜歡把這東西倒過來拿,也不是由於討厭這東西而把它倒過來,可是他就會倒過來拿。請問這是什麼等起?前面我們剛講過,《本生論》云:「由修善不善諸業,諸人即成慣習性,如(p287)是雖不特策勵,他世現行猶如夢。」不管善業也好,不善業也好,慢慢地久了以後,習慣就是如此,那時候不要策勵,一對境自然而然就現行,就像作夢一般不由自主,習慣性的就是如此,在不知不覺當中就會去做。
這個等起就是以前你已經養成了這樣的習慣,所以我們現在有很多都是習慣性的動作。了解了這個特點以後,應該知道對我們不好的要努力改。可是我們有一點非常糟糕--會保護自己的習慣,因為自己也沒感覺到,一遇緣它就來了。譬如打瞌睡,你注意觀察,有的人說閒話的時候眼睛瞪得很大,叫他睡覺也睡不著,而該做事情的時候,他就打瞌睡了。他不會感覺到的,可是就會這樣。在我們所有的生活中,這種狀態都很明顯,但不去注意根本不知道,因此在這裡,我願意在「等起」這兩個字上面提醒大家。
今天早上就有兩個例子,我在辦公室裡面也看見一包傳真紙,有人習慣性地把它拆開來,字很明顯,卻放顛倒了。其實平常太多這一類的事情,我不是責備他,只是透過這個事相感覺到我們人就是這樣。做為佛弟子應該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注意到了,就應該努力改。人最明利的是眼睛,意根雖然非常利,但是它很難緣到現量,緣出來的往往都是非量,這點先不談。現在眼睛瞪得大大的,這麼(p288)簡單的東西放在前面竟會放顛倒,請問我們要想學深細的東西做得到嗎?也許有人說:「哎呀,這是小事情!」我們現在就必須在小事上練習,正因為小事,做錯沒太大關係,譬如一包鹽雖然你拆顛倒了,它並不會因此而味道改變,鹹的變成甜的;但是經論上面講的道理,如果你弄顛倒了,會產生什麼後果啊?你希望離苦得樂,能夠生天乃至成佛,結果變成離樂得苦,乃至上刀山、下地獄。所以必須要從小事上注意,使我們六根非常地明利。就像練字一樣,一開始當然不允許在正式的招牌上去練,隨便先拿一張草稿紙,練壞了丟掉沒關係。有些人腦筋好像蠻好,可是就是粗心大意,我們要記得兔子跟烏龜賽跑的公案,千萬不要憑藉自己的腦筋靈,最後輸也輸在這個上頭,這一點我在此順便一提。
【習近十種善業道者,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
要從起心動念防護起,努力去練習我們應做的十種善業道。古人說:修行的人,熟處轉生,生處轉熟。熟處就是我們以前一向習慣的十惡業道,要慢慢遠離,生處就是十善道。我們都不熟悉、不善巧的,要慢慢把它轉熟,所以這裡用一個詞--習近。如果能夠把它轉過來,善巧了知什麼是黑業以及感得什麼果,從內(p289)心當中努力去防護,使身口意不要犯,這個時候就變成十種善業。十善業道是能夠成就從下中上所有一切應該走的道,及我們希望得到的兩種利益的根本。兩種利益就是增上生和決定勝。增上生是成就佛的報身因,決定勝是成就佛的法身因,諸佛是「二足尊」,這兩樣東西究竟圓滿了,才真的是世間最珍貴的,我們所希望、祈求的就是這個。這個義利的根本就是從十善業開始的,決不可以缺少,所以佛在很多地方數數稱讚。下面是引經證明。
【《海龍王請問經》云:「諸善法者,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何等名為根本依處?謂十善業。」】
《海龍王請問經》有好幾種版本,我們現在流通的《十善業道經》,就是《海龍王請問經》當中的一品。這部經說,諸善法是人天眾生的圓滿根本依處,它是根本而且圓滿。這十樣都做到了,在人天當中,你要得到的都能圓滿。根本就是生到人天,但人當中也有很多長得殘缺或貧窮等諸多不理想,這就是不圓滿,這裡是不但得到人天身,而且樣樣圓滿。再向上,聲聞、獨覺的根本依處也從十善業開始,而且不但是聲聞、獨覺的根本依處,也是佛菩薩無上菩提的根本依處。對境的時候止住十惡業,你能夠擋住它,這就是十善業。不只說出道理來,下面(p290)還用種種比喻,是表示強調,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嚀教誡。
【又云:「龍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一切草、木、藥物、樹林,一切事業邊際,一切種子集聚,生一切榖,若耕若耘,及諸大種,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處所。龍王,如是此諸十善業道,是生人天,得學無學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諸菩薩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處。」】
經上面龍王問了一個問題,佛回答說:就像一切的聚落(就是普通的鄉村)、都市或城邑,乃至大一點的國土、王宮,這些主要是人聚集的地方,以及所有的草木、樹林,所有我們能做的一切事情(邊際就是所有的一切,沒有一個例外),所有種子的集聚,出生一切穀物,不管耕或耘;總之,或者是正報,就是有情,譬如人,或者是依報--無情,譬如樹木、穀物,以及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做的種種事業,比如種植、收成,人無非在這樣的方式當中相續下去,這些東西千變萬化,各式各樣,但它有共同的特點:皆依地住,統統靠著地而安住、存在,地是它們共同的依處。十善業道也是生人天、得學無學沙門果、獨覺菩提及一切菩薩所有妙行等,一切佛法所依止處。就像大地是一切有情、無情以及種種事業的根本依止處是一樣的。也就是特別強調,我們要想得到好處,小到人天、大的到(p291)無上菩提,根本所依就是十善業道。
【是故《十地經》中,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入中論》中亦總攝云:「若諸異生諸語生,若諸自力證菩提,及諸勝子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所以《十地經》當中,特別稱讚十善的戒(就是我們歸依了以後,誓願照著世尊告訴我們的戒法,要斷十惡,行十善,稱為十善戒),說它有非常殊勝的義利。經上這樣說,《入中論》也這樣講。這部《入中論》有非常特別的意義,簡單介紹一下。佛出世所說最重要的法,就是性空緣起。可是這個道理非常深奧,所以一直到龍樹菩薩,才清楚地決擇外道、內道,把佛法深刻的意義寫成《中論》。《中論》的內涵很深,所以後來月稱菩薩就寫了《入中論》來解釋,透過祖師的注解,我們才可以趣入真正的中道,了解性空緣起,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論。論當中說:「若諸異生」,異生就是凡夫,凡夫當中最好的是人天。「語生」就是聲聞,因為聲聞是聽了佛講的種種如法之語,如法去做而出生的聖者。「自力證菩提」是指獨覺,獨覺有一個特點,他並不是透過聽聞佛講的法而證果,他是自己開悟的,所以叫獨覺。實際上是因為他宿生已經種了善根,雖然佛不出世,可是他一對境自然觸發他的善根而能夠證果,所以說是「自力證菩提」。「勝子」就是菩薩,由菩(p292)薩而證得佛。真正要修行是一步步的增上,決定勝及增上生的因是「戒非餘」,沒別的,就是前面講的這十善戒,這是一切戒的根本。
這裡把所有的業當中最重要的綱要先列出來,所以先總說十業道是上首。正面的講完以後,另外有一種就是防錯誤,乃至於反顯的,本論每一個地方講完以後,大師總是把沒有說完的統攝、補充,或者是破除邪執(錯誤的執著),下面一段就是破除邪執。
【◎ 如是不能於一尸羅,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反自說云:「我是大乘者。」極應呵責。】
上面一再說明,所有的善法都是從防止十惡的十善戒當中開始的,這是根本,所以一般來說,這部分都列入共下士。有很多增上慢的人不了解法的次第,自己連最低的共下士都沒有,甚至連一個尸羅(十善戒當中的一個戒)都不能好好地努力去做,卻自己覺得:我是大乘,那些都是小乘的內涵,不需要去做。事實上,不論大小乘都應該對最細微的戒要數修防護而善守護。前面特別講,為了防止三門造惡業,所以要從等起(內心當中)努力防護。有時候對境當下自己完全感覺不到,因為無始以來這個習氣太厲害,不精進努力的話它就是擋不住,所以下士就應該好好努力斷十惡、修十善。雖然是下士,但是要求中士、上士也必須通過(p293)這個,所以叫共下士。而那些增上慢人連這個都做不到,他也不去防護,反而說:「我是大乘,這是為小乘講的。」這是錯誤的邪見,所以大師特別說「極應呵斥」,這應該被極力呵斥。下面馬上引經證明。
【《地藏經》云:「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來,下至不護一善業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無上正等菩提。此數取趣至極詭詐,說大妄語,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說斷滅語。此由愚蒙,而至命終,顛倒墮落。」顛倒墮落者,於一切中,應知即是惡趣異名。】
這個《地藏經》是《地藏十輪經》,單講《地藏經》的時候,往往誤解以為是《地藏本願經》,現在這段文是出在《地藏十輪經》,地藏三經當中另外一本是《占察善惡業報經》,通常會把這三本經常放在一起說。《地藏十輪經》上說:透過修持十善業道最後能夠成佛,假定有人乃至命存以來(就是在生前),連最起碼的一個善業道都不曾好好地努力防護過,卻說:「我是大乘,我是求無上菩提的,這個都是小乘、下士的,不要去管它。」如果這樣說的話,這個人是「至極詭詐」,他是騙人,說大妄語,因為世尊很明白地交代我們必須這樣努力。
如果你是外道還情有可原,人家知道你不相信佛,所以並不會因為你這樣說(p294)而以為佛法就是這樣。現在你自命為大乘,大乘行者是佛真正最重要的弟子,結果佛的弟子說不必護善業道,人家聽了會說:「你看!這是佛的弟子說的。」如果大家都相信他,豈不是把佛法都毀掉了!所以這是最可怕的。這在戒當中叫大妄語,隨便說一個普通的妄語,不一定會墮落到地獄,可是說這種話一定會墮落,非常可怕,因為所有的佛都這樣說,他卻把它否定掉。佛告訴我們的中道是最恰當最正確的道理,錯誤的見解有兩種,一種叫常見,一種叫斷見,現在這一類屬於斷見,這是見解當中最可怕、最糟糕的,所以大師特別說這個犯的是斷滅語。這種人命終以後,由於他的愚癡,看不見事實真相,顛倒了,所以會墮落。大師特別解釋經上說的「顛倒墮落」就是墮落三惡道,至於到哪一道去,後面的決擇業果會告訴我們。
p. 122
※﹝決擇業果分三:① 顯示黑業果,② 白業果,③ 業餘差別。初中分三:① 正顯示黑業道,② 輕重差別,③ 此等之果。今初﹞
(p295)上面是「分別思惟」業果當中的「顯十業道而為上首」。下面第二部分「決擇業果」,就是各別各別來說明它。這裡分成三部分:第一、顯示黑業果,第二、白業果,第三、業餘差別。業當中有黑的、有白的,還有不能單單以黑白二者含攝的,統統放在「業餘差別」中去說明它不同的特徵。現在先看顯示黑業果,當中又分三部分:第一個,先說明黑業道。然後同樣造一個業也有輕有重,所以也說明一下業的輕重,最後才講這個業感得的果。實際上這十個黑業道反過來就是十善業。
【◎ 云何殺生?〈攝分〉於此說為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然將中三攝入意樂,更加加行攝為四相,謂事、意樂、加行、究竟,易於解釋,意趣無違。】
第一個殺生,《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說,任何一個業都有五個部分: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項當中的二、三、四項,也就是想、欲樂、煩惱,這些都是內心上的,所以將這三項含攝為「意樂」,所以五項就變成三項了,再加上「加行」,這樣一來,總共就變成四項。好像項目減少了,其實內容反而增廣,不但增廣而且解釋的時候更清楚、更明白,所以說「易於解釋」,而要表達的內涵也並沒有違背。下面就根據這四項來說明(實際上內容應該是六項,也就是前面的(p296)五項,再加一個加行)。
【其中殺生事者,謂具命有情。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瑜伽師地論》於此意趣,說他有情。】
這個「事」,就是我們造業所對的對象,譬如殺生,被殺的這個生命叫做事--造這個業的對境。殺生事者,就是具有生命的有情。具有生命的都是有情,如果我殺我自己--自殺,這個算不算殺業呢?算。但是下面說「此復若是殺者自殺,有加行罪,無究竟罪。」造殺罪的話,第一個要有被殺的對象,第二個是以什麼心情去殺他,然後用什麼方式去殺,把他殺死了。我想殺的對象叫事,而我有殺他的動機,因為有時候我並沒有殺的動機,但也有可能殺,比如螞蟻在地上,我不曉得,一腳把牠踩死了,雖然殺了,但是並沒有犯殺的戒,一定要具備內心當中想去殺這個條件才算犯戒。這樣雖然沒有犯殺戒,那隻螞蟻不會白死,因為業決定一切,這到後面會講。
實際上不要說螞蟻,譬如我們傷人而犯了罪,世間判罪有兩種,一種叫刑法,一種叫民法。刑法就是你有動機要去害人,被害的人就是事,你想去害人的動機就是你的意樂。單單有害人的動機而沒有害的行為沒有罪,人家也不知道。我有(p297)動機要去害人,也的確採取行為(加行)去傷害他了,但是他並沒有受傷,或者是騙錢,結果你沒有騙到,這個罪就不大。或者沒殺死只是碰傷了一點,這個有一點罪;如果殺死了,這個罪就大。世間這種情況叫做刑事,你犯罪了。還有一種,我也沒有想殺他,但是可能不小心把他弄死,現在有太多這種例子,經論上也常常有這種譬喻,譬如大家在一起玩,拿了石子隨便丟,結果打死了一個路人,雖然殺了,但不犯罪,這個叫民事,但你得賠償。
佛經裡也是這樣,從業去看是更深細,世間只是很有限的那部分,而佛法告訴我們:你所以誤殺他,是因為當年他曾經誤殺過你,別人有意害我跟無意害我,對我來說一樣是死了,一樣痛苦。所以不要認為誤殺沒有犯殺戒就沒有關係!真正學了佛的人不可以這樣想,應該知道你這樣害了他,將來這果報會一點不差地回到你身上。
這是為什麼我們佛弟子,從歸依開始就要斷除傷害別人的任何一點加行和意樂,乃至於開玩笑都不要。我們常會開別人玩笑,覺得很好玩,但是你想想看,別人開你玩笑,你痛快不痛快?假定別人開你玩笑說:「你這個傢伙像豬一樣。」你會高興嗎?事實上你並不高興。既然你自己不願意,那為什麼要開別人玩笑呢?(p298)學了佛的人這種事情就不要做。開玩笑會傷人,對別人和我們自己都不好。平常就要慢慢養成這個習慣,不要覺得很輕鬆,小的地方覺得無所謂,慢慢地對大的也會輕忽,那麻煩就來了。
前面談到自殺,這個被殺的有情是自己,為什麼這樣是有加行、無究竟呢?這個戒是在下士所談論的,特別是大師在藏地,他受持的是一切有部的戒,一切有部判罪都是從形象上面判。佛陀所傳的戒到後來分成很多不同的部派,藏地是用一切有部的標準去判的。假定以世間來說,就是我殺了人,人家要告我,結果這個狀還沒有告,我就死了,那個罪也就不成立了。同樣的道理,我拿刀自殺,加行是有的,但等到我死的時候,造罪的這個人(我)已經死了,既然死了這個罪就不能成立,所以自殺沒有究竟罪,不過這個是一切有部的判法。對於戒如何從根本上深入去學,因為現在不是講戒所以不細說,但是我們要了解這個特點,所以大師根據戒說自殺只有加行罪沒有究竟罪。另外《瑜伽師地論》則說殺生是殺別的有情,不是殺自己。以上是事的部分。
【意樂分三:想有四種,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錯想,二四錯誤。】
(p299)內心當中分三樣:想、欲樂、煩惱。想有四種情況,譬如我準備去殺張三,但因為晚上天黑,對方是不是張三看不大清楚,所以有兩種情況:是張三,你也覺得他是張三而把他殺了;還有一種,不是張三,但你覺得他是張三而把他殺了。另外還有兩種想法,他不是張三,你也覺得他不是;第四種是他是張三,可是你覺得他不是張三。一共有四種想,其中第一、第三是不錯想:他是張三,我也覺得他是張三;或者他不是張三,我也覺得他不是張三,這個沒錯。二、四這兩個想是錯誤的。所以殺生的時候,由於「想」的對或錯,審罪就不太一樣。
【此中等起若有差別,譬如念云:唯殺天授,若起加行誤殺祠授,無根本罪,故於此中須無錯想。若其等起於總事轉,念加行時,任有誰來悉當殺害,是則不須無錯誤想。如是道理,於餘九中,如其所應,皆當了知。】
他內心當中生起一個念頭--我要殺天授(印度人的習慣,生了兒子就說這是天給的,或我祈禱後得到的,所以叫天授、祠授這些名字),卻誤殺了別人,那沒有根本罪。所以剋定對象時須無錯想才可能結根本罪。另外一種情況是「於總事轉」,就是說隨便哪一個人來我都殺,因為一開頭內心當中就「於總事轉」,所以只要殺了就犯了,不需要錯想或不錯想的簡擇。這個道理,在其他九種業道當(p300)中也一樣。
【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殺害。】
造業的時候內心當中的煩惱有三種狀態:一種因貪而作,一種因瞋而作,另一種因癡而作,我們舉實際上的例子來說明。一般來說,世間人殺生(譬如吃肉)是為了營養,這是為貪而殺。認為害蟲對我們有害,就把它殺死,這是因瞋而殺。很多外道認為有些生物天生是讓我們人吃的,這個是錯誤的概念,實際上並不是這樣,他並不瞭解事情的真相,這樣去殺就是因癡而殺。「等起者謂樂殺害」,內心當中歡喜去做殺害的事。想、煩惱、等起這三種屬於意樂。
【加行中能加行者,謂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誰作,等無差別。加行體者,謂用器杖,或用諸毒,或用明咒,隨以一種起加行等。】
什麼叫加行?就是這個殺的行為。能加行者包括我們自己做或教別人做。平常我們有太多的事情都會自作或教他作,殺生也是如此,自己去做固然是有殺生罪,教別人做,當別人殺的行為完成了,自己也同樣的有殺生罪。加行體是指作這個行為所直接憑藉的工具,比如用刀等器具或木杖、或用毒,或用咒。咒也是相當厲害的,一直到現在,民間還有用咒殺人的。隨便用哪一種方式去傷害對方,(p301)這殺人的工具、方式就是加行體。
【究竟者,謂即由其加行因緣,彼爾時死,或餘時死。此復如《俱舍》云:「前等死無本,已生餘身故。」此中亦爾。】
什麼叫究竟呢?就是我要去殺的這件事情徹底完成了。由於採取了殺這個行為,使他當場死掉了,或者當時雖然沒死,後來他死掉了,只要他死了,那麼殺這個行為就達到究竟圓滿,殺生罪也產生了,所造的這個業也究竟圓滿了。戒上面有一種說法,就像《俱舍》上所說「前等死無本」,假定我去殺人,結果被殺的人還沒死,我就先死掉了,這個時候殺生的行為不究竟,所以沒有根本罪,因為我這個生命已經消失掉了,我又換一個身體了。罪是以我來講的,我還活著的時候他沒死,所以就罪相來說,這個罪不究竟。這是《俱舍論》的說法,一切有部的判法也是這樣。如果我們用另一種觀點去衡準就不一定,戒律裡有不同的派別,大乘戒的判法就不太一樣,譬如宗大師所持的戒是一切有部律,但以他的見解來說是中觀應成的看法,這兩個是不一樣的,到後面會講。以上是說殺生,身三惡業當中第一個。
【◎ 不與取事者,謂隨一種他所攝物。意樂分三:想與煩惱俱如前說。等起者,謂雖未許(p302)令離彼欲。】
第二不與取,不與取我們稱為盜,就是人家沒有給你,你去拿了。不與取也是一樣分事、意樂、加行、究竟。就事來講,隨便哪一樣東西只要不是你的,是別人所擁有的--「他所攝物」。為什麼要特別講別人呢?因為有些東西是沒有主人的,這個狀況就另當別論。意樂就是內心當中的想法。「想」這跟前面一樣,必須無錯想,譬如我要偷某人的錢,我認為是他的錢,我去拿,但也有拿對了或拿錯兩種,所以實際上想也有四種。煩惱也是貪瞋癡三毒隨一。
等起是他並沒有允許你去拿,但是你有這樣的想法。也就是說,明明曉得這是他的東西,他不會給我,我拿了是不好的,我就偷偷地去拿。這裡面有一種狀態,在戒裡面叫親厚想,譬如兒子內心曉得這東西是父母本來就要給他的,沒有得到父母的允許而去拿,那不犯。像在家裡面父母給我們的,雖然我們去拿的時候父母不知道,但我們不會心跳,父母看見了也沒有關係;然而當我們拿別人的東西的時候,你就害怕他看見。不過這親厚想是不能騙人的,自己內心要清楚,以後在戒裡面再去細說。
所以等起是內心知道他並不允許,卻要把這東西從他那裡拿走。為什麼叫離(p303)彼欲呢?本來是他的,他放在那裡,我現在把它拿過來變成我的,我藏起來他也不知道,這東西離開原來的地方了,當你把那東西拿離開原來的地方,盜的業就成就了。
p. 123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體者,謂若力劫、若闇竊盜,任何悉同。此復若於債及寄存,以諸矯詐欺惑方便,不與而取。或為自義,或為他義,或為令他耗損等故,所作悉同成不與取。】
能加行如同前面所說的自作、教他二者都是。加行體就是所用的方式。盜有兩種,一種是偷偷的,一種是硬來的,硬來稱為搶,偷偷的叫偷,不管用哪一種方式,都是他不允許,而你把他的東西拿走。如果欠人家債,賴掉了不還,或者是別人的東西寄放在我這裡,明明是他的東西我卻把它吞沒了,這個也是不與取。凡是用種種欺詐的方法,不管是為自己或為別人,總是由於這樣,使別人損失了,這樣的行為都是盜,都是不與取。
【究竟者,《攝分》中說:「移離本處。」於此義中,雖多異說,然從物處,移於餘處,唯是一例,猶如田等無處可移,然亦皆須安立究竟。是故應以發起得心。此復若是教劫教盜,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殺他人,自雖不知,然他何時死,其教殺者,即生本(p304)罪。】
什麼是究竟呢?〈攝決擇分〉說:本來這東西放在這裡,你把它從這裡拿到別的地方,離開了它本來的地方,此時即盜業究竟。關於這個道理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大師的判斷是--從這個地方拿到別的地方只是盜當中的一個例子,不能含括所有的盜,因為有些東西是不能搬動的。我侵占別人的錢,他的錢被我拿過來了,固然是移離本處,但若侵占別人的土地,土地是不能搬動的,「然亦皆須安立究竟」,但他還是要安立究竟。「是故應以發起得心」,就是當你覺得:「我已得到了!」的時候,就是盜業造作究竟。譬如侵占田地,你用塗改契約等種種方式,當最後你覺得:「我得到了!」那塊地雖然沒動,但你已犯了盜罪了。
如果不是自己做而是教別人做,當別人這件事做完成的時候,你的罪也就完成了。舉個例子,譬如我派人去殺一個人或是盜一樣東西,不是自己去做而是教別人做,當別人把我教他做的這件事完成的時候,這個業就完成了、究竟了。儘管我不知道對方何時死,當對方被殺死的時候,我的殺罪就完成了。盜也是如此,我派別人去拿,他生起得心的時候,我跟他一樣盜罪已經究竟了。
下面欲邪行就是男女的行淫。關於這部分,我不在這裡細說,重要的段落大(p305)概說一說就好。
p. 124
【◎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種,謂所不應行、非支、非處、及以非時。】
欲邪行的事有四種:所不應行、非支、非處、非時。支是指女性的產門,處是處所--適當的地方,時是時間。
【此中初者,謂行不應行所有婦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此之初者,〈攝分〉中云:「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如馬鳴阿闍黎說此義云:「言非應行者,他攝具法幢,種護至王護,他已娶娼妓,諸親及繫屬,此是不應行。」他所攝者,謂他妻妾。具法幢者,謂出家女。種姓護者,謂未適嫁,父母等親,或大公姑,或守門者,或雖無此,自己守護。若王若敕而守護者,謂於其人制治罰律。於他已給價金娼妓,說為邪行,顯自給價,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說。男者俱通自他。】
首先說明不應該行淫的對象,這個只有結了婚的男女才可以,除此以外都不可以。母等所護是指她還沒結婚,還在母親所保護之下,這種情況就不可以。馬鳴阿闍黎對此有比較慎重的說明。「他攝」是指他人的妻妾。「具法幢」者是指出家女眾。另一種情況是她沒出家,但她今天受了八關齋戒,那也不行。反正在她身上有戒,與這樣的對象行淫是最嚴重的過失。「種護」指還沒出嫁,由父母所保(p306)護的女性,或是由具有特別身份的人所保護的人。譬如以前的有錢人家,除了他的妻妾以外,還有一些女性是他家屬,你也不能對她亂來。或雖無他護,自已保護也可以。王護是指王家所保護,包括宮廷裡邊的宮女等。乃至於娼妓,她本來賣淫,可是人家已經付錢將她訂下了,這些都是不應該行淫的對象。這也顯示出如果是自己給價的娼妓,不算欲邪行,大依怙尊阿底峽尊者,也同意這種說法。
【非支分者,謂除產門所有餘分。馬鳴阿闍黎云:「云何名非支?口、便道、嬰童,腿逼、及手動。」大依怙云:「言非支者,謂口、穢道,及童男女前後孔戶,并其自手。」此說亦同。非處所者,謂諸尊重所集會處,若塔廟處,若大眾前,若於其境有妨害處,謂地高下及堅硬等。馬鳴阿闍黎云:「此中處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薩居處等,親教及軌範,并在父母前,非境不應行。」大依怙師亦如是說。】
除了女性的產門以外,其他的統統不行,譬如同性戀等亂七八糟的行為,這都是嚴重的錯誤。穢道即大便道,自手就是一般說的手淫,這個不可以。「非處所者」,做這件事時,一定要有適當的地方,凡是這裡所列出的這些地方,絕對不可以。人一定有人的行為,畜牲才隨便在那裡都可以亂來。這是說不可以在不適當的地方行淫。
(p307)【非其時者,謂穢下降,胎滿孕婦,若飲兒乳,若受齋戒,若有疾病,匪宜習故,若過量行。量謂極至經於五返。馬鳴阿闍黎云:「此中非時者,穢下及孕婦,有兒非欲解,及其苦憂等,住八支非時。」大依怙尊亦復同此,稍差別者,謂晝日時,亦名非時。非支等三,雖於自妻,尚成邪行,況於他所。】
非時,這時間也有所限定,「穢下降」是女性月經來的時候,這個時候不適合行淫。孕婦懷了小孩快滿胎的時候,或小孩吃奶的期間,或受齋戒,或有疾病,這些時候都不應該行淫。「若道量行量謂極至經於五返」,這也都包含在內。大依怙尊講的也是一樣,不同的是白天也是非時,一定是晚上的時候才可以。非處、非時、非支這三點,雖是自己的太太,如果犯這三點的話,也是邪淫,何況是別人,所以是很嚴峻的。這是欲邪行的「事」。
p. 125 (3)
【意樂分三,想者,《攝分》中說,於彼彼想,是須無誤。毘奈耶中,於不淨行他勝處時,說想若錯不錯皆同。《俱舍釋》說: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業道,若於他妻作餘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計,謂成不成。】
根據《攝分》當中說,想一定要對。沒有把對方錯想成是其他人才算犯。但是戒律中不這麼說,戒律中說,不管想錯不錯只要有不淨行都犯。《俱舍釋》說,(p308)把他人的太太錯想成自己的太太而行淫,這個不成業道。把他人的妻子錯想成另一個人的妻子而行淫,成不成業道有兩種說法,或者說成,或者說不成,以上是宗大師列出各宗各派的說法。實際上我們現在應該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原則上如果對初機,不妨放寬一點,可是我們現在要從嚴,因為生死的根本就是男女的淫欲--真正的根本是「我」,但策發生死的業當中最可怕的就是淫。
【煩惱者,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欲行諸不淨行。】
貪瞋癡都有可能,一般來說是貪,有時候對敵人我們蓄意去傷害,懷著這種心情去做的,這種就是屬於瞋。至於因癡而做的,我們現在不去細說它。我講一個笑話給你們聽,據說小偷到人家家裡去偷東西,萬一偷不到,對他來說是很不吉利的,所以萬一偷不到東西,隨便一樣東西他都要拿一個。其實他並沒有想拿這東西,可是他自己有這種禁忌,好像出去偷竊,不拿到東西是不對的,所以哪怕無關緊要的東西,他也要拿一個,這就是由於癡而引生的。的確很多地方都有這種情形,像剛才說畜生是天造來讓我們殺的,這根本沒什麼理由。諸如此類的,十惡業當中都有這種狀態。等起是內心當中想作這種事情。
【加行者,《攝分》中說,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釋》說,如此則無根本(p309)業道。前或意說非根本罪,然須觀察。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加行有兩種說法。《攝分》說教別人去做這件事情,教者也犯罪,但《俱舍》則說沒有根本業道。這個必須要仔細觀察,所以說「然須觀察」。因為淫主要是貪欲很重,你叫別人去做,自己並沒有這樣的貪欲,所以就要看你以什麼心情教別人。假定你以瞋心教別人去做,譬如你要殺害對方,自己雖沒去做,教別人去做了,那麼你本來就犯了瞋,對方去做這件事情,你覺得滿足了,它是跟你的想法、煩惱相應那就犯。但是以貪的話,貪是自己去做的,若是教別人,那就要觀察。以我們自己來說,這就要比較深細地在這地方去觀察。不過不管我們受哪一部戒,祖師都有非常嚴密地判定,碰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用我們自己的想法去想,這是要特別注意的,否則我前面說了,你們自作聰明這樣去想,那不一定對,祖師通常都有他特別的用意、立意在這裡。究竟就是「兩兩交會」。以上是邪淫。前述殺、盜、淫是身所犯的三種惡業,下面講語四種惡業。
【◎ 妄語事者,謂見聞覺知四,及此相違四。能解之境,謂他領義。】
妄語業的「事」是我看見的說沒看見,沒看見的說看見;聽見了說沒聽見,沒聽見的說聽見;覺、知也是一樣。所以妄語的事是見、聞、覺、知以及與此相(p310)違的四種,共有兩大類。「他領義」就是你告訴他的話,他聽懂了,也相信了,所以妄語的對象是能夠領會你所要表達內涵的有情。
【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見變想不見,及於未見變想見等。煩惱者,謂三毒。等起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
「想」是明明看見的你說沒看見,反過來,沒看見的你說看見;「聞、覺、知」也是如此。至於煩惱,貪嗔癡三毒都可能引起妄語。貪瞋我們容易了解,癡最容易犯,我們常常說妄語,往往無心,就隨口而出。另外,在西方有一句話叫「善意的謊言」,好像你非妄語不可,本來是黑的事情卻說成白的,這都是癡相所攝,非常不好。
所以由癡而引起的妄語有兩種,一種是我們誤解了,以為善意的謊言應該要說,一種是莫名其妙的自己的習慣性。這個習慣對我們是非常嚴重的傷害,正因為如此,所以對治自己的習氣一定要有精進的力量。平常我們最容易犯綺語,一天到晚歡喜說笑話、聊天,還說是在研究佛法。假定你有這個習性,寧願不要研究佛法,要把這個習性擋住,因為佛法真正的目標就是要對治習氣,現在你用佛法增長習氣,這是我們應該很嚴密地檢查到的。等起是歡喜說掩蓋事實、改變事(p311)實的話的這種心態。
【加行者,謂或言說或默忍受或現身相。此復所求或為自利或為利他,隨為何故說悉同犯。】
加行有幾種,人家來問你,你不一定要開口。假定有人說你這個人很了不起,你證了什麼果了,你不一定說:「是,我是!」只要你不否認,心裡默然接受,人家就會認為是這樣,所以沒有開口,也可能犯妄語。世間上就常常有這種狀態。只要內心當中有騙人的欲樂,出聲是犯,不出聲還是犯,這一點我們要注意。而且不論你是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是別人的利益,只要是有意騙人,你就犯了。
【此中說於妄語、離間及粗惡語,雖教他說其三亦成。《俱舍本釋》於語四業,皆說教他亦成業道。毘奈耶中,說起此等究竟犯時,要須自說。】
妄語當中還有一種情況是教別人說妄語。實際上你教別人說妄語、粗惡語、離間語,別人去做的時候,別人犯了,你也犯了。這有兩家說法,有一類說,只有你自己說才犯,教別人不算;有一類說你教別人說也算。加行中有自做,有教他做這兩種。
《俱舍》中說教他作語四業的話,自己也算犯。可是毘奈耶(就是戒經)說,(p312)妄語一定要自己說,教別人的不算,有這兩種不同的說法。粗惡語也一樣,我沒有講,我教別人去罵人,他果真去罵人了,根據戒律來說,我沒有犯,因為我沒有罵人;可是根據《俱舍》跟大師所判,我教他罵人,我雖然沒有罵人,我也犯。妄語、粗惡語、離間語、綺語都一樣這個是加行。
【究竟者,謂他領解。《俱舍釋》說若他未解,僅成綺語。離間粗語,亦皆同此。】
什麼是究竟呢?你騙他,他聽懂了,也相信你的話,那個妄語就變成究竟。如果你騙他,把事實扭曲了,可是他不了解,就沒有騙成。《俱舍》說他如果不了解的話,你是犯了綺語,因為你說的話跟事實不相應。至於離間,你要挑撥他們使他們分開,但他不懂,因此他們沒有分開;還有罵人,你在罵他,可是他不懂,這都不成究竟罪。所以這個罪相、業相是非常細微的,將來學戒的時候會細說。
p. 126
【◎ 離間語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意樂分三,想及煩惱如前。等起者,和順有情樂乖離欲,不和有情樂不合欲。加行者,隨以實語若非實語,隨說所說,若美不美,隨其所求,為自為他而有陳說。究竟者,〈攝分〉中云:「究竟者,謂所破領解。」謂他了解所說離言。】
離間語就是說各式各樣的壞話來挑撥離間。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他們本來(p313)很和合,你從中挑撥;還有一種,他們本來就不和合了,你再加以中傷。所以不在他們和合不和合,而是你有意做,而且去做了,那就是犯了。等起就是你內心的動機,他們本來蠻和合的,你希望他們不和合,分開來;還有他們本來就不和合,但也有可能變成和合,可是你不希望他們和合,所以你用語言使他們不能改善。至於加行,假使你挑撥離間人家,不管你講的話是實在的也好,不實在的也好,若是實在的,你講了,是犯離間;假定不實在的,除了離間以外,再加一個「妄語」罪。「若美不美」也是一樣,不美則除了離間還犯粗惡語。你要做的事情,不管是為自或為他,只要說了就犯,這是加行。根據〈攝分〉當中所說,什麼是究竟呢?你要去離間他們兩個人,雙方都理解了你所講的話的時候就究竟了。
【◎ 粗惡語事者,謂諸有情能引恚惱。意樂中想、煩惱如前。等起者,謂樂粗言欲。加行者,謂以若實若非實語,或依種過,或依身過,或依業過,或依戒過,或依現行所有過失,說非愛語。究竟者,〈攝分〉中說:「究竟者,謂訶罵彼。」《俱舍釋》說,須所說境,解所說義。】
說出讓人聽了以後心裡會起煩惱的話,這樣就是犯粗惡語。粗惡語也叫惡口,惡口是很傷人的。就像有人常常習慣性說「三字經」,那就是惡口,是非常糟糕的(p314)癡相狀態。粗惡語的事是所忿恨的有情,等起是內心當中就是喜歡說罵人的話,乃至習慣性地罵人。加行就是你罵人家,無論是實在或者不實在,就算是真的事情,也是不對;不實在的,那更是糟糕。「或依種過」,「種」是指他的種姓,譬如說:「你這人真下賤、下賤胚。」在印度種姓等級分得很明顯,最上面的屬於王族,叫剎帝利種,然後祭司界、宗教界叫婆羅門種,第三是吠舍,就是農人階級,最後一個叫首陀羅,那是賤民。如果他是屬於賤民階級的話,不能進入其他種姓的屋裡,其他種姓住的地方他不能住,否則的話,人家會說:「你這個下賤種,你來幹什麼?」這就是依他的種姓來罵他、傷害他,他聽了心裡面也被傷害了。或者是他身上有什麼缺陷,或者是造了什麼惡業,或者破了戒,或是現行所有的過失,總之凡是不可愛的,人家聽了會不歡喜的話,我們都不要去傷害人家。至於究竟,〈攝分〉中說,你只要罵了他,就是究竟了。《俱舍釋》說,必須對方了解,傷人的粗惡語才算究竟。
【◎ 綺語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
綺語就是你講這句話是沒有真實意義的。論業的輕重,綺語是最輕的,但是對我們的損害卻是最大的。我們平常不會無緣無故去殺人,淫我們也不大容易犯;(p315)重大的盜也不容易犯。比較起來,盜是比較難防,不是有意偷盜,而是無意之間可能會犯。語業也比較難防,尤其綺語最難,特別是修行人。經論上告訴我們一個特點:修行人只要內心當中不是依止於道、趨向於滅,所講的話就是綺語。我先把這個比較嚴格的標準告訴各位,但願我們以此做為目標,好好努力。
前面已經說過我們的習慣非常厲害,如果再不自我策勵就沒希望了,可是我們習慣於保護自己,總有一百萬種理由說明自己是對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到現在還流落在生死當中的原因。特別是腦筋好的同學,這一點我願意跟大家共勉,並不是我比你們強,我也是一樣,我最慚愧的也就是這一點。在僧團當中本來就是互相策勵,如果反而互相寬宥,僧團就會敗壞了。所以雖然綺語是比較輕的罪,但願我們也很認真去注意。
同學當中有很多人,人也蠻好,又能說善道,但就是犯這種毛病。說實在的,我內心當中最不歡喜的就是這種人,因為我自己也很容易犯這種毛病。我們既然離開了世俗到這裡來,總希望同學們互相策勵,一個人雖然做不到,因為互相策勵,大家見了面就會勸諫:「我們要好好努力增上!」靠著這樣去增上。這一點,我願意再三申誡在座的每一位同學。
(p316)【意樂中三,想者,雖僅說為於彼彼想,然於此中,是即於其所欲說義,彼想而說,此中不須能解境故。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宣說無屬亂語。加行者,謂發勤勇宣說綺語。究竟者,謂纔說綺語。】
意樂裡邊分三,想是指自己起了說那些無意義之事的想法,因為綺語不須能了解之對境,不必論對境錯誤與否。實際上說綺語本來就是由於內心當中歡喜說這種話。我想起當年看過一部電影,電影中出現很有趣的一幕,有幾位很有成就的人,在一個很大的宴會上面,每個人都各說各的,說得很起勁,卻都不聽別人在講什麼,這就是「綺語」。四種口業之中,除了綺語之外都必須對方領解才算犯,只有綺語不需要對方領解,只要你內心當中有這種想法,你說了,就犯。
我們應該發勤勇的是修行,綺語是對我們最大的傷害。所以戒上告訴我們,最小無關緊要的戒,卻是我們最容易犯的,別以為這是小小的戒,如果自己不去注意,到最後就因為這樣而破戒。什麼是綺語的究竟呢?一說完就是,這個非常容易犯。下面說七點,並非只有這七點才是綺語,而是這七點是平常我們最常見的。
【此復七事相應:謂若宣說鬥訟競諍。若於外論或梵志咒,以愛樂心受持諷頌。若苦逼(p317)語如傷嘆等。若戲笑遊樂受欲等語。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等。若說醉語及顛狂語。若邪命語。語無係屬,無法相應,非義相應者,謂前後語無所連續;若說雜染,若歌笑等,若觀舞時而發言詞。】
人家吵架了,我們去宣揚。其次,我們應該學的是內明,如果對外論(世間各式各樣的論著),或者其他的咒語,內心當中很歡喜而去讀誦。「若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國論、盜賊論」,眼前這點最容易犯,所以在現在這個世間持戒是非常困難的,反過來說,現在若能持戒更是功德無量。再說,出家人談這種事情的話,人家都會笑我們。現在世間的環境中有很多這種宣傳資料,所以出家的確有它的特點。家對世間人來說視為當然,但我們就看它是個牢籠,這是為什麼出家能夠真正離欲跳出輪迴、為什麼僧眾對信徒來說是值得尊敬的、為什麼我們稱他為清淨幢相的原因。我們可以信佛,但是不一定要出家,這個要分得很清楚。在這個地方應該特別是指出家人,我們尤其需要斷除綺語,但是在家人願意認真去做,那也是件好事情。
我非常讚歎在寺裡的每一位同學,我們始終沒報紙、沒電視。現在有了電視,也只是看一些我們應該了解的內涵。通常只有在遇到法會時,才偶而看一點介紹(p318)跟我們相應的內涵的影片,譬如「生命的吶喊」,我們看了以後,對現在世間的染污會產生警策作用的。所以我們這裡的同學,電視放在這裡從來不會去碰,乃至於有人連電視怎麼開都不會,我非常讚歎,這個寧願不要學。即使有時候報紙來了,重要的消息看一下,其他不必多看。這樣的特點,但願我們每位同學好好放在心上,好好地警策。
【前三語過,是否綺語,雖有二家,然此所說,順於前家。】
前面已經講過有兩家之說,一個教他說也算犯,另一個必須自說才算犯,這兩家的判法不一樣,照一切有部的解釋,要自己說才算犯,但是其他的各宗不一定。至於宗大師應成的說法,教他說也算犯,這是我們要了解的。上面四種是語業,下面是意業--貪瞋癡。
p. 127
【◎ 貪欲。事者,謂屬他財產。意樂分三,想者,謂於彼事作彼事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欲令屬我。加行者,謂於所思義,正發進趣。究竟者,說:「於彼事,定期屬己。」謂念其財等願成我有。】
貪的對象就是別人的東西。煩惱就是貪瞋癡任何一個。等起是心裡想:這個別人的東西我希望得到它。前面的加行是我們看得見的行為,現在貪瞋癡的加行(p319)就是內心當中起念頭,想著怎麼得到它。至於究竟就是覺得我一定要得到它,如果有這樣的心,那個貪即究竟。
【此中貪心圓滿,須具五相,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凡彼所有何當屬我。五、有覆蔽心,謂由貪欲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若此五心,隨缺一種,貪欲心相即非圓滿。】
具足下面五樣,貪心就圓滿了。一是對於自己的財物有耽著心,就是內心當中非常喜歡、非常愛護,對它很執著。第二是除了耽著原有的以外,還希望擁有更多。前面兩樣是對自己的東西,第三種是對別人的東西,覺得這個東西好,內心當中就對它放不下。接著就是第四個,心裡想這個東西怎麼使它成為我的,只要生起這樣的念頭那就是謀略心。
第五覆蔽心是對於自己這種心,不曉得它對我們是有傷害、有很大的過患的。對於世間來說,應該感覺慚愧、羞恥,對出家人來說更應該遠離。所以由於不了解事實的真象、不明理,居然讓前面這種心繼續下去,這叫做「有覆蔽心」。這五樣具足,貪心就圓滿。如果缺了任何一種,那就不圓滿。貪真正的根本我們現在(p320)雖然拿不掉,至少應該常常感到慚愧,學了佛法,乃至都出家了,為什麼心裡老是會這樣!假定我們常常這樣去想,自然犯罪的心情會比較少。其實慚愧的心對任何惡業都有這種功效。所以平常的時候,總要想辦法用種種思惟讓自己生起慚愧心。
我的一位老師有個很有趣的特點,我現在一直願意效學他,這雖是無關緊要的小事,但是對我們有一種鼓勵的作用。他從兩方面去做,一個是他還沒做到,但是他會說一定要做到。他說:「我不是說給你聽,而是說給我自己聽--我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做到。既然我已經講了這個大話,做不到,很慚愧呀!所以我沒有騙人的意思。有時候人家誤會我,我內心當中更覺得很慚愧。」這是第一個,從內心當中策勵自己。還有一個特點,他的房門一直開著,他也不准別人關,除了晚上睡覺以外,門從來不關,一起來門就打開了。平常我們總是想盡辦法把不好的掩飾起來,所以為什麼戒律上說,出去或在什麼情況之下要兩個人一起,因為我們總是想躲在後頭,做那種犯罪的事情,讓人家看不見,這個是覆蔽心。我們寧願讓人家看見,引發我們的慚愧,正因為我們的習氣很重,所以更要在這上面特別注意。因此我願意舉一個實際上的例子來策勵大家,很多大德們都有這種(p321)精神。
【《瑜伽師地論》中,於十不善,俱說加行。又非圓滿貪欲之理者,謂作是念:云何當能令其家主,成我僕使,如我所欲。又於其妻子等及飲食等,諸資身具,亦如是思。又作是念:云何當能令他知我,少欲遠離,勇猛精進,具足多聞,成施性等。又作是念:云何當能令諸國王及諸商主,四眾弟子,供事於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當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願生他化自在。又於父母妻子僕,等同梵行者,所有資具,發欲得者,亦是貪欲。】
《瑜伽師地論》上面對十不善都有說加行。下面說明不圓滿的貪欲,論上舉出的這些例子很容易懂,就不詳細解釋。我們內心當中一天到晚不曉得厭離生死輪迴,而且還要不斷地增長。乃至於修行了,還是想讓人家知道我修行、我是少欲、我是精進……。修行本來是自己的事情,卻想讓人家知道,這都是貪欲的心。
【◎ 瞋恚心中。事想煩惱,如粗惡語。等起者,樂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殺縛,若由他緣,或自任運耗失財產。加行者,即於所思而起加行。究竟者,謂於打等,期心決定或已斷決。】
瞋的等起就是內心當中想要傷害別人,或者打、殺,或者別人遇見一些不幸(p322)的事情,他已經很不好了,你還幸災樂禍,希望他損失財產等。加行是腦筋當中不斷地想這件事。究竟跟前面一樣。
p. 128
【此亦有五,全則圓滿,缺則非圓,謂具五心: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數非理思惟隨念故。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念何當捶撻,何當殺害。五有覆蔽心,謂於瞋恚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瞋恚也有五相圓滿。第一是對所瞋的對象,心裡面老是釘在那上頭。其次是心裡老是放不下。同樣地我們對於所貪的東西也是會放不下,一心想獲取;瞋的東西放不下是希望他受害,兩個方向正相反。第三是對於所瞋的對象心裡面有怨恨,還想繼續去傷害他。謀略心就是動腦筋想去傷害對方。覆蔽心也是一樣,對自己的瞋心,不會感覺這是不應該做的而生起羞恥心,不曉得它的害處,這兩個都是共世間的,至於出離,這是出世間的。
【僅成損害心者,謂作是念彼於我所,已作正作,諸無義事,故我於彼當作無義。盡其所有幾許思惟,爾許一切皆損害心。如是願他現法喪失親屬資財及善法等,及願後法往惡趣中,亦是損心。】
(p323)有一些不是圓滿的瞋心,僅僅是損害心,就是說他對我做很多毫無意義的事情,傷害我,所以我也要同樣地去報復他、傷害他,只要這種念頭在,都是損害心,雖然不圓滿,但是已經犯了。總之想要損害別人,希望對方現在或將來不好,這些都是損害心(就是不圓滿的瞋恚心)。
【◎ 邪見。事者,謂實有義。意樂分三,想者,謂於所謗義,作諦實想。煩惱者,謂三毒隨一。等起者,謂樂誹謗欲。】
事就是所誹謗的事。十惡業當中的邪見,與根本煩惱當中的癡和不正見有一點不太一樣,十惡業裡的邪見所包含的範圍比較狹,煩惱當中的癡跟不正見範圍很廣,三界中都有。這裡的邪見就是誹謗實有義,世間有很多因果緣起的法則,這是世間真實的情況,但他把它否定掉,所以是斷滅見。印度有一種外道叫斷見外道,他們認為四諦、三寶、業果等,這些真實存在的事情都是沒有的,這就是他所誹謗的對象。意樂跟前面一樣分三部分--想、煩惱、等起。想是認為以有為無的誹謗是正確的。煩惱就是貪瞋癡三毒中隨便一種;等起就是內心當中有這種好樂,歡喜誹謗。
【加行者,即於所思策發加行,此復有四,謂謗因、果、作用、有事。誹謗因者,謂云(p324)無有妙惡行等。誹謗果者,謂云無有彼二異熟。】
這個邪見的加行就是把內心所思想的變成一種誹謗的行為,因為誹謗的對象不同而分成四種。總說起來,世間所有事實的真相就是因果,也就是造了業一定會感果,這當中又分成幾個特點,一個是從因去看,一個是從果去看,一個從因果的作用內涵去看。所謂謗因,就是他不承認善行、惡行是快樂、痛苦的因,或認為根本沒有因。我們曉得要去除痛苦就要避免造惡業,希望快樂就應該造善業,快樂、痛苦一定是之前造了善惡因才感得的,現在他說沒有這樣的事情,所以說這是謗因。反過來,誹謗果就是認為造了這個因沒有這樣的果報,異熟就是果報。
【誹謗作用分三:誹謗殖種、持種作用者,謂云無有若父若母;誹謗往來作用者,謂云無有前世後世;誹謗受生作用者,謂云無有化生有情。謗實有事者,謂云無有阿羅漢等。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誹謗作用就是誹謗從因到果當中必然的作用。我們人是由於自己的識加上父精母血而形成的,所以父是殖種,母是持種,這個是事實,他也否定這個。或者是否定從前世到後世這個因果作用。當我們死亡以後會化生為「中有」有情,他也認為是沒有的。印度的斷滅見者有這種說法,他們認為這些都是沒有因的,只(p325)是碰巧形成的。謗有四種,總之都是謗緣起法則當中的從因到果,因為根本上否定這一點,所以這裡邊的幾樣東西他也都否定,甚至對於對緣起法則已認識清楚,能夠解決問題的真實聖者都否定掉。邪見是惡業當中最重的一種。以上是加行。當他確定以為如此的時候,就是邪見。
科學的精神很可貴,可是也偏向於這方面。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科學都是這樣,我只是特別指出學科學基本上應該有的原則--對於無法了解的事情,只能說「存而不論」;可是現在很多學科學的人犯了一個錯誤,簡單地說,除非能證明它不存在,才能夠否定它,但現在沒辦法證明不存在,只是沒辦法看見它存在而已,這並不構成足以否定的條件。就好像房子外面的東西我們看不見,只能說我沒有看見,我不知道,但是我們很容易犯一個錯誤--認為自己看不見的東西就是不存在的。如果想法偏於這一類的話,那就是這裡所說的邪見,是惡業當中最糟糕、最可怕的。
【此亦由於五相圓滿,謂具五心:一有愚昧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於諸法不如正理善觀察故。四有失壞心,謂謗無布施愛養祠祀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由邪見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故。此五若缺,(p326)則不圓滿。】
邪見也有五相圓滿,第一個愚昧心,對於所知道的事情,並不正確地了解。不但如此,還喜歡作惡。已經很笨了,又不曉得自己笨,還要去作惡,也不去善巧觀察。如果我們能夠好好地認真觀察,是可以體會得到的。第四就是內心當中對布施、祠祀這些事情,作意地去誹謗。
貪、瞋、邪見都有五相圓滿,現在我們從文字上面了解它比較容易,而實際上我們平常非常容易犯。假定我們了解了覆蔽心的行相,自己能夠察覺到那最好。「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的內心行相我們要了解。學了佛以後最容易犯的一個毛病就是學「我」,以「我」去解釋,自己還覺得很對!自己一覺得對,就察覺不到其實自己對佛法這麼深奧的道理是不懂的,羞恥心也就消失掉了。對佛弟子來說,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我自己一生就常常陷在這個地方,剛開始根本不知道,後來我看看很多同學,大家都是這樣。我們現在學佛了,能夠遇到這樣好的教法,卻陷在文字理論上面,怎麼一步一步突破這個,這是我們眼前應該注意的一個特點。文字了解了以後,怎麼樣去了解文字所指的內涵;了解了文字所指的內涵,還要努力地精進對治,這是對我們眼前來說非常重要的。
(p327)【雖其邪見復有所餘,然唯說此名邪見者,由斷一切善根,隨順諸惡,隨意所行,是為一切邪見之中極重者故。】
剛才說到六根本煩惱當中的不正見,真正說來,邪見還有其他的,它所包含的範圍很廣,乃至於根本煩惱當中的貪瞋癡也很廣。現在這個十惡業之中的邪見為什麼特別指出來呢?因為這個能夠斷一切善根,這是最可怕的,善根一斷,惡業一定跟著來,所以這個是邪見當中最嚴重的,因此在下士道最粗淺的十惡業當中就提出來。下面總攝三毒跟十惡業的關係。
p. 129
【其中殺生粗語瞋心,由三毒起,由瞋究竟。不與而取邪行貪欲,由三毒起,唯貪究竟。妄言離間及諸綺語發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見由其三毒發起,唯癡究竟。】
殺生、惡語、瞋心可能由貪瞋癡這三種煩惱所引起,而由瞋究竟,如果以瞋心去犯的話,這個惡業最嚴重。偷盜、邪淫、貪心,由三毒起,由貪究竟,這三種都是貪。妄語、離間、綺語由三毒發起,也由三毒究竟。邪見由癡究竟,就是對真實的事情不了解、迷糊。
【此等之中,思唯是業而非業道,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思行處故。貪欲等三,業道非業。】
(p328)業本身是一種造作,動腦筋就是一種思想,是心裡的一種造作,這個是業不是業道。身語可以造作,所以是業,也是業道。我們內心當中想要做一件事情,真正去做的時候,是不是要動身口?就像我有一部車子,但我要開的話還要有道路,這部車子本身是能動的,可是沒道路它動不來,所以能動的、造作的、這個叫做業,然後它一定開在那個道路上。所以身口是業也是業道,它自己能造作,也可以由思(身口一定是由於思)透過身口去造作。貪等三是業道,真正內心啟發的是思心所,思心所在貪上面走,所以它是業道,不是業。前面是「分別思惟」當中的「正顯示黑業道」,下面第二個是說明它的輕重。
※﹝第二、顯示輕重分二:① 十業道輕重,② 兼略顯示具力業門。﹞
【◎ 初中有五,例如殺生,由意樂故重者,謂猛利三毒所作。】
除了十業道個別的輕重以外,還特別顯示一些具有強盛力量的業,這些業本身就具有一種強大的力量。
(p329)十業道的輕重從五點(意樂、加行、無治、邪執、事)來看,這五點用例子來說明。譬如殺生,由意樂故重就是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他的心非常強盛、猛利。這我們可以體會得到,譬如殺一隻螞蟻跟殺一頭牛,這個心就不一樣;牛跟人又不一樣。我們同樣殺螞蟻,心情也會不太一樣,有的時候根本是不小心,這個沒有犯罪,當然還是有誤殺的業。有時候我們不經心地隨手把牠弄死了,你心裡面還是對牠有厭惡之感,那又是一種;還有一種,你對螞蟻實在是非常厭惡,想辦法要趕盡殺絕,這種情況的心就比較強了。所以我們自己可以很清楚地看得出來,這是瞋。貪也是一樣,我們有時會由猛利的貪心而造業。
【由加行故重者,謂或已殺生,或正或當,具歡喜心具踴躍心,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行者意便欣慶。由其長時思量積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生。或令發起猛利痛苦而行殺害。或令怖畏,作不應作而後殺害。若於孤苦貧窮哀慼悲泣等者而行殺害。】
這就是由加行故重。這文字容易懂並不難,你們自己細細地看一下就行。這裡所以不講是因為它很廣泛,我鼓勵大家在自己閱讀研究時,這個加行倒是要細細地去揣摩觀察,平常對境的時候,一比較,就曉得自己是以什麼行為去做的。
(p330)【由無治故重者,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於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
什麼叫無治呢?造惡業是可以對治的,針對它把它改善,但我們並沒有去對治,所以罪就重。造惡業應該用造善業去對治、改善它,但我們沒有這麼做,「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哪怕很少的時間都不能持一學處。學佛以後,本來要照佛告訴我們的道理,或者皈依已應學的學處,或者持五戒、八戒;出家人則是持沙彌戒等,很認真地反省自己:「我是學佛的弟子,我是持戒的人。」但是我們沒有這樣。八關齋戒、優婆塞戒每個月有固定的日期,應該在半月或八日,或者十四、十五受持齋戒,認真持守,但我們也沒有這樣。也不能常常去布施、修福、拜佛……等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這是講內心上面的,惡作就是對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厭惡,所以惡作本身可善可惡,你做了善事卻覺得後悔,那是壞的;做了惡事,你覺得「我怎麼做這麼差的事情!」那個是好的。慚愧則一定是好的,我們對「慚愧」兩個字要特別注意,一切白法都從慚愧而來,我們往往對慚愧不善巧,也不容易引發,常常自己覺得我做得很好、(p331)做得很對,那個慢心一起來,「慢如高山,法水不入」。最後是特別以出世的情況來說的,證得世間的離欲或者法現觀,就是以法在出離方面真實地去現觀那種境界,那是專門指修行中士以上的。
【由邪執故重者,謂由依於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為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照理說祭祀是好事情,可是錯了就很糟糕,然後錯的事情又以為對的,以這樣的心情去殺害。有一些惡律儀,乃至於世間的很多概念都是這樣,譬如:「這個人犯法,該死、該殺!」犯了罪我們應該同情憐憫,他們很可憐,不知道法才去犯了法。所以若是因錯誤的見解而做的,那更是糟糕,這一點我們要了解。還有一類的邪見,就是認為畜生都是天上所化來養我們的,本來就該殺的,這種邪見很糟糕,同樣的殺,這個罪就重。
p. 130
【由事故重者,謂若殺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長委信、有學菩薩、羅漢獨覺,及知如來不能殺害,而以惡心出其身血。違此五因,為輕殺生。】
這段說明由於所殺對象的緣故而成重業。有情眾生當中,譬如傍生有小有大,殺大身傍生的業就比較重,所以殺牛、羊的罪就是重的,殺人或具人的樣子的就(p332)更重。人當中如果是親人,像兄弟、父母,或尊長、委信(委信就是堪信之處,值得我們信任的、信佛的人,通常指自己的師長、出家人,還有菩薩等等),有學菩薩、羅漢、獨覺,一個比一個重,最後如來最嚴重。如來是我們沒有辦法殺害的,但是惡心出他身上的血,這就非常嚴重。殺害這裡所說這五種就是重殺生,跟這五種相反的就是輕的。
【餘九除事,如其殺生,輕重應知。由其事故重不與取者,謂若劫盜眾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盜孤貧,出家之眾及此法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若劫有學、羅漢、獨覺、僧伽、佛塔,所有財物。】
上面顯示輕重的時候以殺生來比喻,餘九業道除了由事故重的內容與殺生不同以外,其他由意樂故重等幾樣,都跟殺生一樣。先看由其事故重不與取。「委信者」就是我們堪信仰的人。或是他本來已經很苦、很貧乏,你還去搶他。為什麼提到聚落呢?因為在人多的地方偷盜,那個盜心就比較強。此外,聲聞乘分四個次第:初果的聖者叫預流、二果叫一來、三果叫不還、四果叫羅漢。羅漢也叫無學,他再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學,已經究竟了,前面的三果叫有學,是沒有完全證得羅漢果以前的聖人。
(p333)【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謂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學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謂於面門;非時行中謂受齋戒,或胎圓滿,或有重病;非處行中謂塔近邊,若僧伽藍。】
委信就是真正的可信之人,他妻指別人的妻子,正學女就是式叉摩那尼。
【由其事故重妄語者,謂為誑惑多取他財而說妄語,若於父母乃至於佛,若於善賢,若於知友而說妄語,若能起重殺生等三而說妄語,為破僧故而說妄語,於一切中,此為最重。】
為了騙他很多財物而說妄語,這是重罪。為了破和合僧而說妄語,是一切妄語當中最可怕的,因為僧是寶;這裡的僧是指凡夫僧,聖者的僧一般人破不了。佛法的傳承靠凡夫僧,如果破了和合僧團,等於三寶都破掉了。所以破和合僧是所有妄語當中最可怕的,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由其事故重離間語者,謂破壞他長時親愛,及善知識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發身三重業,所有離間語。由其事故重粗惡語者,謂於父母等及餘尊長,說粗惡語,若以非真非實妄語說粗惡語,現前毀罵,訶責於他。由其事故重綺語者,妄語等三,所有綺語,輕重如前。若諸依於鬥訟諍競所有綺語,若以染心,於外典籍,而讀誦等。(p334)若於父母親屬尊重,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
這些都是業最重的。如果我們講話所對的對象是尊長等,這個都要特別注意。
【由其事故重貪欲者,謂若貪欲僧伽、佛塔所有財寶,及於己德起增上慢,乃於王等及諸聰叡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貪求利敬。】
貪也是一樣,自己有一點小小的功德,便覺得自己了不起,生起增上慢,這毛病我們平常非常容易現起,這一點要特別注意。「王等」包括有錢有勢的人,看見了他們,由於自己內心當中的增上慢,很容易會引發重的貪欲。
p. 131
【由其事故重瞋恚者,謂於父母親屬尊長,無過貧苦諸可哀愍,諸誠心悔所作過者,起損害心。】
如果瞋父母、尊長等,或貧苦應該被憐愍的人,這個業很重。或者他曾經傷害過你,可是他內心真的悔過了,如果你對他起瞋心的話,一方面由於阻止了他的悔過向善,一方面由於他心裡己經向善了,你對這樣的對象還起瞋,所以罪是重的。
【由其事故重邪見者,謂能轉趣謗一切事,較餘邪見此為最重。又謂世間無阿羅漢,正至正行,此見亦爾。與上相違是輕應知。】
(p335)前面所說的斷滅見,由於它緊跟著會否定掉一切真實事相,這是所有邪見中最可怕的。乃至於說世間根本沒有聖者,「正至正行」,行是正在做,至是已經到達,一個因一個果。否定沒有出世的因果,這種邪見是最增上的。現在很多否定佛法的人就是犯這種黑業。
【◎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事故者,謂於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
前面講的五種重業專門指十黑業,《本地分》的六相則並非專指黑業,善業、惡業都包括在裡面。第一個由加行故重,由猛利三毒引起的是重的惡業;由猛利無彼三毒,以三個善根(無貪、無瞋、無癡)很猛利所造的業是重的善業。第二、恆長相續串習的業是比較重的。自性就是就業本身來說,十業道有不同的輕重。譬如殺生、偷盜、邪淫三種身業中,殺最重、盜其次、淫第三。因為殺會損害他人的生命。你偷他的東西,他命還在,把命害掉了,這個最嚴重。所以就損惱別(p336)人來說,前面重。最後面這三種意樂是對自己斷善根而說的,所以愈向後愈重,這個我們要分清楚。
第四、由於所對的境故成重業。對三寶及諸尊重等處,如果損害的話,那是非常可怕的惡業,如果為益的話,那就是很大的善業。第五、所治一類,這是專門做壞事的,我們以善法去對治惡法,所對治的就是惡法。你一生所做的都是不善業,沒有受行一次善法,這都是重的惡業。最後一個所治損害是專指善的,因為對治煩惱,煩惱被損害掉了,所以這是善法,能夠永遠斷除種種不善,乃至於離欲。平常在世間有種種的貪欲雜染,離欲的話就是清淨的。
【《親友書》中亦云:「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重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五。】
無間就是猛利恆常的,乃至貪著、沒有對治等等,這個文字一一去對照前文就很清楚。具德是指三寶而言,父母是對我們有恩的,這裡把它分開是開合的不同。以上是說明十業道的輕重。
【◎ 第二兼略開示具力業門分四。由福田門故力大者。謂於三寶、尊重、似尊、父母等所,於此雖無猛利意樂略作損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p337)前面是指因猛利的三毒、或者因串習的緣故,所以所造的業就很重。現在跟前面這些沒關係,這四門本身就有很大的力量。第一是福田門,他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第一個是三寶,尊重就是自己的尊長,包括世出世間的一切師長。似尊重,譬如我們在僧團當中,自己的師父叫尊重,其他與師父同輩的,他也很有學問,很有修持,雖與自己沒有師徒關係,這就是似尊重。對這些人雖然沒有強盛猛利的意樂,但只要你對他們稍微造作一點壞事,就有非常大的罪;反之對他們有一點利益、供養、恭敬,就有很大的福報。
【此復猶如《念住經》云:「從佛法僧,雖取少許亦成重大。若不與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類奉還。盜佛法者,即得清淨,盜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淨,福田重故。若盜食物,當墮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則當生於諸獄間隙,無間近邊極黑暗處。」】
《念住經》告訴我們,三寶的東西,哪怕只是取一點點就非常嚴重。假定佛法僧的東西,取了以後覺得不對,應以同樣的東西奉還。但是否奉還了就清淨,這其中還有差別,佛、法之物你取了,以同樣東西奉還,就清淨了;僧伽之物不是!你取了以後,即使去還他,要他受用了才算,如果他未受用,你還是沒有清淨,因為那是非常重的福田。盜僧伽物,如果偷的是食物的話,那一定墮到有情(p338)大那落迦,就是最可怕的八大地獄;不是食物的話,就墮到諸地獄的間隙,或無間地獄、近邊地獄等極黑暗處。
p. 132
【《日藏經》中特說犯戒,受用僧物少許,或葉或華或果,當生有情大那落迦,設經長夜而得脫離,復當生於曠野尸林,無手乏足諸旁生類,及無手足盲餓鬼中,經歷多年恆受苦等極大過患。】
這一點非常非常重要。《日藏經》當中說如果我們出家而不好好守戒,犯戒以後受用僧物,哪怕一點點,都要墮到大有情地獄,而且時間很長、很長。等到從地獄罪畢出來以後,「復當生於曠野尸林」的旁生類,那非常可憐,或者生於餓鬼當中,這一點特別要注意。上次講的僧護因緣當中,他看見的很多都是出家人,都是由於無知犯戒產生的罪報。
【又說已施僧眾苾芻,雖諸華等,自不應用,不應轉與諸居家者,諸居家者,不應受用,罪亦極重。即前經云:「寧以諸利劍,割斷自支體,已施僧伽物,不與在家者。寧食熱鐵丸,火燄極熾猛,不應於僧中,受用僧伽業。寧取食猛火,量等須迷盧,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破一切體,貫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財物。寧入諸舍宅,火炭遍充滿,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p339)凡是人家來布施僧眾的東西,自己如果不用的話,也不可以轉給在家居士,在家居士也不能受用,它的罪很重,這一點我們要小心。我們常常出了家以後,人是出家了,還好像在家人一樣,有什麼事情就去找父母,要東西也向父母要,自己有東西也給父母,這是非常嚴重的罪,父母尚且不可,何況其他人!所以說出家無家,我們應以三界為家。
還有一點,就上士來說,所有一切眾生無非是我們過去的父母,哪怕是螞蟻,我們也應該懷著報恩的心來看待。講到報恩,好像要拿好東西給父母才算是報恩,其實是要如法修行才可以報父母恩,不是拿世間的情緒來報恩,世間的東西父母已經夠多了。只有一種狀態是可以允許的,就是父母欠缺、需要這些東西,而我能如法地獲得,這個情況可以,也應該做。那什麼叫如法呢?供僧分下來給我的那一部分,我自己可以左右,而不是拿大眾的東西,大眾的千萬不可以,這是第一個條件。其次,假定父母很有錢,也不要給他。如果父母親的確需要這些東西,那時候我們以這樣的心給與,因為需要維持他的生活。但心裡要清楚,我們真正能救他的就是如法修行,修行成就了,功德迴向給父母,這才是我們真正應該做的,這點在後面有很明確的說明,這裡不細談。
(p340)《日藏經》說:寧願拿劍割斷自己的身體,施了僧伽的東西,千千萬萬不要給在家人;在家人寧願吃熱鐵丸,乃至於火燄燒身,也不要在僧伽當中受用他們的東西。寧願取食像須彌山這麼大的猛火,也千萬不要以在家身受用出家人的東西。
有一點要說明,了解了這個道理,當在家居士來寺時,我們絕對不敢動用寺裡的東西給他。但有一種淨人例外,就是他是在家人,今天是為做三寶的事情而來。因為的確有很多事情,出家人不應該做,也不能做,那個時候需要淨信的在家居士來幫忙,出家眾不能說請他們來幫忙,到了晚上還讓人餓著肚子回去,從古至今都是這樣,這是對淨人的作法。有時候把它寬限一點,譬如大家非常好樂到寺院來,的確他內心上值得鼓舞,來了以後可能就掃個地,哪怕做一點很小的小事情,這就是開緣。他內心當中存著很善淨的意樂,有心跑來幫忙,結果幫忙的人很多,以他的意樂本身並沒有要侵犯僧物,那時候哪怕只是搬張凳子,多多少少隨便做一點,用齋時間到了,是可以給他吃的。這個正確的認識對我們非常重要,必須要好好地學。
還有一個常有的錯誤概念,我曾經聽見過,當時自己也糊里糊塗。有人說:「寺(p341)院的東西本來就是大家吃的,因為十方信施,十方來十方去,本來就是人家送來的,我也送了一份,為什麼我不能吃?」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非常可怕。對在家人而言,人家送來是為了供養三寶,你是不是三寶?反過來說,對出家人而言,我們不要覺得自己是僧寶就理當享用,應該反省我是不是如法地持戒,這對我們很重要。並不是我穿了這件衣服就算三寶,單單穿了這件衣服,卻不知慚愧,那是最糟糕的。所以我們要從兩方面了解這件事情。
【又僧伽中,若諸菩薩補特伽羅,是極大力善不善田。《能入發生信力契印經》說:「設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閉十方一切有情於黑暗獄。若有忿恚背菩薩住,云不瞻視此暴惡者,較前生罪極無數量。又較劫奪南贍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財物,若有輕毀隨一菩薩,亦如前說。又較焚毀殑伽沙數諸佛塔廟,若於勝解大乘菩薩,起損害心,發生瞋恚,說諸惡稱,亦如前說。」】
出家人當中,如果他是個發心的菩薩,或者受了菩薩戒,那力量更大,最大的就是這個,對他造善就是善田,造不善就是惡田。所以經上說:假定有一個人由於發了瞋心,把十方世界所有的人都關在黑暗的牢獄裡,這罪非常可怕。另外有一個人對菩薩發了瞋心,背著他、不看他,覺得這傢伙真討厭,這對我們來說(p342)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可是假如對方是菩薩的話,那就非常嚴重!這個罪比起前者要重太多、太多。
殑伽沙就是印度恆河的沙,細而白,數量無量無邊。佛的塔是非常大的大福田,你去供養小小的東西,就生無量的福,如果造了一整個的塔,那福有多大!如果把它毀掉,這是何等可怕!現在不是燒掉一個,是像恆河沙數那麼多,這是無法想像的大罪惡。可是如果有一位勝解大乘的菩薩,所謂勝解大乘,還不是登地菩薩,是指他已經發了世俗菩提心,或者發了世俗菩提心之後隨分隨力修定慧的菩薩,如果你內心當中瞋恚他,這非常嚴重,比焚毀殑伽沙數諸佛塔廟還嚴重無數倍。
現在問題來了,他是個菩薩我們並不知道,我們最可怕、最愚癡的就是這樣,所以為什麼要好好地學。有人說不知者無罪,請問:譬如有一張很值錢的鈔票、一塊黃金,或者非常值錢的金剛石,可以值上幾百萬、幾千萬,你不知道把它丟了、燒掉了,您能不能說不知道所以就不算燒掉、丟掉,有沒有這樣的事情?以世間犯罪來說,分民法跟刑法兩部分,刑法你固然沒有犯,但是依民法弄壞了就得賠,這麼貴重我們怎麼賠得起!想到這點,正因為我們無知,所以要趕快認真(p343)學習,在學習的過程當中,特別要防範增上慢還有寬宥自己。
【《能入定不定契印經》說:「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還生,及將前說一切有情,放出牢獄,悉皆安立轉輪王樂或梵天樂。如次若於諸能勝解大乘菩薩,淨信瞻視及由淨信樂欲瞻視,稱揚讚歎,較前生福極無數量。」】
前面是對勝解大乘的菩薩發瞋心,不願意看他,背對著他。現在反過來是我相信他,因此就很歡喜地看他、稱讚他、讚美他,這樣會得到非常大的福德。平常我們很容易以自己凡夫的心去衡量他人,看他人不對,所以說最嚴重的就是「學我」。我們應該了解凡夫心的局限,要真正好好學佛,才有可能轉得過來。平常很多腦筋好的人,往往就在這上面犯了非常嚴重、非常可怕的罪過。
p. 133
【《極善寂靜決定神變經》中亦說:「較諸殺害南贍部洲一切有情,或盡劫奪一切財產,若於菩薩所修善行,下至摶食施諸旁生,而作障難,能生無量罪。」故於是處,極應防慎。】
下面又有個比較。就造業來說,殺螞蟻的罪較輕,殺狗、殺牛的罪較重,如果殺人就更嚴重了。現在說把南贍部洲所有的人都殺光,或者把他們所有的財物全部搶來,這是何等嚴重的惡業;但比起另外一種情況:菩薩在好好地修行,譬(p344)如施食,哪怕他只拿很小的東西布施給一個旁生,我們如果去障礙他,不讓他做,雖然我們並沒有傷害那位菩薩,只是阻礙他修善行,這個時候所犯的罪是無法衡量的,比前面殺一切有情的罪更深重。
以上是具力業門當中的第一個,由福田門故力大,福田是專門指我們所對的境來說的,是造業當中事、意樂、加行、究竟中的「事」。這裡告訴我們,這幾個境有特別強大的力量,所以對這種對象所造業的力量也非常大。因此凡是這種地方,我們應該非常認真,好好謹慎防止,不要去犯。第二所依門力大,原則上是講我們的意樂方面。
【◎ 由所依門故力大者。謂如鐵丸小亦沈水,即彼成器雖大上浮,說智不智所作罪惡,而有輕重。】
造罪的時候,同樣以身口意造業,可是罪的輕重卻有差別。就像即使很小的一粒鐵丸,掉到水裡馬上下沈,如果把它製成器皿,比如鍋子,比起那小鐵丸大很多,但是它卻會浮在水上。同樣地,我們以身口意造業,如果有智慧的話,雖然業很大,卻可以不沈下去(指墮落),乃至於可以派上用場,所以智慧是非常重要的。佛法真正講的就是智慧,不過注意哦!智慧不是腦筋好,腦筋好可以幫助(p345)我們生起智慧,這是事實,但是腦筋好並不是智慧。
【此因相者,《涅槃經》說,諸愚癡者,如蠅粘涕不能脫離,雖於小罪不能脫離。由無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過,雖先有善為惡染污。故應現受異熟之因,變為極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鹽一掬,則難飲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錢,不能還償,漸被逼縛受諸苦惱。】
這個原因依《涅槃經》說,就像蒼蠅被牠喜歡吃的涕粘住了就脫離不了,愚癡的人造了很多小罪而被小罪所牽。這是因為他雖然造罪卻並不了解這樣做是錯誤的,因此也就不會生悔,這是我們一般人最容易犯的第一個錯誤,由於沒有悔心,所以不能行善。其次,造了罪還要覆藏,由於覆藏,雖先有善為惡染污。
關於覆藏,文字很容易懂,內涵卻很不容易懂。豈但是佛法,其實儒家也是這樣。《論語》上面有幾句很有名的話,「小人之過也必文」,小人有過失一定要掩飾,君子則不是,「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君子有過失,人人都看見,因為他不會遮掩,遮了就看不見。這是說出理論,事實呢?我記得有這麼一件事情:陳司敗問孔老夫子:「昭公知禮乎?」孔子回答:「知禮。」他反問孔子:「昭公娶同姓的女子為妻(那時候的禮節是不允許(p346)的),如果昭公知禮的話,還有誰不知禮?」孔老夫子聽見了,說:「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這件事情從表面上去看,是孔老夫子犯錯了,仔細去看,我覺得孔老夫子沒有犯錯,因為昭公是他的國君,以一個國家來說國君最尊,以家庭來說父母最大,人家說你的國君或父母的過失,當然是應該為他掩飾,所以孔夫子是有道理的。要是普通人遇見這種情況一定講很多道理,孔老夫子不講道理,他卻說:「丘也幸(我真有幸啊)!苟有過,人必知之。」
我為什麼講這個特點?因為凡是世間、出世間的聖人皆是如此。一般凡夫沒有理由,還要想盡辦法掩飾,有很多人很巧妙地轉了個彎來掩飾。孔老夫子的確有理由,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過失時,他不會責備別人不懂禮貌,不會狡辯:我這樣做才是如理行。孔老夫子這樣做是有很多原因的,因為即使對方說錯了,你把他擋住,以後人家就不願意跟你說了,這就是擋住別人來向你進諫,以及自己能夠學習的機會。
所以孔老夫子說他自己有幾件事情是最擔憂的:「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他擔憂好的事情不能去做,曉得不善卻不能改;而我們曉得不善,竟馬上把它掩藏起來,這就是智與癡的根本原因。但願我(p347)們好好地互相策勵,只要我們能真正改過,「人皆仰之」。另一方面,就算想盡辦法掩飾,人家還是看得很清楚,既然你掩飾了,人家又何必講呢?反過來說,看見人家掩飾過錯,你雖然沒講,可是你會不會因為他掩飾了,就覺得他對?還是你心裡面更是覺得:「唉,這個傢伙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這是我們要很認真思惟的。因為不能改過遷善,先前的善業又被惡所染污,所以本來很小的罪在此生受掉就算了,結果卻因為自己非常重的愚癡,沒有智慧,就變成眼前不受,可是將來墮落到最可怕的地獄裡邊。
【又說五相,雖是當感現輕異熟,能令熟於那落迦中,謂重愚癡、善根微薄、惡業尤重、不起追悔、先無善行。故說輕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護後過、不藏諸惡、勤修善法、諸惡對治,若不修此妄矜為智,由輕蔑門,知而故行,是為尤重。】
由於這五相,造了輕的惡業卻會在地獄受苦果。這地方點出來所依門是智慧。下面五點指出真正有智慧的人的作法:首先,萬一做錯了,他能夠追悔。實際上我們是無法避免過失的,必須要了解這個特點。不要說佛法這麼深廣,即使以世間法來說,《論語》告訴我們:「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犯錯而不能改,這才是真正的過失。照理說我們犯了過,曉得了應該馬上改,就怕自己不曉得,人家願(p348)意告訴我,「啊,真高興!」因為這樣我們才有機會改。我們現在的致命傷,是犯了過還要想辦法掩飾,人家告訴我了還不願意聽,這個是我們學不上去真正的根本原因。所以了解了以後,對以前造的惡要去追悔。前面說過業會增長廣大,你追悔的話,那個業就不再增長,只要不增長,它就不一定受報。這才是我們真正學佛的佛弟子應該注意的。假定有好腦筋用在這裡就對了,這時好腦筋就幫助我們增長智慧。往往是有好腦筋的人卻不好好地從這地方去做,對法不重視,知道了還故犯,那是更嚴重。對於這點,但願我們每一位同學好好地策勵。
【《寶蘊經》亦說:「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輪王位,各以燈燭器等大海,炷如須彌,供養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薩,於小燈燭塗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樂,謂菩提心及其福田俱無差別,然所供物,殊異極大,是所依力極為明顯。】
這是第二種所依,《寶蘊經》說,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有情全部進入大乘,都具有轉輪王這樣高的地位,然後各以燈燭,量像大海水那麼多,燈燭的炷像須彌山那麼大,這麼多的人以這麼多的東西去供養佛塔,這個福大得不得了,但不及出家菩薩作小小的供養。前面是一切有情趣入大乘,他們都是菩薩哦;後面那也(p349)是位菩薩,不過是出家的菩薩,這個出家菩薩以小小的燈燭供養佛,福德比這麼多的在家菩薩大。以意樂而言,出家、在家都是發了菩提心的人,福田都是佛塔,出家菩薩供很小的東西,在家菩薩這麼多的人,供這麼大的東西,但功德卻是出家菩薩大。為什麼?所依門力大-依戒。前面所講的是依智慧,第二個是依戒。
【◎ 由是道理,則無律儀與有律儀,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時,顯然後後,較於前前,進趣優勝。如諸在家修施等時,受持齋戒律儀而修,與無律儀所修善根,勢力大小,亦極明顯。】
所以很明顯的,差別在所依的戒。這個戒有三種,我們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一個是別解脫戒,一個是菩薩戒,一個是密乘戒;另外一種說法:一個是攝律儀戒,一個是攝善法戒,一個是饒益有情戒。越後面的戒越深越廣,所以修道的時候,得到的功德越大,那就是所依門力大的緣故。以在家人來說,受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所修的善根比起未受戒時,前者的功德也遠遠超過後者。
p. 134 (2)
【《制罰犯戒經》說:「較諸世人,具十不善,經百歲中,恆無間缺所集眾惡。若有比丘毀犯尸羅,仙幢覆身,經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極多。」亦是由其所依門中,罪惡力大。《分辨阿笈摩》亦云:「寧吞熱鐵丸,猛燄極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國人食。」(p350)通說犯戒及緩學處。】
上面說具戒而行善的話功德極大,但反過來說,以受戒之身造惡業的話,罪過也是一樣極大,因為它是具足大力量的,造善業可感得極大的樂報,造惡業則感得極大的苦報,這是我們要了解的。戒有這麼大的功德,你受了以後,小小的持守就有絕大的功德,小小的違犯也有很大的損害,此處特別是說明這一點。所以戒律上面告訴我們:寧願吞熱鐵丸,千萬不能以犯戒身去受用人家的供養。萬一我們犯了怎麼辦呢?要懺悔,對初學佛法的人來說,懺悔非常重要。
看了這個可能有很多人會說:「這麼嚴重,好可怕哦!我不敢出家,不敢受戒。」條件不夠的話,的確不要;可是一般人來說,如果具足條件的話,那不要怕。經論上面告訴我們,雖然你不受戒就不會因犯戒而墮地獄,可是不受戒的話,你沒有這個善根種子,要走上去是非常困難的。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佛在世的時候,凡是要出家的人,佛陀的弟子們都要觀察他有沒有善根。沒善根是不可能出家的,因為沒善根,你出了家也是不可能修行,如果做了壞事更是要墮落的。
佛經上有很多這種典型的例子,其中一例是:有人喝醉酒了,跑到祗洹精舍要求出家,寺裡的大比丘乃至阿羅漢,一看,知道他喝醉酒了,看看他有沒有善(p351)根,上座一個個都說沒有,他就吵、哭、鬧!等到佛回來了,就問他:「你有什麼事?」他說要出家,佛就把他帶進來,讓他出家,他高高興興地剃了頭,出了家。酒醒後,他才發現自己怎麼出家了!就逃回去了。後來弟子就問佛:「世尊,你不是說出家需要條件嗎?為什麼你這樣輕易讓他出家呢?」世尊說:「這個人從來沒種過善根,他今天幸好喝醉酒跑來,給他種個善根,種了善根,他將來就有很好的果報!」所以不管怎樣,真正地比較起來,就算出了家下地獄,也是值得的。我絕對不是鼓勵大家出了家做壞事下地獄,對我們已經出家的人來說,知道犯戒的後果這麼嚴重,應該策勵自己不要犯戒,而不是因此而不敢受戒,因為只有佛法可以救我們,世間是沒有路的。
【敦巴仁波卿云:「較依正法所起罪惡,十種不善,是極少惡。」現見實爾。】
比起普通世間人造十惡業,出家人造惡的話,由於所依門力大,所造的惡是非常非常可怕,特別是現在末法的時候。反過來說,末法的時候持戒很難,但是如果認真去做的話,哪怕持小小的戒,其功德是絕端地大,比正法的時候還要大,這一點對我們是極大的鼓勵,但願在座的每一位同學很認真地策勵自己。
【◎ 由事物門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養佛中正行供養,較諸財施財物供養,最(p352)為超勝,此是一例,餘皆應知。】
事物是指我們布施、供養的東西。所有的布施當中,以正法布施為勝;諸供養中,以正行供養為勝。正行供養前面已經說過了,法布施到後面會講。正法布施是最最超勝的,因為正法布施是兼財施的,而財施不能兼正法布施,而且財施是有限的,法布施是無限的。現在有很多人誤解法布施,認為法布施是指口頭上宣講佛法,其實不只是這樣,當然,講道理確實是法布施,布施的是教量,但還要實際上的行持才能真正幫助人家,何況講法若要真的講得圓滿,自己也應該要有實踐的經驗,這一點我們要知道。否則我們嘴巴上面講一講,雖然有功德,實際上這樣還是很遺憾。有太多這種典型的例子,有很多人能說善道,但因為自己條件不夠,結果變成三世怨,這非常可惜。聽的人如果如理地聽,當然是會受用的,所以他的功德還是在,不過對他自己來說變成三世怨,那是很划不來的。我曾聽過這麼一則故事,有一個人,前世是個修行人,他講法講得非常好,能說善道,很多人受用,很不幸,因為積了功德,下生再來的時候,就變成條件很好的世間人,造了很多惡,死後三惡道無處不去,這樣的結果實在太嚴重、太可怕!
【◎ 由意樂門故力大者。《寶蘊經》說:「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須彌。於此諸塔,復經微塵沙數之劫,以一切種可供養事,承事供養。若諸菩薩不離一切智心,僅散一華,其福極多。」】
《寶蘊經》說,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有情統統各建佛塔,而且那些塔都大得像須彌山一樣,而且還經微塵沙數劫這麼長的時間,拿所有最好的東西去供養,這個福德是不得了的大。前面講供養的時候說,乃至喝水,我們觀想供養,都有這麼大的功德,何況現在這麼多有情供養這麼多東西。假定菩薩以一切智心(這就是他的意樂),哪怕只散一朵花,這個福遠遠超過前面的。什麼是不離一切智心?就是希求成佛之心。佛的功德無量無邊,我們先看八地菩薩的功德。以我們的了解,修道要進入資糧位都很困難,然後加行位、見道位,到初地菩薩的功德就不得了,然後從初地到八地還要一大阿僧祗劫,到八地是徹底跟二空相應了,這時候哪怕供養一朵小花,這個福德之大,前面七地所有菩薩,乃至所有有情的一切功德全部加起來,都不如他供養一朵小花的功德。佛的功德更是無量無邊,菩薩小小的供養就有這麼大的福德,我們了解以後,如果能常常去思惟發菩提心的功德,就不會被眼前小小的利害所阻礙。
我們最嚴重的障礙是只看見自己眼前的一點利益,一般來說,講共下士很容(p354)易,但是我們很難看見共下士應該看見的。下士是共通的,共下士是透過下士應該走上去的共道,可是我們只能看見下士,看不見共下士。換句話說,我們應該有深遠的目標,才不會被眼前這種小小的利害所障礙。因此這裡就是告訴我們,要想累積福德、淨除罪障,理論了解了,就要多多去思惟、觀察,擴大我們的心胸,沒有第二條路,因為這都不是我們憑過去經驗可以得到的東西。
【如是由其攀緣所得,若有勝劣,及緣自他利益事等意樂差別。此復由其強盛微弱,恆促等門,應當了知。又於惡行,若煩惱心,猛利恆長,其力則大,其中復以瞋力為大。《入行論》云:「千劫所集施,供養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壞。」】
以這個例子來說,我們內心當中,所緣的是好是壞,是為自己或是為他人,由於這個意樂的差別,結果就相差很多。通常只要是為自己,不管你做什麼都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我們要把為自己擴大為為他人,而且是要把他救到成佛。我們平常很容易起心動念都是為自己,真的要為別人這就很難了,但為人著想是我們真正應該做的,而且要慢慢地擴大所緣。
除了這個以外,還有心力的強或弱、恆常跟短暫等,都會影響業力的大小。善的固然是如此,惡的也是這樣,惡的當中又以瞋心為最嚴重。《入行論》說:我(p355)們以一千劫行布施、供養善逝等,做很多善行所積聚的功德,發一念瞋心就能夠整個毀掉,瞋心就是這麼可怕!
【此復若瞋同梵行者,及瞋菩薩較前尤重。《三摩地王經》云:「若互相瞋恚,非戒聞能救,非定非蘭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論》中亦云:「如此勝子施主所,設若有發暴惡心,能仁說如惡心數,當住地獄經爾劫。」】
瞋普通人已經很可怕了,假定瞋同梵行就更可怕,同梵行就是我們的同行,其中如果有發了菩提心的,你瞋他就更糟糕。但我們怎麼會曉得周圍的人有沒有發菩提心呢?至少我們所對的都是出家人,所以更應該好好地努力觀功念恩,千萬要注意防止觀過心。眼前我們雖然不太了解,可是努力去做一定做得到;反過來說,除了努力去做沒有第二條路。如果懂得了道理而不去改的話,即使經過久遠劫,一對境這個習氣仍然馬上又現起。所以我常常以《前世今生》那些公案策勵諸位,多少劫以前或者幾千年以前的事情,一旦對境的時候,他那個老毛病全部現起,跟當初一樣,一點都沒改變。除非你對治以後它才會改變;否則只是境界不現起而已,那個習氣還是在。今生既然有學習的因緣,真正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法地去正行供養,這一點我們應該了解。
(p356)《三摩地王經》中這一偈特別是指我們出家人,或者至少是修行人,假定同行當中你討厭我,我也討厭你,那麼無論持戒、多聞、學定、在安靜處修行、供佛那都救不了我們。所以不要以為做了很多事情,就很有功德,我們常常因為做了功德,憍慢心就生起來,看不起別人,接著瞋心等等就來了,這點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
「勝子」就是勝者之子,也就是菩薩,如果我們對他發暴惡心(就是瞋恚),世尊說你發多少惡心,就會感得那麼多劫的時間在地獄受苦。平常我們瞋心發過以後,好像不現起了,可是心裡還在嘀咕,老放不下這件事情,這雖然不像當時很大的瞋心,可是也一直在增長惡業,這是最可怕的事情。我們常常為了一件小事情,經年累月地記在心裡面,那就是不斷地在增長它。前面說隨喜別人做一件好事情的功德非常大,如果做了惡事情你去隨喜它,或者老是去惦念它,也是一樣會增長擴大,這個我們要注意。
顯示黑業果當中,第一個是正顯示黑業道,然後決擇輕重,下面就講果報。
p. 135 (2)
【◎ 第三其果分三。異熟果者。謂十業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說,此中上品殺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餓鬼,下十一一能(p357)感旁生,《十地經》說,中下二果與此相違。】
異熟果就是前面造了業以後感得的果報。為什麼稱它為異熟呢?因為造的因跟所感的果之間有幾個相異之處。第一是造因的時候有善有惡,但是感果報的時候,這個果報體無所謂善惡;第二個時間一定不同。所以因的類別是善惡,感得無記的果報;時間是因在前面、果在後面。所以是異時、異類、變異而成熟這個果報,這就是所感得的正報。
十惡業的異熟果報,要看你造業時所依的事及內心意樂。以殺為例,所殺的對象譬如小蟲最小,大的旁生是中等的,人是最大的,所以事有上、中、下;然後造惡的時候心中的三毒也有強、中、弱,所以有三個三等。「上品殺生等十」,如果是最上等的,那就會感生到那落迦(地獄)當中,中品的感生到餓鬼,下品的感生到旁生,這是〈本地分〉當中所說的。《十地經》所說的不太一樣:上品下地獄是一樣的,中品感得旁生,下品感得餓鬼。其實這個本質上並沒太大關係,每一部經有它的宗,從不同的特徵上面去說。前面曾經講過,就所受的苦來說,畜生比餓鬼好,就智慧來說的話,餓鬼比旁生好。以上說明異熟正報,下面講等流,分為兩種。
(p358)【◎ 等流果者。謂出惡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壽量短促,資財匱乏,妻不貞良,多遭誹謗,親友乖離,聞違意聲,言不威肅,貪瞋癡三,上品猛利。】
惡趣苦報盡了以後,從惡趣出來生到人道中,「如其次第」就是根據殺、盜、淫等的次第:殺生感得壽短;盜是貧窮,錢財缺乏;淫感得家室不貞;妄語則會常被毀謗;如果離間人家,此生自己的親友就不和合;造了惡口業的話,感得會常聽人家說這種不可意的話;宿生多綺語,現在講話就不威嚴,人家不聽;至於貪瞋癡三種,因地當中這樣,今生感得的等流果是三毒又很猛利。等流果以前翻譯為「習果」,「習」就是指習慣。這跟異熟不太一樣,異熟是變化的,等流是跟他以前造的因相應的,同等的情況又相續而來。前面這十種都是〈本地分〉講的。
【《諦者品》及《十地經》中,於其一一說二二果,謂「設生人中,壽量短促多諸疾病;資財匱乏與他共財;眷屬不調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誹謗受他欺誑;眷屬不和眷屬鄙惡;聞違意聲語成鬥端;語不尊嚴,或非堪受無定辯才;貪欲重大不知喜足,尋求無利或不求利;損害於他或遭他害;見解惡鄙諂誑為性。」】
〈諦者品〉及《十地經》當中,每一樣都說兩種果,殺生者不但壽短而且多病。偷盜者感得不但窮,自己擁有的財還要與他人共用,換句話說自己的錢財別(p359)人可以拿得走的。古人說「五家所共」,在古代,國王來奪取的時候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水、火及自己的不肖子孫,諸如此類。你雖然有一點錢,卻無法左右它,或者別人也可以支配你的錢。當初妄語騙人家,現在被人家騙。惡口的等流果就是講的話會引起大家吵架等等。
【諸先尊長說縱生人中,愛樂殺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所說者,是領受等流果。】
上面講的叫領受等流,就算生到人當中,還會領受跟因地當中相應的果報。還有一種叫造作等流,就是前世造作的時候是這種心情,這一生再來內心當中又會一直歡喜做這種事情。我們自己從因地上面仔細檢查,看得出來前世大概從哪一道來,以上是等流果。異熟果、等流果都是正報,嚴格說起來,異熟果是外表的,領受等流也是外在的,造作等流主要是指內心的。除了這個以外還有主上果(或增上果),這種果是依報,就是我們生活在世間所依憑的,比如我們所住的大地、房子,以及衣服等種種受用的東西。
【◎ 諸主上果或增上果者,謂由殺生,能感外器世間所有飲食及藥果等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難於消變,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而便中夭。】
(p360)如果多殺生的話,感得外面的器世間匱乏。有情叫正報,生活的憑藉叫依報。造了殺生業,就感得世間的飲食、藥、果等皆少光澤。勢力是指吃這個東西所產生的效果,像在現代雖吃很多效果卻不大。我們以為這些都是此生努力所得來的,實際上真正最重要的還是業所感的果,此生的努力當然會有影響,因為還是因果的呈現,但是影響比較少,因為實際上主要是由於以前殺生而感得的果報。
【不與取者,謂眾果尠少,果不滋長,果多變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雨多淋澇,果多乾枯及全無果。欲邪行者,謂多便穢,泥糞不淨,臭惡迫迮,不可愛樂。】
如果犯了偷盜的話,換句話說不是經過自己努力而獲得的話,這一世的環境會感得果實很少,或者根本長不出來,或者雖然長出來便壞掉了,或本來裡邊的內容應該很飽滿,結果長出來裡邊沒有東西;天氣則是要不是雨多得不得了,把所有東西都沖掉,再不然就是根本沒有雨,農作物都乾死了,現在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民心非常惡劣的時候,感得的增上果就是這樣,所以佛說現在是減劫,很多情況都是每況愈下,在這個時候我們更應該策勵自己努力力爭上游,雖然困難,但是沒有退路。進一步來說,就是因為難,所以我們少少的努力就會感得更好的結果,但願我們不要單單為了自己,還要為了眾生、為了佛法。另外,如果貪欲(p361)心很強,那產生的結果處處都是污穢不淨的不可意果,非常的糟糕。
p. 136
【虛妄語者,謂農作行船,事業邊際,不甚滋息,不相諧偶,多相欺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離間語者,謂其地處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粗惡語者,謂其地所多諸株杌,刺石礫瓦,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流泉湧,乾地鹵田,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諸綺語者,謂諸果樹不結果實,非時結實,時不結實,未熟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可樂極少,饒諸怖畏,恐懼因緣。】
如果妄語的話,所做各式各樣的事情都沒有多少成就,也沒多少好處,做什麼事情都不和合,互相欺誑,都有怖畏、恐懼的因緣。恐怖、畏懼是語四惡業的果報當中共同的特點。因為離間是處處使人家不合,以致於感得所住的地方也是高高低低,處處不平,所走的路也困難險阻,而且有很多怖畏、恐懼的因緣。粗惡語也是這樣,所住的地方樹林都是枯槁的、光禿的;本來池河應該是水流泉湧,而今卻感得河是乾的;而且地是鹵(鹽分高)的,長不出東西來。這段的文字雖然容易懂,我們要仔細地好好去思惟觀察。
【貪欲心者,謂一切盛事,經歷一一年時月日,漸漸衰微唯減無增。瞋恚心者,謂多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獅子虎等,蟒蛇蝮蠍,蚰蜒百足,毒暴藥叉諸惡賊等。諸(p362)邪見者,謂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生源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
貪欲強的話,所有的好事情漸漸地就衰退減少。瞋恚心會感得非常恐怖的疾病、橫災,還有敵人、野獸,比如獅子、老虎等,這些都是很可怕的,還有蟒蛇、毒蛇種種毒的東西,乃至於非常暴力的夜叉非人、惡賊等,這都是瞋恚所感得的果。
邪見最糟糕,總的來說,就是世間所有最好的東西全部隱沒了。個別去看:明明是不清淨的,看起來好像是清淨的;明明是苦惱的,卻以為是安樂的;這些都不是安居之所,不是救護所,也不是歸依所。目前的世間就說明了這一點,這都是我們因地當中邪見所感得的果,現在已經感果了,應該從這裡策勵自己覺醒過來,這是我們應該注意的。上面是黑業道,下面白業也是這樣。
※﹝思惟白業果分二:①白業,②果。今初﹞
(p363)【◎ 《本地分》說:「於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語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別者,謂云語業及云意業。」】
業的輕重已經在黑業當中講過了,因此以下說明業的因跟果就可以了。什麼是白業呢?對於殺、不與取,欲邪行,能夠了解這是錯誤的、有過患的,以前以為這些都是好的,現在了解這些是不好的。「過患欲解」就是覺得不好而要排拒它,於是生起殊勝的善心,想要把這些惡行靜息、擋住,有了這個認識以後也去實踐。語四意三也是這樣。總之,了解了黑業道的過患,然後進一步依善法把它淨除,這就是白業道。
【事及意樂,加行究竟,如應配合。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者,謂他有情。意樂者,謂見過患,起遠離欲。加行者,謂起諸行靜息殺害。究竟者,謂正靜息圓滿身業,以此道理,餘亦應知。】
前面談十惡業時,從事、意樂、加行、究竟來說明,現在造善的時候還是拿這個一一配合。舉例來說,例如遠離殺生業道,事就是其他的有情,意樂是內心當中了解殺生有很大的禍害,所以對於殺生起遠離欲,前面提到「過患欲解」,就是我們很清楚它的過患,當內心對一件事情起貪瞋癡時,就提醒自己千萬不可以(p364)造這個惡業!就是這種心理。加行就是靜息殺害,我們現在整個的修行都是在靜息十惡業。究竟就是把這個修善的事情做到圓滿。其他我們只要這樣一一配合就對了。以上是白業,下面說明白業的果。
p. 137
【◎ 果中有三,異熟者,謂由軟中上品善業,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諸等流果,及增上果,違於不善,如理應知。】
就異熟果來說,如同惡業是根據造業的強弱感得那落迦(就是地獄)、餓鬼、旁生,善業也是一樣,依強弱來分,弱的感得在人道當中,中的感得生欲界天,最強的感得生上二界天--色界,無色界。等流果及增上果就是跟上面不善的反過來。
【《十地經》說:「以此十種,怖畏生死,離諸悲心,由隨順他言教修習,辦聲聞果。又諸無悲,不依止他,欲自覺悟,善修緣起,辦獨勝果。若心廣大,具足悲心,善權方便,廣發宏願,終不棄捨一切有情,於極廣大諸佛智慧,緣慮修習,成辦菩薩一切諸地波羅蜜多。由善修習此一切種,則能成辦一切佛法。」】
依這十善業能夠從惡道感得人天的善趣,在這個基礎上面,進一步了解:就算能夠跳脫惡趣,但是到了善趣以後還是可能會墮落,生死本身就是件很恐怖的(p365)事,所以對生死產生恐怖。不過並沒有悲心,只管自己而未考慮到別人,以這種心情,「由隨順他言教修習」,由於聽聞了佛的聖教,認真去做而成就聲聞果。聲聞的特點就是聽見了勝者佛告訴我們的言教,了解世間的真相就是苦性,而且即使生天也是一樣,所以為求自利而修解脫道,這樣成辦的就是聲聞果。
獨覺行者與前面一樣,感到生死的恐怖而求出離,也沒有悲心,不過不同的是:聲聞是聽了佛陀講的法之後去修行成就的,現在這一類不是聽佛說法,而是靠他自己觀修緣起而覺悟,這樣成辦的就是獨覺果。
最後這一種是最了不起的。假定心緣得廣大,具足悲心要救一切人,而且還有善權方便,曉得救人的方法;所以這裡面要有幾個條件,有了悲心沒有方便不行,知道方便沒悲心也不行。這樣還不夠,還要不斷地廣發正願,因為我們無始以來的習氣太重,只有不斷地努力才能夠做得到。發願終究不捨棄任何一個有情,但發覺自己不行,知道要救眾生只有成佛,於是努力修學佛道,對諸佛的智慧緣慮而修,這樣的菩薩就能夠照著菩薩道一地一地修上去。「波羅蜜多」就是菩薩所應修的菩薩行。由於非常善巧地修習這些,就能夠成就最圓滿的佛果。
【如是二聚十種業道,及彼諸果,凡餘教典,未明說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攝決(p366)擇分〉意趣而說。】
「二聚」就是十種黑業道和白業道,以上對這些業道及其果的說明,凡是沒有清楚說明是根據哪一本教典的,全部都是依《瑜伽師地論》中〈本地分〉跟〈攝決擇分〉的意趣而說。
上面告訴我們業果的道理,這是思總業果當中的分別思惟,先是顯明十業道為上首,其次是決擇業果,這又分成顯示黑業果、白業果、業餘差別。黑業果、白業果已講完了,這裡面說明了十業道中每一個業道的特徵、業的輕重,以及造了這個業以後,根據它的輕重感得什麼果,這些是最重要的。業還有相關的其他部分,這就在下面「業餘差別」裡來說明。
【◎ 第三顯示業餘差別中,引滿差別者。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顏貌醜陋,短壽多疾,匱乏財等,是不善作。於諸旁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
業的其他差別當中,第一個是引業跟滿業的差別。引是能夠牽引下一世異熟果報的業。異熟分苦跟樂,因地當中造了善法,就牽引到樂趣,造了不善的惡法,就引到惡趣。善趣是指六道當中的天、人、修羅,或者五趣當中的天、人;惡趣(p367)指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這是引業。滿業則不決定,就算引業是善業,感得的是樂趣,照理說樂趣都是好的,但是樂趣當中也有不理想的,譬如雖生為人,但卻四肢殘缺,或長得很醜陋,壽短多病或貧窮愚昧等。也就是說他的引業雖然善,滿業卻是不善,所以滿業是不決定的。
反過來說,引業不善而生到旁生(就是畜生)以及餓鬼當中(地獄是純苦之處,一定沒有快樂,所以只說兩種),但畜生、餓鬼當中也有很富樂、很好的。我們現在看得見,有很多動物,例如狗,我常常覺得人不如狗,當然牠的腦筋絕對比不上人,可是如果養狗的主人很有錢的話,不但給牠吃得好,還會特別為那條狗做很好的衣服給牠穿上去。當然這是以人來看牠,我想那條狗並不希望穿這件衣服。
佛世的時候也有這個公案,有人修了很大的福報,但是沒有智慧,結果感得出生為象卻戴瓔珞。印度的象是很值錢的,所以國王的象掛了很多的瓔珞,這種就是畜生當中富樂圓滿的。餓鬼當中有一類叫作福德鬼,像民間信仰當中的什麼公或者什麼神,他們實際上是鬼道眾生,由於不善業而引到惡趣,但是他的受用很好,這就是他的滿業是善的。
(p368)【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於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
因此引業、滿業之間,應該分成為四類差別:就是引業是善的當中,滿業可能是善的,也可能是不善的,這是兩類;另外,引業是不善的當中,也有不善的或善的滿業,所以總共四種。這就是業餘差別當中的引業跟滿業。
【《集論》云:「應知善不善業,是能牽引及能圓滿,於善惡趣受生之業,能牽引者謂能引異熟,能圓滿者謂既生已,能令領納愛與非愛。」】
善業及不善業可分成能牽引的引業跟能圓滿的滿業,能引的業是引生下一世的異熟果報的,能滿的業則是決定下一世果報生起以後,一生當中所領受的好或不好,這是引滿的差別。這也可以用總別關係來看,對整體的來說,那就是引,對它的個別來說是滿。或者用簡單的比喻,比如有一幢房子外表很莊嚴、很好,可是裡面很破,髒東西一大堆,住進去很不舒服;反過來說也許外面看起來毫不起眼、很糟糕,可是裡面卻佈置得非常好,讓你感受很舒服。在這個比喻當中,房子就是整體,相當於引業所引的異熟。
佛法告訴我們業果絲毫無差,它的內容的確不是那麼粗淺。學了以後要多去(p369)觀察、思惟,而且這種觀察、思惟並不是閉上眼睛憑空去想,必須在生活當中去感受,它是縱橫交叉的。就像我們常常介紹的《了凡四訓》中就說:有很多人惡心造善法,有很多人善心造惡法。以惡心造善法來說,惡心就是引業,造了善法就是滿業,惡心使引業不好,造了善法所以滿業是好的,諸如此類。
同樣的,我們現在做很多事情之時並沒有智慧,以自己的想法去做,可是倒很認真做得蠻好,這是一種。還有一種,他有智慧,可是做的內涵不好。現在世間上很多人以自己的想法去做,覺得好像盡心盡力,這種情況通常引業不一定好,滿業可能好,所以真正的是非好壞,一定要以佛法來衡準。這有個根本原因,因為我們在無明當中,而無明的中心是我,平常我們總是以「我」來想事情,學了佛還是學「我」的佛,這點我們應該注意。以上是講引滿之間的關係,以下說明能引、能滿的因與感來的果之間的關係。
【《俱舍論》云:「由一引一生,能滿則眾多。」謂由一業能引一生,非能引多,亦非眾多共引一生;諸能滿中,則有眾多。】
《俱舍論》說,一個引業引來一生,滿業則不是,一生當中有很多不同的滿業,使得這一生過完,這是就領受方面來說。也就是說一個引業只引一生,「非能(p370)引多」,不能引很多生,也不是很多個引業共引一生,這是《俱舍》當中的說法。《集論》的講法則不同。
p. 138
【《集論》則說:「頗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一生;又有諸業,唯由一業牽引多生;頗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一生;亦有諸業,由眾多業牽引多生。」釋中說云:「有由一剎那業,唯能長養一世異熟種子;及由彼業而能長養多世異熟種子;有由多剎那業,唯能數數長養一世種子;及由眾多互相觀待,而能數數長養展轉多生種子。」】
《集論》講的就很廣了,有些業是一個業只引一生,這與《俱舍》所說相同。但除了這個以外,還有一業可以引多生和很多業只引一生的,也有很多業引多生的,變成四句。這裡不談滿業,一生中一定是很多滿業,滿業絕對不會一個業滿一生,所以就不提它,這部分跟俱舍是一樣的。我們若要真正了解業,不但要知道黑白業及其輕重,以及它感得什麼果,還必須了解引滿之間的關係。因為佛法最重要的根本就在業果,所以對業果的深忍信是一切善樂的根本。
【◎ 定不定受業者,如《本地分》云:「順定受業者,謂故思已,若作若增長業。順不定受業者,謂故思已,作而不增長業。」作與增長所有差別者,即前論云:「云何作業,謂若思業或思惟已身語所起。」又云:「增長業者,除十種業,謂一夢所作,二無知所作,三無故思所作,四不利不數所作,五狂亂所作,六失念所作,七非樂欲所作,八自性無記,九悔所損害,十對治所損。除此十種業所餘諸業。不增長業者,謂即所說十種。」】
業餘差別當中,第二點是定不定受。「定受業」就是你造了以後,一定會受報的業。一定要受的是「故思已,若作若增長」的業;不定受的就是「故思已,作而不增長」的業。「作」就是造作,主宰造作業的是我們的思,就是心理作用--思惟。平常我們腦筋的動作特別多,實際上這都在造業,這一點要特別注意。腦筋靈活是非常重要的,相當於你手上有一個最好的工具,這個工具可以作壞的用途,也可以作好的用途,造作的中心就是思。「思業」就是我們動腦筋,「思惟已身語所起」就是動了腦筋以後身語跟著去做,這個叫作。如果作了以後再去增長的話,那一定受。除了此處所說的十種以外都是增長業,也就是說做了以後不一定感果的,只有這十種,其餘都是會增長的,如果是增長業的話,將來一定會感果。不定受是不一定,不是不感果,不一定跟不感果是不一樣的。
「無知所作」是當我們做的時候,自己不知道。譬如平常不小心踩死了螞蟻,的確自己不知道。還有一種情況,我無意傷人,但是糊裡糊塗把有毒的東西放在(p372)某處,也許我有特殊用途,別人不知道而誤食或碰觸到,他就受了害,我完全無心傷害他。有很多業是我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所造的,此種情形雖然業是造下了,但是它不會增長。
「無故思所作」跟「無知所作」有什麼差別呢?無知是自己不知道;至於無故思,業的特徵是用思心所去造作的,但有時你做事情只是直覺的反應,或者人家叫你做,你聽見了就去做,這是無故思所作,在這種狀態當中所造之業是不增長的,不增長不是沒有業而是不一定感果。假定是幫助人,譬如我說:「你拿這東西去幫助那位乞丐。」你就拿去給他了,你腦筋裡面並沒有去思惟這一件事情,並沒有這個想法,人家告訴你,你就去做,你內心是知道的,所以不是「無知所作」,而是「無故思所作」。
一般我們所做的事情都是對自己有利益的,然後會不斷地去做;「不利不數所作」則是既沒有什麼利益,也不是常常去作,這種情況我們實際上自己思惟觀察一下就知道。「狂亂所作」是內心狂亂、不清楚的情況下所造的業。「失念所作」跟「無故思所作」之間有差別,譬如我剛才講的有毒物品,你曉得它是有毒的,不能任意放置,所以你很注意這件事情,放得很好。可是有的時候你為了別的事(p373)情而忘記了,這種情況說不定會傷人;同樣地,好事也是如此,這是失念所作。「非樂欲所作」是你並不想做,別人叫你去做,你實在不願意但你還是做了。「自性無記」是指這個業本身就是無記的,沒有善惡的,譬如走路,走路本身不會感苦樂果,諸如此類的。「悔所損害」是指造了業以後,你後悔、追悔,如果追悔的心比較強,本來定受的業可以變成不定受。這是世間共同的,不一定要懂得佛法,以世間的理也可以知道。「對治所損」是指經過對治所損害的業。假定不善法對治了就不感果,當然反過來,你如果造了善法也是這樣。聖教當中告訴我們的都是對治不善法的,但是也有一些外道是以惡法去對治善法的。除了這十種以外,其他都是增長業。不增長業就是所說的這十種。上面是〈本地分〉所說。
【〈攝決擇分〉亦說四句:一作殺生而非增長,謂無識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作,自無樂欲他逼令作,若有暫作,續即發起猛利追悔及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令彼薄弱,未與異熟,便起世間所有離欲,損彼種子及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
〈攝決擇分〉當中說到四種情況:以殺生為例,第一是作而不增長,就是不定受業。其中第一個無識別所作,就相當於前面的無知所作,夢中所作、非故思所作、非樂欲所作跟前面提過的都一樣。暫時作了以後猛利追悔,就是前面的第(p374)九種,厭患心、懇責厭離、正受律儀等等,使以前所造的業漸漸減輕,或在尚未感果之前就能夠生起對世間的離欲,使原來的種子受到損害乃至於完全斷除,這個是作而非增長。
【二增長而非作者,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伺,然未殺生。三作而增長者,謂除前二句一切殺生。四非作非增長者,謂除前三。】
第二個反過來,是增長而不作。業包括腦筋去思惟,以及思惟後身語所作。譬如殺生,行為上並沒有做,但他腦筋當中不斷地去想。增長就是心裡去隨喜,或者去想這件事情。有很多人平常歡喜胡思亂想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但他行為上沒有造作,這就是「增長而非作」。我們很多時候身口行為不一定造善惡業,譬如走路、坐著,這都不是善業或惡業,可是腦筋會不斷地動,這已經在造業了。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如何才能夠充分利用暇滿人身,重點就在如理思惟;要想如理思惟,必須要正確了解聽聞正法……,如此一步一步往前推,這些前面已經說過了。第三是又作又增長,就是除了前面二種以外所有的殺生業。「非作非增長」就是既不作也不增長。
【從不與取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於意三中,無第二句,於初句中,亦無不思(p375)而作,他逼令作。】
十業道當中,不與取、淫乃至於語四支的最後一支綺語,可以依殺生之例而推知。意業就不太一樣,貪瞋癡當中,沒有第二句「增長而非作」,因為第二句本身並沒有動作,純粹是腦筋當中去造作。假定意業不去動的話,那純粹動腦筋的第二句當然就沒有。第一句是作而不增長,作有兩種,一種是腦筋作,一種是身口作,意業本來就沒有身口造作,不思而作是腦筋沒動,意業當然不會是不思而作。不思而作的情況,比如叫你把東西送給別人,你沒有動腦筋,拿了就跑過去送他;以意業而言,這是不可能的。
至於他逼令作,別人來逼你的話,只能逼你的身口,假定是你願意去作,這就不是別人逼的。既然心裡面不願意,你的意就不會造作,所以意業也沒有他逼令作的情形。前面我們講的是業的善惡,此處辨別的是作業的形式,這是比較粗淺的,從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細細地去思惟觀察。業相非常細微,所以必須很認真地多去思惟,像我們平常多是粗心大意,這樣離修學佛法還有很大的距離。平常應該儘可能多策勵自己,把心用在這上面,使自己不斷地淨化改善。以上說明了何種業是定受,何種業是不定受。定受中還有差別,下面說明。
p. 139 (2)
(p376)【◎ 決定受中,依受果時分三。其中現法受者,謂即彼果現法成熟。《本地分》說此復有八:若由增上顧戀意樂,顧戀其身,財物諸有,造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不顧意樂,不顧彼等,作諸善法。如是若於諸有情所,增上損惱增上慈悲。又於三寶尊重等所,增上憎害,及於此所,增上淨信,勝解意樂。又於父母諸尊重等恩造之所,由增上品,酷暴背恩,所有意樂,所作不善,於現法受。若由增上報恩意樂所作善法,於現法受。順生受者,謂於二世當受其果。順後受者,謂於三世以後成熟。】
決定受依受果的時間又分三種:現法受,造的業這一生就會受;順生受,第二生一定受;順後受,第三生以後受,那時間就很長了,感果可能是第三生、第四、第五乃至無量生以後,這都列入順後受當中。
現法受,就是造了這個業以後在現世就會感果。〈本地分〉中說有八種現法受。第一、有增上顧戀意樂,也就是內心當中非常強烈地貪著。有很多人只顧自己,處處以「我」為出發,這是最難以觀察、最難以拔除的。其實很多人有很好的腦筋,但是他的腦筋一天到晚在「我」的身上轉,這個就是顧戀其身,還有對身外財物等諸有的顧戀。如果是增上的顧戀意樂,那麼一定現法受,這是惡的。增上不顧意樂就是反過來,以很強烈的無貪無瞋無癡的意樂,處處不為自己而為了利(p377)益別人。這個跟第一種恰恰相反,第一種是惡法,這是善法,這個也是現生受。
前二種是對自己來說,增上顧戀自己的身體等,或不顧自身而助人,以下是從對象來說。如果以很強盛而且不斷加強的心(增上就是不斷地加強)來損害別人,就會現法受,這是惡的。反過來,增上慈悲也是現法受,而這是好的。另外一種是對功德田、敬田,就是三寶和尊重(就是師長)等等,對他們猛利損害,一定會感得現世的惡報;反過來,以猛利的淨信、勝解意樂而供養等等,現世一定感善報。
最後一類是對父母諸尊重,這跟三寶不同之處是,他們是我們的恩田,對我們有恩。尊重是指父母、尊長,比如叔叔、伯伯、祖父母等等。對我們有恩的人,我們應該去報答他,而現在卻對他增上酷暴背恩,這種情況之下造作的業一定現法受;反過來是增上報恩意樂,這也是現法受。了解這個道理之後,看看現在的世間實在是太糟了,絕大多數的人再得人身的機會少之又少,再上昇的機會更少。知道要報恩的人已經很難找了,從小不聽父母的話,長大了根本不管父母,而且對此視為當然,普遍都是這種現象,那對三寶就更談不到了。但願各位同學好好去注意,不但是自己如果犯了要去懺悔,還要盡心盡力想辦法把教法留下來,這(p378)是唯一真正能利益人、對大家有用的珍寶。
現法受不是現生受完以後就好了,來生還是要受。比如我們對三寶、父母損害了以後,現世固然是馬上感果,下一世一定墮落,所以除了現生以外,下一世還會受報。前面的結論說引、滿業,一個業不一定只感得一生,會感得多生,經論上很多這種特別的例子。一般來說,大概是一個業感得一個果;可是有很多的情形會一業感多果,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更何況感果之時往往又輾轉地增上,造一個業的果還沒有完,下面又不斷地增長,所以說一墮惡道的話,要回來非常、非常難。
【◎ 於相續中,現有眾多善不善業成熟理者,謂諸重業即先成熟。輕重若等,於臨終時何者現前,彼即先熟。若此亦等,則何增上多串習者。若此復等,則先所作,彼即先熟。如《俱舍釋》所引頌云:「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隨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我們每個人身心相續中,都有無量無邊的業,業感果的次第是這樣的:重業一定最先感果,比如五無間業,在任何情況下一定先感果。假定沒有重業,「輕重若等」,這時就要看臨終的時候哪一個業先現起,「近」是靠近死的時候。重業比如說我們正在上課,忽然接到一通電話,告訴你發生了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此(p379)時我們心裡面就被這個業綁住了,一下課你一定馬上去做。平常我們做很多事情都是這樣,如果不是正在上課,你一聽見馬上就去了。以一生來講,我們感得的業報體,因為受到壽量的限制,所以引你到下一生的業不會馬上感果,當然如果這個惡業的力量太強的話,壽命就減少了,所以我們要很清楚地重視這一點。近業例如平日下課有好幾件事情可以去做,臨近下課之時有人告訴你:「你下課沒什麼事吧?」「沒有!」「跟我一起去!」你就跟著他去了。所以不但是生死如此,平常也是這樣。
假定臨死的時候或是下課的時候,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那就是隨順你平常的習慣,平常習慣做什麼,自然而然就做這個,這點我們大概都可以感受得到。比如說下了課以後,假定你習慣背書,這時候你就背書,這個是習慣性。假定沒有這個習慣,那就照著造業先後的次第來。以上就是業感果的次第。
了解了業感果的次第,就知道修行對我們絕端重要。無始以來造的業,善的、惡的都不知道,不過原則上,可以確定一點--我們宿世沒有造下聖人之業;假定造了,那我們現在應該不是凡夫而是聖者,即使不像佛一樣,至少像羅漢、緣覺,但我們都不是!我們都在生死輪迴當中,造了無量無邊的業。也許我們會認(p380)為應該不那麼可怕吧,這是對業不了解,真正了解的話,會知道每一個人都可能造過非常可怕的業,只是眼前沒有感果而已。今天我們住在寺院,大家一本正經地談論佛法;假定換一個環境,你回家去了,周圍的親戚朋友都在看電視、聊天,也許你第一次、第二次還擋得住,過了幾天以後,你大概就會跟他們一樣了。以我自己來說,儘管在寺院裡好像策勵得很好,跑出去有的時候也可以擋得住,但通常擋住的時間很短。我曾經有過一次經驗,剛剛學佛時心很猛利,人家叫我去看電影,絕對不去看,他們硬拉我去看,我進入電影院坐著,結果坐了兩個小時像白癡一樣,有時閉上眼睛不去看,有的時候張開眼睛也視而不見,自己還覺得蠻好;可是擋不了多久,到後來慢慢地不但電影也看,什麼壞事情都跟著他們做,這是我親自經驗到的,你們也可以自己想想看。
所以只要還在生死輪迴當中,我們根本不曉得過去曾造下什麼樣的業。怎麼辦呢?修行!而且要認真地修行,最好能夠出家,因為出家有僧團的保護。在僧團,再怎麼放肆也放肆不到哪裡,所有外面的事情都跟我們絕緣了,電視、電影、報紙都沒有,有的就是三寶,大家開起口就是討論佛法;就算我們一時做不到的,還是以佛法來互相策勵。因此惡緣都拿掉了,周圍的環境中只有一樣東西--策(p381)勵增上的,這是非常重要的。然後自己也努力地提策,就算不能一口氣造很重的善淨之業,假定生前不斷地串習佛法,臨終時道友都在旁邊提策,所以感果的會是第二順位的近業。
近是跟串習有關,假定不串習,近也沒有用。比如下了課有人找你一起去做某事,若是陌生人,你會不會跟他去?不會。你平常習慣做的可能有幾樣事情,這幾樣事情當中何者在那個時候現起,你才會跟它去;如果是從來沒習慣的,就算它現起,你也不會跟它去。了解這個道理以後,所以即使沒有重業,我們平常在這裡串習的都是與法相應的善淨之業,而且周圍都是三寶、善友,這個又是近又是習,一定是這個業先感果。
因為這個業先感果,所以你來生就跟這個教法、這群人有關,在這裡邊不斷地增長,增上生的特點就是這樣。這樣不斷地增長,一直到見道以後,你就自由了,你自己可以完全作得了主。乃至於見道以後再去償還業債之時,不是去還人家,而是去度人家,這一點我們要了解。了解這個特點以後,會很正確地認識到這是沒退路的,真的要想離苦得樂,只有一條路--修行。而且只要真正修行了,一定有好的結果。到這裡為止,思總業果的道理告一段落。
(p382)在共下士當中,正修下士意樂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要發生希求後世的心,之後是依止後世安樂的方便。依止後世安樂方便包括皈依和於業果發深忍信,深信業果又分為思總業果、思別業果,以及第三個思惟了以後照著這個道理去做。第一部分思惟總業果講完了,現在講思別業果。這裡有個問題:思總業果當中分成兩大部分:第一正明思總之理,第二分別思惟。請問思總業果當中的分別思惟,跟思別業果有什麼差別?顯然一定有差別,所以列為兩科;但既然是兩科,為什麼都叫分別思惟,這有非常重要的根本原則,先簡單講一下。
我們不是要求離苦得樂嗎?所有的苦樂都是業來決定的,業果是佛法的根本,世間的真相就是業果,只有佛才對這個內涵有究竟徹底圓滿的了解,因此首先要對業果有個整體的認識。這個整體又分總別來談:正明思總之理、分別思惟。首先說明業的整個內涵有四個特點:第一、一切都是業決定的,也就是說有這樣的因一定感這樣的果;反過來說,你希望要的果報都是根據你造的因來決定。因此,假定我們希望離苦得樂,那一定要了解什麼是苦樂之因,造離苦之因、得樂之因,那才會得到所要的結果。
第二是業會增長廣大。萬一造了惡業,不但不能增長它,還要拿掉它,而善(p381)的造完了還可以增長它,這是業的特徵。然後是業造了一定不會消失;不造一定碰不到。這對我們極端重要,如果了解了這個特點,就算遇見了壞事也不會抱怨。因為沒什麼好抱怨,完全是自己造的,要抱怨只有抱怨自己為什麼造了這個業,這很清楚。以上是業的總原則。了解了總相,然後分別談業的個別行相。首先顯示業中最粗顯、重大的,攝為十黑業道;斷除它們有大好處,攝為十白業道。接著決擇十業道及其果,惡善業〈黑白業〉一定感得苦樂果,造的時候又有輕重差別,還有其他的差別相。所以這個分別思惟還是使我們對業的整體有所認識。
我們今天來學因為內心有一個最究竟、崇高的大目標〈或說宗旨〉--成佛。為了要達到這個目標,一定要對業的整體有正確的認識,曉得業既然是這樣,就會找到自己應該走的路,這就是思別業果。所以思總業果中的分別思惟與思別業果,在內涵上面有很大的差別。就像我要到某處,需要一部汽車,所以先把各種廠牌汽車的資料蒐集以後作比對一下,了解為了達到目標,我要選什麼樣的車。所以這個科判對我們真正的價值在這裡。下面就是思別業果,我們真正重要的是要修道,修道需要暇滿人身,暇滿不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這個人身有它的內涵。
(p384)※﹝第二、思惟別者,謂由遠離十種不善,雖定能獲善妙所依,然若成一圓具德相,能修種智,勝所依者,修道進程,非餘能比,故應成辦如此所依。此中分三:①異熟功德,②異熟果報,③異熟因緣。﹞
如果能遠離十黑業,一定可以獲得善妙的所依之身。換句話說,這個果報體一定不是惡趣身,一定是善趣身。但我們的目標不單單如此,是要靠著這人身去修「種智」,就是指佛的智慧。走佛道所要依靠的身體要非常地好,如果有了這樣圓具德相之身,修道的時候就進步得非常快,遠遠超過其他之身,所以我們應該要成辦圓滿俱足一切功德的修行人身。了解這個道理以後,就像前面說的,資料很清楚、很明白地擺在眼前以後,我們選定下述這樣的一個人身。它的內涵分三部分說明:一、異熟功德,首先說明這樣的果報體有什麼功德。二、異熟果報,說明這樣的果報體有何作用。功德指的是整個的體,果報是它的功效。三、異熟因緣,說明積了什麼因才能感得這樣的果報體。現在我們看這個報體整個的總相:
(p385)【◎ 初中分八:一、壽量圓滿者,謂宿能引牽引長壽,如其所引,長壽久住。二、形色圓滿者,謂由形色顯色善故,顏容殊妙,根無闕故,眾所樂見,橫豎稱故,形量端嚴。三、族姓圓滿者,謂生世間,恭敬稱揚,諸高貴種。四、自在圓滿者,謂大財位,有親友等廣大朋翼,具大僚屬。五、信言圓滿者,謂諸有情信奉言教,由其身語於他無欺,堪為信委,於其一切諍訟斷證,堪為量故。六、大勢名稱者,有大名稱,有大美譽,謂於惠施,具足勇健精進等德,由此因緣,為諸大眾所供養處。七、丈夫性者,謂成就男根。八、大力具足者,謂由宿業力,為性少病,或全無病,於現法緣,起大勇悍。】
第一個壽量圓滿,宿生造了長壽的業,感得這一生壽長。第二個形色圓滿,包括兩種:形色及顯色。形色就是長相,讓人家一看就歡喜。顯色是指膚色,如果長相很好但面色蒼白,或者黑黑的,東一塊、西一塊,那麼雖然形相很美看起來仍不好,所以不但要形相很好,還要顏色光彩;然後要根無缺,大家都喜歡看到你,這個就是形色圓滿。第三個族姓圓滿,現在好像不大重視人的出身,可是實際上這還是有關係。在古代的印度,如果是下賤種,不管你長得多好,永遠沒有機會出頭。實際上,即使是現在,家世還是很重要的。
(p386)第四個自在圓滿,做事必須要兩個條件:第一有錢,第二有人幫忙你、擁護你,這兩個條件都具足才是自在圓滿。第五個信言圓滿,講起話來人家都聽你的,因為你講話實在,不會騙人,而且有真實的內涵,所以讓人信服,可以很容易地解決一切的問題。第六個大勢名稱,對於布施等等能精勤去做,因此而成為眾生的供養處。第七個丈夫性,真正要修行,身為男性是很重要的。最後一個是大力具足,由宿生的業感得少病或一點都沒有病,有了這樣很好的身體,才能勇悍地做很多事情。
p. 140 (6)
【此復第一謂住樂趣,第二謂身,生為第三,財位僚屬為四,第五謂為世間量則,第六謂彼所有名稱,七謂一切功德之器,第八謂於諸所應作勢力具足。】
住樂趣是指人身,這一段的文字很容易懂。異熟功德主要是講體,下面異熟果報是說明它有什麼功用,也就是平常講的體跟用。
【◎ 異熟果報分八:初者依自他利,能於長時,積集增長,無量善根。第二者謂諸大眾暫見歡喜,咸共歸仰,凡所發言,無不聽用。第三者謂所勸教,無違敬用。第四者謂以布施攝諸有情,令其成熟。第五者謂以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速令成熟。第六者謂由營助一切事業,施布恩德,為報恩故,速受勸教。第七者謂為一切勝功德器,欲(p387)樂勤勇,堪為一切事業之器,智慧廣博,堪為思擇所知之器。又於大眾都無所畏,又與一切有情同行,言論受用,或住屏處皆無嫌礙。第八者謂於自他利,皆無厭倦,勇猛堅固,能得慧力,速發神通。】
八種當中第一個是壽長,修行真正重要的是成辦自他利,壽長就可以有很長的時間集聚很多善根。第二是大眾一看見就歡喜,所以你講話大家就容易接受。第三,因為他出身尊貴,通常只有人家求他,他不必求人,人家自然願意聽他的,而且對他恭敬。其實這是世間的量則,人都是這樣,如果自己條件很差、不夠,去求人家時,人家會怕你來找麻煩;反過來,如果條件樣樣夠的話,人家很樂意接見你,而且你講的話人家願意聽。第四,真正要幫人家,必須以四攝利他,有大財位就能以布施攝受有情令其成熟。第五,信言圓滿的話,就能以愛語、利行、同事攝諸眾生。第六就是大名稱。這是由於你做了好事,所以人人都知道你。因為你營助別人的事業,做他的助伴,所以你要做某事的時候,大家都很樂意來幫忙,回報你;若是勸導人家,人家也樂意接受。
第七是大丈夫、男性。現在這世間講男女平等,特別是西方人。在美國,通常男性聚在一起,他們有他們的話題,這先不去談;據說女性聚在一起,最常見(p388)的題目就是爭男女平等。如果碰到這種情況,自己要小心一點。不過男身的殊勝是佛講的定量,我們對佛要有淨信心。身為女性有很多不方便,比如有一些處所,對女性而言身處其中不會無畏,怕被侵犯,男的就沒有任何害怕,也沒有什麼顧慮,諸如此類等等。最後一個是大力具足,也就是勇悍,精進需要這個條件。不管為自己、為他人,他不會疲倦,而且做事非常勇猛、非常堅固,乃至於學定慧,不管慧或神通都容易發,將來我們學上去就知道。這一點,平常就要特別注意。
在分別思惟當中,特別說明這樣的果報是走佛道所依之身,有它特殊的基本條件和功用,以下說明得到這個果報的因。
p. 141
【◎ 異熟因分八:初者謂於有情,不加傷害,及正依止不害意樂。又云:「善放將殺生,如是利其命,遮止害眾生,則當得長壽。承事諸病人,善施諸醫藥,不以磈杖等,害眾生無病。」】
第一是長壽的因,對一切有情行為上不去傷害,內心上依止於絕對不傷害別人的意樂,這是遮止。更進一步,還要好好認真地去放生,處處地方代別人著想,利益別人。如果能夠遮止害人的事,認真去做救人的事,就能得到長壽。還有對病人要好好去幫忙他。有些人動不動就歡喜虐待、傷害其他生命,這樣很不好,(p389)愛護生命即使在小地方都應該注意,我們平常不會真正傷害眾生,但有時候看見狗會對牠踢踢打打,這也不可以。退一步說,同學之間不要隨便開人家玩笑,因為你內心當中總是不能尊重別人,覺得開別人玩笑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實際上這對自己有很大的傷害。這些地方大家要注意。
【第二者謂能惠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又云:「由依止無瞋,施莊嚴妙色,說無嫉妒果,當感妙同分。」】
第二是形色圓滿,它的因是施燈等光明,或者惠施鮮淨衣物,讓別人看起來很好,心裡很歡喜,所以此生自己的形色也是這樣。最主要、最根本的是要遮止瞋心,這個很難做,但非常重要,感得身相美妙,忍是根本。我們平常很容易犯瞋心,莫名其妙犯的不太多,通常總是因為覺得自己有道理;特別是我見很強、做事能力很強的人,在違背自己心意的時候,往往容易起瞋心,這個要小心。「施莊嚴妙色」是說總是和顏悅色地對人家,而且不嫉妒人家。平常我們強過別人的時候,很容易看不起人家;不如人的時候,又嫉妒人家。所以如果能夠在強過別人時不驕慢,不如別人時不嫉妒,將來感得人身時的形色就是很善妙的,這就是形色圓滿的因。
(p390)【第三者謂摧伏慢心,於尊長等,勤禮拜等,於他恭敬,猶如僕使。第四者謂於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施惠,設未來乞亦行利益。又於苦惱及功德田,乏資具所,應往供施。第五者謂修遠離語四不善。第六者謂發宏願,於自身中攝持當來種種功德,供養三寶,供養父母,聲聞獨覺,親教軌範,及諸尊長。第七者謂樂丈夫所有功德;厭婦女身,深見過患;樂女身者,遮止欲樂;將失男根,令得脫免。第八者謂他不能作,自當代作;若共能辦,則當伴助;惠施飲食。】
第三族姓高貴,在因地當中要摧伏慢心,對尊長要恭敬禮拜,就像僕人一樣。驕慢的人將來可能感得畜牲或下賤種,所以千萬不要驕慢。第四是財位。這個因是碰到有人來求東西,不管吃的、穿的,都儘量給他;即使他沒有來求,曉得他窮,也主動幫忙他。而且對於苦惱田(悲田)和功德田(三寶),當他們資具缺少的時候,能夠去供養、布施。第五是信言圓滿。這是因為我們因地當中不說無意義的話,如果妄言、離間語、粗惡語、綺語等無關緊要的話不說,能感得所講出來的話就產生這樣的效應。
第六大勢名稱,勢力很強大,有很大的威望名稱,這怎麼來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發宏誓願。我們學了佛以後,都會發宏誓願,可是大多只是一句空(p391)話。我自己想想也是一樣,常發願「我一定要成佛!要救一切眾生!」發完了以後,到底怎麼去做卻不知道。如果發的願是要救別人,行為卻是為了自己,這種願不能說沒有用,但真正說起來也很難說有用。我們現在想照著《菩提道次第廣論》走上去,這種現象都應該要很正確地認識。除了這樣還要攝持當來種種功德,所以不但要發大願,而且要實際上去做,這個很重要。如果發了願但實際上還都是為了自己,這個是攝持的功德還是非功德,我們應該要分別得出來。之所以要去供養三寶,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要滿這個願,所以行為這樣去做,出世間的是供養三寶,世間的是供養父母,此外,還要供養聲聞、獨覺、親教、軌範及諸尊長。
第七丈夫性,要得到丈夫身,內心要生起對丈夫身的好樂,厭患女身,深深感到女身的不理想,這是對自己而言。萬一有人對女身歡喜的話,遮止他這種欲樂,因為有可能因這樣的關係,下一世會失去男根而轉變成女身。告訴他這個道理,使他下一世不失去男身,這樣我們就可感得丈夫身。第八是大力具足,為什麼能感得這個大力量,就是因地中不但我自己去做,如果別人不能做的,還要代他做,或者像前面供養中說的,我帶著別人一起共辦,用種種的方法幫助別人做。(p392)如果單單供養,會感得財富,自己去做,會感得具足大力。有的時候,你出錢而由他去做,你會感得有錢,但是不具足大力;他努力去做,他會感得具足大力,每一個因果的關係要弄清楚。以上就是得到修種智所依圓滿異熟的因。
【如是八因,若具三緣,能感最勝諸異熟果。於其三緣,心清淨中待自有二,謂修彼因所有眾善,將用迴向無上菩提不希異熟;由純厚意,修行諸因勢力猛利。】
修這八個因的時候,還要幾個條件--三緣,如果能夠以三緣去修這八因的話,就能夠感得最殊勝的異熟果。有了這個異熟果去修行,就遠比一般來得快、好。這三緣是心清淨、加行清淨、田清淨。心清淨分兩方面,一個從自己方面看,一個從對方去看。從自己方面看又分二點:第一是修彼因所有眾善,將用迴向無上菩提不希異熟,第二是由純厚意,修行諸因勢力猛利。這完全是由內心去看的。修前面的異熟八因,一定有很多善的功德,這功德要迴向無上菩提,不求其他的,這是第一個。這文字很容易懂,真正要體會得到卻很難,做到更難。比如說,我在常住很認真做事,不計一切辛苦願意去做,常住有事情就找我做,有好事卻輪不到我了!如果是你,你心裡怎麼想?辛苦了半天,好事輪不到我。諸位自己想一想,我做好事的目標是求什麼?我們不知不覺當中是為了自己,會覺得做了很(p393)多努力以後,怎麼沒有輪到我!儘管嘴巴唸功德迴向無上菩提,不希異熟,但是內心要的卻是這些!這裡不要單單在文字上轉,我們一定要了解文字所指的真正內涵,然後對境時不斷地去磨鍊,要多祈求、多懺悔,這對我們非常重要。還有在修的時候,「由純厚意」,純是內心當中非常純淨,毫無雜染,厚是力量非常猛利,不是虛虛浮浮的。修得非常猛利,然後迴向無上菩提,這樣自然而然內心是最清淨的。以上是對自己方面,跟別人無關。
【待他有二,謂見同法者,上中下座,遠離嫉妒,比較輕毀,勤修隨喜。設若不能如此而行,亦應日日,多次觀擇所應行事。】
心清淨當中,對別人應有的心態有二點:第一點,在修行過程當中,一定有修行的助伴--同法者,包括上中下座。平常我們在不知不覺當中會比較、嫉妒,應該怎麼辦呢?認識內心這個雜染,遮止它。通常別人做了以後,我們心裡會嫉妒他,乃至嘴巴上講「這有什麼了不起!」這都是比較、嫉妒、輕毀。怎麼辦呢?勤修隨喜。心想:真好、真好,他做到了!不管對上中下座都應如此,這要跟前面配合起來做,這是第一點。
萬一做不到怎麼辦呢?時時去觀察自己的內心,我為什麼做不到?我應該做(p394)的是什麼?因為你不斷地去觀察、注意,就曉得病在哪裡,怎麼去對治、改善它,這個都是在對境的時候去修。有些人說修行要關起門來,其實不對境你修什麼呢?沒有境根本不曉得內心有什麼毛病,要對境,隨眠種子才會被引發起來,這樣才有機會把它淨化,但並不是叫我們面對粗暴的境。所以修行過程當中,助伴是非常重要的,外面粗暴的境界要遠離,但修行助伴是不能遠離的。
一個人關起門來修行,一般都會習定打坐,有些人一坐下就打瞌睡也不知道;即使入定了,八萬大劫以後出定,一點用處都沒有,那個時間完全浪費掉了,因為你的習性一點都沒有動,這在後面會詳細說明。修行的中心在智慧,學定也是為了得定以後,智慧才會真正地深入。普通我們並不了解修行是要在境上修,認為自己的心很亂,要安定一下,就不去對境。這一點後面會一層一層深入地告訴我們。以上是心清淨。
【加行清淨中,觀待自者,謂於長時無間殷重,觀待他者,謂未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恆無間作不棄捨作。】
行為當中也分為對自、對他,對自己方面要長時間不斷地修,修的時候要很認真,不要輕忽,不要馬馬虎虎。對他人方面來說,與周圍的人互相勸勉增上,(p395)如果他還沒有接受、還沒有照著去做,用種種方式去讚美,希望他們也能照著這樣去做;已經做的,讚美他,使他歡喜。這跟世間不一樣,世間是我做了怕別人也做,別人做了我就嫉妒。這裡恰恰相反,儘量幫助別人使他做到,這也是很不一樣的地方,凡是這種道理,都要衡準自己的內心。然後做這件事情要恆常無間,遇到困難不要棄捨,這是加行清淨。
【田清淨者,謂由彼二意樂加行,能與眾多微妙果故,等同妙田。此等是如〈菩薩地〉說,以釋補滿而為宣說。】
田清淨就是指對象。由於內心的意樂跟加行好,就等同妙田一樣,結果一定是很好的,所以只要意樂加行對了,田可以不管。強調這一點有一個特別的意義,雖然這裡講的是最基礎的部分,可是這是共下士,不是下士,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我們真正的目標是在上士,要發菩提心,學菩薩行。發菩提心並不是因為幫別人有什麼好處,而是因為要救他,所以我要成佛,完全是從內心去講,根本不講田的。世間人會因為這個人是高官、有勢力,所以去為他做事,否則的話就不去;或者這位法師有功德,我去供養,否則不去。然而佛法裡邊真正發菩提心不是這樣的,完全從內心上面講,當內心到了一定程度以後,田就不是問題。
(p396)前面具力業門當中也特別地講到幾個特點,裡邊最重要的是意樂,意樂門如果達到菩提心的程度,會有無量無邊的功德。既然我們要修行,應該把重點放在這個上頭。所以在下士的時候,就讓我們認識真正修行完全是在自己的內心,但這內心不是一個空話,還要行為跟它相應。所以平常我們就很重視動機,這非常重要。要去兌現這個動機,還必須有正確的方法,所以動機是一個總相,方法是別,然後要去做這件事情還必須要有力量,這是我們需要了解的特點,雖然這是在共下士部分,整個修行具體而微的內涵都在裡頭了。
以上這些是《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上面講的,對於前面所講的業的其他部分,我們修行人都應該知道。
p. 142 (2)
※﹝第三、思已進止道理中分二:①總示,②特以四力淨修道理。今初﹞
前面二科是從理論上面了解,建立正確的知見,下面還要去行持,該做的進,不該做的止,這個道理現在分兩部分來講。
(p397)【◎ 如《入行論》云:「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恆時,理應思惟此。」】
《入行論》上面告訴我們,苦是從不善所生的,這個苦當然不是我們希望的,要想從苦當中解脫出來,眼前我們真正要做的事情,就是懂得道理以後,要晝夜恆時,不管是白天或晚上,不斷地去思惟這件事情。
這裡有一個問題,白天固然要思惟,晚上你怎麼思惟?前面四種資糧中提過,如果很認真地思惟的話,雖然睡覺了,這個相續還在繼續地轉,所以第二天起來,腦筋自然跟它相應。平常我們早上起來懶懶散散,就是因為睡下去的時候沒有好好地思惟,假定很認真思惟,不管睡的時候,乃至於睡醒後它也會相續。平常我們很多事情,大的不談,就以小的事情來說,例如會無心地去開玩笑,這就是因為沒有認真如理思惟過。假定常常很認真地思惟的話,一對境,你所思惟的這些自然就現起來,就不會隨隨便便去做了,所以我們修行人平常就要努力地去如理思惟。
我們通常都是思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我記得剛出家的時候所依止的一位阿闍黎,他常常跟我說:「人家是不能害你的,都是自己傷害自己!」明明是人家來找我麻煩,怎麼是我傷害自己?現在才懂得,如果自己努力去如理思惟的話,各(p398)人造業各人受,而且他也不一定是傷害你,可能隨便看你一眼,你心裡就嘀嘀咕咕想一大堆,我們常常會犯這個毛病。雖然有最好的腦筋,一天到晚就攀煩惱,愈攀愈大,還以為在談修行。所以這裡告訴我們,應該晝夜思惟這個道理。
【又云:「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又此之根本,恆修異熟果。」】
現在我們知道應該修行,修什麼呢?世尊告訴我們一切善法的根本是勝解,尤其是對業果,如是因感如是果的必然道理,要產生決定的勝解。生起勝解以後,自然而然對境的時候,知道這個境界的現起是往業所感之果,既然不歡喜這個果的話,當然不願意再造這個惡果的因,自然就不會再去攀煩惱。所以真正傷害我們的是愚癡無明,這個道理就非常清楚了。
【謂既了知黑白業果,非唯了知即便止住,應數修習,以此是為極不現事,極難獲得決定解故。】
現在了解了黑白業感果苦樂的必然道理,不是了解了就算,應該要數數修習,不斷地去思惟,因為業果是很難完全深細了解的。法有三種:有一種叫顯現法,比如說什麼叫木頭,你一看就知道了,包括眼前我們看得見的很多東西,這叫顯現法,它是很明顯的,乃至於就顯現在你眼前。另外一種叫晦隱法,它的內涵比(p399)較晦隱,比如說關於理論上的很多抽象的東西。業果的道理是極晦隱法,這裡翻成「極不現事」,非常深奧,因為它牽涉到十方三世縱橫交叉的因緣,所以對這個道理是很難獲得決定的。
佛法的中心是性空緣起,要了解空性,比起業果還容易一點,因為空性可以靠推理了解,但是緣起,就不是道理能夠推出來的。我們可以用事實來證明這一點,佛法講性空跟緣起,二者是分不開的,一切法因為是緣起,所以它不是天生的,因此稱它為性空。要想真正地了解性空,你只要去學羅漢就夠了。佛說最快三生,第一生是下種子,第二生集資糧,第三生你就可以證果;可是要想對性空所現的法界緣起究竟圓滿了解的話,要三大阿僧祗劫,兩個時間差得太懸殊了。小乘利根最快三生成就,鈍根的就算三生不行,大概六十劫也就成功了,可是佛道要修三大阿僧祗劫,這不能比。因此我們現在真正趣入之點,第一步應該多去思惟異熟果,不要動不動就講空,應該在緣起上面努力地勤修、勤思惟。
【此復如《三摩地王經》云:「設月星處皆墮落,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可變餘相,然尊不說非諦語。」於如來語,應修深忍,若未於此獲得真實決定信解,任於何法,悉不能得,勝者所愛,決定信解。】
(p400)《三摩地王經》說,假設月亮、星星統統掉掉下來了,山、聚落,乃至整個大地都散壞了,甚至虛空都可以變成其他的相貌,也就是說世間樣樣東西都可以變的,但是世尊絕對不會說不真實的話。這裡特別是講關於因果的道理,我們要對它生起深忍信,這個信心不是知道了就可以,要不斷地修,修到深深地忍可於心,在任何境界上面不會動搖,這是我們現在要努力的第一步。
大師親口告訴我們,對於業果的內涵,如果不能獲得真實決定的信解,那不管我們學習什麼法,都不會跟佛法相應,所以都不能令勝者(就是佛)歡喜。今天我跑去供養等等,但是內心當中跟佛法不相應,佛菩薩會覺得很可惜。佛菩薩真正歡喜的是我們對業果有很完整的認識,這一點我們要清楚。
【如有一類,說於空性,已獲決定,然於業果無決定信,不慎重者,是乃顛倒了解空性。解空性者,謂即見為緣起之義,是於業果發生定解為助伴故。】
有些人覺得他已經對於空性得到決定了解了,但是對於業果卻沒有決定的信解。如果對於業果產生決定的信解,他的行為一定是非常慎重,因為他知道任何一個小小的行為都會感得深遠的影響,所以絕對不會亂來。如果自以為對性空已經有了決定解,但對業果沒有決定信,亂來不慎重,那他對空性的了解一定是錯(p401)誤的、顛倒的。
什麼是真的解空性呢?要了解正因為是空性,所以一定是緣起,真實了解空性的一定見到緣起,緣起用業果來說就是什麼因感什麼果,空性一定跟因果的緣起法則互為助伴,分不開的。比如二支筷子你必定同時拿著才能夾東西,也就是說任何一樣東西的存在,必然是因緣相依相待而成,因此它一定是性空。所以真正了解空性的話,一定能很清楚看見緣起。
我們眼前一切的苦樂、一切的境界,佛說這些都是果,這個果一定有因,它的因就是我們造的業。因此眼前所有的一切不是天生來的,不是必然如此、堅固不動的,它本身沒有一個確定的、固定的特徵,所以叫性空。所以緣起跟性空其實是一件事情的兩個面,因此面對境界的時候,看見了性空,就知道它一定是緣起;看見了緣起,就知道它一定是性空。於是行為上就會非常慎重,一舉一動一定是從行善去惡下手,而這件事情是從內心當中的意樂開始,要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這對我們非常重要。因此大師一再地引用經論說明,要我們對業果發定解、發深忍信。
【即彼經云:「一切諸法如水月,等於幻泡陽燄電,雖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p402)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如此理趣門賢妙,微細難見佛行境。」】
一切法就像水中的月,這是一個騙局,看起來明明有月,但那只是一個影子,一切法真實的情況就是如此,所以世間的一切叫緣起有,因緣具足的時候它就現出來。以佛法來說,各宗各派對緣起性空有不同的說法,宗大師所宗的應成,是強調「世俗幻有,勝義真空」,就本質來說是沒有的,就像水中月,你去撈是撈不到的;但是不能說它完全沒有,因為明明水中現出月亮。這個月亮怎麼來的?它的因緣條件要有水、天上的月亮,還有你的眼根,它就現出來了。實際上世間萬物無一例外,都是因緣和合而顯現的,沒有真實的本質。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我們會感覺一切都很實在?現在進一步來說,就像小孩子看見水中的月亮,他不會像我們一樣清楚知道這個不是真的;同樣這一切法,在佛菩薩看起來,就像水中的月亮一樣,但我們不了解!以智慧的年齡來說,我們是個小孩,我們現在努力的,就是照著佛的方法讓智慧增長,到某一個程度,就了解諸法的本性是空的,但並不是沒有(認為沒有則是斷滅見,那是外道見當中最可怕的一種)。所以我們稱它叫幻有或者叫假有。除了水月以外,幻、泡、陽燄、電都是比喻同樣的內涵。幻是虛幻的,平常我們說的電影,那就是幻,泡是(p403)水泡,生起後一下子就消失掉了,陽燄以前講過了,閃電也是如此。
不但外在事物如此,我們人也是一樣。一般人認為死後好像有一個靈魂跑到下生去,依佛法來說沒有這樣東西。但是妙了,說它沒有,但我們所造的業卻不會失去,有情就像水中月一樣,你不能說它沒有,然而它就是這樣的虛幻。這個道理很深,《廣論》整個理論告訴我們就是這個,遵照著這個次第一步步走下去,我們終於會看清楚這個事實。前面說「諸業於生死,隨重近串習」,儘管我們造了很多惡業,可是如果繼續不斷地修行,到後來親自證得空性以後,你會感覺一切的緣起還在這裡,但卻是如幻如化。
證得緣起如幻如化有什麼好處呢?當你真的證得了空性以後,就算在地獄裡邊,你也沒有什麼痛苦。證得空性本身就有一種妙樂,平常我們一談樂就會貪著,如果以世間的樂去衡量,不知錯到哪裡去了。所以很多人覺得修行如果一點快樂都沒有的話,有什麼意思呢?不是這樣的,真的拿掉我執以後,佛法當中的妙樂才會現起,那種妙樂是無與倫比的,你一旦感受過,世間最好的你都不要了,這個是它的特點。
有情雖然不可得,但業卻是絲毫不爽,這個道理非常奧妙、細微,我們很難(p404)看得見,只有佛才能夠徹底了解,所以說是佛所行的境界。因此我們只有對佛生起真實的淨信,照著他的方法去思惟,使自己的念頭跟著他轉。也許大家會覺得好像有一點困難,實際上這個事情並不困難。舉個實際上的例子,來說明我們人人具有這個能力。一般人都相信營養,不但相信,而且很注重,這種概念並不是天生來的,是社會當中給我們的訊息,我們從小得到的訊息就是這樣,自從讀了「新世紀飲食」以後,曉得這是個騙局。明明是假的,會傷害我們的,我們聽了它都學得會;現在真實的,對我們有利的,反而學不會,有這種道理嗎?這是一個事實。所以一定要把知見改過來,真正了解了這個利害關係,而且經過很嚴密的理論去思辨,確立不移,到那個時候才照著去做,把我們的習慣改過來。以前我們都緣著錯誤的知見牢牢執著,現在要把錯誤的地方捨棄掉,內心當中真正第一個要做的就是對善法要把握住。
【是故應於緣起二業,及諸因果發生定解,一切晝夜觀察三門,斷截惡趣。若不先善因果差別,縱少知法,然將三門放逸轉者,唯是開啟諸惡趣門。】
所以我們對於緣起的善業、惡業以及因感果的道理,要產生定解,了解了以後,日夜都要拿這個標準來觀察自己的身口意,斷除惡趣的因。假定對於因果細(p405)緻的內涵不能善巧地了解,就算稍微懂得一點佛法,也不會認真去做。如果對因果有確定的認識,你會感覺到自己隨便一動,可怕恐怖的惡因就在裡面了,那時就會從內心策勵自己。也就是說你很清楚這個東西是有毒的,碰不得,乃至於像毒氣一樣,那你一定是想盡辦法要逃出去都來不及,所以這才是我們修學的根本。假如對因果不了解,就算其他的佛法稍微了解一點,身口意三業還是放逸而轉的話,你懂得的佛法對你並沒有太大的幫助,所造的行為將來還是帶你到惡道當中去。
【《海問經》云:「龍王,諸菩薩由一種法,能斷生諸險惡惡趣,顛倒墮落。一法云何,謂於諸善法觀察思擇,作如是念,我今若何度諸晝夜。」】
《海問經》就是《海龍王經》,前面說過的《十善業道經》就是《海龍王經》的一品。佛回答龍王的問題,告訴他說:菩薩只要能夠把握住一種法,就能夠斷生惡趣,能夠避免顛倒墮落,這一法就是對善法不斷地去思惟觀察,腦筋當中時時要想:我現在應該怎麼真正有意義地過日子。一天到晚把這個概念放在腦筋當中,對境的時候就曉得怎麼去惡修善了。
p. 143
【若能如是觀相續者,諸先覺云,此因果時,校對正法,全不符順,於此乃是我等錯誤,(p406)全無解脫。校對業果,是觀順否,若以法校自相續時,全無符順,而能至心了知如是,是為智者。《集法句》云:「若愚自知愚,是名為智者。」若校法時,與法乖反,猶如負屍,自妄希為法者、智者、淨者、極頂,是為下愚。《集法句》云:「若愚思為智,說彼為愚癡。」故其極下,亦莫思為於法已解。】
這樣去觀察會產生什麼效果呢?很多祖師、先覺們說,當眼前的果報現起的時候,如果依前面學的這個正法來比對,會發現自己差得太遠了。就是因為我們前面因地當中做錯了,所以現在才不能得解脫,因此面對眼前不理想的情況,會反省自己造了什麼業而感得這個果,以此策勵自己,不會對境去抱怨。
拿法來檢查自己的身心時,發現自己一無是處,若這個認識不是嘴巴上說說,而是至心了解,這樣才是真正的智者。如《集法句》說:曉得自己愚癡的人,實際上才是有智慧的人。反過來,如果自己內心跟法完全相反,就像揹個死屍,也就是我們說的行屍走肉,外表像人的樣子,實際上一點內容都沒有,還覺得自己是最了不起的、最清淨的,這就是最下愚的人。如《集法句》說:愚的人如果還自己覺得有智慧,那是真正的愚癡。所以無論如何也千萬不要覺得自己什麼都懂了。
(p407)【又博朵瓦則引此《本生論》文觀察相續,如云:「虛空與地中隔遠,大海彼此岸亦遠,東西二山中尤遠,凡與正法遠於彼。」此說我等凡庸與法,二者中間,如彼諸喻,極相隔遠。此頌是月菩薩從持善說婆羅門前,供千兩金,所受之法。朵壠巴亦云:「若有觀慧而正觀察,如於險坡放擲線團,與法漸遠。」】
博朵瓦就引《本生論》的內容來觀察他自己的身心,論上說虛空跟大地隔得很遠,大海此岸跟彼岸也隔得很遠,東西兩座山更是相隔極遠,而我們凡夫跟正法的距離比這個還要遠,所以更需要努力!這個偈是月菩薩為了要修行,想盡辦法去找教授,後來找到持善說婆羅門,供了千兩金以後得到的。古人求法的精神就是這樣,現在我們一點都不希求,送上門來還不願意,這就是我們的愚癡。反過來說,我們這麼愚癡居然還遇到法,什麼原因這裡不細說,自己可以好好地想想看。或者更進一步來說,我們的確也想修行,可是往往都在文字上面轉,而不在實際生活中去努力實踐,這一點是我們應該注意的。
祖師朵壠巴也說:假定我們有觀察的智慧,去作真實的觀察,會發現自己就像從很陡的坡上滾下來的一個線團,越滾越遠,我們凡夫跟正法也是這樣,差得太遠太遠。你不觀察覺得沒什麼,一觀察就會發現這樣的現象。
(p408)【◎ 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者。如〈諦者品〉云:「大王汝莫為殺生,一切眾生極愛命,由是欲護長壽命,意中永莫思殺生。」謂十不善及如前說,諸餘罪惡,發起意樂,亦莫現行。應修應習,應多修習,靜息之心。】
當我們這樣去思惟了以後,一定會遮止自己做壞事情。就像〈諦者品〉當中說:「大王你不要殺生啊!一切眾生都很愛惜生命,如果真的想要健康長命,那就不要殺生。」現在世間人都講究營養,他也未嘗不想為自己求長壽、健康,為此而去殺生,結果這是短命多病之因,這就是世間的顛倒,這是最可怕的。所以對於十不善以及前面所說的種種惡,我們內心的意樂和身口的行為,都千萬不要去做,這一點要非常注意。
前面告訴我們,對於黑白業不僅僅是了解就可以,應該努力地深入,這是很難懂得的極晦隱法,要拿來校對、衡準自己的內心。這裡有一點相當重要,業的第二個特點,它會增長廣大,這個主要就是指內心的意樂。因為是由意樂推動而造業,造了以後,又由於意樂的關係,它會增長,因此我們真正要觀察思惟的最主要的重心還在內心。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學佛要從了解業下手,不在外面的事相好壞。拿佛法來看,外面的事相根本沒有好壞,完全是我們自己安立的。譬如(p409)有的地方靠左走,有的靠右走,到底哪一個對,就看你怎麼安立。如果你仔細觀察,世間所有的事情都是這樣的,我們自己安立了以後,自己也困死在這個裡頭,還要跟人家講道理。所以祖師有一個比喻:就像自己畫了一個鬼,看了很害怕,然後還振振有辭要講道理。這一點我們要很認真仔細地去了解。
所以,應該多修習靜息十不善之心。修習兩個字本來是一起的,這裡分開來講無非是加強策勵,一再地叮嚀,這個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應該淨修我們自己的內心,遮止透過貪、瞋、癡所造的十黑業。反過來說,應該努力地從內心上面無貪、無瞋、無癡地去造十善業。
【若未如是遮止惡行,雖非所欲,然須受苦,任赴何處,不能脫故。是故現前似少安樂,然果熟時,雖非所欲,淚流覆面,而須忍受,如是之業是非應作。若受果時能感受用無罪喜樂,如是之業是所應行。】
假定沒有遮止自己的惡行,那麼一定會感得苦果,雖然這個果不是我們所要的,但是一定會受,逃也逃不了。通常造惡業時,眼前好像是有一點好處,然而將來感果的時候,是非常痛苦的,雖然我們不希望這樣,可是逃不了,只能非常痛苦地淚流滿面去忍受。了解這個道理的話,眼前雖然有少少的安樂,也絕不要(p410)去做。
反過來,眼前雖然不安樂,乃至於很辛苦,但果是好的,這種事情我們應該去做。要注意喲!身的辛苦容易擋,一般人都做得到,這裡說的是心。前面一再說,意樂才是真正重要的。有很多人很勤勞,不怕吃苦,我自己以前犯這個毛病,周圍太多人也都是犯這個毛病。反過來說,並不是說內心把握住了,身口上面卻都沒有行為,這樣也是空話啊!內心當中真的把握住的話,身口更是會努力地跟著去做的。
【《集法句》云:「若汝怖畏苦,汝不愛樂苦,於現或不現,莫作諸惡業。設已作惡業,或當作亦然,汝雖急起逃,然不能脫苦。任其居何處,無業不能至,非空非海內,亦非入山中。」】
假定你怕苦,那麼對於種種的惡業,不管眼前或將來都千萬不要做。已經做了,或者將來可能做的,不管你怎麼逃都逃不了的,造了業一定會感苦果。經典上面有很多這種公案,如果仔細觀察,在我們周圍也可以看得見。不過因為業是極晦隱法,我們能看到的是果,深遠的因都看不見,實際上往往就在眼前我們也看不見,這個愚癡就是我們的致命傷。
p. 144 (2)
(p411)【又云:「諸少慧愚稚,於自如怨敵,現行諸惡業,能感辛楚果。作何能逼惱,淚覆面泣哭,別別受異熟,莫作此業善。作何無逼惱,歡喜意欣悅,別別受異熟,作此業善哉。自欲安樂故,掉舉作惡業,此惡業異熟,當哭泣領受。」】
我們智慧非常地欠缺,愚癡、幼稚,雖然想找快樂,不希望痛苦,實際上卻造了很多苦因,所以說「於自如怨敵」,現行當中造種種的惡業,將來一定會感得苦果,所以完全是自己傷害自己。感果的時候會令你痛苦、痛哭的,那這件事最好不要做,不做這個才是對的。反過來,將來感果的時候,內心當中不會煩惱,而且很歡喜,這種業應該去做。通常我們為了求取一點安樂,掉舉(就是隨順著貪的散亂)而造種種的惡業,將來領受的時候是非常痛苦的,痛苦到我們無法忍受,乃至會痛哭。
【又云:「惡業雖現前,非定如刀割,然眾生惡業,於他世現起。由其諸惡業,各受辛異熟,是故諸眾生,於他世了知。如從鐵起銹,銹起食其鐵,如是未觀作,自業感惡趣。」】
這個惡業的因,它不一定會像刀割一樣痛苦,也就是說,無論如何是能夠忍受的。假定不了解業果的道理,去造了惡業的話,下一世會感苦果,而且感果時(p412)還繼續地造惡。繼續地增長下去,會受到非常痛苦的異熟果報。我們自己造了業以後傷害自己,假定對這個道理沒有觀察,而任意去造不相應的惡業,將來就感到惡趣的苦果,就像鐵生了鏽把自己腐蝕掉一樣。所以凡是真的修行人,都有一個特徵--重視業果。
【康壠巴謂樸窮瓦云:「善知識說:唯有業果是極緊要。現今講說聽聞修習,皆非貴重,我念唯此極難修持。」樸窮瓦亦云:「實爾。」又敦巴云:「覺窩瓦心莫寬大,此緣起微細。」】
真正的善知識都告訴我們,最最重要的是業感果的道理。眼前所有的講說等等,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並不是不要講、聽、修,而是說我們下腳第一步真正要努力的,是要對業果如理地了解,了解以後要如理地思惟,進一步要如理地去斷應斷的、作應作的。前面一再說,業果是非常不容易了解的極晦隱法,我們只有憑淨信心,平常的時候多拿這個道理去思惟、觀察。現在最遺憾的就是一般修學佛法的人,大都忽視業果,好像覺得無關緊要,儘管大家嘴巴也講業,但真正忙的都不是這些。我們雖然了解了,平常應該多去觀察自己的內心,不懂的地方大家互相討論,但不要老停在文字上面空轉,這是我們特別應該注意的。
(p413)敦巴尊者也說:覺窩瓦(就是平常對人家尊重的稱呼),對業果不要馬虎啊!心裡面不要覺得無關緊要,因為這個緣起業感的道理是非常細微的,必須好好地思惟觀察,才能多少對它有一點認識,真正依所學而增上。
【樸窮瓦云:「我至老時,依附《賢愚》。」霞惹瓦云:「隨有何過,佛不報怨,是方所惡,宅舍所感,皆說是由作如此業,於此中生。」】
這些祖師都是把阿底峽尊者最圓滿的教法在西藏傳承下去最重要的大德,所以處處引這些大德的話,這都是他們親身的體驗。樸窮瓦說:「我一直到老了,都依著《賢愚經》去行持。」就是說學了一輩子,他還在修持業果。我們現在剛剛學了一點點就不要了,何等荒唐!這是我們真正學佛的人最最重要的一個下手處。《賢愚因緣經》是專門講因果緣起,造了什麼業感得什麼果。就算遇到佛,你造的業還是得自己受。我只能告訴你這個道理,自己要努力去如理地懺悔。在業沒懺淨之前,除了去受別無他法,當然最正確的懺悔方法,下面都會告訴我們。我們世間人遇到不理想的情況,往往都會抱怨。霞惹瓦祖師告訴我們:佛不論遇到什麼事,絕對不會抱怨。因為不管遇到什麼境,真正重要的原因都是自己造了業,所以就會受這個業所影響,乃至來生就感得這個果報。
(p414)上面是總的特別叮囑、策勵我們幾個重點,首先說明業果的道理非常深細、非常難了解;其次是說業果跟空性是不能分,互為助伴的。很多不了解的人,以為空性是什麼都沒有,於是認為業果也不存在,這是斷滅見,是最大的錯誤。了解了業果的道理以後,拿法來檢查自己,從起心動念上面去看,之後要努力地去修習,乃至於到老了還不停。
【◎ 第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者。如是勵力,雖欲令其惡行不染,然由放逸、煩惱盛等增上力故,設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置,須勵力修大悲大師所說,還出方便。此復墮罪還出之理,應如三種律儀別說。】
對於已造的惡業,特別的要以四力來淨化它。雖然我們很努力,希望不造惡,但是由於放逸--這個是無始以來的習慣,一個不小心就來了,所以修行一定要精進地念念增上,稍微不小心,毛病就來了。由於放逸以及強盛的煩惱等這些力量,萬一犯了,怎麼辦呢?犯了以後,絕對不可以馬馬虎虎就算了,一定要照世尊告訴我們懺悔的方便,使自己能夠重新從犯罪當中透脫出來,回復戒體的清淨。
受戒後如果犯了戒(所謂墮罪就是犯了戒),每一種戒律中都有說明應該要怎麼懺。三種律儀就是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怎麼受、怎麼懺,各有不同的(p415)儀軌,應該照著這個儀軌去懺悔。
【諸惡還出者,應由四力。《開示四法經》云:「慈氏若諸菩薩摩訶薩,成就四法,則能映覆諸惡已作增長。何等為四?謂能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及依止力。」作已增長業者,是順定受,若能映此,況不定業。】
若是犯戒,則照儀軌來懺悔,除了這個以外,其他的惡統統都應由四力懺悔來還淨。世尊對慈氏菩薩提示說:如果菩薩摩訶薩修行做到了這四法,就能夠把以前所造已作增長的惡遮止掉。已作增長是定受的業,這樣都能遮止,何況其他呢?也就是說,只要我們真正能夠照著四力去懺悔的話,以往的業全部都可以遮止。四力就是破壞現行、對治現行、遮止罪惡、依止力,下面分別來說明。
p. 145 (2)
【◎ 此中初力者,謂於往昔無始所作諸不善業,多起追悔,欲生此者,須多修習感異熟等三果道理。修持之時,應由《勝金光明懺》及《三十五佛懺》二種悔除。】
第一個破現行,這個最重要,這個現行就是我們眼前造惡的內心相續。對沒有修行的人來說,整天都在煩惱惡業的等流當中。如果受了戒,真正得了戒體以後,戒體有一個作用力量,它會把隨順世間的現行擋住,但如果力量不夠的話,這個又會冒出來。所以我們第一步要觀察的就是平常自己是什麼現行,了解了道(p416)理以後,真的要去修習,不是只有講說。平常我們就歡喜講說,這就是跟煩惱惡業相應的現行,由於這個現行,無始以來相續地造作種種雜染的不善業,了解了這個對我們的傷害、過患,就會懊悔自己怎麼這樣無明呢!前面說過在十種不增長業中第九種是追悔,造了以後你生起追悔的心,那麼這個業不會增長。實際上真正對治過程當中,第一就是要針對著自己所做的惡業生起追悔心,以前歡喜做,現在不歡喜,恰恰相反。
懺悔必須是針對著自己的問題去追悔。我們現代的人常常有個錯誤的概念,「我已經做很多好事了,造一點點惡業沒關係。」這不是正對治。造很多善業,譬如供養三寶,這的確有功德,可是如果不能從內心上正對著所造的罪去懺悔的話,將來這個功德還是會感果的,下一生你會很有錢,而有錢人卻最容易造罪。如果你不是財敬供養,而是做很多事情很能幹,這也有功德的,但是這個功德抵不掉平常所犯的罪,下一世再來腦筋也很靈活,但腦筋靈活的人又容易造罪,這是我們必須了解的。眼前新種的因是這樣,反過來看看眼前的狀態,也就是以前的因所感得的,所以正對著惡業去追悔非常重要,不經過仔細的觀察,我們不大容易認識這一點。
(p417)要生起追悔心,必須多思惟觀察造業感果的道理。雖然講三種果:異熟、等流、增上,實際上這三種果是同時的,造業的時候也是同時的。譬如我們用身、口、意去造業,這是分不開的;造業的時候,我幫你或我傷你,我跟你也是分不開的;我做這件事情時是什麼心情、在什麼情況之下做的,這都是同時的,所以感果的時候也是同時的。但是為了方便講解,分成三種來說明。
異熟先不談,先談其他二種果。譬如就我們現在的狀態來說,假定我想修行,可是身體、精神都不好,乃至於多病、短壽、根殘缺、腦筋糊塗,這樣要修行就不靈光,這是領受等流果;或者我們內心跟佛法不相應,做壞事卻很起勁,這是造作等流果。外面的環境處處逼得我們簡直透不過氣來,這是增上果。所以我們可以從因或果仔細去觀察,不斷地去思惟、修習,對於如是因感如是果的道理就會獲得決定勝解,如果能這樣,就一定會起追悔:「啊,我怎麼這麼差!」所以前面說在果現起的時候,我們要依法去檢查因在哪裡,從眼前新種的因(起心動念)去注意。
對業果認清楚了以後,懺悔的時候有專門的懺法,可以拜三十五佛或讀誦《金光明經》,這是第一追悔力。
(p418)【第二力中分六:依止甚深經者,謂受持讀誦《般若波羅密多》等契經文句。勝解空性者。謂趣入無我光明法性,深極忍可本來清淨。】
第二就是對治力,追悔是把現行抑制住,可是它潛在的力量還在,對治是把那潛在的力量也淨化掉。這有六種方法:第一要讀誦甚深契經。第二要能夠勝解空性。平常我們接觸的都是世間那些染污的東西,內心就跟著它轉,乃至於平常我們所講的很多道理,未檢查時,覺得它好像很合理,仔細檢查,會發現根本沒有什麼道理,真正有道理的只有佛菩薩。所以對治力第一個是受持讀誦契經,那就是佛告訴我們的真正的道理。第二個是照著這個道理認真去實踐,能證得空性。這兩個是針對我們世間這種錯誤的見解去對治,這是讓我們造罪的根本原因。有很多人並不一定去做壞事,可是他喜歡跟人家講世間的道理。佛法並不是否定世間,它還是承認世間的,因此有正、倒兩種世俗。第一步先以世間的標準衡量,錯的拿掉,進一步才來談這個世間標準的真象是什麼,這些我們都要了解。
【依念誦者,謂如儀軌念誦百字咒等,諸殊勝陀羅尼。《妙臂請問經》云:「如春林火猛燄熾,無勵遍燒諸草木,戒風吹燃念誦火,大精進燄燒諸惡。猶如日光炙雪山,不耐赫熾而消溶,若以戒日念誦光,炙照惡雪亦當盡。如黑暗中燃燈光,能遣黑闇罄無餘,(p419)千生增長諸惡闇,以念誦燈能速除。」】
這是一種特別的方法,就是照著儀軌念誦百字明等殊勝陀羅尼,百字明咒是最殊勝的專門懺悔罪業的方法。《妙臂請問經》舉了好幾個比喻來說明念誦的功效。首先說像春天樹林裡邊有猛火在燒一樣。樹木過了冬天,樹葉全都枯掉了,到春天嫩葉剛剛要生長的時候,也就是最乾枯的時候,如果有大火來燒的話,一下就全部燒光了。這個比喻假定我們以持戒為根本,然後如法地去念誦百字明咒等,以很大的精進,能夠把所有的惡業全部去除。第二以日光照雪山來比喻。熾熱的太陽光照在雪山上面,雪很快就溶掉了。同樣地,持戒、念誦像太陽的光明一樣,照向所積累的惡業,惡業就如雪消溶一般都清淨了。第三個以燈光照黑暗來比喻。黑暗不管積了多久,哪怕一千年,燈一亮都驅除掉了。
這裡提到三樣東西,第一個是火,第二個是日光,第三是燈光。經論上說有一種最細微的生物叫做貪木蟲,它到哪裡都可以生存,碰到火就不行了,就像我們的煩惱非常厲害,哪怕在很小的地方它都會生長,只有一樣東西可以對治它│-智慧,智慧火一來,它一定被燒掉,這是其中一種比喻。還有,光明可以驅除黑暗,不管燈光或太陽光,只要光明出現,任何黑暗都可以驅除,我們由於被無明(p420)黑暗覆蓋而造的種種惡業,透由持戒、念誦可以懺淨。
【此復乃至見淨罪相,應當念誦。相者,《準提陀羅尼》說:「若於夢中夢吐惡食,飲酪乳等,及吐酪等,見出日月,遊行虛空,見火熾然,及諸水牛,制伏黑人,見苾芻僧苾芻尼僧,見出乳樹象及牛王山獅子座及微妙宮,聽聞說法。」】
不是念一下就可以喔!通常一個儀軌要念很多遍,這不是以數量為準,要念到見到淨罪相才可以。淨罪相的出現不是偶然的,而是你修到相應的時候,連續出現相應的夢,不是偶然做一個無關緊要的好夢,就是淨罪相了。它有一定的準則,這個我們要清楚。而且經論上特別告訴我們,單單作夢不可靠,因為有時候大力鬼、惡魔也有本事讓你作夢,你信了他,那就非常嚴重。所以除了夢以外,最主要會增長跟法相應的善根,你會感覺到自己智慧漸漸增長,煩惱漸漸減輕,對事理的認識漸漸清楚,內外相應,這個才是安全的。
現在有很多外道,他有本事讓你閉上眼睛觀想,然後他就來加持你、讓你作夢,在這種情況下,你如果以為是做了淨罪的夢,那你真是做無明大夢了。就算做夢,也有它一定的準則,要在什麼情況之下、要到什麼狀態,經論上都有清楚地說明,如果自己有智慧可以看經論,否則都要善知識來決擇才可以。至於淨罪(p421)相的夢,《準提陀羅尼經》提到很多種,這些都是好的跡象。
【依形象者,謂於佛所獲得信心,造立形像。依供養者,謂於佛所及佛塔廟,供養種種微妙供養。依名號者,謂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諸大佛子所有名號。此等唯是《集學論》中已宣說者,餘尚眾多。】
對三寶起很大的恭敬,造立佛像或供養佛、佛像,這些就是營福。「受持諸佛名號」,譬如藥師如來、阿彌陀佛、十方諸佛;「諸大佛子」就是諸大菩薩的名號。實際上造罪通常都是傷害別人,要對治就是要反過來做,可是要有正確的方法,所以要依經論上的方法去做。此處大師舉出這六點,是依照《集學論》上面說的,實際上其他凡是為淨罪而做的善行,都是對治力。
【第三力者,謂正靜息十種不善。《日藏經》說,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見作隨喜,殺生等門,三門業障,諸煩惱障及正法障。《毘奈耶廣釋》中說:「若無誠意防護之心,所行悔罪,唯有空言。」《阿笈摩》中是故於此密意問云:「後防護否?」故防護心後不更作,至為切要。能生此心,復賴初力。】
第三個是遮止力,發願遮止惡業,正對著十惡業,遮止它不要再作。經典告訴我們,由於這樣去做,就能摧毀一切自作、教他、見作隨喜的殺生等三門業障,(p422)乃至煩惱障以及種種跟法不相應的業障,都能夠遮止。《毘奈耶廣釋》說:要防護將來不可以再作,假定沒有防護之心,這個懺悔就只是空話。所以律典中會問:「你以後會防護不再做嗎?」因此防護以後不再作,這是非常重要的。
遮止是遮止它不再現行,能夠生起這樣的防護心,要靠第一個破現行的力量。所以以追悔力擋住現行;然後以對治拿掉它,而發願不讓它再犯,這個就叫遮止。
p. 146 (3)
【第四力者,謂修歸依及菩提心。】
第四個是依止力,要修歸依跟菩提心。我們平常造業就是因為內心當中依止著煩惱,雖不是刻意的,但無始以來的串習,自然而然起來的就是煩惱。世間的人可能認為自己平常並沒有粗猛的煩惱,若以佛法的標準來看的話,世間整個都在煩惱當中。以世間的標準來說,所謂粗猛的煩惱一定要大發脾氣才算,其他一般的都不算;佛法的標準不是這樣,這個我們要了解。同樣地;世間人講的道理,就佛法來說,都是有問題的。
做一個以世間的標準來衡量的好人,容或不一定墮落惡道,但是終究還在輪迴當中,既然在輪迴當中,你怎麼能保證永遠不墮落呢?何況現在這個世界迅速地下墮,中國的傳統雖以儒家為主,注重忍讓、仁愛等等,但現在已經不是這樣(p423)了,現在世間的標準都向西方看齊,認為如果他打你一下,你至少還他兩下,下次他才不來傷害你,以此保護自己,完全不知道這是苦因。所以我們真正要依止的是三寶,佛才是真正究竟的覺悟者,若能更深一層發菩提心,要跟佛一樣,那更好。
【此中總之,勝者為初發業,雖說種種淨惡之門,然具四力,即是圓滿一切對治。】
總之,雖然佛對我們剛剛開始修行的人,說了很多淨除罪障的方法,然而只要能依照這四力去懺悔,所有的罪障都可以對治。以我們漢地來說,天台、賢首都有它的懺悔方法,如果我們仔細去看的話,四力懺悔就可以將它全部含攝了。
【◎ 惡淨之理者。謂諸能感於惡趣中極大苦因,或令變為感微苦困,或生惡趣,然不領受諸惡趣苦,或於現身稍受頭痛,即得清淨。如是諸應長時受者,或為短期,或全不受。】
為什麼懺悔能把罪障清淨呢?像前面說的,造了很多非常嚴重的惡因,會感得到惡趣中受極大的痛苦,經過懺悔以後,只要受很輕微的苦惱,問題就解決了;或者雖然生到惡趣當中,但是不領受惡趣的痛苦。譬如餓鬼是極端痛苦,可是有很多鬼道的眾生,他是到了惡趣,可是卻有很大的福報。乃至於,有一種情況叫拍球地獄,阿闍世王就是典型的例子,他雖然還是掉到阿鼻地獄去了,但是像拍(p424)球一樣,一下去就彈出來,地獄裡什麼苦他都沒感受到,只是去了一下就出來了,這就是他懺悔的結果。或者本來要下地獄,現在頭痛一下就解決了。總之,本來應該長時受苦的,或者變得很短,或者全不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
【此復是由淨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對治,圓不圓具,勢猛不猛,及時相續恆促等門,故無定準。】
這要看修的人修時力量的大小,四力對治圓滿不圓滿,勢力猛不猛利,以及時間長不長,沒有一定的準則。這一點我們要注意,懂得了道理以後,接著應該努力去懺悔。有一些腦筋好的同學歡喜講道理,講完道理覺得懂了,但是不去修,這種人下一世都是世間聰明伶俐的人,但造惡的本事也一等,修行他就是沒興趣。眼前在這麼好的環境當中,尚且如此,來生因為他很伶俐、很聰明,但不歡喜修行,所以一定會遠離修行的團體。我們自己想一想,就算出了家,了解了這麼多,但是如果換一個環境,比如你回家去住幾天,你心裡會不會受環境的影響?這是非常現實的一個問題!所以千萬不要被自己這種習慣所限,這是非常重要的。
【諸契經中及毘奈耶皆說:「諸業縱百劫不亡。」意謂未修四力對治;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修,雖順定受,亦說能淨。《八千頌大疏》中云:「謂若凡是近對治品,可損(p425)減法,彼由成就有力對治,能畢竟盡如金穢等。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說法,由此正理,則妄執心,所作墮處可無餘盡。諸經說云『諸業雖百劫』等者,應知是說,若不修習能對治品;若不爾者,則違正理及違多經。說順定受,應知亦是如此所說。說不定者,雖不修習能對治品,然亦應知不定感果。」】
前面說業造了一定不會消失,諸經及律典都說「諸業縱百劫不亡」,即使經過無量劫都不會消失。這個不亡是指沒有修對治,如果修對治一定可以清淨。就算順定受(一定要受的)也能清淨,何況是不定受。
八千頌就是《般若》。近對治品是指我們現在的四力懺法。正對治是要修證空性智慧,四力懺悔並不是煩惱的正對治,但是跟它靠近,跟它相似,而且也是正對治之前的準備,沒有這個近對治的話,正對治也修不起來。《般若八千頌大疏》說:修近對治法可以減少,或者整個去掉惡業,如果能夠成就這樣強而有力的對治,就能像去除金子上面的髒垢一樣,全部都可以去掉。我們所造的種種障礙當中,最嚴重的是正法障,而所有這些重障都可以去掉。由於這樣的道理,由妄執心(就是錯誤顛倒的邪執,這是所有的罪障當中最可怕的)所造的種種會墮落的惡業,都可以徹底淨除。經上說「諸業縱百劫不亡」,要了解這個是指不修對治,(p426)如果修了對治一定可以清淨的。所以反過來說,假定修對治卻不能清淨的話,那就與其他經論相違背了。說順定受(一定要感果受報的業)也是指沒有修對治而言。而不定受的業,是指不修對治它也不一定感果。
以上是大師先說明,然後引《八千頌大疏》來證成,處處告訴我們,修了懺悔,罪障一定能夠淨除。正因為前面說造了業一定不消失,請問這個「懺悔」的業消不消失?不消失。既然懺悔的業不消失,就像將木頭拿在手上,本來我手一放木頭會掉下來,現在我用手去托住它,如果一直托著,這塊木頭就不會掉下來。用手托就是比喻懺悔,用手托住則木頭就不掉下來,就像懺悔的力量在就不會墮落一般,這完全是同一個道理。
【如是由悔及防護等,傷損能感異熟功能者,雖遇餘緣,亦定不能感發異熟。如是由生邪見瞋恚,摧壞善根,亦復同爾。】
就像前面說的,由於修四力懺悔,就能夠把已經造的,能感得果報的業的功能拿掉,這個功能拿掉以後,將來雖然還會遇到緣,但不會感果,這個是對惡業來說。反過來,假定你有善根,可是又生起邪見、瞋恚,那善根也會壞掉的。也就是說所造的業不管善惡,惡業透由懺悔可以懺掉,善業由於生邪見、起瞋心也(p427)會毀掉,這個我們要注意。
p. 147
【《分別熾然論》云:「若時善法,由生邪見、瞋恚虧損;或諸不善,若由厭訶、防護悔除,是等對治,傷損其力。彼等雖得眾緣會合,然由傷損若善不善種子功能,豈能有果從彼感發。由無緣合,時亦遷謝,豈非從其根本拔除。如經說云:『受持正法,雖其所有順定受惡,亦當變為於現法受。』又如說云:『復次諸往惡趣業,此唯能感頭痛許。』設作是云:『若尚有果,唯頭痛者,豈是從其根本拔耶?』諸惡業果,無餘圓滿,謂當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諸輕微苦,豈非即從根本拔除。於此略起頭痛等故,豈是本來原無果報。」】
《分別熾然論》說:善法由於起了邪見、瞋恚而虧損,或不善法由於後來追悔,真實去對治,而損傷它感果的功能,在這種狀態當中,所造的業已經損傷了,雖然其他的因緣還會現起,可是它不會感果。舉個比喻來說,就像一顆種子如果放在泥土裡,到了春天,有太陽光的照射、雨水的滋潤,它一定會發芽。如果把那顆種子放在火裡燒焦,然後丟在土裡,即使到了春天,陽光來了,水也來了,這顆種子仍然不會發芽!由邪見、瞋恚虧損善根,或由懺悔損惡業也是這樣。因為這個業感果的力量已經消失了,時間也過去了,所以這樣一來,等於從根本拔(p428)除一樣,這也是鼓勵我們造了業一定要懺悔。
經典告訴我們,造了惡業以後,能夠依照正法去做,那麼這個惡業雖然是將來要受的,因為懺悔了就變為現法受。可能本來要到惡趣的,現在只要感得小小的頭痛就解決了。我們總覺得修行人修行了,應該很好才對,有些人為什麼反而不好呢?這可能是重罪輕報,本來要到地獄裡去的,現在稍微受一點苦就好了。所以不要以為修行了就應該沒事;反過來說,有時稍微感覺一點苦受,就說我重罪輕報了,這不一定喔!可能是你造了惡業以後先現法受,下一世是更麻煩。所以不是從行相上判斷的,就像前面說懺悔了以後,不只是做幾個夢就算清淨,還要內善根有明顯地增長才行,最重要的還是要正確地了解正理以後,依照經教去觀察內心,拿法來校對它。以這個為主,其他的為輔,才能了解眼前到底是造惡業的現法受,將來還要墮地獄,還是真的重罪輕報。
有人說:既然還要受頭痛的果報,怎麼說是從根本拔除呢?要曉得本來要墮落地獄的,現在完全不受地獄之苦,只是一點頭痛而已,所以這個地獄的果報可以說完全拔除掉了;反過來說,你還是有一點頭痛,所以不能說沒有果報,這跟原來不造業還是不一樣的。
(p429)【雖未獲得真能對治壞煩惱種,然由違緣令傷損故,縱遇眾緣亦不感果,內外因果多是如是。故雖勤修眾多善法,若不防護瞋恚心等壞善之因,則如前說。故須勵力防護瞋等,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大師再特別說,四力對治不是真能對治,真對治要智慧現起,把煩惱的種子徹底破壞掉。所以前面引的經論上面說是近對治。我們剛開始能修的就是近對治品,也就是修懺悔法。這個雖然不是真的對治,但是由於它令能感果的種子損傷了,所以雖然遇緣也不感果。不管內外因果都是這樣的,外因果就如一顆種子本來好好的,到時候一定會發芽,如果把種子燒焦或打碎,功能破壞了,它就不發芽了,這個是外因果;內因果就是我們造的業及其果。
所以我們雖然努力修很多的善法,如果不防護瞋心等的話,所修的善法會壞掉的,因此應該很努力地防護瞋等一切煩惱。特別說瞋是因為「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瞋心一起什麼障礙都來了,而且瞋的果報是非常嚴重的,前面一再說,如果我們發瞋心,乃至於起了「這傢伙真討厭,不願看他!」這樣一個念頭,而對方是位菩薩的話,那就非常嚴重了。我們沒智慧,怎麼曉得他是不是菩薩,這是很實在的問題,所以我們應當努力去防護,精勤修習不善還出。
(p430)《大智度論》曾經引一個故事:有兩位菩薩一起修行,其中一位根很利,他知道很多方便,也了解空性,所以表面上好像行為不太嚴謹;另外一位持戒持得很嚴,他拿戒的標準去衡量對方,看對方總覺得不對勁,卻不曉得這個人是已經證得空性的菩薩,最後他因為瞋這位菩薩就墮落了。諸位!他是以佛法、戒的標準來衡量別人尚且墮落,我們現在拿世間的標準去衡量別人,這會產生什麼效果呢?所以但願大家一步一步地精益求精,不要停在這裡,這是我們學了這個應該注意的地方。
【◎ 若能盡淨有力之業,云何經說唯除先業所有異熟?謂感盲等異熟之時,現在對治難以淨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則易遮止。密意於此,故如上說,無有過失。】
既然像上面所說的,經過了四力懺悔一定能夠懺除乾淨,為什麼經上又說先前造的業所感得的異熟是例外呢?大師解釋說,業如果已經感果了,比如眼睛瞎了,這時再去對治的話,那就不可能淨除了。懺悔對治必須在因位還沒有感果的時候,就容易遮止,經中所說是指這一點而言,所以並沒有錯。
這裡我們停下來想一想,我們無始以來造了多少罪,現在若不懺悔,等到感果就來不及了,比如我們眼睛瞎了,要看是不可能的,耳朵聾了要聽聞也不可能,(p431)這還是生在人中,或者雖然生於人道卻遇不到佛法,那也是感得的果了。所以不要等到墮落三惡道,這一點我們要特別警愓,了解了以後隨分隨力從淨罪集資兩方面去下手。
【《分別熾然論》云:「設作是云:若諸惡罪至極永盡,云何說除先業異熟耶?意謂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顛跛及啞聾等,自性因果,故作是說。何以故?以諸業果,若已轉成異熟位體,非有功能,令其遍盡。若因位思,正造作者,獲得所餘思差別力,能令永盡。猶如開示指鬘,未生怨,娑?迦,殺父及無憂等。」】
大師再引《分別熾然論》來說明,論中說:比如眼睛瞎了,或者只有一隻眼睛,或者腳有問題,行動不方便,乃至於啞了、聾了,因果的本質就是業感緣起,一旦感了果,就是這樣了。造了異熟的因一定會感異熟的果,除非你懺悔,否則感了果以後就這樣,所以一定要在沒有感果之前懺悔。「異熟」就是果的另外一個名詞,以前舊的翻譯叫果報,新的翻譯就叫異熟。已經感果了的就沒辦法改變;假定還在因位當中,或者正在造作中,由於了解了正法,「獲得所餘思差別力」,生起與造作此惡完全相反的想法,正好能夠對治它的,那就能夠完全淨除。就像指鬘、未生怨等人一樣。這裡提到的幾個都是典型的例子,我只說其中的二個。
(p432)指鬘就是鴦掘摩羅,他是舍衛國一位非常有名的大力士,腦筋又好,後來受了惡師的教唆:「你去殺一千個人,把他們的指頭串起來掛在脖子上,將來就可生梵天。」由於這個因緣,所以稱為「指鬘」。他見人就殺,殺了九百九十九人,還差一個人,有一天他看見他的母親,他想:既然找不到別人,沒辦法只好把母親殺掉。正當他準備殺他母親的時候,因為他宿生的善根,感得佛來攝受他、為他說法,後來他就跟佛出家,並證得了阿羅漢果。雖然證了聖果,但因為他殺了九百九十九人,所以還是要受那個果報。平時大家一聽見鴦掘摩羅就害怕,哪怕是國王也不例外,有一次舍衛國波斯匿王去晉見佛陀,當時鴦掘摩羅已出家證得阿羅漢果了,可是他那殺人的果報現起,所以極端痛苦地呻吟,不過羅漢不會生煩惱;當時王騎在馬上,他聽見鴦掘摩羅的聲音嚇得從馬上掉下來,佛就說:「你不要怕,他已經出家了。」後來有人去看,他還在那裡受苦,這是一個例子。
另一個例子是未生怨,王舍城本來的國王是頻婆娑羅王,他的兒子是阿闍世王,阿闍世王要殺他父親,把他關起來,這是因為受到惡友提婆達多的引誘。提婆達多跟他說:「我去把佛害了,我做新佛,你把你的父親弄死了,你做新的國王。」當然還有其他的因緣,這裡不細講。後來他就把他的父親關起來餓死他,甚至準(p433)備要害他的母親,淨土三經當中的《十六觀經》就是這個因緣而啟發的。鴦掘摩羅由於遇見佛而懺悔,阿闍世王則是受到他的弟弟耆婆大醫王的感化而起悔過心,雖然他最後還是墮落,不過卻沒受大苦。這二個人雖然造了非常可怕極其嚴重的惡業,但是在沒感果之前就懺悔,鴦掘摩羅證果了,只是在人間受一點小小的果報;未生怨(阿闍世王)雖然也墮落阿鼻地獄,但卻是「拍球地獄」,像拍球一樣一下去馬上又跳出來,地獄的火完全沒碰到。這一段是說明淨罪的道理而且舉例為證。
p. 148 (2)
【設作是云:未生怨王及殺母等,若已生起所餘善思,何故其業未得永盡,生無間耶?是為令於所有業果,發信解故,現示感生諸無間等,非是未能,無餘永盡所有諸業。如擊綵球,隨擊而躍,生彼即脫,雖那洛迦火燄等事,亦未能觸。由是則成,最極拔除諸惡根本,亦非諸業全無果報。】
假設有人問:像未生怨已經懺悔了,為什麼他的業不能全部淨除,還要到無間地獄呢?這是為使大家對業果產生決定信解,所以他示現感生無間地獄。雖然還是下地獄,但是他的業還是能夠全部清淨,一點都沒剩餘,所以他入無間地獄就像拍球一樣,掉下去馬上出來,乃至於地獄裡的火一點點也沒有碰到,這樣豈(p434)不是全部拔除了。反過來說,並不是說他沒有造,他是造了,所以他去了,可是因為懺悔了,所以並沒有真正感到地獄裡的痛苦。總的一句話--懂得了這個道理以後,第一件事情必須懺悔,一方面把以前造的業徹底淨除,另外一方面新的惡業也絕對不能再造,這樣淨罪跟集資的話,就一定能達到我們希望的效果。
【◎ 補特伽羅差別一類,不決定者。《三摩地王經》說:「勇授大王,殺華月嚴,遂起追悔,為建塔廟,經九十五俱胝千歲,廣興供養,一日三時,悔除罪惡,善護尸羅,然壽沒後,生無間中,經六十二阿庾他俱胝劫,受盲目等無邊眾苦。」雖則如是,然其悔罪非為唐捐。若不悔除,須受極重恆常大苦,尤過彼故。】
前面說懺悔可以完全淨除惡業,可是這裡邊還有一些關鍵性的問題。補特伽羅就是指你所傷害的眾生,有一類眾生你殺了他,即使懺悔也不一定能清淨。前面具力業門提到有很多具大力的業,假定你殺的對象是菩薩,那就非常嚴重了。下面舉的這個例子就是非常強大的業力。假定我們真的發了菩提心,就不會去殺害菩薩,或已經證了果的聖人,造那種可怕的罪。我們的心力既不那麼大,對方的心力這麼大,那慘了,這個就很難懺得乾淨了。但是我們懺還是有用,下面就講這個道理。
(p435)《三摩地王經》說:勇授大王殺了華月嚴,對方是位菩薩,這就麻煩了,殺後他就後悔,不但追悔而且馬上為他建廟,經過九十五俱胝千歲那麼長的時間,廣興供養,每天三次去懺悔,而且還受戒,持戒持得很好,但是很不幸對方是個大心眾生,所以他還是墮到無間地獄,經過那麼長的時間,出來以後變成眼睛瞎等等,受很多的痛苦,這就說明有這種輕重的差別。雖然是這樣,但是他這個懺悔絕對沒有白費,假定不懺悔的話那更可怕,而且受苦的時間根本無法想像的長,這一點是我們要了解的。
可是人家是不是菩薩,我們根本不知道,因此只有努力策勵自己斷惡修善。但怎麼策勵呢?就像很多同學都有這種經驗,很想努力,可是對了境界卻做不到,關鍵就是前面告訴我們的,照著次第真正要去修行的時候,正念、正知二者非常重要,如果平常不能維持正念、正知,面對境界一定隨著習氣,把握不準。所以我們修行必須要有幾個基本條件,最好的時候,自己始終能夠有正念正知,如果自己差一點,就要靠外面的客觀環境,經常都在師友的圈子裡就比較好,這是我們修行過程中內外兩個最重要的關鍵。所以皈依三寶並不是一句空話,皈依法就是指內心在正念正知的狀態,就算自己差一點,在三寶的圈子裡師友都在,隨時(p436)可以幫助我們。
下面再一一地把它分辨清楚,使我們知道如何層層深細地去如法行持。
【◎ 又由悔護清淨無餘,然從最初無罪染之清淨,及由悔除清淨之二,有大差殊。猶如〈菩薩地〉中所說,犯根本罪,雖可重受菩薩律儀,而能還出,然於此生,決定不能獲得初地。】
造了罪以四力懺悔絕對懺得乾淨,不過這跟沒有造的清淨二者很不一樣。〈菩薩地〉告訴我們,受了菩薩戒之後犯了根本罪(就是破了最嚴重的戒),戒體就破掉了,雖然懺悔清淨了還可以重受,但是你想今生證果,獲得清淨初地,那是不可能的。這個是論說的,再看經說的。
【《攝研磨經》亦云:「世尊,設若有一,由近惡友增上力故,造作如此誹謗正法,世尊爾時如何能脫此罪?作是請已,世尊告妙吉祥童子云:曼殊室利,設七年中,一日三時於罪悔罪,後乃清淨,其後至少須經十劫,始能得忍。」此說諸惡雖已清淨,然得忍位,任如何速,須經十劫。是故無餘清淨之義,謂是能感非悅意果,無餘永淨,起道證等,極為遙遠,故應勵力,令初無犯。】
通常我們造罪都還有外緣,這部經說得更明白,特別指出「由近惡友增上力(p437)故」,這個惡友或者是他當面引誘你,或者你受他的言教所影響,譬如我們或者受某個人引導,或者是受世間普遍的錯誤知見的影響。現今世間一般的知見都是非常錯誤的,如《新世紀飲食》上面講的,我們總以為肉蛋奶最營養,實際上這些對我們現生就有非常可怕的傷害,來生更須承擔非常嚴重的後果,這是狹義和廣義的惡友的力量。受了他們的影響,我們就會造種種罪,最嚴重的罪是誹謗正法,這是最可怕的。這種罪怎麼能夠得脫呢?這是文殊菩薩請問世尊的,世尊回答說:曼殊室利(就是文殊菩薩的尊號),造了這個罪以後必須七年當中,每天三次認真地懺悔才能清淨。之後至少要經過十劫才能得忍,這與前面說的證菩薩地都是就功德方面來說的。所以懺悔清淨跟沒造罪這兩個有很大的差別。從淨罪方面來看,造了罪透由懺悔可以清淨,和沒造罪一樣,但是從功德方面來看就完全不一樣了。我們現在真正要的是得到功德,所以最重要的是儘量不要犯,萬一犯了,一定要去懺悔。因此所謂的「無餘清淨」,是指造的罪不會感果這一點來說,至於功德方面,要證道地功德,需要極長遠的時間。
p. 149 (2)
【是故聖者,於微小罪,雖為命故,不故知轉。若懺悔淨,與初無犯二無差別,是則無須如是行故,即如世間,亦可現見傷手足等,雖可治療,然終不如初未傷損。】
(p438)所以聖者對於很小的罪都不會故犯,我們既然要學聖賢,這正是我們真正要注意的。要了解懺悔清淨跟原本無犯二者的差別,假定二者無差別,我們不必那麼認真,但實際上不是。不但佛法是這樣,就是世間我們也看得見,受了傷以後,雖然恢復了,可是受傷的地方就是跟沒有受傷的不一樣。經過這樣說明以後,下面又引論來策勵我們。
【◎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云:「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於大海散朽船。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莫依前作,應如後行。】
《集法論》說:我們得到了這個難得的人身,如果不願修福而造了很多惡業,那死的時候就麻煩了;就像散朽的船駛入大海,很快就壞掉了,結果沉下去,你只有死路一條。反過來,若沒有做惡,且行種種的善行,這時就不怕死亡;就像在大海中乘著非常堅固的船,不但不會破,而且可以把我們帶到脫離生死苦海的彼岸。所以大師教誡我們:不要依前面那樣作,應如後面所說而行。
【此復若說眾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捨,義利殊大。】
(p439)修行的過程當中必要的條件是親近師長、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這是一步一步的次第。剛開始是先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聽聞了以後要去思辨。通常我們很可能犯的錯誤是懂得很多道理後就好講說,但是不照著如法的方向去做,這樣所產生的真實利益就非常少。反過來說,就算了解的道理並不多,只要能夠依照所知道的道理如法去做,那這個意義就很大。非法、如法這二個文字很容易懂,真正要如法去做卻很不容易。一般來說我們在行相上面比較容易去做,而且都會做得到,可是內涵才是真正重要的。這一點如果不很認真地經常在師友當中一起切磋琢磨,在對境的時候從內外去觀察的話,通常都會產生很大的錯誤。
【《集法句》云:「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瞋癡,此等能得沙門分。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自導出惡趣,如象出淤泥。苾芻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
有很多人道理講得頭頭是道,而行為卻放逸,不能策勵自己內心如法地去做。通常我們最容易犯的過失,就是學了法以後,拿這個法去照別人。法鏡本來是拿來照自己的,照別人很容易,照自己最難。以法反照自己才是真正重要的,而我(p440)們無始以來不習慣這樣去做。這一點如果我們做不到的話,就像以前的人代別人放羊一樣,以現在來說,就像個數錢的機器,你經手很多鈔票,但都是別人的,你沒分。真正的沙門是要聽懂了以後如理去實踐,如果只在文字上面轉,不可能真正得到沙門的內涵。反過來說,你很少講話,但是能夠如法去做,遠離貪瞋癡(貪瞋癡是對境的時候生起的,平常我們對境的時候,這個不容易檢查得到),如果能夠這樣做,那就對了。
一個真正的出家人,他最好樂的是很謹慎地防備自己的放逸。我們現在看別人,覺得別人不努力,而佛告訴我們,要防備的是自己。能夠防備自己的放逸的話,就能從惡趣當中跳脫出來。這裡以大象出污泥比喻出離惡趣,大象陷在污泥裡是死路一條,一點辦法都沒有。真正的出家人(就廣義來說,泛指真正想修佛法的人),聽懂了道理,都是很謹慎地防護自己的內心,把身心上面所沾的惡都抖落,如同風吹過秋天的樹葉,把不相應的統統吹掉了。淨除身心諸惡要靠精進的力量,放逸就是精進的相反。精進並不是指很勤勞地去做事情,這一點要特別注意。很多人非常勤勞,但是他善惡不分,勤勞地觀別人的過失;或者自己做了很多的事情,卻抱怨別人不做,這都是放逸。如果對精進的內涵不清楚的話,很容(p441)易犯這個錯誤。此處大師舉出世尊的話,下面又再引出龍樹菩薩的《親友書》,這樣多方面來策勵我們。
【如是《親友書》亦云:「若希善趣諸解脫,願多修習於正見,若人邪見雖妙行,一切皆具苦異熟。」】
《親友書》也說:假定我們希望得到善趣,乃至於透過善趣的共道而解脫,那麼最重要的就是修習正見。正見就是正確地看見自己的起心動念是非法或如法,而不是拿法去照別人。如果對佛法的內涵不清楚,以錯誤的角度看事情,那是邪見;可是了解了以後,只在嘴巴上講而不如法去做的話,這也不算正見。如果不能依照正見去做的話,忙了半天得到的還是苦的果報,因為因是錯的。
【此於緣起二業因果,正觀見者,乃是能成一切諸乘,及辦一切士夫義利,必不容少根本依處。】
無垢經論都告訴我們,我們趣入時真正重要的,就是對業感緣起的道理起定解。先不要談空,先談空相應的業感緣起。因為是緣起,所以造了惡業一定得苦的果報,造善業一定會得樂的果報。對緣起善惡業的因果,如果能夠如實地看到,那麼我們要求的諸乘,從人天、聲緣到菩薩、佛,就都能夠成就,而這也是成辦(p442)一切士夫真正好處必不可少的根本。此處大師一再地策勵我們,因為深信業果是一切善樂的根本。現在一般人非常可憐,大家都不了解佛法的中心何在,都在外相上面轉。如果稍微有點神神怪怪的事情,自己就覺得了不起。通常我們很樂意見到忙一忙、摸一摸、弄一弄就馬上出現效果,這不是神通就是騙人,即使是神通,經論上也告訴我們不要重視這個,真正要重視的是如是因感如是果,這個才是最重要的,這點我們千萬要注意!
【故應多閱前文所說,及《念住經》、《賢愚因緣》、《百業》、《百喻》,及毘奈耶,《阿笈摩》中,諸多因緣,並諸餘典,令起猛利恆常定解,應當持為極扼要義。】
所以我們除了要了解前面講的業的內涵以外,還要多看其他的參考書,譬如《念住經》、《賢愚因緣經》、《百業經》、《百喻經》等等,這些主要都是講因感果的道理。要在內心產生定解,也就是確定不移的信解,而且這個定解要恆常的,不是今天有明天沒有了。生起定解並不容易,我們通常的情況是:了解是了解了,但對境的時候,心裡面總覺得:「好像不會那麼嚴重吧!」這種情況根本談不到真正的定解。要產生定解,而且要保持恆常,還要非常猛利。這種猛利恆常的定解,必須如法地照著前面的內涵一步一步去思惟,才能產生非常堅固的相。一般來說(p443)要產生這個不太容易,所以常常正面講過之後,祖師們還會反過來告訴我們一些安慰的話。乃至於我的老師,他常常講完了以後,也會反過來說:這對世間人來說真的很難啦!不過儘管他對它懷疑,總比不相信好,聽見了至少比沒有聽見好。這些話是寬慰人家的,絕對不能拿來寬慰自己,真正想努力向善的人,對自己應該嚴格,對別人即使一時沒辦法發菩提心,乃至難免還拿法去照人家,但是應該提醒自己設身處地為他想一想,這個是我們要了解的。至此為止,思惟業果的部分已經講完了。
下士道部分總共分成三大科:正修下士意樂、發此意樂之量、除遣此中邪執。正修下士意樂到這裡理論上告一個段落。下士意樂最主要的基本概念,就是要了解我們執著於眼前的一切,這樣是在造苦因,應該要把執著現世改成希求來世。前面念死無常的部分告訴我們不要執著現世,因為現世是無常的,這個是粗相的無常,細相的無常現在不談。理論上我們大家都懂,生命是快速地在轉變著,稍微去想一想,也會實際上感受到。不管你今年只有二十歲,或者快七十歲,乃至更老,回想以前的種種,就像在夢中一樣,眼前所忙的這些東西毫無意義,到了死的時候毫無憑藉。
(p444)下士道中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內涵,也就是佛法的中心--業果。既然要希求後世,那要怎麼樣才能夠得到好的來世呢?所以它就指出一個最重要的基本概念--業,如是因如是果,將來我們要的果報,完全看現在種的因。這個因就是我們眼前所有的行為,從起心動念開始,到隨著心念而起的身口行為,這些就是我們的業。完完全全根據我們的業而引出將來相應的後果。世間人都希望得到好的結果,所以拼命地去追求,可是不知道正因,結果越走越遠。我們希望將來得到好的結果,這完全要靠現在種正確的因,假定能把握住正確的因,將來好的果一定出現。雖然理論上知道了,但我們因為習性等等,總被眼前的東西所迷惑住,這就是我們要努力的。
如果真正要把握住佛法的話,業是一切佛法的根本,這點把握不住,其他的就不必談。之所以從一開頭的時候要依止善知識,然後要珍惜這個暇身,無非是要透過善知識的指導,讓我們認識正確的道理,然後利用暇滿人身如實去行持,中心都是繞著業果來談。有了下士的意樂再增上,才談得到中士、上士,所以下士是一個基礎,這個做不到,談後面的都是毫無意義的事情。
了解了下士的意樂以後,應該盡我們的力量照著去做。正修意樂是就它的特(p445)質來說,這點把握了仍不夠,還要達到一定的量,下面就說明這個量要到什麼程度。
p. 150 (2)
【◎ 第二生此意樂之量者。謂先有無偽,希求現世,其求後世,唯虛言辭。即換其位,令成希求後世為主,現在為副,則為生起。然須令堅固,故此生已,仍須勵力善為修習。】
我們講了很多道理,可是平常內心當中的真實狀態,還是希求現世,樣樣東西以現世為第一重要。現在要修的是共下士,最後是為了要成就無上菩提,眼前走的跟下士一樣,所以叫共下士。理論上知道眼前不是我們所重的,將來才是重要的,可是內心當中卻並非如此。初修行的人一定會這樣,因為我們所習慣的都是現世。經過前面的了解以後,我們就慢慢地願意認真去做。
簡要而言,假定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內心想的還是現世,那這只是說空話。這件事情不是文字,而是要在對境的時候去反觀自己:如果我是希求後世,那應有什麼狀態?而我現在對這個境生了貪瞋嗎?我能不能分辨得出來什麼是如法的取捨(如法取捨就不是癡)?如果能夠對境這樣去想,儘管利害關係當頭,不管是錢財或是我們想要的好東西,面對它們時都能如法去做,那就對,這是一個真正的檢查標準。
(p446)後世在哪裡呢?當下所做的因就是後世的因,所以對境的時候,我只辨它的義理,不辨它的得失。其實這件事情不但佛法這樣說,世間的聖人也是這樣,像孔老夫子就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他並不是不要,他講究義,所以「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在《論語》上面也說,富貴如果可以求得,那麼「雖執鞭之士,我亦為之」。意思就是說如果能如法求得的話,什麼下賤的工作我都願意去做;「如不可求,從我所好」,如果以正當的行為求不到的話,那我不會為求富貴而做非法之事,而會照著義理去做。
佛法也是如此,自己所求的是現世或後世,要懂得在心對境的時候去檢查。所以學會了這些道理以後,要真正拿來觀照自己,如果自己所思所行都是為了後世,而以現世為副,那就是希求後世之心生起來了。為什麼還要現世呢?因為要修行還是要有所憑藉。特別是我們出家人,譬如飲食的時候是「為成道業,方受此食」,之所以吃這個東西是為了要修行,而修行是為了後世,所以眼前也是為了將來才去做的。光是生起希求後世之心還不夠,「須令堅固」,還要努力令它堅固,這點是非常重要的特點。以上是生此意樂的量。
【◎ 第三除遣於此邪分別者。謂有一類,以佛經說,悉應背棄生死所有一切圓滿,為錯誤(p447)事。作是念云:身受用等諸圓滿事,增上生者,皆是生死,發求此心不應道理。】
道理說完了以後,有一些錯誤的認知還要釐清一下。這分兩方面:一個就是大師告訴我們的;另外一個就是我們時下所面對的一些錯誤。等到本文講完了,我願意提出時下一些錯誤的行相跟各位同學互相策勉,以免陷於這種錯誤的窠臼中。
有一類人邪解經意,也就是認識錯誤,他們看見佛經上面說,生死當中的一切圓滿都要背棄,可是並不了解它真實的意義,所以他們就覺得這些身、受用等種種好事,都還是在生死輪迴當中,所以發求後世之心是不合理的。此處我們學的是共下士,後世也是我們要希求的,萬一對經論有了這種誤解,以為世尊告訴我們不要希求後世,那講下士幹什麼?有很多人會產生這種誤解。下面就是解釋。
【然所求中略有二類,謂於現位,須應希求,及是究竟所應希求。生死之中身等圓滿,希解脫者,於現法中,亦須希求,以由展轉漸受此身,後邊乃得決定勝故。非凡所有身及受用、眷屬圓滿,增上生事,一切皆是生死所攝。以其身等圓滿究竟,即佛色身、圓滿佛土、佛眷屬故。】
大師辨明經論上的道理告訴我們:真正該求的有兩樣:眼前要求、究竟也要(p448)求,也就是眼前的增上生跟究竟的決定勝。雖然眼前的身、受用等等,都是生死輪迴當中的事情,但是對求解脫的人來說,這些還是需要的,因為必須依靠著這些修行,漸漸去惡從善,最後才能夠得決定勝(也就是解脫)。我們現在在苦海當中,要到彼岸需要船,渡過了就不需要,沒渡過之前怎麼能不要它呢?所以是以眼前增上生為究竟解脫的憑藉。
《功德之本頌》中有一句是「受用無厭一切眾苦門,世間滿足深險罪業坑」,有的人對這點產生誤解。大師在這裡進一步辨別:不是所有受用圓滿都是生死所攝,問題不在現象本身,而是面對這個現象時,我們內心當中是什麼樣的狀態。假定是以貪瞋癡去相應、去執著,那是根本錯了;如果是為求無上菩提、要救人而憑藉這些東西,那就對了。所以我們稱它為共下士,這個行持本身跟下士是一樣的,但是動機並不是下士。這些眼前增上生,如果照著正確的因去做--為了救一切眾生而營辦,所以現在從下士做起;將來究竟圓滿的時候,所成就的就是佛的報身、報土、眷屬等,這些是成佛時必不可少的。
【故《莊嚴經論》於此密意說云:「增上生謂受用身,圓滿眷屬勤圓滿。」此說由前四度,成辦增上生。又多教典,說由此等成色身故。】
(p449)《莊嚴經論》有很明確的說明,不過我們不容易了解,所以說是「密意」。它說:增上生就是生死當中的受用、身、眷屬,我們憑藉著這個去修行,當究竟圓滿的時候,就是自己圓滿的色身和報土,一個是正報,一個依報,還有眷屬等。所以應該努力去圓滿這個因,這個因也就是上士道的布施、持戒、忍辱、精進,這些無非是成辦增上生,這個因圓滿了,將來就得到圓滿的果。不但是《莊嚴經論》,很多經典都說明這個特點。
【是故修種智者,經極長時,修諸極多,諸極殊勝,戒施忍等,亦是希求彼等妙果,最極殊勝身等勝生。】
所以真正要想修無上菩提的人,「種智」就是一切種智,也就是最究竟的智慧,要經過非常長的時間,去修很多增上生的因。這個因是殊勝的,而不是普通的,例如布施跟布施波羅蜜不一樣,布施只是把東西布施出去,布施波羅蜜就不一樣,後面有很詳細的說明。所以此處的施、戒、忍是特別指最極殊勝的布施、持戒、忍辱等等,而且修這個要很多生。這樣修行無非是希望得到無上菩提這個妙果。在這裡我們不要偏執,有的人無條件地排擠它,反過來,又有人莫名奇妙地執著它,這兩者都是錯的。
(p450)我們在修學過程當中,往往不是偏那個就是偏這個,這一點不要害怕,剛開始的時候是難免,假定一開始就學成功的話,那麼佛法就不稀罕了。真正正確的方法是佛法,其實世間的現象也都是從錯誤中去累積經驗,才慢慢接近成功。所以我們只要能夠耐著心,照著正確的方法去做,就不必怕錯誤。反過來,如果了解了卻不去實踐,這是錯的,了解這本身並不是錯誤,了解了以後,正應該用來改善我們自己。錯誤不在外面的境相上面,而是在我們的習性上。譬如洗很髒的衣服,水是乾淨的,你把衣服泡進水裡,水就黑掉了。洗衣服是沒錯的,洗了以後,衣服上的髒東西都到水裡去了,我們只看見水是黑的,實際上這是漸漸淨化的現象。同樣的,實踐的過程當中,做了以後漸漸呈現一些問題,我們不要把它看成是失敗,其實那是真正開始見效的跡相。至此是說明增上生是我們所要求的。
【成辦究竟決定勝者,謂如《入行論》云:「由依人身舟,度脫大苦海。」是須依止,以人所表善趣之身,度諸有海,趣妙種智,此復須經多生,故能辦此身勝因尸羅,是道之根本。】
第二類我們要求的是究竟決定勝,就是要度脫整個生死輪迴的大苦海,得到一切種智。度脫苦海需要一個憑藉--人身舟,就是我們的暇滿人身(暇滿人身(p451)跟人身有非常大的差別),這個就是共下士部分,也就是增上生道,所以這個裡邊有它一定的因果關係。
最後作一個總結,修大乘道需要很多生相續努力,所以能成辦此修道身的勝因尸羅是道之根本。這句話非常重要,我們常常犯一個毛病--急求果報,好像三天、五天之內就行了,就算三天、五天之內不行,至少三、五個月也就可以了,此處大師、無垢經論都告訴我們,修行是需要多生多世的。現在世間的邪見增上非常的可怕,現在的人都是第九無暇,像居士們好不容易請到幾天假,跑來參加法會,總覺得幾天下來好像什麼都得到了,實際上修大乘道要多生哪!這點是我們非常重視的。
已經跨進鳳山寺門檻的同學我們要好好珍惜,至於在家居士們,我一直鼓勵他們努力去推行法人事業。因為現在是第九無暇的時候,在家人是被業所綁死,要想轉變外面的大環境是不可能的。學了佛法以後,更了解已經感得的異熟,我們沒有能力去改變,當那個境界現起的時候,我們的用心才是真正重要的,本來造業主要的就是意樂,所以當我們看到這個不理想的果,而感覺無奈的時候,就告訴自己:已經感果的業,我們是莫可奈何的,可是當下我內心要怎麼造作,這(p452)個主權操之在我。而面對已經感得的果,再內心安立一個非常正確的意樂,這個是我們做得到的,也是應該做的。如果從這個地方策勵自己追悔,然後咬緊牙關不隨著世間的邪見轉的話,漸漸地就有機會轉過來了。
「故能辦此身勝因尸羅」,前面具力業門中提到所依門,就造業所依靠的來說,再也沒有比三世諸佛所制的戒法更重要的了。我們希望以有限的力量能產生最大的效果,雖然時大等等也是產生大效果的原因,可是所依的戒才是最最重要的。因此我們應當何等地珍惜自己所受的戒,哪怕是沙彌戒,比丘戒當然更珍重。萬一不能出家,那至少還有五戒,我特別鼓勵大家受八關齋戒。受戒時要好好發願,問自己做這件事是為了什麼原因。這個願很重要,做任何一件事情,我們都必須要發願說:「願我生生世世能夠值遇佛的正法;而且要能夠遇見善知識,得到善知識的攝受;然後又能如法地去聽聞、思惟、修行,從積聚種種福德資糧開始,步步走上成佛之道。」能夠以這樣正確的認識去受戒,然後這樣發願的話,漸漸地我們的業就轉過來了,這是眼前對我們最重要的。
p. 151
【◎ 若善趣身而不圓滿一切德相,僅能成就一少分德,雖修諸道進程微少。故定須一最圓滿者,此中護求寂等未圓學處,猶非滿足,故須勵力,護苾芻等圓滿學處。】
(p453)這裡所講的,實際上也就是下士部分一個非常重要的結論,大師在此特別地勸勉我們:我們已經了解真正要修行必須的條件,外在條件是依止一位善知識,內在條件是要得到暇滿人身。要真正修行是很不容易的,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經驗稍稍體會一下。我們很幸運,在末法的時候居然遇見這麼好的法,而且出了家,但是幾年下來到底進步了多少?因為無始以來所積集的惑業非常強大,我們不知不覺都陷在這個惑業之流當中,真正要依法去增上、改善是相當困難的。在這種情況之下,只得到人身,而沒有很圓滿的條件的話,所產生的效果非常少。
平常我們說「學如逆水行舟」,這個逆流非常強大,如果你所憑藉的工具非常地差,怎麼可能真的向上!因此雖然得到了善趣身,但是還要其他圓滿的條件,如果不圓滿,真正能夠成就、增長的功德會非常少,縱然努力修道,也是進步得非常慢,所以希望在這善趣身當中,能具備對於我們修行最有利的一個條件│比丘身。這是凡夫要修行所憑藉的最圓滿、最佳的條件,也可以說是一個工具。「求寂」就是沙彌。
從表相來看,只要肯修行,大家都是一樣的,所以有人說只要好心就好了,何必要吃素或出家等,這都是不懂得佛法的人所講的。反過來說,另外一個誤解(p454)是認為剃了頭、受了戒,或披了袈裟,就算出家了,這也是另外一個問題,所以我們兩邊都要把握得住。出了家如果內心不能跟法相應的話,徒然得到了這個最好的機會;卻沒有好好地利用,可惜之事莫甚於此!更何況如果以出家身做壞事的話,就像以最好的工具去做壞事一樣,後果更是嚴重。沒有最好的工具,做好事固然做不起來,做壞事也做不起來啊!現在你有了這樣的一個工具,如果不做好事,卻做壞事,那是異常地可怕,這一點我們要知道。
了解了供下士真正的內涵之後,我們真正要修行,一定要圓滿的比丘相。所謂的圓滿的比丘相,內心當中的意樂是絕端重要的。要常常去想:到這裡來學是為了什麼?這個非常重要。法王在傳朗忍圓滿的傳承時,每一堂課一定先引《廣論》一開頭這幾句話:「此中總攝一切佛語扼要,遍攝龍猛無著二大車之道軌。往趣一切種智地位勝士法範,三種士夫一切行持所有次第無所缺少。」這就是提醒我們,我們今天來此的目是為了成佛,為了這個目的,所以必須要下面這些等等。這個才是我們真正的中心,如果把這個宗旨忘失了,要走菩提道就可能出現問題。
所以為了究竟離苦得樂,我們必須修行,要修行需要最好的工具,不但要得到人身,而且要圓滿的比丘身,以上是說明正確的內涵,就是所謂的立正。有的(p455)人有一些錯誤的見解,所以下面提出來釐清,也可以說破邪或者說破非。
【有作是說:護持尸羅,若是為辦諸善趣者,則近住等亦能獲得,何須艱難,義利微少,諸苾芻等。又餘眾云:若別解脫所有要義,是為獲得阿羅漢故。然苾芻者,未滿二十,則不堪受;近事之身,亦有能得阿羅漢者,應讚其身。難行少義,苾芻何為?】
有人說:持戒的目標如果是希望獲得善趣身,戒有很多種,居士也有五戒、八戒,五戒是終身戒,八戒只要一天一夜,只要認真去持這樣的戒,就能夠得到善趣的人身。出家的沙彌跟比丘戒,遠比在家的五戒、八戒來得難,如果目的是要得到人身,那持五戒、八戒就可以了,何必持這麼艱難的出家戒呢?
又有其他人如此提到:若求受別解脫戒的目的,是為了要成就阿羅漢果的話,那麼,比丘的別解脫戒在二十歲之前是不能受的;反倒是也有以居士身成就阿羅漢果的,所以應讚許持居士戒者才對。比丘戒既難持守而且義利又小,何必呢?
【應當知此是全未知聖教扼要,極大亂言。應以下下律儀為依,受上上者,委重護持圓滿學處。已說共下士道次,淨修心訖。】
說這種道理的人,並不真正了解世尊告訴我們的內涵,那是一種錯誤的說法。應該以最下面的律儀做為基礎,這個「下下」是指比丘戒。在別解脫戒當中比丘(p456)戒是最珍貴的,此處所以講下下,是因為比丘戒是三乘共通的學處,聲聞、緣覺、菩薩都是從這個上面起步的。我們真正重要的並不僅僅是求解脫,而是要求無上菩提,「上上」是指這個而言。就像要起高樓大廈,必須從最下面的、最堅固的基礎做起,就是這個意思。應該「委重」,就是很仔細、很認真莊重地護持比丘這個圓滿學處。最後這一段可以說是下士道的一個總攝,我們學到這裡應該何等地慶幸,更進一步應該策勵自己依法如理地去做。
關於下士部分講完了。在正說中士之前,簡單地再說明一個關於下士部分容易生的誤解,因為可能我們一不小心也會岔到這裡,或者周圍也常常遇見這種類似的問題,假定人家來問的話,要曉得怎麼把我們在《廣論》上面所學的告訴他。這個實際上也就是以前我自己所犯的錯誤,在我學習過程當中,周圍很多人也犯了類似的錯誤,因此我非常願意在此供養給各位。希望你們能夠看見前人的錯誤,跌過的筋斗,你走過去之時千萬不要再犯。
不學佛的人不必談,他根本沒有機會;如果學了佛而得不到正確的方法,這是最最可惜的一點。目前在漢地學佛的人,多半是修念佛法門,或者稱為淨土法門,其他還有禪、律,密等等。這的確是世尊非常了不起的地方,也是佛法最廣(p457)大、圓滿之處,哪怕是末法,法已經衰頹了,只要你對佛法有信心,有一點很粗淺的認識,然後一心一意地歸投依靠念阿彌陀佛,這樣也能夠把你從五濁惡世中救拔出來。因此在末法的時候,萬一我們沒有機會了解佛法,那就什麼都不要管,一心念佛就好,可是內心至少要了解世間無常、一無是處,想到自己隨時會死,那還要忙什麼,趕快拼命念佛,希望到極樂世界去。
雖然是最容易的法門,可是這裡面要具足兩個基本的條件:一個是了解這個世界是一無是處、是苦、是要遠離的;還有一個是信得過佛是能夠救我們的,因此一心一意歸投依靠。有了這兩個條件,就會一心懇切地念阿彌陀佛,或者南無阿彌陀佛(南無就是歸依),希望到極樂世界。有的人不一定清楚內涵,只是一心希求,不願意留在娑婆,這樣念佛基本的特徵還是具足的,如果真的能夠這樣去念,這的確是一個殊勝的方法。
現在很不幸地,有兩個很普遍的錯誤:大家覺得現在末法了,結果還有法也不要了,這是很遺憾的。假定說念幾聲佛就能成佛,這個倒還可以,但並不是啊!就算到了極樂世界,還是要慢慢努力地去修,所根據的原則還是業。現在有機會學你放棄了,既然沒有種將來感果的因,那你要依什麼得到那個果呢?下士道我(p458)們已經學過了,大概都有了一些基本概念,建議大家去研討的原因,就是要在這個裡面不斷地反覆思辯探究,才能夠真正把握住它的要義。還有法的時候卻捨去了不學,那是第一個很大的錯誤。
曾經有一位祖師大德這麼說:「萬一遇荒年,沒有什麼東西好吃了,不管樹皮草根,只要填飽肚子就成,先渡過荒年再說!」但如果現在不是荒年,有很好的東西,我們居然也說:「啊,這些不要,你只要吃樹皮、草根就好了!」那不是很荒唐嗎?佛法是這麼好,對我們是這麼重要,卻不要它,那不是非常顛倒的事情嗎?世間本來是個顛倒相,也就罷了,學了佛以後還做這種顛倒事情,那是非常可惜的。
我們常常說:「我什麼都不要管,只要念佛,我是學印光大師的。」印光大師非常了不起,其實他是大通家!看過他的文抄就知道,他精通三藏十二部,而且宿生就是個很了不起的修行人。他不但對佛法精通,而且對於我們中國儒、道的基本思想都非常通達。可是他從來不講這些道理,你去問他,他說:「我什麼都不知道,只有念佛。」所以他一天到晚念佛,他是真正身體力行的人,如果我們要學,應該像他這樣,可是我們往往不是這樣學。
(p459)我當年就犯這個毛病,老是去勸人家什麼都不要學了,只要去念佛,可是我自己並沒有好好念佛。我看見很多人都犯這個毛病,說是學印光大師,行為卻完全相反,勸人家佛法不要學,只要念佛就好,結果自己也沒有學佛法,那請問誰來學?假若是沒有法可學就罷了,現在是有法卻不學,所以感得末法並不是別人的錯,而是我們硬生生地把法毀掉了,這是最最嚴重的謗法罪。經上說:「五逆十惡能救,可是謗法不能救。」我們學了佛卻謗法,說要念佛也沒有念,這是我們第二個可怕的顛倒。
更進一步來說,我們以為念幾聲佛就可以往生,那是並不了解真正佛法的中心在業,學了《廣論》上面業的道理以後,拿來衡量自己就很清楚,像這樣的念佛能不能往生淨土;就算不能去淨土,至少要能生善道,否則雖然嘴巴上面念,也是白念。有了這個基本的認識,再回過頭來反照自己,不管學哪一個法門,對我們絕對都有好處的。這是先講錯誤的那一面。
同樣的,其他很多的學習,我們也往往把最重要的基本道理忽略。《廣論》上面告訴我們,就像去一個陌生之處,地圖是絕端重要的;現在居然地圖不要了,想靠自己瞎摸,往往會因為不懂而受騙。最近發生了很多打著佛法招牌的奇奇怪(p460)怪的詐騙之事,都是因為大家對佛法沒有了解所產生的。我們學佛的人,真正學習的第一步,也是學佛真正重要的關鍵所在,就是皈依、業果,這是絕端重要的基本的中心,也就是共下士道的重點。
對這個有了基本的認識以後,不管眼前為任何事所困,都很明確的拿這個來衡準—我所做的跟我所期望的符合嗎?這是對將來而說;針對目前的狀態,也可以拿這個來衡準:是什麼樣的原因導致今天的這個狀態?在這種狀態當中,我應該如何處理?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常覺得自己的心很亂,或者定力不夠,實際上真正要學佛,問題不是定力夠不夠,而是對業認識不認識;認識了以後,如所了解的而去行持,這個我們稱之為「戒」,這才是真正重要的。如果你戒真正持得好的話,不要說念佛得到一心不亂,就算很深的定你都可以得到。
如果你能夠真正在對境的時候,認清楚業相,如法持戒的話,哪怕只是一天一夜的八關齋戒,以此功德迴向,都可以往生淨土,而且品位不低。戒的中心在業,要了解業先從皈依開始。要一步一步反推回去,這是基本的原則。真正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透過業的基本原則,了解所求果報的正因何在,然後在這個正因上面最容易下手。從眼前一直到成就佛果,都離不開這個基本的原則。我們學了(p461)佛以後,把握不住最容易出紕漏的就是這個點,所以我簡單扼要地說一下,到這裡就結束了共下士的部分。